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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精装系列:羊皮卷》 作者:弗洛伦丝·希恩

第22章 我的奋斗:富兰克林自传 (1)

  原著 [美] 本杰明·富兰克林

  关于本书

  本书作者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人物,他拥有多重身份: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者、美国建国的创始者、民主精神的缔造者、《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同时,他还是最杰出的科学家、外交家、出版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而他也是当之无愧的美国精神的杰出代表。

  尤其可贵的是,富兰克林在青年时期,就提出以十三项美德来完善自己的人格修养,使自己在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臻于完美。这一举动改变了富兰克林的人生轨迹,使他后来成为世人仰慕的精神楷模,就连世界著名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拿破仑·希尔和奥格·曼狄诺对他也推崇备至,将他列为成功人生的导师。

  富兰克林一直坚信“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因此在撰写自己的传记时,语计分的平实而真切。他用朴实无华的叙述告诉读者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讲述了他对人性自由、科学进步的无限崇尚与追求,相信人类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化解在发展道路上的重重困难。

  这本自传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两百余年而畅销不衰,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翻开这部书,就如同推开了一扇与一个伟大心灵对话的窗口。这本书几乎用所有语言出版过,然而,在今天读来仍然扣人心弦,这是一位美国精神领袖人生的真实写照。

  少年时代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轶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疲。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出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出身贫贱,后来才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财富和荣誉,为世人所称道。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万事如意。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接受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过一次。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只有回忆了。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就算我死不承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而丝毫不觉得脸红。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荣。但是,无论我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子。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对虚荣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感谢上帝给他带来种种生活便利和舒适之外,还要感谢上帝恩赐于他的虚荣心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我真的要说感谢上帝,我由衷地感激它在以往的日子里给予的幸福,正是它指引我前进,并取得了成功。虽然这些并不一定在我的预测范围之内,但是深信它们会使我实现渴望,同样的苍天之善仍旧指引着我,使我持续拥有这样的幸福,或者是能够使我容忍他人都会经历的那些致命的困苦。我未来要面临的幸福、甚至是痛苦,全能的上帝全都知晓,并且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祖父有4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约塞亚。托马斯在他父亲的培养下学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就不断鼓励他去学习。后来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书记员,成为地方上相当有影响的人物。他是他自己村庄,也是洛斯安普敦镇以及该郡所有公益事业的推动者。他得到了人们的注意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奖赏。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洗染工,我觉得是染羊毛的。本杰明被培养成为了染丝绸的,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我记得很清楚,当我童年的时候,他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一起住了些个年头,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大的书本,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

  我的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婚了。大概在1682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那个时候,非国教徒的集会是法律所禁止的,并常常受到骚扰。这就促使我父亲认识的一些有思想的人想到新大陆去,父亲也被劝说和他们一道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里能够有宗教自由。在那里,他的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给他生了10个孩子,共17个子女。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13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的情形。现在,我们都长大成人结婚了。我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儿子,出生在波士顿,我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倒数第二。

  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尔杰,她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他是最早到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那部有关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记》曾称赞他是位善良且博学的英国人。

  我的兄长们都在不同的行业学习。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学习,这是因为父亲想要我致力于教会事业,当作是父亲这么多儿子的什一税。我很早就开始学习(应该是非常早,在我印像中我没有不识字的时期),父亲所有的朋友都说我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学者,这些让父亲更坚信了他的意图。本杰明叔叔也赞同我读书,并提议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记材料给我。如果我能学他的速记的话,我想这些都可以作为我未来的资本。我在文法学校学习还不到一年,但在这一段时期我已经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跃成为优等生。然后父亲要我升到二年级,这样我年底就可以升入三年级。

  但是,同时,父亲考虑到我以后上大学的费用,这样大的一个家庭,父亲没有办法供养我上大学,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活得并不富裕,这是父亲当着我的面对他的朋友说的。所以,父亲改变了他的看法,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而把我送到一所读写和算术的学校去读书。这所学校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叫做乔治·布郎纳的先生开办的。总的说来,他办学还是不错的,他用的是最温和的最鼓舞人心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不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但算术却不及格,并且一直没有进步。10岁那年我被父亲带回了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制作蜡烛和肥皂,父亲在这个方面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当父亲到达新英格兰的时候他发现漂染的活根本没有生意,无法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所以我就帮着做些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货诸如此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个行当,我对航海有着强烈的向往,但父亲说他反对我的想法。但由于生活在海边,我对海很熟悉,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我经常是个领导者,尤其当我们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我有的时候也会让孩子们陷入窘镜,在这里我就举个事例吧,尽管我当时那样做是不对的,但也显示出了我早期突出的公共精神。

  那个地方是个盐碱滩,就在磨房旁边。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由于经常的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我领着大家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的时候,我组织了一帮玩伴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因为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做成了自己的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我们用他们的石头来修码头了。我们的码头被拆除了并受到他们的指责,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处罚。尽管我不断强调这项工作的好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我喜欢的工作的话。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共有40到50册。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拴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那个时候,我12岁。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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