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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历史在民间》 作者:梁晓声

第28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6)

  吴振海是我所熟悉的同代人中,更进一步说,是当年全班54名中学同学中,获得过最巨大的成功的人,也是和我曾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中第一个被通缉的人。雄伟的哈克森大厦已经易主。逃亡之前,他有次从国外回来,送给我妻子一条金项链,送给我儿子一个计算器。那是他第一次到我家。计算器还在,项链却已被我妻子丢了。我曾给他买过一套木刻八仙,价值比一条金项链还略贵些,它们还在他豪华气派的办公室的柜上摆着。八仙们并没能保佑他一帆风顺。我常想回哈市时将八仙们带回北京。我的作品《年轮》中的男主人公叫刘振兴,就是由吴振海的名字演化来的。吴振海当然没有刘振兴那么好,刘振兴身上寄托着我对某些平民儿子们的理想和希望,那理想和希望也是最初我从吴振海身上似乎看到过的。吴振海一度实现了它,也最终破灭了它。他令我感到的遗憾也是相当巨大的。

  2.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人我和吴振海的关系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学时期。呈现在我记忆底片上的色调永远是友好温馨的,尽管中学时代的他,绝非是每个同学都喜欢的。事实上有些同学极不喜欢他,有的同学甚至很反感他,而我在班里是一个无人反感的同学。我和普通的男同学友好,和他之间的友情也就不奇怪。

  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已是大老板,我已是小说家。他似乎格外尊敬我,但我知道他内心里其实是不大瞧得起小说家的。我想,可能任何一个人,无论扬扬得意到什么程度,总归还是希望这世界上有某一个人能多多少少地对自己拥有些批评资格的。这也许属于一种心理需要,会从另一侧面备感自己的社会存在的的确确是重要的。他的弟弟、姐姐、姐夫以及老母亲,对他来说,似乎都不能承担起如此特殊的角色。于是他选择了我这个他可以接受并且不至于使他感到羞辱的人扮演这种需要的角色。而我曾一度很愿意扮演这一角色,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自己也获得一种满足。不是每个大公司的老板都随随便便地给予别人可以诤言批评和告诫自己的权力。也许我常替他扼腕叹息,恰因他曾给过我这种权力?

  有几次他当着客人们介绍我时,竟搂着我的肩说:“大作家!我中学最好的同学!全国著名!全世界也有名气!”往往搞得我瞠目结舌,恨不得当众推开他,狠狠扇他一大嘴巴子,使他从此变成结巴,不再能那么顺口就胡说八道。

  然而那时又是他较可爱的时候。

  他可爱的时候往往是他真诚地表达与一个人友情深厚的时候。那时对他而言,夸大其词的程度恰恰和真诚的程度成正比。

  他每次见面都必向我讨书。讨了去就摆入书架。永远也不会翻一下,但会指给别人看。

  而另一些时候,往往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又常对我说:“晓声,拉倒吧!别当作家了!整天写什么呀?给我当位副经理来吧!我保证你下半辈子生活幸福不就得了嘛!”那时他这位大老板显出对一位作家的生活状态的极大的怜悯。而这常常惹我暗自恼火。我则反唇相讥:“你弟弟振庆是经理,让我看振庆的眼色办事?”他就会红了脸,接着自语:“唉,振庆……振庆……你要是我弟弟就好了。

  你他妈怎么就不是我弟弟呢?”幸亏我不是他弟弟。果而是,我今天的下场不堪想象。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他逃亡国外至今了。那些日子似乎将我们的关系一刀斩断了,斩断为“法”和“情”两半。我不可以不受法的制约而一味儿地重情义。我必须对法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敬畏。但我又没法儿对他在国内的亲人们的命运完全漠视,使“情义”二字在我这儿变得一钱不值。

  他使我处于两难之境。

  那些日子也仿佛将吴振海这个人剁为三截了。一截是他的中学时期,留给了我,留给了当年我们初三九班的54名同学,留给了我们的老师以及母校;一截记载着他从创业到发达、到逃亡的履历,留给了中国的商业时代,以及某些曾和他发生过极具金钱色彩的利益关系的人的回忆;第三截留给了我的家乡的公检法,毕竟因他的逃亡案子还没画上最后的句号,它总归是要画上一个句号的。

  而我常想,留给我的那一截,是否被我过分浓重地温情化了呢?也许只不过就是一些谁都经历过的片片断断的仿佛小猫小狗间的友爱,被我这个小说家太理想化、太诗化了。然而我又是那么的不愿轻论留给我的这一截。因为我总感觉到我必须为自己保存某些哪怕是被自己理想化了、诗化了的东西。现实已不怎么可能向我提供这些东西,我只能从过去找到,并倍加看重。我没法儿不以仁义对待之。然而我又非常清楚,这仁义万不可延伸入第三个阶段;否则,我自己也将走向反面了。那么所谓仁义也就该站在被告席上而同时走向它的反面了。

  如果某一天我真的见了他的面,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其实最想对他说的是:比起你不能尽一个儿子对高堂老母的义务这一事实,雄伟的哈克森大厦不过意味着一个靠高标号的水泥和金钱凝固在那儿的冷冰冰的梦罢了。那原本华丽的梦倒也是可以做得较长久的,是他自己在“夜游”的状态下撞了,撞到头破血流,不复再能将梦做下去。

  由吴振海我想到了另一个人,他对我的人生起过大的作用和影响,在我是知青时给过我兄长般的呵护和关怀。他当年曾是那么真挚地勉励我成为作家,正如我曾企图以“商的至高境界即仁善”这种纯粹迂腐的理想主义的观点对吴振海施加作用和影响一样。区别在于那个人对我的影响在我身上体现着,而我企图施加于吴振海的影响,一丝一毫也没在他身上体现过。

  关于这个人,我已在《十月》1997年第1期发表了一部中篇小说《又是中秋》,等于为他的人生历程立了一个简传,等于替我自己整理了一份“为了忘却的纪念”。

  他是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第二人。他现仍关押在哈尔滨市。

  我不知他能被判几年。

  我密切关注着他的命运。

  我并非没什么可写的了,才以我和他的关系做素材炮制一部小说赚稿费。恰恰相反,我的创作计划是早已排定了的,为按部就班地完成这一计划,我惜时如金。但是他的案子发生以后,我常感到我的身体又多了一种病似的。他这个人几乎每天都会浮现在我脑际,使我根本没法儿不去想他,而写另外的我虚构出来的人和故事。患病就得求医,或自疗。我的病非是医生所能诊断明白或开出有效药方的。自疗的方法就是靠了笔和稿纸,将如块垒般堵塞胸间的情绪、情结导引和泻泄于字里行间,一吐为快,以舒气息,以畅襟怀。仿佛不这样,便不能回归到起先的写作之中去了似的。如同被从自己的家里推出,而家门在身后关上了。而每每一吐为快,心态才能渐渐平定,才能继续起先的写作。

  是的,这真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啊!我常扪心自问--我是否太自私了呢?

  当然,对于《又是中秋》中的“老隋”,我内心也怀有不那么自私的善良的一厢情愿--将那一期《十月》寄回哈尔滨,求人转给负责“老隋”一案的司法人员,希望他们看了,感慨于以前他的事迹,而对现在的他尽可能地给予宽大处理。

  由吴振海而“老隋”,进而联想到朱胜文。朱胜文是我的北大荒知青战友。当年在兵团时我们就曾见过几面,彼此留下很好的印象。后来他在商学院获得了硕士学位,大约是中国恢复学位制后的第一批学位获得者,并曾出国留学。继后分配到哈尔滨市经委,升至主任,再后来成为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主管工商企业界。

  他能干,肯干,日夜操劳,全力以赴。如果单从他的工作热忱和工作业绩方面来评价的话,我认为他这位副市长是对得起哈尔滨市的。

  在他初任副市长的那一年,我回哈尔滨看望老母亲,他曾嘱秘书与我联系,在市政府小食堂请我吃了一顿便饭。只我和他两个人。记得他曾对我说:“晓声,你清楚了,我也有过当作家的梦想啊!”而我当时的回答是:“对于中国,能从我们这代人中产生几位市长,比多几名小说家有更实际的益处。”我又真诚地对他说:“胜文,工人的儿子而成为市长,是中国老百姓的欣慰。可要多为咱们家乡的老百姓办些实事啊!”他向我默默伸出一只手。我握住他手,他注视着我说:“咱们都记住今天这个日子,今后互相多提醒,共勉!”再以后我回哈尔滨,总要带几本我写的书给他。因为他不但要,而且认真读。我往往是将书放在收发室,请收发室工作人员转告他的秘书替他取。我不忍打断他的工作,侵占他的时间。

  大约是1991年,我陪几位作家回哈尔滨参加冰雪节,他到住地去看我们,赠我们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概况画册,希望作家朋友们能常到哈尔滨做客,给作家们留下极深印象。他走后,作家朋友们都对我说:想不到你的知青战友中还出了这么一位挑重担的副市长。

  听说他老父亲生病住了院,我委托人给他捎去了几盒“851”营养液。听说他因视网膜严重受损去上海治疗,我给他寄去了几盒中外古典音乐磁带,希望他能在养目之际听听,同时感受我对他的友情。除了书,我只送过他这两样东西,正如那句老话说的,“礼轻情意重”。我的弟弟、弟妹下岗,希望我出面求求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我没求他。我想,哈尔滨市下岗的工人太多,我不可以利用我的特殊关系,给他添麻烦。

  今年春节前,他因受贿被收审,这消息震得我呆若木鸡。

  最初的传闻说数目很大--100多万。

  后来的传闻又说其实没那么多。然而有一点是确凿的,他的案子是由中纪委直接介入审理的大案。我首先想的是应给他的家人打电话,在此时表示一种关心。却没人敢告诉我他家的电话,都怕受嫌疑。接着我想到了他的女儿,她在北京读大学。我想这姑娘一定承受不了如此突发的巨大的事件对她的刺激。我想了解到她在哪一所大学读书,去看望看望她,安慰安慰她。

  但也没人愿告诉我。中国人习惯了谨慎避嫌,习惯了划清界限,习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知道的关于他的最新情况是,他双眼的视网膜已彻底脱落,完全失明了。

  我还听说,他的大学母校,对他也予以极大的关注,表示愿意接收他回校任教,发挥一技之长。当然这只能在两种前提并存的情况之下方可考虑--法律对他免刑和他双目没失明。

  第二个前提已经不存在了。对一个在收审时期双目失明的人,法律究竟会怎样判处呢?我向一些律师请教过,律师都说太特殊,尚无先例,也就都无可奉告。据我所知,哈尔滨市的人们并不拍手称快,幸灾乐祸,普遍非常地惋惜。都说:“唉,朱胜文太对不起咱们哈尔滨市人了!”我这个哈尔滨市人,理解家乡人的话的深层意思是--他令人们失望的方面主要还不在于他受贿,而更在于他不应该自己将自己打倒了,使哈尔滨失去了一位能干又肯干的副市长。

  他双眼失明是由于延误医治。第一次手术后,视力还没恢复正常,就又开始工作了。为了工作,他一次次推迟住院手术。

  他被收审的前两天,亲批十万元支持哈尔滨市作协主办的文学评奖活动。

  那是他最后一次行使常务副市长的权力。与他翻身落马的同时,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商局局长王英文亦“东窗事发”,衫难遮“尾”。王英文也是我的北大荒知青战友。我们曾同属一个团,当年他是团组织股干事,作为团政委亲自挂帅的工作组成员,曾在我的连队“蹲点”两个月之久。

  那时我是男排一班长。他常召集班排长开会,学毛主席语录,“斗私批修”。他很能说话,每每说得兴奋,口吻就有几分盛气凌人、“谆谆教导”的意味儿了。我颇看不惯他那种“官不大,僚不小”的架势。记不太清有次究竟因为什么,我们当众发生了冲突,似乎是他指摘我班里一名战士装病,不出早操。而我顶撞他,认为他诽谤我的战士,也就是诽谤我,也就是诽谤一班。他说:“轻伤不下火线。”我讲“官爱兵”的道理。他说:“你还是官呢!班长算什么官?”我端起炉上的一盆热水要泼他,被人及时阻拦才没泼成。

  我一直认为,对他个人而言,当年在我们连“蹲点”的最大收获,便是我们连女排的一班长后来成了他妻子。当年我们全连都对女排一班长持有良好印象。

  我和他再见面已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来北京,请当年的一些知青聚会。那时他已当了局长。他显得很高兴,喝了不少酒。

  我某次回哈尔滨,也见过他一次,但完全记不得是在什么情况之下见的了。他对我倒不计前嫌,每次相见格外热情。我猜想,相当主要的因素,是由于我与朱胜文的特殊关系。

  他的事发生,我倒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相信许多认识他的人,都不会感到惊讶。

  我分明记得,曾有人对我说:“他呀,‘栽’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儿。”他的家被搜查那一天,人们用锤子到处乱砸装得豪华考究的墙壁。他家的马桶是几万元的那种,智能控制,有烘干功能。我想不通人为什么非要用那么昂贵的马桶,也想不通厂家有什么必要生产那么复杂的马桶。现在的中国人,虽然开始重视贫富贵贱之分了,但毕竟排便对谁都只不过是排便,无论多么讲究也够不上是仪式。就算真的讲究到接近仪式的地步,麻烦的还不是自己吗?

  据说人们不但用了锤子,还用了镐头,像拆房似的。理由又是那么的正当--抄寻赃款。

  足见他这位前工商局局长,在位自迷的几年间,早已是积怨多多之人了。不久前,家乡来的一位领导人物与我交谈中忽问:“晓声,你的知青战友和朋友,怎么接二连三地‘折戟沉沙’了啊?”此话问得我发窘。我红了脸回答:“轮到我们这一代犯错误了。”我也仅能如此作答而已。

  是的,轮到我们这一代人犯错误--不,是轮到我们这一代人接二连三地犯罪了。

  某类罪,要犯,先得有犯的条件和犯的资格,不是谁想犯就能犯的。比如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之类。

  今天,在大批同代人面临下岗和第二次失业的严峻的人生考验的同时,时代也出于需要,将我们中的极少数人推上了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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