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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 作者:叶倾城

第三辑 杀鸡杀鱼直至杀夫

~小 说T xt 天,堂

秋意闹

我第一次从武汉赴京,他去接站就迟到了。那时认识日子还短,各自妾身未明,这一迟,让人不免多心。我当下不说什么,倒是他,俯首贴耳、摧眉折腰、满脸赔笑、一路小跑着解释,“西客站修得太不合理了,标记不明,进口出口不清……都怪陈希同。”

第二次他仍迟到,振振有词说是我错,“你说十点半前后到,我十点四十到,还是在这个‘前后’的范围嘛,谁想到火车十点十五到。”我正在强盗装新妇阶段,一言不发,只手底下,狠狠掐他拧他揪他。

再往后便懒让他接送,出车站直接招个的士,车掠过黎明北京旷漠的街,大风吹得地下干净无尘,是归心似箭,南雁北飞。他家的钥匙我早有了一套,却不肯用,在楼道里捶门大叫,“开门开门,猪头开门。”他慌慌张张穿着内衣裤哆哆嗦嗦过来开门,只来得及戴上眼镜,嗔我,“邻居呀。”可是眼镜底下的小眼睛,笑得都没了。

他的家人同事同学都说他极守时,到我这里换成迟到成癖,也许因为太知道我大吼大叫下埋伏了原谅。

去年“十一”我大姐一家来北京玩儿,我严重警告他,“如果……有人会死。”结果T38到站十几分钟,接到他气急败坏的电话,“堵车。我被堵在两个路口之外了。”等他姗姗来迟,是入冬才来赏桂,好花由它自谢,我没大嘴巴子抽他,就算我温良恭俭让,革命就是请客吃饭了,倒是大姐体谅,“算了不能怪他。”

最近几次上京,都是大江溯轻舟,女子将有行,随身七个行李八个袋,千叮万嘱他得上站台,千与万,在这里是实数不是虚指。然后我在车厢里等呀等,直到列车员来赶我,说火车马上要回程了;又在站台上等呀等,满城烈烈阳光照我一头油汗……只差没直接打一张票回武汉了。

等见着他,暴骂,他在我字里行间偶尔插一句嘴,如精彩的长篇连续剧插播广告,恨煞人。他说不知道站台票在哪里买,他还说在复杂的通道里迷路,他说连问三四个人都不知道停在哪个站台……他错了,可是他何止没有愧,简直理都在他那边。我益发劈头盖脸痛斥,他嗯嗯嗯点头,车经过长安街,瞥见街心绿化带有树,挂满圆果,小皮球大小,想来北京不该是橘。我一时忘了怒气,问,“是什么?”

他扫一眼道,“柿。”

红灯前我们停下,看真了,新黄初绿累累垂着,真是秋色百般好。我真没见过长在树上的柿子,世景的新鲜比小儿女吵闹大得多,只急着问,“能吃吗……”

这一次,他已经熟悉西客站的方位,我把到站时间说得分秒清楚,北京没有堵车,他顺利买到站台票——可是,我的火车晚点了。原来让他等,比等他,更焦灼。

行李多,两人连拖带拽弄到出租车停靠处,我舒展一下被勒痛的手心,说,“这会儿就看出私家车的好了。”

他犹豫一下,蔫不答答地说,“我前天买了,捷达王。”十几万的事,我回武汉一星期,他不声不响就给操办了?这般先斩后奏,我没法不勃然大怒,“你这是什么意思?”拖着行李艰难挪步,一边喘一边严辞厉色。工作人员挨个问,“是一起的吗?”到我们,一看我的横眉冷对,即挥手放行。

坐在车上还一路说一路说,唇焦口燥,他只一直笑眯眯地,不辩不驳也不委屈,眉眼里全是喜气,那一种“我老婆在说话,我老婆在跟我说话”的天然欢喜。我忽地说不下去,咳一声,他说:“秋燥,咱们回家买点梨吃,你先少说几句吧。”

我叹一声,“我骂你多少回了。”

“就是呀,我屡教不改。”

“算了,以后不说你了。”我多少有点儿垂头丧气。

“别介呀。这样挺好的,你要不说我了,我还不习惯呢。”我扑哧一声笑爆了。

我渐渐明白,照顾他,是我的本分,对他发脾气,也是。神说,要爱你们的邻人,那爱无关痛痒,反是对极要命极贴身的亲人,难免生怨,而怨怼就是温情。爱他,才对他苛刻,挑头剔尾,我的凶巴巴是无理也服人;而也是一样的爱,令他微微弓下背来,微笑倾听,我的恶言相向也都是纶音,其实不是他错,他也用不着诚惶诚恐。

不床头打架,如何床尾和?爱情或者可以一尘不染,婚姻却不能,这么伧俗、庸常、烟火气,像情景喜剧,却一饭一丝都是山河之重。

而此时是十月,枫叶红,槭叶也好,分明看见长安街上的柿,也渐渐酡红烂醉,还有柚、乌桕叶……都来凑红的热闹,不肯退让,故此层林尽染秋意闹。

没装气囊的婚姻

前段日子去一个朋友家玩。客厅空寂,落满窗帘的影子。朋友说老公还高卧未起,我们便在客厅絮絮说笑。忽然门一响,我急忙正坐,敛裳。开的却是客房的门,是我的另一位女友出来了,睡眼惺忪,穿件男式大T恤当睡衣,T恤下面大腿耀人眼目。我一怔,朋友若无其事道:“她昨天来玩,太晚了,就留了一夜。”

再过一会儿,她老公也起床了,只套一条拳师短裤就过来与我说笑,斜睨一眼那另一位,“睡得好?”——这哪里是该他问的。

没有发生什么,我们打牌、聊天、吃饭、看电视,我的双眼紧盯着我的朋友,反正眼光一扫就是肉光,男人多毛的大腿或者女子的红蔻丹指甲,澄澄的。

不知为什么,我后来再没去过他们家,也一直避免知道些什么,大概……总会有这么一出的。当荒唐的事情发生,总应该容我,把自己摘出去。我不趟这浑水吧。

思前想后,我没有提醒朋友。我是外人,家常到半裸的这一对男女,我看到的,是明白的暧昧。可是对于她来说,一个是亲爱的丈夫,一个是情同手足的闺中姐妹,留宿、常来常往、打打闹闹,都如同一父兄妹,容不得人往歪处想。

她大概也看过报纸杂志,上面常常有刺激故事,丈夫的情人正是自己的女友。我想她曾经嗤之以鼻:这都是些什么人呀,脑海上勾勒出奸夫淫妇,一定是A片里多毛丑陋的粗鲁男子与低俗国产连续剧里的狐狸精。她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半胖中年的丈夫,几乎令人不能感觉到性别或者性欲,或者自己相貌平凡、基本上还好但有一堆小毛病的女友。

这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陷落就是本分。她太若无其事,人家却未必不郑重其事;她几乎不能想象丈夫是异性,可是对于其他人,他当然是。就这样,一点儿一点儿开始,渐渐地,这一对因为她而联系起来的男女,不知不觉,在这三人关系里,摒弃了她。

当爱情和友情同时背叛,除了哭天抢地,还有什么可选择?她的无心之失,其实试炼了人性,而《圣经》里尚在呼吁,神呀,不要试炼我们。与其这样,宁可当一个含酸的小妇人。

永远记住他是男人,是猫儿哪有不吃腥;永远记住在他身体的某一处,他还是一个小孩儿,容易出轨,容易犯错。

请把他抱紧,用柔情用蜜爱,像女巫用糖果诱惑男童;把他藏在黑斗篷下面,裹在你的被窝里,用你的羽翼覆盖住他。当你出来和女友们吃喝玩乐,就假惺惺道:“你可以和狐朋友狗友们去打牌钓鱼了。”

我一向鼓励朋友这样,甚至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如此。众人都来笑我吧,但请明白我做的一切。因为我可以伤心,却不能双重地伤心,朋友或者爱人,都是自己挑的,自己挑来的伤害,是更加严峻。爱沙尼亚有句谚语怎么说:“自己拿来的桦树条打得最痛。”

不是他不好,也不是女友不好,是人性或者欲望,有太多容易失控的地方。我们买辆车,还要上保险装气囊,何况婚姻。

有了爱,想不爱都难

八月盛夏,夜来却微凉,我刚刚洗过澡,正在细细冲脚上的泡沫。忽听他在客厅一声惨叫,伴着铛啷一声,我冲出来一看,水果刀横在地上,他捧着手连连后退,手指上,血如牛奶溢锅一样涌出来。

我直扑药抽屉,翻来翻去都是感冒药,“创可贴行不行?”血的影子在我眼前晃,我心狂跳,喘不过气来。他说:“家里有云南白药吗?”我在沙发上匆匆捡一条裙子:“我去买。”脚在凉鞋里直打滑,是肥皂泡泡,我慌得没想到应该穿一双平底鞋。

街上还有断断续续的人,我一路狂奔,高跟鞋声响得惊恐,猛按药店的电铃。“家里有人受伤了。我要云南白药,还应该要什么?”拎着一袋纱布胶带冲回来,脑海里驱之不去的尽是棺木、黄土、花束落下如雨……推开门,他抬头说:“血止住了。”我当时差点儿一脚踹过去。

我用创可贴,把他的手指包成一个小襁褓。他是切瓜未遂伤了手,我替他报仇,将西瓜一刀两半,递他一半。他抱着瓜,吃得很高兴。我刚才太紧张,现在陡然松弛,只觉得全身都不舒服。一低头,MY GOD,裙摆几粒纽扣忘了系,幸好是一条过踝的长裙,不然光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而我已经是第二次,半夜去为他买药。上一次,是寒风抖擞的冬天,他拉肚子拉得一塌糊涂,踉跄推已经睡熟的我:“帮我找黄连素。”新置之家,真的一无所有,我匆匆下楼去买。我对北国之冬全无概念,居然没穿贴身内衣,套一条棉裤,披一件巨大的袄子就出了门。冷气顺着裤腿攀援向上,我睡得十分暖柔的身体骤然降温,比急冻鸡翅还冷得快。大风又扑我无遮无挡的颈,五脏六腑都受了巨大的寒气,绞痛。没走几步,我膝盖就开始剧痛,在十二月深夜的街上一跛一跛,满地漆脏的雪……

我越想越气,恶狠狠对他说:“你将来要是对我不感恩戴德,我饶不了你。”

他抬起全是西瓜汁的脸,眉眼里都是笑,诚惶诚恐连声道:“感,感。”顺手去扯昂贵的盒装纸巾来擦手。这是我最痛恨的行为,大怒道:“你才赚几个钱呀这么浪费?去洗手!”他一反常态地没和我对抗,嗯啊数声,过一会儿突然说:“我现在才知道中国话说的恩爱夫妻。”我一怔。

对“恩爱”这么老土的词我向来不屑一顾,然后我就知道了婚姻的老土。我每天早早起来替他煮粥;他在大雨里来接我下班;我妈妈来京,他陪她看《大宅门》,虽然他没看过,根本不知道电视在说什么;他妈妈过生日,我送一套保暖内衣……我们与那些盲婚哑嫁的旧时夫妻有什么区别呢?

纵使我们从来不曾相爱,但这一点一滴的相处,一次次的施与受,我也会渐渐掌握他的肉身他的灵魂,他的痛与狂喜。当我给,我宁愿说,树本无心布阴,我亦无恩于你;但当我受,大海不懂恋爱,石头不懂哭泣,而我如何能有一颗不懂得感恩的心?

言情剧里的女主角常常哀婉地说:“感激不是爱情。”我却知道,有了恩,想不爱都难。

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们说:一天之中,男人会有五十次左右想到性——也就是说,那个为我把脉的医生,会在刹那间魂飞天外,忘了数到几;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律师正在侃侃而谈的当口走了神;二万五千英尺的高空,飞行员跨云海过雨原的时候……救命呀,希望我不在这架飞机上。浮想联翩,是一段小小的梦游。

那么,女人脑中的性呢?

她说:她意识到身体里的火焰,是还年轻时,她等待着操场空出来可以去跑步。球场上,男生正打着一场愚蠢的比赛,呼喊、奔跑都很粗鲁,她无聊地掩口连连打几个呵欠。终于一声哨响,男生们一阵欢呼后下场,一个高大男生从她身边经过,大汗淋漓,喘着粗气,一路走一边脱汗湿透的背心,年轻的背涂了油一般闪闪发光,汗的浓烈气味蒸腾开来,在刹那间,她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她说那感觉,就像一棵桃花,忽然感受到绵软的春风,盛放。

而她说:她不懂得何谓性感,她只是平静、顺遂,性是责任,也是快乐,但从来没到过杂志上说的程度。罪恶的念头?有过,只有一次。她说她去女友家做客,正哗哗下着大雨,女友家停了水,她大惑不解地说:“明明下雨,为什么没水呢?”立刻反应过来这逻辑的混乱。女友想笑,被一只手在大腿上一捏,那是女友丈夫的手,她窘得不能去看他的脸。坐了一会儿,女友丈夫说:“我去买一桶水来。”冒了雨出门去了。她从窗里,看到中年微胖的男人,一手撑着伞,在泥泞的小路上挑最干的地方走,很爱惜鞋与裤的样子,过了一会儿,男人带着一个扛着水桶的小工来了。她想到自己的丈夫,不做家务,也从不爱惜衣服,在床上天天取笑她的肚腩她的冷淡,而如果她是嫁给了此刻大雨里的这个人……一杯茶泼在了她手上。她终于勇敢地说,她想,她也可以像那些三级片里的女子,快乐到大声叫出来。

我说:我能想到的,男人性感的极致,是他的爱——爱我的男人最性感。当他爱我,他在人流车流的街道上紧紧抓着我,斥我:“看车看车。”他让我点所有的菜,点完之后,叹道:“怎么连一个不辣的都没有。”只好加一个圆白菜,他说要清炒,我大叫:“炝炒。”好吧,那就是炝炒。他抱我,那么紧,几乎窒息,他仿佛想成为一根钉子,锲进我的身体。我去买一双比我小腿细半号的靴,在嘈杂的商场里,他不避众人眼目地跪下,帮我用力系拉链,我低头看见他的颈,有初生的汗毛,像阳光下新割过的麦田……如果我说我心旌神动,那么,我猜你会懂。

所以,聪明的你呀,不要问我,男人什么时候最性感。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二十五亿个男人,有二十五亿种性感,而我能爱上的只有一个,让我轻盈如飞,眼波微动,他会恰到好处地抬起头,并且微微一笑。

腐烂

她疑心她已经把他杀了。

就像小时候看过的小说,高贵沉默的艾米丽小姐,在布置一新的婚房里杀死了背叛的情人,任他的尸身臭了烂了化作骸骨,然后与他的尸骸生活了一辈子。

要不然,为什么,一、她一个星期都找不到他;二、她一直嗅到一股隐隐的腐烂味道。

他们闹分手已经闹了大半年,与她面对面,他的肩是一种疲倦的垮。他承认她为他付出良多,他承认他对不起她,他承认一切也准备承受一切,无论是她的恨、耳光还是金钱的补偿,他只说:你放了我。

在一呼一吸间,她泪涔涔而下。她记得初遇,他午睡刚起,大裤头大拖鞋,头发乱蓬蓬像只不高兴的狮子,冒冒失失来参加聚会,一眼看到她,一惊,脸红了。她也记得他的身体,那么好,在南方酷热的夏,没有空调的出租屋里,他是炸药也是引线,是死亡也是重生,她挥汗如雨,狂喜到近乎虚脱。

这些记忆,他都不要了吗?像抛弃一棵死去的植物。她却紧紧地、越来越紧地抓住。

上周五,她给他发短消息,说:做了你最喜欢吃的干笋牛肉、清炒空心菜、一个菌子豆腐汤。他没回复。她就在溢满饭香的餐桌前,渐渐睡着了,梦见自己把他杀了。我宁可你死,也要留你下来。惊醒后,已经暮色满屋,他始终没有出现。一瓶红酒倒了,流了一桌血红的酒。她默默倒掉所有的菜,却嗅到了隐约的腐败气味。

周六,她打他手机,一直关机。周日,她打他姐姐的手机,对方笑得很尴尬:“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周一,她打电话到他公司,前台说:他辞职了。周二,她终于找到第三者的住处,按过门铃无人应听,她就在楼下的夜色里,苦苦站了一晚,有蚊有蝇一直围绕着她。

而她,一直嗅到腐烂的味道,起先很淡,她把厨房清了几次都没效,越来越浓烈,还夹了一点儿酒的酵香,像醚,像欢爱时候男子的体香。她没有闻过尸臭,难道这就是?

她在自己的二室一厅里,开冰箱,里面没有尸块,翻衣柜,也没有找到手指,洗衣机都看了十几遍。他在哪里?那发出臭气的,是他,还是他们腐败的爱情?

一周的不眠不宿,这一个周五她终于决定给自己煮点儿东西吃,一开电饭煲,臭气冲得她掩脸后退一步。上周的那一锅饭,被她忘了,已经腐败成沼泽,生满绿苔,长长的霉菌像白色的芦苇。

她大叫一声,连锅带饭都扔了出去。忽然明白,她其实什么也留不住,那能够留住的,是已经腐烂了的。

卡拉OK不会停

他喜欢玫瑰、酒以及妖魅的印度音乐,他爱女子还在这一切之上。然而他说:不,我不想结婚,就像不想坐牢、被俘获或者签一张终身奴隶契约。

婚姻就是一座暗淡的二室一厅,疲倦地朝夕相处,身边的女子也许会打鼾、磨牙,一伸手探到她的小肚腹。至于婚姻的好处?他不想要小孩,他不缺性生活,他不怕没人给他做饭洗衣服——有那么多快餐店、洗衣房、便利店。

周六之夜,他照旧HAPPY,先是下馆子,再是酒吧,午夜之后辗转到歌厅。一堆的生张熟李,他抢麦克风抢得毫不见外。一直有人来,也有人走,忽然他一抬头,赫然发现,包间空了一半。

而走廊上灯火渐渐暗了下去。虽然是24小时营业的歌厅,然而他侧耳听听,左邻那些声震屋瓦的革命歌曲已经销声匿迹了,右邻侍者正在打扫卫生,大声地数玻璃杯的数量。

他喝了太多科罗娜,那微乎其微的酒精像薄冰层层堆积,去卫生间的路上就稍微有点把持不定。一位清洁大嫂正坐在洗脸台上打瞌睡,他们俩双双被对方吓了一跳。女卫生间的门打开,出来两个小姐,化妆已经半褪,大概懒得补妆也懒得洗,身段不再扭成S,嗓子也不千娇百媚,微哑着声音用粗糙的方言聊几句天:“下班了?”“下班了。”毫不色情也绝不诗意的画面。连小姐们,也是要回家的。

他再回自己包厢,推开门,差点儿以为走错了:“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还留下来的心不在焉:“回去了呗。”忽然呼啸进来一大批女孩子,他重又高兴起来,翻翻点歌本,会唱的,他都不想唱;他想唱的,上面都没有。终于狠狠心,点了一首最滥俗的新歌,邻座乌鸦头女子诧异地看他:“天,你点这么老的歌?这是三个月前的了。”

他怎么能不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已经OUT。座中最后一个他的同龄人站起来,骂一句粗话:“老婆催死,走了。”他不能独身陷在这群平均比他小15岁的女孩儿们中间,站起来,才发现无处可去。

他的家,其实就是一个冷寂的房子。

而他,忽然明白命运的隐喻。他的半生就像这么一次卡拉OK,世界是笙歌处处的不夜城,音乐不停,只有上一曲及下一曲之分。而当下一曲响起,上一曲必须闭嘴,回家。不结婚,就意味着,在天亮之前的最黑暗时刻,无处可去。

而婚姻,一直是,大概也会永远是,唯一的康庄大道。不婚?就像花不凋零、酒不腐败、冰淇淋永不融化,是罕有的,也不必要的奇迹。

坏男人

终于证明了,爱因斯坦其实是个坏男人。他抛弃发妻,拒认亲女,对儿子不闻不问,甚至幼子因此患上精神病,他也从不关心……

但是又如何呢?他还是爱因斯坦。

因此提到他不怎么样的私生活,我们更多的不是谴责,而只是隐约的遗憾:为什么,这个彪炳一代的伟大人物不可以像《真实谎言》里的施瓦辛格,在英雄之外,还是完美的丈夫与父亲?——也只是遗憾。我们记住爱因斯坦,是因为他的成就,没有人会因为他是坏男人而轻蔑他。

何况除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坏男人:情人无数的毕加索;逼疯女友的罗丹;被女人赡养的肖邦……而我们眼中的他们,仍是耸立在历史殿堂里巍峨的铜像,他们人格上的弱点不过是铜像身后微弱的一抹阴影,不值一提。

而那些好男人呢?那些对家庭忠实负责的男人呢?那些将一腔心血全部交付给妻儿子女的人呢?那些默默无闻、却用自己的一生来维持一个幸福的家的人呢?还有谁记得他们,想起他们?

当然希望所有的男人都是好男人,却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例子在无声地说:犯错不是不被允许的,只要你是成功人物,或者有钱,或者有名。当你跻身于历史无限的星空里,你的熠熠光芒笼罩后来的世世代代,也就会掩盖你所有的瑕疵与不完美。在掌声与喝彩之外,从来没有人注意,有谁在发出一些低微的啜泣声。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女人们是怎样在渴望,而好男人总是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成功的坏男人。

花心花身

花心有什么不好?某一地,某一个瞬间,无意间瞥见某一人,也许只是他明亮的眼眸甚或洁净的额,心里怦一声,一树野桃花争先恐后地盛放——这快乐,多么惊艳震动。

然而寻常所指“花心”,永远是那不羁的身体,应该叫“花身”呢。

有些男人,大家一见就知道他花。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全是沉默情意,从头往脚看,风流往下走;从脚往头看,风流往上走。又会做低伏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影视界里的金童,大家都默认他们的绯闻,而且看报纸看得眉开眼笑,娱乐了我们寂寞的生命——郑伊健不花,难道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花。

而至少,他有勇气,承认一切,承当一切——是花开散叶,有没有结果都是光耀的。我们便感动了,无论花心、婚外恋、一夜情……不管是缘是孽,只要由心至身,有爱,都不羞耻。

比起来,成龙在机场与记者们的捉迷藏,便是直截了当的丑闻。终于被堵住了,他开口,大言不惭,“我犯了这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然而自己的耽溺便是全然的无辜。

可是,风流是到处留情,下流便是到处留精。留完精,事了提裤去,不留身与名,这是花心吗?与心有什么相干;这是做爱吗?不要玷污爱之名;这是婚外情吗?可有一丝一毫的情意。

说是花心,未免太不堪,偏偏绝大多数男人的花都是这一种。偏偏也有人觉得这是天赋男权,像在公用厕所里,顺手拉一把卫生纸塞裤袋里,不占白不占的便宜。对女人,很多男人作风真接近。

我也没话说。只是偶尔上网,看到一个笑话,是这样的:

有记者采访一位老人,问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他答:“有一个女人在山中迷路了,全村的男人都打起火把去找她,找了一夜才找到,于是大家吃肉喝酒,并且轮流睡了那女人。”

记者觉得这怎么能写,便问次快乐的事。他答:“有一头山羊迷路了,全村男人打起火把去找它……”

记者想这更不能写,便问他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长叹一声,“有一次,我迷路了……”

多么令人毛骨悚然。残忍不义的事会循环,你待人如是,人也待你如是。

在男女的争战场上,没有谁,是永远的狩猎者,永远的赢家。

杀鸡杀鱼直至杀夫

远赴澳大利亚的朋友,在MAIL里说,他还记得我,是惊鸿一瞥的过影。

不算太熟的他,出国前,随几个朋友一起到我家玩,远远只听见惨叫厉厉。转过墙角,隔栏看见我,一扬手,一只鸡扑棱棱飞上半天高,直直坠地一动不动,洒了一地血。我一手提刀,另一只血淋淋的手向他们招一招,长发微蓬,斜斜一挽,嘴角似笑非笑。背后,残阳西下,芦苇似雪,非常之暴力美学。

他说那一刻他深为震撼,忽然明白了中国传统女子的刚烈。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这一幕太王家卫了。而原来的芦花深处,早就变做小区。

然而不是我,也是别人。哪家女子不挥刀?中馈往往是主妇的本分。砍瓜,切菜,杀鸡要割喉,宰兔要剥皮,春节总归要买十几斤鱼,利刃开膛、破肚、掏肠、去鳞……手起刀落,比斩情丝更举手无悔。有些鱼,下到油锅里,还会痛苦地翻一个身。

大部分女孩儿都不会做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日子……后来,就都结婚了。

《儒林外史》里说:“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当下鲍家买了一尾鱼,烧起锅,请相公娘上锅,玉太太不睬,坐着不动。……太太忍气吞声,脱了锦缎衣服,系上围裙,走到厨下,把鱼接在手内,拿刀刮了三四刮,拎着尾巴往滚汤锅里一掼。钱麻子老婆被她这一掼,便溅了一脸的热水……王太太丢了刀,咕嘟着嘴,往房里去了。当晚堂客上席,她也不曾出来坐。”——这么不甘不愿,当然是恶婆娘。

贤妻良母们都在厨房,洗、擦、煎、炒、煮、炸,渐渐,头发里都是油烟的气息,洗不去。女友说每周日,公婆、大伯子、小叔子三家人过来打牌,她做出几十号人的伙食,累得一口也吃不下。甚至不是牺牲。有些乡俗,称妻子就是“我家做饭的”。

写《橘子红了》的琦君,写自己的母亲:吃斋,诵经,饲养小鸡小鸭也如养女儿,宠怜着。而她亲手养的,她得亲手宰,年饭她得一手弄出来,大桌盛筵,她很少动筷,而团年桌上,有丈夫,以及丈夫的姨太太——丈夫早纳二房,久居城里。

应该有吧?某一个年夜,堂屋里,丈夫爽朗的笑声,笼在烟里,姨太太娇滴滴轻咳几声,全是媚意。丈夫心疼了,差人入厨下,吩咐煨鸡汤。妻子杀鸡、煺毛,死命睁大眼睛,却还是视线不清,刀底一滑,割破了手,流很多血,然而不要紧,手上原已有累累的刀痕,再多一道,也看不出。亦不觉痛,痛觉也是有惯性的。到底还是落了泪,双手都是血,不能拭。是谁的血呢?鸡的,还是她的?人生残忍,她原也不过逆来顺受,如鸡雏。厨房里纵有呜咽声,想灯火焰焰、喜气洋洋的堂屋也听不见。一刀刀,斫向鸡身,全是恨。

——会不会?一念之间,提刀而上?

琦君的母亲没有,绝大多数寂寞女子,都没有。

但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一定有吧。

那个买大的女人

从越南回来已经很久了,我却仍然常常想起它烧透天的凤凰花,清晨捏得出水的润湿空气,雨雾里淡黄淡黄的“情人”咖啡馆,以及赌场的绿呢台前,俞太太孤注一掷的容颜。

我与俞氏夫妇是在旅游团里认识的,会注意到他们,起初只因为他们外形的悬殊。俞太太纤长美丽,长裙流泻如瀑,大声说话,大声笑,走起路来一马当先,忽然止步,扭身催道:“快点儿呀。”

“来了来了。”矮矮胖胖的俞先生稳稳地应,左手一大包,右手另一大包,双肩两个小包,颈上胡乱缠着照相机带子,一身大汗,却走得不急不缓。

俞太太上前几步,迎上丈夫,嗔道:“走这么慢还一身汗?”掏出纸巾为他细细拭汗,腕上的银鱼双钏叮当轻响,而俞先生微笑看她,圆墩墩的身子越发像企鹅了。

越南的夏天如此,炎热酷烈,然而那一刻他们之间流溢着的珍爱与疼惜,仿佛月色的温凉与皎洁。

我问俞太太:“你们结婚多久了?”

她脸上忽然掠过一丝羞涩,低下头去:“快十年了。”

我不禁在心中感叹:除了俞先生这样谦和朴实的男人,谁当得起这般的活泼俏丽;而若不是俞太太的温柔与细腻,又有谁能懂得一块璞玉的珍贵?

在越南的第四晚,我们去了图山赌场。

同行者大多只是换硬币喂老虎机,而俞太太却叫一声:“我要赌大小。”问丈夫:“好不好?”俞先生一贯的不多言:“好。”大厅富丽而冷清,冷气机里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远远就听见她清脆玲珑、干脆利落地发话:“买大。”

我喂空硬币,一回身,全旅行团的人都聚在了赌大小的台子前,而旋涡的中央是俞太太,她面前是一堆小山般的筹码,周围一片兴奋的低语:“第六次开大了。”

我挤进去,拍拍她,却惊觉她的臂膀如盛满沸油的瓷碗般沉默滚烫,一粒粒泛满汗珠。她全不理会我,只简单地说一个字:“大。”声音沉哑。

大家都鼓噪起来:“买小,买小,哪有连续七次开大的?”她声音稍稍提高了一点:“买大。”连一向稳重的俞先生也有点沉不住气了,一把抓住她的手:“买小。”

俞太太瞪着他,面无表情,固执地说:“我要买大。”

“应该买小。”

她突然用力摔开他的手:“买小买小,我就不信这一辈子我只有做小的命。”

有很多人没有听清,也有很多人听清而没有听懂,窃窃私语:“她在说什么?”“她在说什么?”然后一个人、一个人地安静下来。

仿佛是将所有的门窗一扇扇合拢,整个大厅一点点陷入死寂,让我们清清楚楚听见眼泪,它的生长,它的漫堤,它缓缓掠过脸颊,有如一滴无声的雨,又仿佛参天大树轰然倒下。

俞先生退了一步,有点儿张皇地看向四周,表情十分尴尬。她却已转过头去,深深吸了一口气,整个背挺直了,然后缓缓地,将筹码推过深绿的台面,一直推到“大”的格子里,猛折身,扑进俞先生怀里。

另外几个零散的筹码落在桌上,小姐以一贯的无情姿态旋转银碗,略一停——那一刻的漫长,足够每个人在心里揭开它十次——开。

起初仍是寂静,仿佛大家都还没弄清那到底是几,突然,女人们尖叫起来,“是大,是大。”不知为什么,我猛地开始鼓掌,霎时间,仿佛野火春风,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我们的欢呼声将整个大厅都惊动了……然而俞太太的头始终没有从她的男人怀里抬起来。

从越南回来之后,我再不曾见过他们,因而便一直不明了究竟是什么阻拦在一对相爱的人之间,让他们必须活在道德与梦幻的狭隙里,只有在万里之外才能偷一点儿快乐。

而那一刻,她所投注的,除了金钱之外,更是她真实生涯里的爱情、青春、不容回头的岁月和作为人的尊严。将一切交给两颗骰子的旋转,开出来的到底会不会是大呢?

同游的朋友写信来:“为什么在那一刹那我们会鼓掌,我们的掌声里,包含的,是祝福,还是对于一个女人最深的怜悯?”

而我,只默默想起俞太太腕上的双鱼银钏。

幸福的人才可以说绝望

我看《绝望主妇》的心得,大概非常出乎原创者的意料:看那豪宅,看那花园,看她们保持得极其完美的身材,看她们戴着珍珠项链、仪容大方地做家务,一件家居衬衣都“优雅”得超过我一个月的工资——优雅其实是一个可以用价格衡量的标准。她们富裕、有序,日子茂盛整齐如修剪过的树木,于是闹离婚、吵架、觊觎体力劳动者的肉身、吸毒、谋杀……无非就是如张爱玲所说:“过饱之后感到幻灭。”闲到一定程度,非得找点儿刺激不可。

养四个孩子的主妇,被孩子们折腾得走投无路,我不同情她。她不用担心孩子们的奶粉钱、生活费、学费,她不在西北农村,要含泪制作草签,让孩子们抽取唯一的入学权利。

与园丁鬼混的主妇,在丈夫与情人之间惹出很多笑料,我也不同情她。她不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查太莱夫人吗?金钱及肉欲,她居然两全其美、游刃有余,哇,我垂涎得眼睛都绿了。

过分追求整洁的主妇,使得婚姻濒于崩溃。我很同情她,而且,我多么想要这样一个主妇呀。我举目看看我的家,报纸在床上,衣服在地上……为什么布丽不是我的田螺姑娘我的钟点工?

这一切,不过是在无人知晓处,她们的整洁完美忽然撑不住,出了洋相或者乱子。观众就笑了,以为抓到了她们的什么把柄,于是原谅,因为——她们和我们一样。不,根本不一样。那一点点尴尬,是她们甜美日子里的盐和胡椒。我们令人入倦的工作,上下班时分会挤出人命的地铁,房东逼我们搬家的声音,才是真正的绝望,且绝不抒情、有趣或者发人深省。

有朋友说,最畅销的电视剧,一定是以中产阶级为背景。因为把贫穷这个概念剔除,就等于把现代生活中最惨烈的悲剧元素摘干净了,再大的潮涌也是茶杯里的风波、屏风上绣的水漫金山、亲家太太们在牌桌上玩的小心眼儿。

在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产阶级,她们的马桶堵了,是为了博来隔壁帅哥的帮忙,我的马桶堵了,我得亲自疏通。边掏马桶,边看《绝望主妇》,简直像曲折的暗讽。

忽然听到电脑上一声响动,一个好久不见的女友上了线,掐算一下时间,她那边是午夜。我不免问:“幸福女人,为啥不睡觉?”她叹道:“可见不幸福呀,我早就是怨妇了。”我大笑:“忽见陌上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有了封侯君,才可以说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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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原配倾城十年—苍耳心一杯闲,半生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