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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这二百九十年1.贞观之路》 作者:吃青菜的蜗牛

第16章 第一个威胁与应对

  前面说到,李世民婉拒了颉利可汗赠送的马三千匹、羊一万只。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突厥说是赠送,每次都要派一大堆使者到长安,牲口送完了,这些人却赖着不走。胡吃海喝,寻衅滋事是常事,还时不时地搞点杀人群殴的恶性事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按理说,应该严格法办。可这伙人是外交使节啊,享受外交豁免权,倘若依法办了他们,肯定会招来东突厥的质问,搞不好还给他们制造了南下掳掠的借口。所以从隋到唐,中央政府对这种进贡或是贸易一直都是严格管制的。

  没费一兵一卒就使得东突厥退兵,应该说是一个比较能够接受的结果。但是对于马背上打下江山的李世民来说,无疑是被人堵着家门狠狠地讹了一把。以他的经历和性格绝不会就此罢休。

  送走了东突厥这伙瘟神,唐朝便开始着手训练军队。从禁卫军到普通军队,每天都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各项军事训练。为了保证训练的效果,同时充分调动大家伙的工作热情,军方还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措施:凡训练成绩优异者,当场发给奖赏,他们的上级也将在绩效考核中得到好评。重奖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这奖赏可不是空头支票,而是实实在在、马上兑现的。于是,全军上下立时凝成一股绳,干劲甭提有多高了。很快,唐朝军队的战斗力就得到了迅速提升。

  说到军队,先说军制。唐初基本继承了从西魏、北周延续到隋朝的传统——府兵制。

  府兵制,简单说来,就是兵农合一,分工专业。具体做法是:各地设折冲府,负责军人的生活和训练,负责人官名原为统军,后改为折冲都尉。军府辖区内一人当兵,全家都编入军籍,不再作为一般老百姓对待。征发时依照家庭经济条件先富后贫、身体条件先强后弱、家中人口数量先众后寡的三大原则进行。服役期间,府兵本身免除课役,但费用、军装、随身携带的轻武器(如弓箭、刀之类)和赴役途中所需的粮食,都要自己准备。每一火(一火10人)还得准备供运输的马(或驴)6匹,即所谓“六驮马”府兵出则为兵,入则为民。遇有征伐,命将出师,事毕解散,兵散入府,将归于朝,简单的说,就是大家伙继续原先的生活,该干嘛干嘛去。总体而言,就是有若干人家,别的什么都不用做,税也不用交,按规定当兵吃饷给朝廷卖命就是他们的职业。

  府兵制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可以保证足够的兵力来源;二、防止军事将领个人势力的坐大;三、在先富后贫,先强后弱的征发原则下,使军人的素质和装备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当的水平;四、从西魏一直到唐朝,各政权的根据地都在关中地区,此地民风彪悍,吃苦耐劳,无论是实现从农到兵的转换还是在长期内保持战斗力都不会有大的影响。

  任何政策都是有优点和缺点的,府兵制下最大的问题就是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彼此缺乏磨合。好在唐初的各将领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武力和统帅能力都很强,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官兵之间因不熟悉所产生的对战斗力的消弱。

  光是军队能打还不行。兵法云: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保障也很重要。而好的后勤补给必须建立在政治安定、经济富足的前提下。为此,李世民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秩序,尊卑高低得有个说法。对于朝臣,李世民依照个人功劳大小和重要性进行封赏和官职任命,不管是老部下还是从原先东宫和齐王府归附过来的人,一律遵循这一原则安排工作和职务。李渊在位时为巩固老李家的地位,大量地封皇室成员为王。李世民继位后,为了强化激励机制,对这些王爷除了确实立过功劳的仍然保留王爵,其他的一概降为公爵。对于这一任人原则,李世民还特意进行了说明。这一说明即使在现代看来也是相当先进的:帝王行为公正才能使人民真心臣服。我们吃的用的都是来自民间,设置官位和履行职责都是为了百姓,所以应当选择贤能,不能以资历作为任人的标准。只有这样做,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机制!

  接着,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定性,发布了《大唐第二代领导及群臣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封已经死去的前太子李建成为息王,谥隐,前齐王李元吉为海陵王,谥剌。从我国谥法的角度来说,李建成这个谥号基本是给了个中等偏上的评价,基本面还是可以的;李元吉的谥就比较惨,说他不听人劝,还忘记别人对他的爱护,不肯悔改。但是无论如何,他们的身份毕竟还是亲王。两人的尸体也被按照亲王的礼仪重新厚葬,由李世民同志牵头,联合原先两人的旧部一起送葬。皇帝带头哭丧,那下面的虾米们还不得更加卖力地哭啊,葬礼上那说是哭声雷动也不为过,估计这些人哭亲爹亲妈也就不过如此。这些虽说只是收买人心的手段,但对于安定人心、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作用还是相当明显的。

  准备工作完毕,就要开始干活了。李世民下令在京城建立弘文馆(大唐中央研究院)选拔饱学之士担任弘文馆学士(研究院院士)设立弘文馆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研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条文;二是研究历史上各朝代的兴亡得失,为君王执政提供参考和借鉴,以保老李家子孙后代皇福永享,寿与天齐。

  弘文馆设立后,李世民每天开完早会就会溜达到弘文馆来,与智囊们就各类专题展开讨论、交流意见,将那些切实可行的意见付诸实施。

  都说法律是国家意志的根本体现,李世民虽说是“封建主义势力总头目”但也很清楚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性。下面的两个故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要说当了皇帝,尤其是从乱世中走出来的皇帝,对贪官污吏那是特别的恨。为了杀鸡儆猴,以正视听,李世民想了一个不太光明的引蛇出洞的主意——他安排自己的侍从扮作普通百姓,向官员们行贿。结果一个城门官没经得住诱惑,收了一匹绸缎。听了侍从们的汇报后,李世民得意地一笑,下令有关部门把那位倒霉的城门官推出去砍了,并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

  一般来说,皇帝要杀人是没人敢阻拦的。可是当时的民部尚书(即后来的户部尚书)裴矩却大胆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城门官受贿固然当罚,然而根据大唐律例罪不至死;皇帝故意派人前去行贿,为君者首先做了不法的行为,所以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论处;天子行为不端,不能为天下做表率,应该改正“恶习”裴矩的一席话说的是有理有据,李世民吃了个哑巴亏,哭笑不得,但最终还是听从了裴矩的意见。

  说到这位裴矩老兄,觉得有必要提一下。他是隋朝旧臣,当年大拍隋炀帝马屁,引起高句丽与隋朝三次大战的正是这位(具体参见本文开头部分)当年一副奸佞嘴脸,现在却能尽忠直谏,归根到底,应该说此人本质不坏,只是容易被环境所左右,在忠奸之间发生了转变。这从一个侧面也间接反映出隋炀帝与唐太宗两个时代的政治风气截然不同。

  再说一个故事。唐朝初年有不少候补官员为求任命而不惜伪造资历,以致于刻章办证成风。走在街上经常会被冷不丁的塞一张名片,上面写有刻章办证机构的具体报价。李世民得知这一情况后勃然大怒,下令伪造资历者尽快自首,否则一旦查出就开刀问斩。自首期过后,一名候补官员在政审时被查出资历系伪造。消息传到李世民耳中,他立即下令诛杀此人,以儆效尤。时任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的戴胄坚决反对这一判决,认为按照法律应处以流放的惩罚。李世民再一次勃然大怒,斥责戴胄,认为如果不杀此人就表示皇帝说的话没有信用。戴胄据理力争,提出:陛下下令杀人只是出于一时的喜怒,没有规律可言,只有法律才是政府的公信力所在。将此人按律施以流放,正是忍陛下的小忿而存政府之大信。李世民听后想想也对,不仅没有处罚戴胄,还大大地表扬了他。当然,后来那位倒霉的伪造资历者被依律处以了流刑。

  李世民不仅以身作则,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还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合理性的运用。唐朝初期,社会治安还不是很理想,不少地方盗贼出没频繁。为了给大家一个安定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老百姓能够专心生产建设,政府召开了国务院扩大会议,议题之一便是如何强化治安。会中有人提出乱世用重典,建议严厉打击盗窃嫌疑人,大刑伺候(类似于“严打”)作为一把手的李世民当场就否定了这一提议。他说:没有人生下来就愿意去打家劫舍、偷鸡摸狗。只是由于税赋太重,劳役繁多,再加上贪官污吏趁机敲诈勒索,人们无法正常过日子,才去铤而走险,啸聚山林。如果大家都有吃有穿,谁还去无事生非啊?

  政治工作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降低政府支出,改变公务员比例过高的情况,贞观元年,中央政府下令把全国划分为十道,道下设州,州下设县,全国形成了中央——道——州——县的四级行政体系。同时,由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主持裁汰冗员。

  裁员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少不了有人打招呼、批条子,甚至采取武力胁迫等非常手段,但是在皇帝的鼎力支持和房玄龄英明果断的指挥下,裁员工作进展顺利。裁员结束后中央政府在编的公务员仅剩643人。

  上面说到全国被划分为十道,分别为:

  关内道,包括京城长安附近地区,即所谓关中地区;

  河南道,包括黄河以南,淮河以北,主要有今天的河南、山东以及江苏和安徽的北部;

  河东道,主要是今天的山西以及河北和内蒙古一部分;

  河北道,主要包括今天的河北、北京、天津和辽宁一部分;

  山南道,主要是秦岭以南,长江以北地区,包括今天的重庆、湖北和河南一部分;

  陇右道,主要是今天甘肃和青海省一部分;

  淮南道,主要是淮河以南到长江以北一带,包括今天江苏和安徽在上述地区的部分;

  江南道,主要是长江以南到五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包括今天的贵州一部分、湖南、江西、福建、浙江、上海以及苏南地区;

  剑南道,主要是今天四川省的一部分;

  岭南道,主要是五岭以南地区,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两省和福建的一部分。

  唐初的司法和政治算是简单的介绍了。总体而言,贞观之初的司法和政治气氛是相当好的,群臣们对参政议政都很积极,做皇帝的李世民更是带头做好表率。这样上下齐心,国家政治蒸蒸日上,社会治安也是日趋稳定。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政府再能干,吃穿用度还是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否则也只能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经过隋末的战乱,中原人口减少很多,大量良田荒芜,社会经济水平严重倒退。为迅速恢复经济生产,唐政府实行了著名的租庸调制度。

  唐初,由于无主土地大量增加,劳动力相对缺乏,人均耕地数很高。换句话说,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大小不等的地主。针对这一情况,唐政府没有多为大地主们考虑,而是直接分田到户:每一个成年男人分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永远归这个人了;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还给国家。凡拿到田的人,每年要向国家上缴税收粟二石,叫做“租”缴纳绢二匹、绫二丈,丝绵三两,如果你的家乡养不了蚕,抽不出丝,也没关系,那就缴二丈五尺布和三斤麻,这就叫“调”此外,每个成年男子每年必需服徭役(给政府义务劳动,不管吃不管住不给钱,是一种变相的税收)二十日,有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则可以纳绢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

  为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唐政府还另外规定:若国家有事须增加服役者,凡加役15天,享受税收优惠,免“调”加役30天则更加优惠,租”调”全免;而且为避免给人民带来过重的负担,还规定了服役的上限:每年的额外加役,连同正役,最高不得超过50天。这些措施加在一起,就称作“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的实施是基于当时人少地多,国家需要修养生息的国情基础之上。它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最广大农民朋友的劳动积极性,政府财政收入也逐年增加。饱经战乱的关中、河南、河北和山东等地很快就重现了勃勃生机。而没有太多遭受战争洗礼的江南等富庶之地的经济也愈加繁荣起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贞观初年,全国总人口不到三百万户,一斗米的价值等同于一匹绢。而到了贞观四年,一斗米只要四五个铜钱,牛羊漫山遍野,人口和物产数量都大为增加。

  经济的迅速复苏带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社会治安的改善。那时几乎家家都可以“夜不闭户”当年全国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共计不过区区二十九人,时号“太平”

  政治、经济的全面复苏还带来了民族的空前团结。据史书记载,当时四方蛮夷归附竟高达一百二十万人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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