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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上的猪:一本书看懂互联网金融》 作者:肖璟

第3章 总括 互联网金融全貌(2)

  ● 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化:要做金融产品的制造商,互联网公司必须获得相关牌照。在这个范畴下有两个亮点:一是互联网\/电商系小贷公司,借助电商平台收集交易数据,从而挖掘在线商户的融资需求,并利用大数据控制信用风险,进行小贷业务,如阿里小贷。二是互联网公司参股的民营银行。<\/p>

  ● 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在股权层面进行合作,建立合资企业并获得金融牌照,共同设计、打包、生产投融资产品,如众安在线。<\/p>

  上述内容,我会在后面的章节一一详细展开。<\/p>

  (2)金融服务中介<\/p>

  金融服务中介,是投融资过程图(图5)中“第三方”承担的角色。<\/p>

  其实投融资的过程和实物交易的过程无异,需要有买家(出钱的投资者),有卖家(卖股权、债权或其他权益的融资者),有商品(股权、债权或其他权益)。<\/p>

  在研究金融服务中介之前,我们可以思考一下电子商务领域里面都有哪些主要市场参与者:<\/p>

  这些概念其实已经被大部分人所熟知。我也不多废话了。B端是企业,C端是个人。<\/p>

  在这里还是需要稍微花点笔墨解释一下B2C——<\/p>

  B2C在这里指的是非自有品牌B2C,主要有两种:<\/p>

  一个是平台B2C(B2B2C),即可以让商家进驻并向C端客户出售产品的电商平台,比如天猫、转型后的京东商城等;另一个是非平台的零售商B2C,从别人那边进货然后向客户销售,自身不负责制造商品,比如转型前的京东、一号店等。<\/p>

  我们只研究这两种B2C,像凡客等自有品牌的B2C网站在此就不讨论了(前文我们提到的阿里小贷之类的自有产品其实就可以类比为自有品牌B2C网站)。<\/p>

  导购网站则从用户需求出发,匹配适合用户的商品,把流量引导至卖家处。<\/p>

  了解了电商的业务模式后,我们还必须意识到金融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有两个很大的不同点:<\/p>

  一是金融产品不是消耗品,且价格会发生波动,所以金融市场需要可以让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的流通市场(也就是金融业界常说的“二级市场”)来满足交易需求,这个角色通常由交易所(exchange)来承担。<\/p>

  二是金融的二级市场通常需要有经纪(brokers)的参与来提高市场效率或为交易方的信息进行保密。经纪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等额外服务。<\/p>

  顺带一提,除了经纪外,交易所还有一个角色——做市商(dealers)。中国的A股市场暂时还没有做市商机制,但新三板(试点中)和其他OTC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已经有做市商机制的存在。不过做市商并不是第三方,它需要自己将金融产品买下再卖出,低买高卖赚中间差价,它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的是资金盈余者或资金短缺者的角色。<\/p>

  因此,我们便可以顺利成章地把图7的概念拓展到金融服务中介来。<\/p>

  F指的是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s)。<\/p>

  N指的是非金融组织或个人(non-financial organizations\/individuals)。<\/p>

  (要说明的是F2F、F2N这些乱七八糟的术语,只是作者随口编出来的,在业界并没有很高的辨识度,装逼者请慎用。)<\/p>

  下面,我将进一步解释上图中的六种金融服务中介:<\/p>

  ● F2F:金融机构间的交易大多一对一直接进行,但也有不少交易平台存在,比如银行间交易市场。由于F2F模式大多都由监管机构所主导,或以交易所(如陆金所的F2F业务Lfex)的形式存在,我在后文也不再详细展开。<\/p>

  ●F2N:包括平台F2N以及非平台F2N,零售用户可以直接在F2N上购买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理财。<\/p>

  平台式F2N是一个在线的金融产品市场(Market place),金融机构可以进驻该平台并直接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作为直接销售方,如淘宝基金、淘宝保险等。最有名气的余额宝仅仅是其中的变种。此外还有微信公众号,不少金融机构也进驻微信,以服务号的形式提供内容。<\/p>

  非平台F2N销售的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它只是做代销工作,一般以从金融产品的生产商(基金、保险公司等)收取佣金的方式赚钱,如天天基金网、铜板街等。<\/p>

  用户除了购买投资产品外,还可以申请贷款产品,如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电商平台与银行合作,为电商平台的供应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京东商城、苏宁易购、eBay等已经与银行合作,开展了这项业务。原本打算在2014年3月由腾讯、阿里巴巴、中信银行合作推出的网络信用卡,其本质也是信用卡产品销售渠道的新拓展,只可惜这个计划被央行叫停了。<\/p>

  ● N2N:以众筹平台为代表,有融资需求的个人\/机构可在众筹平台发起项目,以股权、债权、预售\/团购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项目资金。要注意的一点是,P2P借贷平台其本质是以债权为基础的众筹平台,这个我们也会在后文详细解释。国内的市场参与者有天使汇、大家投、人人贷、拍拍贷、陆金所、点名时间、众筹网、追梦网等。<\/p>

  ● 导购网站:即金融流量分发网站(也被称为金融垂直搜索),根据用户的金融需求,金融流量分发网站会匹配适合客户的金融产品(目前覆盖贷款、信用卡、理财产品等),国内的市场参与者主要有融360、好贷网、我爱卡、百度贷款搜索、24财富等。<\/p>

  ● 交易所:供用户交易金融产品或大宗商品的二级市场。除了两大股票交易所,大部分读者可能都不知道,国内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所在2013年多达近100家(2012年高峰时候,国内交易所甚至超过900家,后来在商务部、央行和证监会的联合整顿下,国内交易所的数量才被控制下来)。与此同时,在北京、重庆等地存在着近20家金融资产交易所。而互联网交易所也在慢慢崛起,如各P2P平台的二级交易市场、陆金所旗下的Lfex等。读者可能会注意到,在图8中交易所把前面的几种交易类型都裹住了,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交易所也承担了一级市场发行的功能。<\/p>

  ● 经纪:在股票交易市场中,经纪的角色是由券商来承担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将会探讨互联网券商的发展。<\/p>

  (3)信息供应与分析<\/p>

  谈完自有产品和金融服务中介这两种主要业务模式,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投融资领域的最后一种业务模式——信息供应与分析。<\/p>

  这个领域的市场参与者通过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及分析以促成投融资活动,如挖财记账、彭博、财经门户、腾讯操盘手、雪球财经等。如果你懂得运用,它们并不比私人投资顾问差多少。<\/p>

  3 .满足支付需求的业务模式<\/p>

  投资融资总需要支付,在网上消费也需要支付。第三个基本金融需求的覆盖面似乎比投融资更为广阔。<\/p>

  仔细想想我们平时付钱的过程,你会发现支付的流程其实很简单:<\/p>

  支付方使用拥有支付手段功能的媒介(即货币),直接付款给收款方,或通过第三方间接付款给收款方。<\/p>

  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想要在支付领域下工夫,只有两种手段:要么成为第三方,要么成为媒介。相对应的,互联网金融在此领域有两种可以实现的业务模式:<\/p>

  ● 电子支付:作为买家卖家以外的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桌面端\/移动端电子支付及转账、缴费等服务,如网上银行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p>

  ● 虚拟货币:以电子形式存在、于网络上流通、具有标价及消费等功能的非法定货币,如Q币、比特币、万里通。<\/p>

  我将在后文详细探讨上述两种业务模式。<\/p>

  啰嗦了一大堆,自然是要有一张图总结一下:<\/p>

  值得注意的是,图中的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务模式是按实现的功能去划分的,现有的市场参与者也逐渐在往多个领域渗透。例如陆金所虽然是债权众筹平台(P2P借贷平台),但它也有交易所的功能即为用户提供二级市场交易的服务。<\/p>w w w. xiao shuotxt. n etT-xt小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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