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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风骚》 作者:罗萌

第9章

  去华盛顿郊游回来后,唐人杰一直不声不响,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也不动。方志武和玛丽来看他,以为他又没钱了,便掏出一把钱给他,不料,唐人杰却把钱又推了回去说:“不,今后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应该向华盛顿学习,提三尺剑,开万里疆,轰轰烈烈干一番!”

  那天晚上,唐人杰趁程少仲又来补习英语,拿出笔记本,和他询问了许多中药小验方,一一记在本上。以后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同时,还向程少仲索要了几种随身带来的常用中成药,并借了几本中医的书。

  又是一天晚上,程少仲和索菲娅再到唐人杰那里去时,唐人杰已经携带东西离去,只在床上留下一张纸,上面写着一首诗:

  不要问我去了哪里,

  我和我的理想在一起!

  不要问我去了哪里,

  我和我的梦在比翼!

  如果有一天哪里发生了奇迹,

  你同时便会听到我的名字,

  那奇迹便是我送你的礼物,

  它会告诉你我离去的道理!

  ByeBye(再见)! Nabs(哥们儿)!

  Your Tang(你们的唐)

  三

  唐人杰走后,英语补习班换了一位女中国留学生刘畅接替唐人杰的课。刘畅是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平时和男朋友同班同学魏强在一起,下课后,两人对对双双、卿卿我我,使程少仲的英语补习无法再吃小灶儿。布朗回国后,应一家出版商之邀,撰写《我在中国当御医》一书,因为已经签了合同,交稿日期不能拖延,这样,他在医学院任课之余,时间安排比较紧,无法抽出太多时间陪程少仲补习英语。迈克因参加了学校棒球队,业余训练忙得不亦乐乎,已经有好久没时间陪程少仲出去逛街了,再说,他的汉语水平太差,也帮不了程少仲多少忙,而布朗夫人霍曼与索菲娅汉语就更差,正在利用每天与程少仲接触的机会抓紧学习,以利日常的沟通。现在 ,她们连口带手一起,单独与程少仲交流已经不太困难,这就很是难能可贵,再要她们帮程少仲练习英语完全没有可能。最后,没别的办法,只好由索菲娅陪同程少仲每天去挤方志武的时间。方志武是自己长租一座“House”(别墅),在马里兰州,往返路程很远,不像宾夕法尼亚大道八号那么近在咫尺。不过,好在有索菲娅的沃尔沃车,四五十分钟也就开到了,只是每天晚上要在路上浪费近两个小时的往返时间。当然还有汽油。可索菲娅说这没什么,程少仲既然是父亲的义子,也就是自家人,自家人费点汽油还值得一提吗?

  方志武那方面,当然也很热情、认真,这是因为程少仲刚刚帮他治好骨折,作为报答,他也应该尽心尽力。所以,程少仲说按美国的惯例,给他补课报酬时,他连连摆手说瞧不起他,程少仲当然也不好勉强。就这样,程少仲白天上补习班听课,晚上请方志武强化辅导,没出一个月,英语会话水平已经基本达到了布朗给他制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从八月下旬到达美国后,仅三个月多些的时间,程少仲就基本完成了英语日常会话的学习课程。

  为了让方志武和玛丽有充分时间单独庆祝感恩节,程少仲前一天晚上请他们吃了晚饭,并说节日晚上就不来打扰他们。但感恩节这天晚饭后,索菲娅还是按往日的时间催促程少仲上了沃尔沃车,并依然按往日的路线把车开向了马里兰州。

  “Where we will go(去哪儿)?”程少仲用英语问。

  “Good place(好地方 )!”索菲娅答,然后朝程少仲挤了挤眼睛。

  程少仲三个月来和索菲娅朝夕相处,已很熟悉了她的热情与任性,此时预感她可能会有什么新花样儿,便不再追问,任她把车开得疾驰如飞。

  不知拐了多少弯儿,沃尔沃车驶进了一片白桦树林,再前行不到一分钟,白桦林尽头出现了一片映满五彩灯光的湖水。索菲娅扭过脸对程少仲说:“Here is,Angus lake(到了,爱神湖)!”

  “爱神湖?”程少仲听到这个名字,不由心里一动。透过车窗眺望,夜色中的湖面上,漂荡的不仅是五彩的霓虹灯光,还有许多雪亮的光柱从湖边草地上直照着水面。细看都是汽车大灯里发出的,才知道今晚到这里来的不光是他和索菲娅,还有许多驾车而来的捷足先登者。而且,从串串儿霓虹灯勾勒出的建筑物轮廓看,这里并不是人迹罕至的荒郊野谷,而是城里人竞相光顾的郊外消闲的一个风景点。

  “You see,All are moving.(看到吗,都在动)”索菲娅指着那些发出光柱的车头说。

  程少仲立即看清,许多雪亮的光柱都在轻轻晃动,这之前他一直误认为那是湖水水面在波动。

  “怎么回事儿?”他问索菲娅,用的是汉语。

  “你应该明白。”索菲娅这样说着,双手顺势勾住程少仲的脖子,眼神里发出明亮的光。

  程少仲再看那些轻轻晃动的雪亮光柱,便豁然明白了——原来里面的人在……他再收回目光看索菲娅时,她已经把手伸向他的小腹,在那里轻轻抚摸着:“我要……”

  “我是你的哥哥。”程少仲移开索菲娅的手说。

  “我要……”索菲娅又把手移回来。

  “我已经有了妻子。”程少仲再次移开索菲娅的手说。

  “我要……”索菲娅再次把手移回来。

  程少仲不知道应该再说什么了。

  …………

  四

  程少仲虽然疲倦得很,可就是睡不着,他的心很乱。

  感恩节——他此生头一次经历的美国洋节。他真的感恩了——对索菲娅,这个让他无计可施的美国姑娘。当然,他承认,这是他预料之中必然要发生的事儿。从最初那次她半夜敲门进得屋来莫名其妙大笑特笑一番而去开始,他就有了这种预感。从她疏远川岛,向他快速靠拢那天起,他就有了这种预感。从她最近越发与他形影不离,他就有了这种预感……

  现在,这预感已被证实,已经成为确确凿凿的遭遇。她只说了三个“我要”,就这么简单,他就乖乖地顺从了她。是自己太没坐怀不乱的意志吗?不,他不肯承认,如果那样,怕是早就合二而一了,还会等到今天么?但是,不承认的同时,他也有些心虚——如果确有坐怀不乱的意志,为什么最终还是向索菲娅让步了?还有,许多天来,为什么常常在梦中与索菲娅卿卿我我?为什么每见到索菲娅那猫一样的眼珠儿心里就甜,反之就苦?为什么同索菲娅一起练习英语效果就好,反之就差?……这一切都说明他程少仲心里原属于何若菡的位置,又挤进了个索菲娅来,这样,妻子的含义早已不仅仅是何若菡一人,而是两张笑靥组成的一簇并蒂莲花,所以,不承认在索菲娅面前已没有坐怀不乱的意志显然是不行的。意识到这一点后,程少仲不觉脸红了。从程门不纳妾的传统家风来说,他已经违了祖训;从与何若菡的海誓山盟来说,他也已背叛了她。那么,他还应该一如既往那样评价自己的人格吗?他今后在义父布朗夫妇面前还能那样一身磊落、满脸坦然吗?还有,给家中人写信特别是给何若菡写信时,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吗?……想着这些,他便难以入睡。

  父亲当初让他拜布朗先生为义父,以及坚持送他来美国学西医,目的是非常明确的——为了一代更比一代强,要让程氏门中出过御医之后,再出个学贯中西的杰出医生,同时,也使中医国粹用西医妙法充实后,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以便跟上时代的进步。现在,学业未成,先暗中纳了位美国小妾,在这方面,时代的进步肯定是跟上了,或者说已经领了国内同胞之先,可这能在故去的父亲面前夸耀吗?能让九泉之下的严父不伤心落泪吗?想到这里,他很惭愧,便披衣下床,踱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张望。

  正是拂晓前万籁俱寂的时刻,宾夕法尼亚大道满街欢庆感恩节的彩灯还在热烈地闪烁。美国真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把夜也打扮得亮如白昼。在中国,大年三十的除夕夜和正月十五的花灯夜,也仅是亮那么几个时辰,其它日子一年到头除了月照,总是漆黑着。看来,民族不同、地域不同,习俗心理也大不同。美国人崇尚光明氛围,宁愿花钱去买灯光,也不愿被黑暗笼罩,而中国人信奉阴阳法则,习惯黑暗像习惯白昼。程少仲屈指算了算,中国现在已近冬至季节,药王庙地区一定是银妆素裹了。再联想何若菡的妊娠状况,农历四月初八结的婚,腹中胎儿已经七月有余,再过两个多月,也就是春节过后,他也该当父亲了。一想到当父亲,程少仲便有些激动。二十年来,身为人子,接受教育,修养身心。现在,教育他的人刚刚过世,该由他教育的人就要出世,他便隐约感到了肩上的分量。这样想着,他转回身从床头柜中取出前几天刚收到的家中来信。这封信一部分由哥哥程少伯撰写,另一部分由妻子何若菡撰写,他已经看过好几遍。现在,他又展开妻子何若菡撰写的那一张,专门挑选其中一段有趣的文字读起来:

  夫怀远志,独活生地,苦参百部,厚朴益智。妾甘遂君子,忍冬连翘,相思滋味,苦竹黄连。半夏合欢,旋覆即去,寄奴奈何,芒硝苁蓉。问天南星,叩麦门冬,拨灯心草,寻千里光,同益母草,共白头翁,怀夕照子,守望大海,遥祝百合,蚤休当归,茴香守宫,续断鸳鸯……

  不足百字之文,竟一口气用了三十七种药名,联缀得尚算达意,看来这何若菡近日研读医书还是很用了功的。尤其蚤休一名的巧用,说明她的知识面在不断拓展,因为对拳参的这一别称,所知之人并不很多,不经常开处方的人,一般是不这么用的。至于守宫作为壁虎的别称,好像知道的人相对于蚤休要多一些。但总的说来,两种药名都不属通俗范畴,何若菡用得如此驾轻就熟,这也说明她读医书已经不仅是入门水平了。

  正在这时,有人敲门——这么早,会是谁呢?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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