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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 作者:叶倾城

第一辑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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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都气饱了

早上八九点钟,天色正青,街头小牛肉面馆里,她坐我对面。

牛肉面热腾腾端上来,可是她不肯吃,年轻红润的脸蛋,犹自气鼓鼓的,嘟着嘴,双手合抱胸前,那姿态,是赫然横着一句话:“我在生气。”

她身边的女友劝她:“再生气,饭还是要吃的。”

她自鼻腔里“哼”一声,万般哀怨,“气都气饱了,哪里还吃得下”。“哗”抽一根方便筷,“啪”地掰开,“的的笃笃”在桌上点来点去,又“吱吱纽纽”挪椅子——她的气,生得有声有色。

女友不大在意:“没什么的,算了。”

她双手一摊,惊叫起来:“还没什么?”眼睛瞪圆了,“我打电话给他,说‘喂’,他居然问我‘哪个’,我就啪一声挂了。还有蛮多个女的,给他打电话不成?”咦,这一记反问,的确很有道理啊。

连说带比画,一手指向那个不在现场的“他”,是讨伐,也是委屈,一腔自怜,说也说不尽。

我低头强忍笑,只心道:可怜了这小子。

是在梦中被电话吵醒吧,懵头懵脑一句“哪个”,惹下大祸也不知觉,大约只当电话断了,倒头复又呼呼大睡。

哪儿知道这一端,她的心都碎了。

她还年轻呢,再扮酷也是粉面桃腮的婴儿吧,此刻满心醋意也是婴儿式的:妈妈一时有点心不在焉,便不依,哇哇大哭着,一边扑上去抱妈妈的腿一边打妈妈。

有时候,情人约等于妈妈:照顾我,体谅我,我哭急得一头汗,我笑则心花怒放。我是你唯一的小太阳,心里眼里只有我,生命里再容不得任何一个人、一件事。

这样横蛮的,婴儿的逻辑。

还是,恋爱中的女子,都是唯我独尊的?

而后来,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每一个婴儿都会长大,而每一个爱过的女子,都会在某一个时分,落下泪来。

不要脸要趁早

女友的男人,最近被一个女孩抢了。

他们双进双出好些年了,所有朋友都是共同的,包括她,这小精豆一般的女孩子,猫脸,娇憨,笑容甜如QQ糖,如一捧火烧在男人身上。男人很快变得痴迷,与女孩儿彻夜赛车,逛街,看电影——竟然重复早恋中学生的爱情步骤。

女友的隐忍与其说是为了男友,勿宁说是为了这小自己七岁的女孩儿,或者是年纪的缘故,对女孩儿,她总带着一种私密的宠爱,像怜惜自己的小妹妹。

到底忍无可忍,跟女孩儿明示,女孩儿微吃一惊,便问:“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分手呢?”

女友猝不及防。五年的感情便一朝断了。

再痛,三十岁的读书女子,与前男友不得不以礼相待,又在同一个系统工作,来往是少不了的。

不料一日,女孩儿便上了门。亲亲热热叫她“姐姐”,然后问:“我知道这不合情理,但你和他的来往尽量少一点儿好不好?”

女友解释道:“我们有工作关系。”

女孩儿迅雷不及掩耳地打断她:“那你换一个工作不行吗?”

女友呆住,半晌失笑:“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最庸俗港片都听不到的精彩对白。

女孩儿却不笑:“那你就是放不下他了,可是你要为我着想呀,你经常打电话给他,害我打过去总是占线。还有,他老是忙你的事,我的事就没时间忙了。难道你要做第三者?”

女友浊血上头,喝道:“谁他妈是谁的第三者啊?”

女孩儿惊奇地退了一步,脸上露出害怕神气:“姐姐,你不会恨我吧?不是吧。我年纪小不懂事的,我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能跟我计较呀。你是成年人啊,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他都要自重身份,不跟晚辈动手呀。”忽然莞尔一笑,小猫似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儿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是什么叫这女孩儿如此嚣张?大约只是知道自己太年轻吧,知道无论做了什么坏事,都可以用无知掩盖,世人会忙不迭原谅自己,因而,所有的任性、伤人、放肆、冷血,都这般心安理得。

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是谁说的,不要脸,也要趁早。

暗恋四人行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决定退出。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贴、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贴,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丝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意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天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约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他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她一直觉得眼睛胀痛。有一种张力在牵她的眼眶,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如洪水与水坝抗衡,蓄势待扑。但她其实并没有要哭的意思,倒像是酒店有装修污染,或者邻桌有人抽烟。

五年前他们相识,三年前他们分开。无数次记忆回想,最后她渐渐怀疑,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切不过是她的虚构。却突然收到他的电话——她已经换了工作换了城市甚至换了配偶,他是怎么查到她的号码?他说:“当初的事……是我年轻不懂事。”

她答:“不,我也有错。”

这么客气,恰如一部优雅的欧片。但她不曾踢他打他,暴力相向吗?他不曾咬牙切齿对人说过“我不原谅,永远不”吗?

他们真的不再相爱了。

他说:“不如出来坐坐。”她想有什么可坐的,却还是答应了,他说的时间和地点。

他们踩着新年的残雪,去吃一顿饭,其实已无话可说。饭后,他送她回家,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被卖花小孩儿抱腿,她脱了身他却被绊住,过一会儿才讪讪地追上来,递她一朵玫瑰:“不买简直脱不了身,送你吧——正好昨天是情人节。”

这一朵晚了一天的玫瑰,灰土土地低着头,颜色微微黯淡,花瓣的边缘像老烟鬼的牙齿。她笑得很尴尬:“呵……谢谢你,”不是不感慨地,“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呢。”

第一次,他记得她也记得。他们在入夜后的街上静静走,脚步声一呼一应,街市略略凄清,霓虹却仍旧妖娆。他忽然问:“你喜欢这些花儿草儿吗?”她没听清:“什么?”他已经泄了气:“算了算了。”她是著名的大糊涂,那一刻却灵光一现,远远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卖花摊子。“好呀。”

只剩下最后两束,一束是黄玫瑰,在夜色里也明艳如新,像牙雕一样昂贵。她却去抚弄另一束,粉红色一小朵一小朵的康乃馨,他就对老板说:“要这个。”康乃馨真是像粉红皱纹纸,她的心也一小团一小团皱起来。

错过是如何发生?就像这一刻的阴错阳差吗?她不知道,她只是,拿着一支,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在她家楼下,他们分手。她摸索了很久楼门的钥匙,身后一无响动,她用力地忍着,不让自己回头。她知道他一直在楼下,看着一层一层的声控灯,亮了,又灭,五楼的,亮了两次,熄了两次,终于不再燃起。是她进了家门。

迟就是迟。一天或者五年,没有区别。

饕餮

她不知道他爱不爱她,但她爱他。这爱情,从最开始,就带着灵魂的微微痛楚。

他在众多女伴之间驰走,没在她身上下什么工夫,因为太了解她的死心塌地。偶尔挂了单,带她出去吃饭,她受宠若惊。主菜是香辣虾,他低头大吃大喝,漫不经心一抬头,“你怎么不吃?”她就夹一只来,她没告诉他,她对虾过敏。

瘙痒,比什么都难忍的瘙痒。那晚她在银色月光下,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疹子烈士一般前仆后继地涌出,不是不恐怖的,像周星驰电影里最恶心的镜头。然而她忍耐着,带着奇异的喜悦,这是他给她的礼物,无论多么痛苦,她都愿意接受。她身体里的骚动,以这样诡异的方式释放。

他们后来还是住在了一起。她搬进去的前一天,朋友们半正式地约她出来,才问了一句:“你了解他吗?”她只一口一口吃提拉米苏,半晌抬头,淡淡回应:“爱他,就要爱他的一切。”嘴角还粘着淡黑的咖啡渍。

是的,一切。

比如,他的软弱。他彻夜不归,却在午夜打电话回来,在人群的喧嚣里声音低微:“我没钱结账了,你来接我回家吧。”口气像一个已经哭过的孩子。

还有,旧爱的痕迹。她从床下扫出半截断了的红发夹,一条旧丝袜,还有,用过的安全套。黑塑料垃圾袋张着大口,接受这垃圾的洪流,吃饱了,“嗒”一声闭上嘴,被扔出去。

还有,他的暴躁。他们因为细故争执,她还带笑解释,一个巴掌掼在她脸上。来不及知觉痛,已经羞愤交集,这一次,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

然而,他在她楼下等,什么也不说,只带了一个小小的玉米巧克力蛋糕,说祝她生日快乐。她说:“还有半年呢。”他苦笑:“半年后还有我什么事。”她沉默地,在巧克力的苦里吃出另一种,她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吃。他大概是爱她的吧?只是他管不住自己,也没打算管。金棕色的蛋糕在她手里瑟瑟发抖,她连蛋糕屑都吃得干干净净。

出货时节,她在公司几天几夜没有合眼,终于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下班回家。怕惊醒他,没有开灯,摸黑在玄关换鞋,忽然听到几句幽微的蜜语,袅娜的、带着醚香,那是另一个女人。

她什么都接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恶毒他的冷血,她来者不拒,他们都说,要爱就应该爱他的一切。然而为什么这一刻,她跪倒在地,无声地呕吐?

懒惰

他觉得他的人生都在影碟里了。

每天下班后都去相熟的碟店,挑拣的手势像君王翻妃嫔的水牌,懒洋洋的。晚饭后必定看一两部,最诡谲的乱伦悬疑之后,就是温情到了滥情的生活片。渐渐听到他的鼾声,头从沙发背上滑下去。同居三年的女友也习惯了,给他搭一床旧毯子。

她不知道他颠颠倒倒的乱梦:午后,他站在窗前,喝一杯很健康的无糖黑豆浆,忽然依稀听见女子的声音:“你骗人……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我……”失控却又极力控制。他一惊,探头是办公室新来的女实习生,拿着手机在走廊的另一端。他与好奇心斗争了一会儿,毅然关上窗,砰一声的同时,他窥见她掩住了脸,立刻觉得全世界都是无声的哭泣。这一段,他想他是刘青云,有种商业化的朴质。

再一段,有美国大片的清教徒和纯真气息,正是暮霭时分,车四面急驶如乱云飞渡,他在人行横道上,忽然很想握一下女实习生的手。她的手却先握过来:“咦,你很瘦哪。”随即放开,仿佛是无意。他觉得自己是列昂纳多,俊美得异于人间。

音乐起,居然是巴赫,庄严而靡靡,红橙色块处处,镜头模糊分明是部小电影,他丑陋不堪,赤裸、猥琐而强大,发出古怪的笑声,他知道他是最低级色情片的男主角……他被自己吓醒了。

碟已经放完了,屏幕上静静一片空白,女友歪在沙发的另一端,呼噜呼噜正睡。他不用看表,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与女实习生的约会,一次完美的约会可以导向恋情、床、所谓的红颜知己,但他终于承认,他不要。

他懒得再认识什么人,要打扮得无比光鲜,喷一点儿须后水,关注时事,寻找话题。这年头一切都快餐了,快,不意味着程序被废除,良家女子断不能一次到位。所有的恋情大概都不过是一次冗长的性事,在最后的高潮之前,都必须有漫长、无味到几乎荒谬的前戏。

而他懒,就像他老去同一家店吃饭,还永远不换菜式;他经常同一款的衣服买六件,因为懒得挑。因此他怎能对女友不忠贞呢?当背叛要付出力气和时间,他于是选择继续爱女友。他的爱,是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分明存在,却静静地,毫无用处。

电影里的人都很激烈,他们的人生才完整,有头有尾,而他,他懒。

他换一个姿势,终于沉沉睡去。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一道菜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模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

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沟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份上给我一点儿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箭穿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患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玉之瑕点……她不爱吃,却借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儿。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个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贴,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卡桑德拉的眼泪

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还不能相守?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最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突然宣布自己的婚讯,对方是他的初中同学,没太读过书,然而清秀温婉。他说他的心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归为石,他愿意凿成千片万片筑巢,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在巢里坐镇,贤妻良母更好。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空里,像一粒放在太空的种子,没有空气、阳光、水和食物,而继续开花。有好几年,她的MSN名字都是:“爱情与钱,都在来我家的路上。”她愿意做树边寂寞的猎手,一直等,等着瞧瞧。

她结婚结得很晚,感情,性,临睡前无止无休的闲谈,日子像一方薄田,耕三锄停两锄,慢慢也整出一片蒲公英。蜜月里,她偶然说起他,说起待结的发,说起不得已、爱别离、舍不下,仍然说出一片泪光。温柔的夫君不出声,只是用尽全副力气揽她入怀,她刷刷泪下,知道自己等着了。

再遇到他,是很自然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最后似有意又无意撇下他们俩。都是成年人了,未必还谈那些缠缠绵绵的话,她遂兴致勃勃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也看他女儿的,表示要结儿女亲家:“哪一天,带我儿媳妇来一起吃个饭。”“归她妈了,等我探视的时候吧。”她懔了一下,才彻底地明白他在说什么。

“发生了什么?”她明白不该问,但管不住自己的嘴。

他苦笑:“过不下去了……整天没话说。白天上班,吃饭时也没话,做爱时也没话,本来也做得很少。后来她怀孕,从那时起就是无性婚姻……”他嘴边,多了一道细长的纹,是岁月的刀劈斧凿。“我曾经以为爱情不重要,我忘了我是人,有人的情欲,我真的不是猪,吃睡就可以过一生。”沉默很久,他忽然说:“我还记得你说过,说我不会幸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惊呼。

这是诅咒吗?不,这只是卡桑德拉的预言。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里蒙受诅咒的女子,有预言的能力,却不能改变未来发生的事,她将眼睁睁看着死亡、杀戮、痛苦一件件发生。而最凄凉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相信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

她坐在肯德基的塑料座椅上,觉得自己就是卡桑德拉,在血洗过后的白色石头上沉坐。黑披肩在她脸上一扑一扑,奇怪,有一点儿湿,原来是她脸上的泪。

如果有机会,她宁愿自己曾经高贵大度地说:“我祝你幸福。”但卡桑德拉,永远只说真实的预言。

大风之约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全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儿隐隐的慌。幸好樟香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象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掼他一耳光?

她被保安挡在了前台:“你找谁?”连连报出几个名字投石问路,保安一律摇头,“没这个人呀。”终于她犹犹豫豫,说出了他,保安把电话推过来,“你打个电话让他带你进去吧。”她手握着话筒愣住了。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她轻轻闭了闭眼睛,说什么?谁还记得她,记得十年前的一段丑闻?太多嘴脸在闪回,他怯懦躲闪的,他老婆穷凶极恶的,同事快意的……她远走他乡,怀着一定归来复仇的决心。

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雅歌

我的爱人喜欢喝热茶,赤脚立在厨房里煮开水,把叫嚣的沸水冲入杯中,干燥几乎蒙尘的茶叶,魂魄来归,冉冉开放,复有柔嫩面容。很渴的话,她会要冰水,“谢谢。”微带南方口音,婉转有致如琴音。她不喝可乐或者白水。我的爱人,要至热或者至冷,斩截的爱恨分明,却难能承载平凡的温柔。

我的爱人爱洗澡,不知名字的精油滴落水面,腾起草木香的雾,像深秋黄水仙的幻觉。她享受浴缸时间,如鲸渴望南海的浩瀚,微微盹着之际,手机却突然惊起,她叹一口气,接起,“喂……”我从那声音了解疲惫、沉重及人生的不得已。

我的爱人也曾带着酒意前来,双颊红绯,任何声音,她都以极大的热情聆听,脸上挂着笑,恍惚的,殷勤的,人是沉在应酬的全副武装里一时回不来。抱着马桶吐得呕心沥血,喝一杯冰水她便被唤醒,“不好意思弄脏了卫生间。”像政客说,“I’M SORRY”,非常诚挚、非常虚假的歉意。

次晨在梳妆镜上用磁铁压一百元和一张写给钟点工的便条,磁石是一个中国娃娃,朝天小辫,一手持鼓一手持槌,仿佛在说唱。她曾说这娃娃像汉俑。书上说:汉代是中国第一个盛世,有了冶金有了铁有了钱币,人从最艰苦恶劣的生活中解脱,开始了解并记载,那些微细的快乐,比如耕田、做饭,或者,爱情。

我的爱人不曾为我做过饭,我想她是一个不谙家务的女子,因她掌心柔如雏雀,然而她的右手拇指食指都有微硬苔痕,那是握笔的痕迹。左右手腕皆有茧,我道,“键盘手。”她笑,“啊?有名字的。”我遂轻轻揽她的手,送入口里,像幼时母亲吮我受伤流血的脚趾。

我的爱人柔软如绵,硬净像玉,热烈时分是小火焰,睡熟时软弱成茜草。深夜,当我抱住她,她却时常转个身,在我怀里,背对我睡——她享受我抱的快乐,却不肯,也许是忘了,给我以同样的回应。

我的爱人时常在一盏橘黄灯下,她梳拢长发,盘转成髻,再紧紧地,用一只琥珀发夹束紧,那么紧,比MBA教程更无懈可击。起身时,她已经穿好白衬衫,黑裙,灰风衣上别一支凤凰胸针,洒一点儿我的古龙水。忽然间,我的爱人离我远了,是这大城里,数百万陌生女子中的一个。我想我并不认识她。

是的,我的爱人,我其实不认识你。

而我的爱人,一定是一个不喜欢等待的女子。因为此刻,我的手机响了又响,全是同一个不耐烦的号码——原来,我的爱人,我们都有两个号码,用来应付正经事务与不正经的。这一项联系很久的合作,将因为我的爽约,而被取消。

在黎明才分开的我们,是QQ上邂逅的男女,以身体互悦,度过缠绵缠绵的一夜又一夜,事了拂衣去,她从不留声名,抑或一痕口红印。然后,我与她,分别驱车,来赴同一场合同的谈判。我依时到场,却在远远的门外,认出她的背影。我只有像一个没有面目的替身演员,还没上场就悄然退下。

我的爱人,命运何其荒谬邪恶,置我们于爱欲与俗世的迷宫森林。

我如何能够现身呢?我是她的仲夏夜之梦,她世界尽头的冷酷仙境,突然横在她真实生活里,转身一变成她的客户,我会是蛇,以诱惑之果,毁了她的伊甸园。

恕我失约,我的爱人,我将从你的时间,无论夜与昼,彻底消失,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因为,这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而我的爱人,她并不知道,我是这样地爱着她。

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葱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粱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儿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以及,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男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三十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酣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宠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很多不以为然、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

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灰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十七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也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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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不要脸要趁早一杯闲,半生愁倾城十年—苍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