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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全译》 作者:老子

第16章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1)。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2)。归根曰静,静曰复命(3),复命曰常,知常曰明(4)。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5),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6),没身不殆(7)。

  【题解】

  此章老子提出“致虚”、“守静”、“归根”,“复命”四个问题。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虚”指“道”的本体,“静”指“道”的运用;由体显用,由用返体,虚极静笃,可以谛观万物之变,老子具有一定水平的辩证法思想,认为对立是过程,是相对的,统一是归宿,是绝对的。老子这里的所谓“常”,主要指“静”,而在“静”中,又包含着“动”。“静”指“统一”,“动”指“对立”。老子强调“静”,也就是强调“统一”。他虽然看到了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但他并不认为必须揭露矛盾,解决矛盾,以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而是主张调和矛盾,保持统一,以求得到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安定。于是在理论上便形成了历史的循环论和保守主义的观点。

  注释:

  (1)傅奕及枟淮南子·道应训枠枟文子·道原枠篇所引悉如此。河上公本“以”下有“是”字。王弼本无“其”字。景福本“致”作“至”,古字通。马王堆本一、二、四句末都有“也”字。甲本“静笃”作“情表”,“并作”作“旁作”。乙本“静笃”作“静督”,“并作”亦作“旁作”。盖音假。

  (2)河上及诸王本悉如此。傅、范“夫”作“凡”,“芸芸”作“’,无“复”字。

  马王堆本乙本作“夫物,各复归于其根”。甲本“芸芸”省作“云云”,“根”字损掩。芸芸,众多。根,根源,指“道”。高亨说:“‘复’字疑上下文而衍,傅本可据。此言‘各归其根’,下文云‘归根曰静’,正相承,故知‘复’字为衍文,‘归’字非衍文也。归根,犹云返本,谓复其本性也。”

  (3)傅、范、景龙、开元、敦煌皆如此。河上与诸王本“静曰复命”作“是曰复命”。马王堆本乙本作“曰静。静,是胃(谓)复命”。显有讹夺。甲本“曰静”二字损掩。奚侗说:“‘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命,指本性。

  (4)河上公、王弼与傅、范、景龙、开元、敦煌皆如此。马王堆本作“复命,常也;知常明也”。甲本同。高亨说:“常,乃自然之义。归根复命,是全其本性之自然,故曰复命曰常。”

  (5)马王堆本如此。惟“妄”字甲本假作,乙本假作“芒”。他本皆无前“妄”字。景龙“妄”作“忘”,“乃”作“能”,以下四“乃”字皆作“能”。龙兴碑及李荣并同。

  (6)劳健《古本考》如此。诸本“全”作“王”。马王堆本同。马王堆本乙本“王”字模糊,甲本尚清楚。甲本“道乃久”三字损掩。乙本亦脱“久”字。劳健说:“‘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

  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

  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劳说甚是。今据改。

  (7)马王堆本乙本及诸今本皆如此。马王堆本甲本“没”作“沕”,“殆”作“怠”,皆音假相通。开元、傅、范诸本“没”作“殁”。没身,犹言终身。殆,危险,刑辟。

  【今译】

  努力追求心灵虚寂,切实保持清静。万物都生长,我就此而观察它们的往复循环。万物蓬蓬生息,最后各自都回到自身的根源。回复到自身的根源,就叫清静,清静就叫恢复本性,恢复本性就叫“常”(自然),认识自然就叫高明。不认识自然,就会轻举妄动,一轻举妄动,就会招惹灾祸。认识了自然,就能包容一切,包含一切,才能大公无私,大公无私才能圆通周遍,圆通周遍才能合于自然,合于自然才能符合“道”,符合“道”才能持久,一辈子才不会遭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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