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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全译》 作者:老子

第25章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1)。寂兮寥兮(2)!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3)。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4)。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5)。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6)。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7)。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

  【题解】

  此章老子进一步说明“道”是独立的、客观的、永恒的、先天地而存在的精神实体。希望理想中的统治者要效法“道”,效法“自然”,要“无为而治”。

  注释:

  (1)河上、王、傅及诸今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并同,惟“混”字省作“昆”。

  元李道纯《道德会元》,“地”作“而”。《御览》一引“混”作。

  (2)河上及今王本如此。范及《释文》“寂”作“宋”,“寥”作“寞”,傅本“寥”亦作“寞”。景龙,唐人写本残卷及龙兴碑,全句作“寂寞”,无两“兮”字。马王堆本甲本作“呵呵”,乙本作“萧呵谬呵”。范应元说:“‘宋’,古‘寂’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公作‘寥’。《韵略》云:‘寂寞,无声也。寂寥,空也。’按《庄子·天下篇》亦有‘寂漠无形’。”按,《天下篇》“寂”亦作“芴”。蒋锡昌校今王本说:“‘寂’,‘寥’当依《释文》改作,‘寞’,以复王本之旧,今本盖后人依河上本改之。”

  (3)傅、范如此。王弼无前“而”字,“天地母”作“天下母”。马王堆本甲乙本均无“周行”句;甲本“而不改”三字损掩;乙本“改”作“孩”;“可以为天地母”句,甲乙本同。范应元说:“‘天地’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张松如说:“今之帛书,作‘天地母’是。上谓‘先天地生’,则此作‘为天地母’,亦如六章‘天地之根’也。《道德真经集注》引王弼注‘故可以为天地母也’,正如范所见古王本,亦作‘地’,不作‘下’。”

  (4)傅、范如此。傅“强”作“彊”。王弼无“故”字及前“强”字。马王堆本乙本作“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甲本无“也”字,馀悉同。河上公、司马光、李约、王雱、程大昌诸本,“为之名”作“名之”。刘师培说:“按《韩非子·解志篇》:‘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字’上当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易顺鼎说:“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蒋锡昌说:“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古本,‘字’上有‘强’字。《庄子·则阳》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即强名,则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5)诸本皆如此。马王堆本“逝”假作“筮”,馀悉同;甲本“远曰反”三字损掩。

  傅与景龙、开元,“反”作“返”。“反”“返”古字通,回返根源。曰,则,就。逝,运行不止。远,无边无际。

  (6)王本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同,惟无“故”字,甲本“道大”二字损掩。景龙、龙兴碑及唐人写本残卷,无“故”字“亦”字。傅无“故”字,范有“故”字;惟“王”字,傅、范俱作“人”字,不曰“王亦大”,而曰“人亦大”。张松如说:“老子曾屡以‘天’、‘地’、‘侯王’与‘道’并言,盖以三者为‘道’所生,而得其一体故也。

  如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此‘一’即‘道’也,正是以道与天、地、侯王三者相并言。此章所讲的是体道之人,不是一般人,所以依王弼及诸家写定作‘王’,且之帛书,亦曰‘王亦大’,又焉知作‘人’者非妄改之邪?”

  (7)王弼本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作“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陆希声《道德真经传》,句上有“故”字。龙兴碑句中无“有”字。河上公、李道纯无“而”字。

  景龙“居”作“处”,无“其”字“焉”字。傅奕本,后一句作“而王处其一尊”。范应元“王”作“人”,全句作“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陈柱说:“此‘域’字当作宇宙解。”张松如说:“王弼注:‘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泛谓‘域中’曰‘无称之内’,不知其意何云。帛书曰‘国中’,于‘王’可,于天、地、道,则不伦,显然容纳不下‘四大’。近人陈柱以为域中当作宇宙解,得之矣。”

  (8)古今本悉如此。惟“王”字作“人”。马王堆本甲乙本亦作“人”。惟金寇才质《道德真经四子占道集解》作“王”,今据改。顾本成疏:“人,王也。”据此古今本即使作“人”,亦指上文之“王”。此四句,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作“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断句跟别本不同,近人高亨《正诂》、张松如《校读》从之。李约说:“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妙理而理天下也,故曰‘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言法上三大之自然妙理也。其义云:‘法地地’,如地之无私载;‘法天天’,如天之无私覆;‘法道道’,如道之无私生而已矣。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例也。”李约的读法,比较新颖,有一定的启发性。录以备考。

  法,以为动词(以为),训法则。

  【今译】

  有一种混混沌沌的东西,先于天地而存在。没有声息,没有形体,独立存在,永不改变,循环运转,永不疲倦。它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母)。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做“大”。“大”就运行不止,运行不止就广阔辽远,广阔辽远就返回到自己的本源。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君王也大。宇宙间有四种东西可称“大”,君王就是其中的一种。君王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以它自身的本性为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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