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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下)》 作者:柳暗花溟

第7章 :到北境去

  蘅芷院内,一间无人的后院厢房中。

  三房的两口子相对而坐,半天,沈涵才问:“你确定看到的是老爷吗?”

  田玉清平时总是笑眉笑眼的样子,可此刻却白着脸,眼睛睁得大大的,“虽然今天不是满月日,可天这么晴,那点月光足能让我看得清清楚楚,就是老爷没错。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老爷连这种丑事也做得出来?为什么……还要掐死大嫂?”她抓住自己丈夫的衣袖,显然吓得不轻,这么久了还没有彻底缓过神来。

  “不,你没看清。应该说,你根本什么也没看到。”沈涵搂过田玉清安慰,“千万记着,就照我说的对二哥讲。”

  “为什么?老爷做了这种可怕的事,难道还要帮他瞒着?他这么龌龊下贱,咱们跟着这种人,未必有好果子吃。爷,您别猪油蒙了心,在这事上不能糊涂啊。”

  “玉清,是你没明白。”沈涵说得笃定,“眼见是虚,口说无凭,你说看到的是老爷,可有证据?可有其他人看到?假如老爷抵死不认,你这话会有多少人相信?跟你说吧,人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遇到这种丑事,都希望没有发生过,心底下就先认定别人是在说谎。”

  田玉清一愣,倒没想到这一点。

  沈涵继续道:“我明白你的意思,虽然你平时讨厌死大房那装腔作势的样子,可你不是心狠的人,不想让她死得不明不白,可在这府里,明哲保身才是正途。你一口咬定老爷在大嫂死前曾鬼鬼祟祟出入了松风园,到头来半点好处也没有,反而会倒大霉。对内,我娘倘若相信你的话,保准会气个半死,到时候人家只会说你不懂事、大嘴巴、话也不知道瞒着点说。倘若我娘不信,今后就更看不上你,别指望你能接手管这个家的内务了。对外,倘若真是老爷做下的这事,他肯定会在我二哥查明真相前杀人灭口。你在明,他在暗,防不胜防。倘若不是他做的,你扣了这屎盆子在他脑袋上,咱们巴结了他这么久,可以后还能指望从他那儿得到好处吗?”

  “本来就是他做的啊。”田玉清不服气地道。

  沈澜亲昵地点了一下妻子的额头,“江湖上有一种技巧叫易容。黑天瞎火的,如果真是有人易容为老爷做下这腌臜事,也不能说一点可能没有吧?所以玉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趁乱搂咱们的好处是正经。之前府内外形势一片大好时,有谁说过咱们一句好?有谁拿咱们三房当回事过?再说大房本来就是咱们的眼中钉,这下子不是正好吗?无思、无我还小,争不到什么,顶多太太强给他们留下一份。老四老婆虽然是个闷声大发财的,奈何老四不争气。你想,如今这情况对咱们来说不是好事吗?退一万步说,老爷当真是个天杀的老混蛋,咱们手里拿着他这个把柄,先按着不说,以后关键时候拿出来,岂不也是一步好棋吗?所以,你不说,咱们的前途光明,你说了,现在小命保不保得住还两说。放聪明点,就说进园后发现大嫂已经遇害,其他一概不知道。来,我给你捂捂手,看你手冰成这样。”

  这番话对田玉清来说仿佛醍醐灌顶,而丈夫手掌心的热气也慢慢传递给她,令她渐渐恢复了以往的思维。是啊,这时候正直有什么用,反正沈府没人重视他们三房,那她又何必强出这个头?不如在乱局中尽量捞好处是正经。而说了实话,二哥也不能高看她一眼,更不能保她一辈子。

  梁竹月死了,老四是团烂泥,二哥忙于国事,本身也不稀罕沈家财产,而太太经过这次的打击,应该更厌恶这些俗事了吧?这样说来,满府中倒是他们这不起眼的三房要担起家族重任了。想必不久后,她家老三就能从老爷那边得到好处,而她也会得到太太的重视,再往后他们夫妻成为沈家掌家的人也有机会了。

  “我明白了,全听爷的意思。”她下了决心,把略有些不安的良心扔到爪哇国去了。

  “这才是我的好老婆哪。”沈涵笑着,亲了田玉清一口。

  而正在这当儿,皇上和沈澜那边派人来传田玉清了,结果事先和丈夫商量好说辞的田玉清半点有用的信息也没透露。她撒谎很有一套,又表现得惊恐万状,完全瞒过了江无忧和沈澜。

  “那就请你帮着把逝者收拾一下,别让其他人看到这场面。”江无忧叹了口气道,“今天这些话、这些事就封在这屋子里吧,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对外只说有人要暗害沈府,只是大家福大命大,躲过一劫。可是在恶人掉换那坛酒时,大奶奶发现了,结果遇害。”

  江无忧既说出这种话,就相当于下旨封口,田玉清自然信誓旦旦地保证不吐露一个字,一边的沈涵也为老婆打包票。

  眼见天色将明,沈澜留下田玉清帮梁竹月擦洗尸身、穿好衣服,又派能说会道的沈涵去向满府的家眷们说明大奶奶被害的情况,然后护送江无忧回宫。

  路上,江无忧叹息道:“可惜你那个小厮耽误了事……但这叫人算不如天算,你也不必太在意了。”

  为此事,沈澜一直闷闷不乐。

  本来他派了贴身小厮盯着梁竹月,可惜那小厮在暗中躲得时间过久,竟然睡觉了。既没看到有谁出入了松风园,也没看到田玉清是何时出现的。那小厮平时机智诚实,是很得力的手下,但这几天为着搜寻图鲁的踪迹,他的人都连番忙碌辛苦,这边还要为无思、无我的周岁宴加强保卫,所有的人都累得够呛,没得到休整,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本有情可原,但他军法和家法都一向严厉,奉行的“失职没有理由”的纪律准则。因此那小厮已经自裁,他现在已找人给那小厮家里送去大笔安家银子。

  部下忠诚于他,他也绝不负他们。可是那个幕后主使,果真是气数未尽吗?其实从某些角度来说,他也有很大的过错,他没有安排好人员,他也没有尽早询问田玉清。

  当时他要保护所有人不受伤害,要保护那个小奶娘的安全,结果耽误了时间,让老三两口子有碰头的机会。他太清楚自己的三弟了,看起来无害,但精明在骨子里。三弟必定会趁乱夺取最大的好处,还很可能教老婆不说真话。

  看来,今后盯松风园的人要盯采葛院了。

  “哦,对了,家里的丧事办完后,把方初晴悄悄带进宫来,朕要告诉她对她的安排。本来想去你家时说,可现在这个情况,朕还是不要添乱了。”快到皇宫时,江无忧又道,然后补充了一句,“无论如何,让她走得风光些吧。”后面半句,说的却是梁竹月。

  他的声音中没有悲伤和痛楚,却隐含着愤怒与无奈。人生债烂,不管梁竹月之前做过什么,她不过是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罢了。而且,毕竟有十几年的情谊在,所以,不忍心再责怪。

  ……

  北境局势不稳,沈澜本应在无思、无我的周岁宴后三天内就走的,可为了梁竹月的身后事,硬是拖了半个多月。沈府的事不用多说,全府上下都沉浸在忙碌而悲伤的气氛下,都说大奶奶可怜,很少有人知道当晚的真实情况。

  太太心力交瘁,病倒了。而无思、无我则由皇侄上升为了皇上的义子,并被接到了宫里,交由苏妃亲自照顾教养。圣旨表面上是说怕太太劳心,实际上是怕沈澜不在,不能保证两个宝宝的安全。另外希望这两个健康活泼得过头的小家伙能带给皇宫一些喜气,让皇上也能多生几个皇子。当然,太太可以随时入宫探望,等无思、无我年纪大些,还是回沈府自家。

  至于方初晴,江无忧要她跟沈澜去北境。

  “为什么呀?”她很意外。

  梁竹月一死,她有点不想离开沈府了。虽然生命的威胁仍在,但她很想为了才一岁就失去双亲的宝宝们留下。就算把无思、无我带进宫是更好的选择,但她也没必要非和沈澜捆在一起呀?

  “因为你和朕的右师王在一起最为安全,直到澄清你的身世,或者彻底消灭那伙儿意图谋害你的人为止。”江无忧难得的严肃,“朕上次对你说过,皇宫里并不安全,沈府就更不用说,而你和右师王到了北境就不同了。那边地广人稀,宵小难藏,朕的无敌北军兵强马壮,驻地就在一座号称攻不破的要塞之中。你跟着右师王看似凶险,实则万无一失。因为刺客不可能去攻打要塞,两国之间的偶发战斗也不会在那附近发生。所以晴儿,你到了北境,外面的风霜就再难伤害到你,朕也可放心了。而且那边靠近图国,听说得了离魂之症的人,多出现在熟悉的地方会有助于治愈。朕想,说不定你在那儿住上半年,就会想起自己的身世来。”

  这样说来,到北境也不错。方初晴低头想了想。但是……天天和沈二那只熊在一起……感觉很不自在。

  “军营里可以有女人吗?”她随口一问,因为在中国古代,貌似女人进军营是不吉利的。

  “为什么不能有女人?”江无忧很纳闷,“朕的北军中还有女将呢。怎么你不知道吗?”

  “我一个民间小人物,平时不关心国家大事。”方初晴含糊过去,这才知道异时空的大江国并没有这么封建的习俗,感觉不错,“再说我指的女人是说……美女,嘿嘿,像我这样的。”临了,她大言不惭地吹了一句,半点不羞涩。

  江无忧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只感觉她在身边就特别开心,有点舍不得放她走了,只道:“放心,朕给你一个皇家秘密信使的虚衔,再说右师王治军严厉,哪个兔崽子敢打你的主意?”话是这么说,但他的右师王会不会监守自盗,愿不愿意当那个兔崽子就不一定了。

  他太了解沈澜了,沈澜看晴儿的眼神明显不对。那是那种就算不是深刻的感情,至少也想把晴儿据为己有的眼神。这让他有些妒忌和失落,如果可以,他多么想和沈澜易位而行。他也想到天高地阔的地方去,杀伐征战、马革裹尸,或者带着晴儿浪迹天涯。

  那才是痛快的人生啊!不枉生在这世上一场。

  可惜,他始终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上位者,左右着天下,却左右不了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他希望晴儿不会和沈澜发展出什么关系,可他没有立场也没有力量去阻止。

  权利,有时候要付出自由的代价,虽然这位子不是他想坐的,可既然承诺了,他就得坐到底,而且要尽一切力量坐得稳、坐得好。

  “还有官做啊?有没有俸禄?”方初晴笑问。

  “虚衔的话……从右师王的俸禄中扣。”江无忧说得轻松,摆出铁公鸡的架势来。

  方初晴望着江无忧,心头忽然涌上一股又是温柔又是心酸的暖流来,差点冲口而出说:我不走,我要陪着你。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要永远陪着你!

  这感觉让她有些悚然心惊,不明白为什么这身体之前明明没有残留意识,现在却越来越强烈了。是因为那份爱情很珍贵吗?照道理说,就算有残留意识也不可能徘徊那么久,因为意识是会散的。那为什么桑青的秘密会在她身上停留这么久?桑青,到底是何方神圣啊?皇上和沈澜为什么就是不肯告诉她桑青的身世实情?

  本来她不想知道她的前身是谁,就想赚点钱,找个没人的地方隐姓埋名,重新生活。但现在她开始很想调查她的前世今生了,因为她终于明白逃避没有用,面对现实,面对真相,她才可能更好地活下去。不然她被人不明不白地杀掉怎么办?不然她被左右感情,爱上江无忧怎么办?她可不想玩宫斗,再说以她的身份,连当个最低阶的妃嫔也不够。退一步说,大家不是都认为她连给沈澜当个妾都没资格吗?好像她就是天生不能获得名分的女人。其实来自现代的她并不太介意这些,她为的是她的自尊,女人的自尊。

  所以,她默认了江无忧的安排,决定跟沈澜到北境去。

  出发前一天,方初晴先行到太太那儿辞行,说是要回马国的家乡。因为她随军的事是秘密,所以要做点掩人耳目的表面功夫。太太虽然病体沉重,却还是硬撑着和她说了会儿话,也没忘记封给她一包大大赏银。之后她辞别众人,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离开沈府,到城门附近转了一圈,在马车中换了套北军小兵的军服,又由景鸾给带回府里,打算混在沈澜的贴身小厮中随行。

  因为她身段窈窕、肌肤滑腻粉白,扮成小兵时实在是很费了一番工夫,折腾得她有点烦了,还说干脆就这样吧,让刺客杀了也是命该如此,不装了。逗得景鸾直笑,劝道:“你有点耐心吧,反正出了城就随意了,何必连一时片刻也忍不了呢,我真担心二爷将来被你气死。”

  景鸾这次仍然被留下来,一来要调查梁竹月之死和其幕后主使,二来要调查图鲁偷偷潜入和政城,又从容逃跑的事。敌人已经欺侮人到家门口了,江无忧和沈澜决定明暗相结合,要加大动作了,而景鸾是指挥所有地下情报力量的总统领。

  景鸾早就得知要继续留在京中,可是他又担心沈澜的宿伤到北境再度发作,于是把这一年来悉心准备的、已经配制完毕的大量药材和治疗方法都教给了方初晴,希望她能代他照顾二爷。

  为了防止沈澜嫌麻烦继而无理拒绝,这些事都是秘密进行的,所以目前方初晴带的大包小包全是假象,真正要带的东西还在广武院后院,有十几只大箱子,只说全是方初晴自己置办的家当,害得沈澜发了好几回火了,嫌她东西多,可方初晴完全不理会。

  她是买了不少玩意儿,谁让她拿了沈澜许诺的工钱后就成了土财主呢?女人是天生购物狂,不买东西才不正常。不过她的家当才只占了这些箱子的四分之一,其余,还不是为了他?

  “他才不会死,而且我保证今年冬天他回来时会更健康。”好不容易整理好了,方初晴跳出车子道,“他有你这样一心为他着想的手下是天大的福气,有这样的福气罩着,怎么会有坏运?”

  景鸾听她这样说,很高兴。两人鬼鬼祟祟地回府后,就藏在沈澜的书房里,景鸾不放心地最后嘱咐方初晴,让她不但要帮二爷顾着那些宿疾,也要注意平时的饮食起居,甚至还编写了一本小册子,方便方初晴不明白时翻阅。

  “天哪,你是要我做他的奴仆?”方初晴反抗。

  “贴身小厮就是做这个的。”景鸾说得理直气壮,方初晴反抗无效。不过他对沈澜实在太关心了,简直像妈妈、像最忠诚的手下、像死士、像……

  “那你也要帮我一个忙。”方初晴讨价还价,从荷包中取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把这个给维维,等她嫁人的时候当嫁妆,就说……是二爷赏的。”说完,不禁有些黯然。

  在办梁竹月的丧事之前,维维也受到了审问。不过是景鸾审的,如果是暴君澜二,维维不可能还全息全影儿的,肯定断胳膊断腿。其实大家早知道从维维那儿得不到什么太有用的信息,所以沈澜才没亲自主审。维维并不是这场角力中的棋子,只不过是梁竹月一个小跑腿,被人随便利用而已。

  开始时,维维答应王妈妈来方初晴身边监视她,只是为了替牟家挣脸面,顺便赚点银子,毕竟要是讨了大奶奶的欢心,作为家生奴才的维维就会前途一片光明。但后来维维对方初晴产生了真正好感,只是这好感遇到了沈澜这座高山,顿时就摔在地上,化为齑粉。

  维维喜欢沈澜,这事方初晴早就知道。但她一直以为这只是少女怀春,当维维遇到自己真正的男人时就会忘记这小小的春心萌动。而且,她曾经三番五次地劝维维放弃对沈澜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是一片好意,绝无私心,只是她没料到维维对沈澜的迷恋很深,而当她们被要到广武院后,沈澜又对她表现出超出任何一个人的好感及容忍力。还有在关押晴翠的地方,方初晴为求脱身而主动献出的吻……

  这些都被维维看在眼里,自然以为方初晴虚情假意,说服她放弃二爷,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扫清障碍罢了。被背叛的愤怒,因妒忌而产生的恨意就这样滋生,而梁竹月看到了这一点、利用了这一点。

  其实这都没什么,让方初晴伤心的是维维居然有置她于死地之心。虽然最后那碗毒酒维维不知情,但小厨房刺杀,却是维维在梁竹月的授意下带杀手过来的。

  为了一个男人,就想让她死吗?她平时那些真心的好处,为什么就一钱不值?方初晴很恨,但别说她圣母,她结果也没忍心严厉惩罚维维。不管维维怎么看她,她对姐妹相处的那段时间还是很珍惜。而且她还求了恩典,把维维的事掩盖了下来,免得整个牟家都为此事而受牵连。因为维维已经及笄,只说二爷开恩,赏了她自由身,让她出府嫁人。

  维维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不在这个争权夺利的可怕地方活着,就不会具备伤害性,也会慢慢恢复她纯洁善良的本性,好好过完自己的人生,找到自己的平静与幸福。

  “你对别人都那么好,为什么只对二爷凶呢?”景鸾把银票收好,并答应方初晴会关照维维后,问。

  “我对他没凶啊,只是没有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罢了。倒是你,也要注意身体哦。你别只会给二爷治疗宿疾旧伤,有空也治治你自己的腿呗。我见你走多了路就两腿打晃,是不是缺乏什么营养?你作为幕僚的工钱银子那么多,不要舍不得用哦。”

  沈澜就这点好,出手大方,从不会亏待底下人。也可能正因为赏罚分明,他的手下和士兵才会那么忠诚吧。方初晴曾经听江无忧说过一个比较夸张的事,说哪怕前面是火坑,只要沈澜一声令下,他的兵也会毫不犹豫地跳进去。

  江无忧说这番话时很骄傲,但方初晴却觉得这是沈澜搞个人崇拜、心理控制,接近于邪教组织了。他是大阴人、江无忧是大变态的事实再一次被印证。

  “我的腿治不好的。”景鸾不在乎地微笑着,“那是在我还操贱业之时,师父怕我跑掉,特意找人在我的膝盖骨上动了手脚。”

  方初晴轻叫一声,没想到一句普通的嘱咐话,也能牵出一段那么可怕的往事来。而景鸾越是说得轻描淡写,就越是让人觉得悲伤。

  “景鸾,我们抱抱吧?”她站起身来,泪光闪动,“就像朋友那样,我们抱抱,彼此给一点力量,好让我们在这个可怕的尘世里能好好地活下去。”

  景鸾没想到她这样说,愣了好几秒,然后也站起来,伸开双臂。

  怪不得二爷会在意你,初晴,他心里暗暗地说。因为你是个最会温暖人心的人,你懂得体会别人的苦处,那是天底下最真诚的善良。但愿,你能得到幸福,不要像我一样。

  这个拥抱充满了安慰之意,两人都感觉温暖而舒畅。可没想到这一切都被才忙完的沈澜看在眼里,令他怒火中烧,还有些针刺似的妒忌感。

  他听见他们说的话,知道这是友好的表示,并不掺杂特殊情感。可那女人的腰肢那么纤细,现在感觉已经不盈一握了,而且抱着的时候,胸部那么柔软地贴着对方,这销魂的感觉,怎么能让除他之外的别人也体会呢?可恶的是,还是她主动的。哼,活着不易,可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让她受苦?

  他重重咳了一声以示存在,当正经历友情之抱的二人分开,才沉着脸,大步走进屋里。

  “乘人的马车准备好了吗?”他问景鸾。

  “让我坐马车?”方初晴很惊喜。因为沈澜是带兵开拔,沿路各州府会供应粮草,所以照理说不应该有马车这种奢侈品存在的。

  “我的贴身小厮骑马,不能离我左右!”沈澜生硬地回答,“你会骑马吧?”

  他这是废话,因为他看过她骑马。在重生前,她骑过游乐园的旋转木马,可重生后,她自然就成了马术高手了,那天上马时连她自己也难以置信。

  感谢桑青。明天,她就要去北境了!可那马车是要给谁坐的呢?

  这是方初晴第一次跟着军队走,混在军容整齐的士兵中间,跟在主帅的马后,望着夹道欢送的万千百姓,享受着英雄般的待遇,方初晴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虽然她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但那感觉却很真实。

  不过,她还是好奇队伍中那辆华丽又神秘的马车,它的存在显得和这支铁血军队不太协调,因为它不像其他辎重物品一样远远坠在队伍的最后,而是被重兵包围在队伍中央,看起来给这支王牌铁军的纪律肃正感打了折扣。关键是,车里有谁?为什么沈澜显得那么紧张呢?

  每天,他都鬼鬼祟祟地走到车边去,悄悄拉开一点车帘,低声说些什么,不过因为拉开的缝隙小,其他人根本看不到里面。而车里的“贵人”从不出车,一日三餐和饮水都由沈澜的亲兵送进去,每天晚上送进洗漱的东西,第二天早上还端出马桶去倾倒,洗涮,似乎车里的人见不得光。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北军的纪律有多么严明,因为这么多士兵将领,没一个表现出好奇来,除了方初晴。她很想打听打听,但出城几日来,沈澜给她的永远是背影,她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而且人家还不爱搭理她,除了支使她干活儿的时候。就算晚上两人睡一个帐篷,沈澜的话也很少,似乎出了和政城,他与她的关系一下子就疏远了,甚至根本不认识,虽然之前亲近的时候貌似也不太正常。

  沈澜在府里时是个在起居饮食上极挑剔的主儿,可一行军,却是个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的主帅,虽然听说带兵的人封王,他是大江国开国首例,但他的行动坐卧一点不讲究。本来方初晴还以为主帅会住那种超豪华的大帐,占地足有两三百平,篷顶高到变态,即使只是住一夜就开拔,大帐里也摆上饰物,包括刀具、打猎标志的兽头、金闪闪、明晃晃一堆耀眼的东西,地上铺着厚厚的、奢华的羊毛地毯,四处火烛明亮,将军大人手抚长须,挑灯读兵书,旁边有美人红袖添香。

  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覆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她是贴身的贴身,就近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肉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肉,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剩下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让她好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她不用插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副恨不得自己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相当惊人。

  而大江国历和中国农历相同,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馊了。

  还好沈澜有每天睡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装掩盖了她的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扰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主帅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你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你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生初期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过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胯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用的那种方天画戟,还有那把硬弓、箭壶……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沉得要死,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平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帅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在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这是什么动静?王爷帐里不是进了田鼠吧?

  就这么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的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摩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么是谁跟在队伍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指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所以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嗑?”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的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地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地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之前!”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这几天你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开去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是挑挑拣拣的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了。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分内事,并不是故意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盖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的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拔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在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声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知道方初晴的身份,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山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山口蓦然狭窄,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阻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份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进。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股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霸道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在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火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跟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之众。也因为人多,相互间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汽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做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布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之下,低声喝道:“好好趴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几个人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抖擞,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齑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敬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着,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弓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人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弓箭手的一排羽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下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搞自杀式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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