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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 作者:老舍

四世同堂58

招弟才只学会了两出戏,一出《汾河湾》,一出《红鸾禧》。她相当的聪明,但是心象一条小死鱼似的,有一阵风儿便顺流而下,跑出好远。她不肯死下工夫学习一样事。她的总目的是享受。享受恰好是没有边际的:吃是享受,喝也是享受;恋爱是享受,唱几句戏,得点虚荣,也是享受。她要全享受一下。别人去溜冰,她没有去,她便觉得委屈了自己,而落几个小眼泪。可是,她又不能参加一切的热闹,她第一没有分身术,第二还没征服了时间,能教时间老等着她。于是,她只能尽可能的把自己分配在时间里,象钟表上的秒针似的一天到晚不闲着。

这样,她可又招来许多小小的烦恼。她去溜冰,便耽误了学戏。而且,若是在冰场上受了一点寒,嗓子就立刻发哑,无论胡琴怎么低,她也够不上调,急得遍体生津。同样的,假若三个男朋友一个约她看电影,一个约她看戏,一个约她逛公园吃饭,她就不能同时分身到三处去,而一定感到困难。若是辞谢两个吧,便得罪了两个朋友。若是只看半场电影,然后再看一出戏,最后去吃饭吧,便又须费许多唇舌,扯许多的谎,而且还许把三个朋友都得罪了。况且,这么匆匆的跑来跑去也太劳苦。爱的享受往往是要完全占有,而不是东扑一下,西扑一下呀。它有时候是要在僻静的地方,闭着眼欣赏,而不是锣鼓喧天的事呀。她有时候几乎想到断绝了看电影,听戏,逛公园,吃饭馆,而只专爱一个男友,把恋爱真作成个样子,不要那么摆成一座爱的八阵图。可是,她又舍不得那些热闹。那些热闹到底给她一些刺激。假若她被圈在西山碧云寺,没有电影,戏剧,锣鼓,叫嚣,尽管身边有个极可爱的爱人,恐怕她也会发疯的,她想。过多的享受会使享受变成刺激,而刺激是越来越粗暴的。以听戏说,她慢慢的能欣赏了小生,因为小生的尖嗓比青衣的更直硬一些,更刺耳一些。她也爱听了武戏,而且不是杨小楼的武戏文唱的那一种,她喜欢了《红门寺》,《铁公鸡》,《青石洞》一类的,毫无情节,而专表现武工的戏。锣鼓越响,她才感到一点愉快;遇到《彩楼配》与《祭塔》什么的唱工戏,她会打起瞌睡来。连电影也是如此,她爱看那些无情无理的,乱打乱闹的片子。只有乱打乱闹,才能给她一点印象,她需要强烈的刺激。

对于男朋友们,她也往往感到厌烦。他们总不约而同的耍那套不疼不痒的小把戏。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李空山。因为厌烦他们,她时时的想念李空山。李空山不会温柔体贴,可是给了她一些刺激。她可也不敢由他们之中,选择出一个,制造成个李空山。她须享受,可也得留神;一有了娃娃便万事皆休。再说,专爱一个男人,别的男人就一定不再送给她礼物,这也是损失。她只好昏昏糊糊的鬼混,她得到了一切,又似乎没得到一切,连她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怎回事。在迷迷糊糊之中,有时候很偶然的她看出来,她是理应如此,因为她是负着什么一种使命,一种从日本人占据了北平后所得来的使命。她自己愿意这样,朋友们愿意她这样,她的父母也愿意她这样;这不是使命还是什么呢?

在她的一些男友之中,较比的倒是新交的几个伶人还使她满意。他们的身体强,行动轻佻,言语粗俗。和他们在一处,她几乎可以忘了她是个女人,而谁也不脸红的把村话说出来。她觉得这颇健康。

男人捧女伶,女人捧男伶,已经成为风气,本来不足为奇。不过,她的朋友们往往指摘她不该结交男伶。这又给她不少的苦痛。凡是别人可以作的,她也都可以作,她是负有"使命"的人,不能甘居人后的落伍。她为什么不可以与男伶为友呢?同时,她又不敢公然的和朋友们开火,绝对不接受他们的批评。她是有"使命"的人,她须到处受人欢迎,好把自己老摆在社会的最前面。她不能随便得罪人,以至招出个倒彩来。

她忙碌,迷糊,劳累;又须算计,又不便多算计;既须大胆,又该留神;感到茫然,又似乎不完全茫然;有了刺激,又仍然空虚。她不知道怎样才好,又觉得怎样都好。她瘦了。在不搽粉的时候,她的脸上显着黄暗,眼睛四围有个黑圈儿。她有时候想休息休息,而又不能休息,事情逼着她去活动。她不知道自己有病没有,而只感到有时候是在雾里飘动。等到搽胭脂抹粉的打扮完了,她又有了自信,她还是很强壮,很漂亮,一点都不必顾虑什么健康不健康。她学会了吸香烟,也敢喝两杯强烈的酒。她已找不到了自己的青春,可也并不老苍。她正好是个有精力,有使命,有人缘,有福气的小妇人。

在这么奔忙,劳碌,迷惘,得意,痛苦,快乐之中,她只无意中的作了一件好事,她救了桐芳。

为避免,或延缓,堕入烟花的危险,桐芳用尽心计抓住了二小姐,她并不十分的恨恶招弟,也不想因鼓励招弟去胡搞而毁灭了招弟。她是被人毁害过了的女人,她不忍看任何的青春女子变成她自己的样子。她只深恨大赤包与日本人。她不能坐候大赤包把她驱逐到妓院去,一入妓院,她便无法再报仇。所以,她抓住了招弟作为自己的掩蔽。在掩蔽的后面,她只能用力推着它,还给它时时的添加一点土,或几根木头,加强它的抵御力。她不能冷水浇头的劝告招弟,引起招弟的不快;招弟一讨厌了她,她便失去了掩蔽,而大赤包的枪弹随时可以打到她。

招弟年轻,喜欢人家服从她,谄媚她。在最初,她似乎也看出来,桐芳的亲善是一种政略。可是,过了几天,以桐芳的能说会道,多知多懂,善于察颜观色,她感到了舒服,也就相信桐芳是真心和她交好了。又过了些日子。她不知不觉的信任了桐芳,而对妈妈渐次冷淡起来。不错,她知道妈妈真的爱她;但是,她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娃子,她愿意自己也可以拿一个半个主意,不能诸事都由妈妈替她决定。她不愿永远作妈妈的附属物。拿件小事情来说:她与妈妈一同出去的时候,就是遇上她自己的青年朋友,他们也必先招呼妈妈,而后才招呼她。她在妈妈旁边,仿佛只是妈妈的成绩展览品;她的美丽恰好是妈妈的功劳,她自己好象没有独自应得的光荣。反之,她若跟桐芳在一起呢,她便是主,而桐芳是宾,她是太阳,而桐芳是月亮了。她觉得舒服。她的话,对桐芳,可以成为命令。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可以向桐芳商议,而这种商谈只显出亲密,与接受命令大不相同。和桐芳在一起,她的光荣确乎完全是她自己的了。而且,桐芳的年纪比妈妈小得多,相貌也还看得过去,所以跟桐芳一块儿出来进去,她就感到她是初月,而桐芳是月钩旁的一颗小星,更足以使画面美丽。跟妈妈在一道呢,人们看一眼老气横秋的妈妈,再看一眼美似春花的她,就难免不发笑,象看一张滑稽影片似的。这每每教她面红过耳。

大赤包的眼睛是不揉沙子的。她一眼便看明白桐芳的用意。可是眼睛不揉沙子的人,心里可未必不容纳几个沙子。她认准了招弟是异宝奇珍,将来一定可以变成杨贵妃或西太后。一方面她须控制住这个宝贝,一方面也得讨小姐的喜欢。假若母女之间为桐芳而发生了冲突,女儿一气而嫁个不三不四的,长像漂亮而家里没有一斗白米的兔蛋,岂不是自己打碎了自己的玛瑙盘子翡翠碗么?不,她不能不网开一面,教小姐在小处得到舒服,而后在大事上好不得不依从妈妈。再说,女儿花是开不久的,招弟必须在全盛时代出了嫁。女儿出嫁后,她再收拾桐芳。不管,不管怎样,不管到什么时候,她必须收拾了桐芳;就是到了七老八十,眼看要入墓了,她也得先收拾了桐芳,而后才能死得瞑目。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却只苦了高第。她得不到妈妈的疼爱,看不上妹妹的行为,又失去了桐芳的友情。不错,她了解桐芳的故意冷淡她,但是理智并不能够完全战胜了感情。她是个女孩子,她需要恋爱或怜爱。她现在是住在冰窖里,到处都是凉的,她受不了。她有时候恨自己,为什么不放开胆子,闯出北平。有时候,她也想到用结婚结束了这冰窖里的生活。但是,嫁给谁呢?想到结婚,她便也想到危险,因为结婚并不永远象吃鱼肝油精那么有益无损。她在家,便感到冷气袭人;出去,又感到茫茫不知所归。浪漫吧,怕危险;老实吧,又无聊。她不知怎样才好。她时常发脾气,甚至于对桐芳发怒。但是,脾气越坏,大家就越不喜欢她,只落个自讨无趣。不发脾气吧,人们也并不就体贴她。她变成个有父母姐妹的孤女。有时候,她还到什么慈善团体去,听听说经,随缘礼拜。可是这也并没使她得到宁静与解脱。反之,在钟磬香烛的空气里冷静一会儿之后,她就更盼望得到点刺激,很象吃了冷酒之后想喝热茶那样。无可如何,她只能偷偷的落几个泪。

天冷起来。买不到煤。每天,街上总有许多冻死的人。日本人把煤都运了走,可是还要表示出他们的善心来。他们发动了冬季义赈游艺大会,以全部收入办理粥厂,好教该冻死的人在一息尚存的时节感激日本人。在这意义之外,他们也就手儿又教北平人多消遣一次;消遣便是麻醉。该冻死的总要冻死,他们可是愿意看那些还不至于被冻死的听到锣鼓,看到热闹,好把心灵冻上。对于这次义赈游艺,他们特别鼓励青年们加入,能唱的要出来唱,能耍的要出来耍;青年男女若注意到唱与耍,便自然的忘了什么民族与国家。

蓝东阳与胖菊子亲自来请招弟小姐参加游艺。冠家的人们马上感到兴奋,心都跳得很快。冠晓荷心跳着而故作镇定的说:

"小姐,小姐!时机到了,这回非唱它一两出不可!"招弟立刻觉得嗓子有点发干,撒着娇儿说:"那不行啊!又有好几天没吊嗓子啦,词儿也不熟。上台?我不能丢那个人去!我还是溜冰吧!"

"丢人?什么话!咱们冠家永远不作丢人的事,我的小姐!谁的嗓子也不是铁的,都有个方便不方便。只要你肯上台,就是放个屁给他们听听,也得红!反正戏票是先派出去的,咱们唱好了,是他们的造化;唱不好,活该!"晓荷兴奋得几乎忘了文雅,目光四射的道出他的"不负责主义"的真理。"是要唱一回!"大赤包气派极大的说:"学了这么多的日子,花了那么多的钱,不露一露算怎么回事呢?"然后转向东阳:"东阳,事情我们答应下了!不过,有一个条件:招弟必须唱压轴!不管有什么角色,都得让一步儿!我的女儿不能给别人垫戏!"

东阳对于办义务戏已经有了点经验。他知道招弟没有唱压轴的资格,但是也知道日本人喜欢约出新人物来。扯了扯绿脸,他答应了条件。虽然这里面有许多困难,他可是晓得在办不通的时候可以用势力——日本人的势力——去强迫参加的人。于是他也顺手儿露一露自己的威风:"我教谁唱开场,谁就得唱开场;教谁压台谁就压台;不论什么资格,本事!不服?跟日本人说去呀!敢去才怪!""行头怎办呢?我反正不能随便从箱里提溜出一件就披在身上!要玩,就得玩出个样儿来!"招弟一边说,一边用手心轻轻的拍着脸蛋。

高亦陀从外面进来,正听到招弟的话,很自然的把话接过去:"找行头,小姐?交给我好啦!要什么样的,全听小姐一声吩咐,保管满意!"他今天打扮得特别干净整齐,十分象个"跟包"的。

打量了亦陀一眼,招弟笑了笑。"好啦,我派你作跟包的!""得令!"亦陀十分得意的答应了这个美差。

晓荷瞪了亦陀一眼。他自己本想给女儿跟包,好随着她在后台挤出挤进,能多看看女角儿们。在她上台的时节,他还可以弄个小茶壶伺候女儿饮场,以便教台下的人都能看到他。谁知道,这么好的差事又被亦陀抢了去!

"我看哪,"晓荷想减少一些亦陀报效的机会,"咱们楞自己作一身新的,不要去借。好财买脸的事,要作就作到了家!"招弟拍开了手。她平日总以为爸爸不过是妈妈配角儿,平平稳稳的,没有什么大毛病,可也不会得个满堂好儿。今天,爸爸可是象忽然有了脑子,说出她自己要说的话来。"爸爸!真的,自己作一身行头,够多么好玩呀!是的,那够多么好玩呀!"她一点也没想到一身行头要用多少钱。

大赤包也愿意女儿把风头出得十足,不过她知道一身行头要花许多钱,而且除了在台上穿,别无用处。眨一眨眼,她有了主意:"招弟,你老夸嘴,说你的朋友多,现在到用着他们的时候了,看看他们有没有替你办点事儿的本事!"招弟又得到了灵感:"对!对!我告诉他们去,我要唱戏,作行头,看他们肯掏掏腰包不肯。他们要是不肯呀,从此我连用眼角都不再看他们一眼。我又不是他妈的野丫头,贱骨头,随便白陪着他们玩!"把村话说出来,她觉得怪痛快,而且仿佛有点正义感似的。

"小姐!小姐!"晓荷连连的叫:"你的字眼儿可不大文雅!""还有头面呢!"亦陀失去代借行头的机会,赶快想出补救的办法来。"要是一身新行头,配上旧头面,那才难看得要命。我去借,要点翠的,十成新的,准保配得上新行头!"

把行头与头面的问题都讨论得差不多了,大赤包主张马上叫来小文给招弟过一过戏。"光有好行头,好头面,而一声唱不出来,也不行吧?小姐,你马上就得用功哟!"她派人去叫小文。

小文有小文的身分。你到他家去,他总很客气的招待;你叫他带着胡琴找你来,他伺候不着。

大赤包看叫不来小文,立刻变了脸。东阳的脸也扯得十分生动,很想用他的片子把小文"传"来。倒是招弟拦住了他们:"别胡闹!人家小文是北平数一数二的琴师!你们杀了他,他也不会来!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没他呀,我准玩完!算了吧,咱们先打几圈吧!"

东阳还有事,大赤包还有事,胖菊子也还有事。可是中国人的事一遇见麻雀也不怎么就变成了没事,大家很快的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子胡,轻轻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了一点身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了。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了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身都那么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的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了魔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了莫逆。凡是该往冠家送的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的家中去。这样,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权,承办一千套军衣。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礼拜,领了圣餐,并且献了五角钱,(平日作礼拜,他只献一角,)感谢上帝。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的办法是这样的:他先预支一点钱,作为资本。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卖旧棉花的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一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一块——"你的外婆总会作这个的,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的事,你怎办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了,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么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絮好,粗枝大叶的一缝,再横竖都"行"上几道,省得用手一提,纸就都往下面坠,变成了破纸口袋。"这些,"约翰恳切的嘱咐:"都由你作。你跑路,用水,用针线,干活儿,我都不管;每套作成,我给你一块钱。一千套就是一千块呀!你可是得有账。我交给你多少钱,用了多少钱——只算买材料哟,车钱,水钱什么的,都不算哟!——你每天要报账;我不在家,你报给我太太听。账目清楚,军衣作得好,我才能每套给你一块钱;哪样有毛病,我都扣你的钱,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基督徒,作事最清楚公道,亲是亲,财是财,要分得明明白白!你懂?"这末两个字是用英文说的,以便增加言语的威力。

没详细考虑,程长顺一下子都答应了。他顾不得计算除了车钱,水钱,灯油钱,针线钱,一块钱还能剩下多少。他顾不得盘算,去收买,去整理,去洗刷,去拼凑,去缝起,去记账,要出多少劳力,费多少时间。他只看见了远远的那一千元。他只觉得这可以解决了他与外婆的生活问题。自从留声机没人再听,外婆的法币丢掉之后,他不单失了业,而且受到饥寒的威胁。他久想作个小生意,可是一来没有资本,二来对什么都外行,他不肯冒险去借钱作生意,万一舍了本儿,他怎么办呢?他是外婆养大的,知道谨慎小心。可是,闲着又没法儿得到吃食,他着急。半夜里听到外婆的长吁短叹,他往往蒙上头偷偷的落泪。他对不起外婆,外婆白养起他来,外婆只养大了一个废物!

他想不到去计算,或探听,丁约翰空手抓饼,不跑一步路,不动一个手指,干赚多少钱。他只觉得应该感激约翰。约翰有个上帝,所以约翰应当发财。长顺也得到了个上帝,便是丁约翰!他须一秉忠心的去作,一个铜板的诡病不能有,一点也不偷懒,好对起外婆与新来的上帝!

长顺忙了起来。一黑早他便起来,到早市上去收买破布烂纸,把它们背了回来。那些破烂的本身虽然没有很大的分量,可是上面的泥污增加了它们的斤两,他咬着牙背负它们,非至万不得已,决不雇车,他的汗湿透了他的衣裤。他可是毫无怨言,这是求生之道,这也是孝敬外婆的最好的表示。

把东西死扯活掖的弄到家中,他须在地上蹲好大半天才能直起腰来。他本当到床上躺一会儿,可是他不肯,他不能教外婆看出他已筋疲力尽,而招她伤心。

这些破东西,每一片段都有它特立独行的味道;合在一起,那味道便无可形容,而永远使人恶心要吐。因此,长顺不许外婆动手,而由他自己作第一遍的整理。他晓得外婆爱干净。

第一,他须用根棍子敲打它们一遍,把浮土打起来。第二,他再逐一的捡起来,抖一抖,抖去沙土,也顺手儿看看,哪一块上的污垢是非过水不能去掉的。第三,他须把应洗刷的浸在头号的大瓦盆里。第四,把脏布都浸透,他再另用一大盆清水,刷洗它们。而后,第五,他把大块的小块的,长的短的,年龄可是都差不多的,搭在绳索上,把它们晒干。

这打土与抖土的工作,使四号的小院子马上变成一座沙阵,对面不见人,象有几匹野马同时在土窝里打滚似的。灰土遮住了一切,连屋脊上门楼上都沙雾迷茫,把檐下的麻雀都害得不住的咳嗽而搬了家。这沙阵不单浓厚,而且腥臭,连隔壁的李四大妈的鼻子都怀疑了自己,一劲儿往四处探索,而断定不了到底那是什么味道。打完一阵,细的灰沙极其逍遥自在的在空中摇荡,而后找好了地方,落在人的头发上,眉毛上,脖领里,饭碗上,衣缝中,使大家证明自己的确是"尘世间"的人物。等灰土全慢慢的落下去,长顺用棍子抽打抽打自己的身上,马上院中就又起了一座规模较小,而照样恼人的,灰阵。他的牙上都满是细——可是并非不臭——的沙子。

马老太太,因为喜欢干净,实在受不住外孙这样天天设摆迷魂阵。她把门窗都堵得严严的,可是臭灰依然落在她的头上,眉上,衣服上,与一切家具上。可是,她不能拦阻外孙,更不肯责备他。他的确是要强,为养活她才起早睡晚的作这个脏臭的营生。她只好用手帕把头包起来,随手的擦抹桌凳。听着外孙抖完了那些脏布,她赶快扯下来头上的手帕,免得教外孙看见而多心。

小崔太太当然也躲不开这个灾难,她可是也一声不出。她这些日子的生活费是长顺给她弄来的。她只能感激他,不能因为一些臭灰沙而说闲话。金钱而外,她需要安慰与爱护,而马老太太与长顺是无微不至的体贴她,帮助她。她睁开眼,世上已没有一个亲人。她虽有个亲哥哥,可是他不大要强。他什么事都作,只是不作好事。假若他知道了她每月能由高亦陀那里领十块钱,他必会来挤去三四块;他只认识钱,不管什么叫同胞手足。近来,她听说,他已经给日本人作了事。她恨日本人,日本人无缘无故的砍去了她丈夫的头。因此,她更不愿意和给日本人作事的哥哥有什么来往。兄妹既断绝了往来,她的世界上只剩了她自己,假若没有马老太太与长顺,她实在不晓得自己怎么活下去。不,她决定不能嫌憎那些臭灰。反之,她须帮助长顺去工作。长顺给她工钱呢,她接着;不给呢,也没多大关系。

在小崔被李四爷抬埋了以后,她病了一大场。她不吃不喝,而只一天到晚的昏睡,有时候发高烧。在发烧的时节,她喊叫小崔,或破口骂日本人。烧过去了一阵,她老实了,鼻翅扇动着,昏昏的睡去。马老太太,在小崔活着的时候,并不和小崔太太怎样亲近,一来是因为小崔好骂人,她听不惯;二来是小崔夫妇总算是一家人,而她自己不过是个老寡妇,也不便多管闲事。及至小崔太太也忽然的变成寡妇,马老太太很自然的把同情心不折不扣的都拿出来。她时时的过来,给小崔太太倒碗开水,或端过一点粥来,在小崔太太乱嚷乱叫的时节,老太太必定过来拉着病人的手。赶到她闹得太凶了,老太太才把李四妈请过来商议办法。等她昏昏的睡去,老太太还不时的到窗外,听一听动静。此外,老太太还和李四妈把两个人所有的医药知识凑在一处,斟酌点草药或偏方,给小崔太太吃。

时间,偏方,与情义,慢慢的把小崔太太治好。她还忘不了小崔,但是时间把小崔与她界划得十分清楚了,小崔已死,她还活着——而且还须活下去。

在她刚刚能走路的时候,她力逼着李四大爷带她去看看小崔的坟。穿上孝袍,拿着二角钱的烧纸,她滴着泪,象一头刚会走路的羊羔似的跟在四大爷的后边,泪由家中一直滴到先农坛的西边。在坟上,她哭得死去活来。

泪洒净了,她开始注意到吃饭喝水和其他的日常琐事。她的身体本来不坏,所以恢复得相当的快。由李四妈陪伴着,她穿着孝衣,在各家门口给帮过她忙与钱的邻居都道了谢。这使她又来到世界上,承认了自己是要继续活下去的。

李四爷和孙七,长顺,给募的那点钱,并没用完,老人对着孙七与长顺,把余款交给了她。长顺儿又每月由高亦陀那里给她领十元的"救济费"。她一时不至于挨饿受冻。

慢慢的,她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不再象小崔活着的时候那么乱七八糟了。她开始明白马老太太为什么那样的喜清洁——马老太太是寡妇,喜清洁会使寡妇有点事作。把屋子收拾干净,她得到一点快乐,虽然死了丈夫,可是屋中倒有了秩序。不过,在这有秩序的屋子中坐定,她又感到空虚。不错,那点儿破桌子烂板凳确是被她擦洗得有了光泽,甚至于象有了生命;可是它们不会象小崔那样欢蹦乱跳,那样有火力。对着静静的破桌椅,她想起小崔的一切。小崔的爱,小崔的汗味,小崔的乱说,小崔的胡闹,都是好的;无论如何,小崔也比这些死的东西好。屋中越有秩序,屋子好象就越空阔,屋中的四角仿佛都加宽了许多,哪里都可以容她立一会儿,或坐一会儿,可是不论是立着还是坐着,她都觉得冷静寂寞,而没法子不想念小崔。小崔,在活着的时候,也许进门就跟她吵闹一阵,甚至于打她一顿。但是,那会使她心跳,使她忍受或反抗,那是生命。现在,她的心无须再跳了,可是她丧失了生命;小崔完全死了,她死了一半。

她的身上也比从前整齐了好多。她有工夫检点自己,和照顾自己了。以前,她仿佛不知道有自己,而只知道小崔。她须作好了饭——假若有米的话——等着小崔,省得小崔进门就象饥狼似的喊饿。假若作好了饭,而他还没有回来,她得设法保持饭菜的热气,不能给他冷饭吃。他的衣服,当天换上,当天就被汗沤透,非马上洗涤不可,而他的衣服又是那么少,遇上阴天或落雨就须设法把它们烘干。他的鞋袜是那么容易穿坏,仿佛脚上有几个钢齿似的。一眨眼就会钻几个洞。她须马不停蹄的给他缝补,给他制做。她的工夫完全用在他的身上,顾不得照顾她自己。现在,她开始看她自己了,不再教褂子露着肉,或袜子带着窟窿。身上的整洁恢复了她的青春,她不再是个受气包儿与小泥鬼,而是个相当体面的小妇人了。可是,青春只回来一部分,她的心里并没感到温暖。她的脸上只是那么黄黄的很干净,而没有青春的血色。她不肯愁眉皱眼的,一天到晚的长吁短叹,可是有时候发呆,楞着看她自己的褂子或布鞋。她仿佛不认识了自己。这相当体面,洁净的她,倒好象是另一个人。她还是小崔太太,又不是小崔太太。她不知到底自己是谁。楞着,楞着,她会不知不觉的自言自语起来。及至意识到自己是在说话,她忽然的红了脸,闭紧了嘴,而想赶快找点事作。但是,干什么呢?她想不出。小崔若活着,她老有事作;现在,没有了小崔,她也就失去了生活的发动机。她还年轻,可是又仿佛已被黄土埋上了一半。

无论怎样无聊,她也不肯到街门口去站立一会儿。非至万不得已,她也不到街上去;买块豆腐,或打一两香油什么的,她会恳托长顺给捎来。她是寡妇,不能随便的出头露面,给小崔丢人。就是偶然的上一趟街,她也总是低着头,直来直去,不敢贪热闹。凭她的年龄,她应当蹦蹦跳跳的,但是,她必须低着头;她已不是她自己,而是小崔的寡妇。她的低头疾走是对死去的丈夫负责,不是心中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一个寡妇的责任是自己要活着,还要老背着一块棺材板。这,她才明白了马老太太为什么那样的谨慎,沉稳。对她,小崔的死亡,差不多是一种新的教育与训练。她必须非常的警觉,把自己真变成个寡妇。以前,她几乎没有考虑过,她有什么人格,和应当避讳什么。她就是她,她是小崔的老婆。小崔拉她出来,在门外打一顿,就打一顿;她能还手,就还给他几拳,或咬住他的一块肉;这都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小崔给她招来耻辱,也替她撑持耻辱。她的褂子露着一块肉,就露着一块肉,没关系;小崔会,仿佛是,遮住那块肉,不许别人多看她一眼。如今,她可须知道耻辱,须遮起她的身体。她是寡妇,也就必须觉到自己是个寡妇。寡妇的世界只是一间小小的黑暗的牢房,她须自动的把自己锁在那里面。

因此,她不单不敢抱怨长顺儿摆起灰沙阵,而且觉得从此可以不再寂寞。她愿意帮马老太太的忙。长顺儿自然不肯教她白帮忙,他愿出二角钱,作为缝好一身"军衣"的报酬;针线由他供给,小崔太太没有谢绝这点报酬,也没有嫌少;她一扑纳心的去操作。这样,她可以不出门,而有点收入与工作,恰好足以表示出她是安分守己的,不偷懒的寡妇。

孙七,也是爱洁净的人,没法忍受这样的乌烟瘴气。他发了脾气。"我说长顺儿,这是怎回事?你老大不少的了,怎么才学会了撒土攘烟儿呀?这成什么话呢,你看看,"他由耳中掏出一小块泥饼来,"你看看,连耳朵里都可以种麦子啦!还腥臭啊!灰土散了之后,可倒好,你又开了小染房,花红柳绿的挂这么一院子破布条!我顶讨厌这湿渌渌的东西碰我的脑袋!"

长顺确是老练多了。搁在往日,他一定要和孙七辩论个水落石出;他一来看不起孙七,二来是年轻气壮,不惜为辩论而辩论的作一番舌战。今天,他可是闭住了嘴,决定一声不响。第一,他须保守秘密,不能山嚷鬼叫的宣布自己的"特权";好家伙,要教别人都知道了,自己的一千元不就动摇了么?第二,他以为自己已是兴家创业的人,差不多可以与祁老人和李四爷立在一块儿了,怎好因并不住嘴而耽误了工夫呢?孙七说闲话,由他说去吧;挣钱是最要紧的事。是的,他近来连打日本人的事都不大关心了,何况是孙七这点闲话呢。他沉住了气,连看孙七一眼也没看。反正,他知道,自己卖力气挣钱,养活外婆,总不是丢脸的事;干吗辩论呢?可是,他越不出声,孙七就越没结没完。孙七喜欢拌嘴;假若长顺能和他粗着脖子红着筋的乱吵一阵,他或者可以把这场破布官司忘掉,而从争辩中得到点愉快。长顺的一语不发,对于他,是最惨酷的报复。

幸而,马老太太与小崔太太,一老一少两位寡妇,出来给他道歉,他才鸣金收兵。

这样对付了孙七,长顺暗中非常得意。他有了自信心。他不单已经不是个只会背着留声机在小胡同里乱转,时常被人取笑的孩子,而且变成个有办法,有心路,有志气的青年。什么孙七孙八的,他才不惹闲气。有一千元到手,他将是个……是个什么呢?他想不出。可是,他总会变成比今天更好的人是不会错的。

高亦陀找了他来。他完了。他对付不了高亦陀。他不单还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傻蛋!他失去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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