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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作者:张立宪

三 多少人在追寻那解不开的问题

    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有志青年,非要跟这么一帮二流子混在一起。我也说不大清楚,还是让我回忆一下俺这一生的第一次喝醉。
    那是我的十七岁生日,此前除了爸妈,还真没人注意到俺这条小生命的存在,但这个生日大不同。郭子、三儿等人撺掇着要给我过一个生日。
    我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全国重点,把学生奔着全方位人才来培养,所以学校还有好几百亩地,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这使得我的生日宴会不至于花太多的钱且品种繁多。我用六块钱买了四瓶高粱酒,其余的就不用我掏腰包了。
    三儿搬来一个煤油炉负责炒菜,他的手艺应付一帮肚里没油水的学生绰绰有余;胖葫芦负责去农场的拖拉机库房偷柴油,结果被看门狗堵了半天;教历史的石老师最遭人恨,所以他家的鸡难以幸免,那只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鸡被活活拧断了脖子,王二哥还特周到地把褪掉的鸡毛扔到女生宿舍的垃圾口,免得被追到自家头上;郭子从父亲那里顺来老部下孝敬的飞龙肉,用空罐头瓶装着,于是整个宴会显得荤素搭配得当,天上的飞龙地上的驴,好吃啊。
    “还记得我们偷偷摸摸学抽烟,那年我们十九岁。”马兆骏的十九岁太秀气了。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摸到了女孩的手。三儿带来了两个姑娘,不是学生,羽绒服鲜亮,高跟鞋尖翘,头发波浪,嘴唇鲜红,比班上的刻苦女生诱惑多了。她们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与我这个寿星佬握了一下。我把进入青春期后学到的词与现实中的首次触觉联系在了一起——柔软滑腻。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知道了我不孤单。全学校的有名架友来了好几个,校外的混子也有,他们都对我说着特仗义的话,让人觉得这个饭局像个大家庭。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好惹。宴会的声音吵得隔壁班男生过来抗议,三儿把挂在床架上的军用挎包砸到桌子上,里面是一枚投掷手榴弹(这是当年架友们的常备装束):“今天是我兄弟生日,别他妈让我不痛快!”敌人退去,我顿时觉得自己顶天立地。
    那四瓶高粱酒早已满足不了那么一大帮酒风浩荡的人,后来谁又去买了酒,不知道;买了多少,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个念头,喝这么多,吐这么多,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继续活着?
    我们为什么要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
    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做男人,挺不好。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只有自己为自己悲哀这种境况,是成年之后的绝望。而青春啊青春,要的就是一群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吝的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而一个人走路总不自在。
    参照古印度的种族制度,我们将学校里的学生分成四个等级:
    那种朋友遍及校内外的老架友属于头等婆罗门,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但名声无人不晓,所以根本无架可打,他们只是在校门口不花一分钱地打台球,部分荷尔蒙分泌旺盛并有路子搞到避孕用品的人已经开始了战战兢兢的性体验,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处理各种江湖纠纷。
    那种混得不太好的老架友属于刹帝利,他们的资历很老,所以在战斗中不会吃太多亏,也会有老哥们帮忙,但他们太过崇尚暴力,不知道嘴皮子比拳头更管用的道理,所以经常惹一些根本没必要惹的麻烦。他们的智商不太高,许多人到最后考不上大学。
    那种空有一把蛮力气的低年级架友属于吠舍,他们的主要功课是记住前两个等级的大哥的模样和名号,并恭恭敬敬地打招呼;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随时听候调遣出兵作战,并以大哥叫上他为荣;他们的美好前景是等大哥毕业后他们能转入上一个等级,只要惹的祸不至于被学校开除。
    那种不敢打架的学生属于首陀罗。由于是重点中学,所以他们最后考一所光祖耀宗的大学一般没问题,但他们除了呱呱叫的学习成绩外一无可取之处,他们的饭盆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征用,最后还不给洗涮一下;他们的牙膏经常一进水房就要被挤掉大半袋;他们的睡眠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破坏;他们的女朋友多半不是很漂亮,还戴着眼镜。
    如果你在食堂排到了前头,那么你认识的所有架友都要让你带饭,后面的人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个不着四六的傻蛋在楼道里斜楞你一眼,你马上可以招来一帮人给他一个教育;如果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碰巧你的兄弟也喜欢,两人就互相推让,最后那个女孩变成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你终于知道,姑娘这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他们说我们是一群狼,在无知的岁月中迷失。
    “义气”是那个年代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褒赏,宛如现在的“品位”、“优雅”、“格调”、“精英”之类。
    有一次,三儿的大哥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量向另一个团伙复仇的事儿,我们作为学界代表,也列席在三儿的饭馆里。原来四儿被那个团伙欺负了,气不过,要找他们去拼命。
    “让我去。”老大用些许哭腔说,“四儿,你比我年轻,能多伺候咱爸妈几年。”然后平静地喝下一杯酒。
    四儿哭得跟只迷途羔羊一样。
    我的眼圈也当场发红,心中充溢着一种为了兄弟间的情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豪情与柔情。一个男人,如果他的生命中没有经历这种场面,没有说过听过这样的话,还叫男人吗?
    事实上后来那场架打得并不大,彼此伤亡不重,公安也没管,并且也没让我们这些学生参加。但打成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顿酒喝得让你那么动感情,那么人间自有真情在,英雄本色江湖情。
    大学毕业时,我回母校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路过三儿老婆的冰淇淋店,进去看了看。她已经生了孩子,曾经漂亮的脸蛋不再饱满,曾经娇柔的嗓子变得沙哑。聊起故人故事,她说,三儿正在乡下贩梨,早就不打架了。兄弟四个的生意不好也不坏,最近刚为钱上的事儿吵了架。
    我坐在那里,吃了一个三嫂给的蛋卷冰淇淋,心里有些堵得慌。原来我们为之动情为之动刀子的所谓义气,竟那么禁不起人性的推敲,那么禁不起日子的锤打。
    这种幻灭感让我无比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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