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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大全集》 作者:朱自清

第55章 杂论卷(18)

  人们为甚么不能不肯说实话呢?归根结底,关键是在利害的冲突上。自己说出实话,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虚实,容易制自己。就是不然,让别人知道底细,也容易比自己抢先一着。在这个分配不公平的世界上,生活好像战争,往往是有你无我;因此各人都得藏着点儿自己,让人莫名其妙。于是乎钩心斗角,捉迷藏,大家在不安中猜疑着。向来有句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有“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处世的格言正是教人别说实话,少说实话,也正是暗示那利害的冲突。我有人无,我多人少,我强人弱,说实话恐怕人来占我的便宜,强的要越强,多的要越多,有的要越有。我无人有,我少人多,我弱人强,说实话也恐怕人欺我不中用;弱的想变强,少的想变多,无的想变有。人与人如此,国与国又何尝不如此!

  说到战争,还有句老实话,“兵不厌诈”!真的交兵“不厌诈”,钩心斗角,捉迷藏,耍花样,也正是个“不厌诈”!“不厌诈”,就是越诈越好,从不说实话少说实话大大的跨进了一步;于是乎模糊事实,夸张事实,歪曲事实,甚至于捏造事实!于是乎种种谎话,应用尽有,你想我是骗子,我想你是骗子。这种情形,中外古今大同小异,因为分配老是不公平,利害也老在冲突着。这样可也就更要求实话,老实话。老实话自然是有的,人们没有相当限度的互信,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了。但是实话总还太少,谎话总还太多,社会的和谐恐怕还远得很罢。不过谎话虽然多,全然出于捏造的却也少,因为不容易使人信。麻烦的是谎话里参实话,实话里参谎话——巧妙可也在这儿。日常的话多多少少是两参的,人们的互信就建立在这种两参的话上,人们的猜疑可也发生在这两参的话上。即如贝尔纳斯自己标榜的“老实话”,他的同国的那位客人就怀疑他在用好名字骗人。我们这些常人谁能知道他的话老实或不老实到甚么程度呢?

  人们在情感上要求真诚,要求真心真意,要求开诚相见或诚恳的态度。他们要听“真话”,“真心话”,心坎儿上的,不是嘴边儿上的话,这也可以说是“老实话”。但是“心口如一”向来是难得的,“口是心非”恐怕大家有时都不免,读了奥尼尔的《奇异的插曲》就可恍然。“口蜜腹剑”却真成了小人。真话不一定关于事实,主要的是态度。可是,如前面引过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看甚么人就掏出自己的心肝来,人家也许还嫌血腥气呢!所以交浅不能言深,大家一见面儿只谈天气,就是这个道理。所谓“推心置腹”,所谓“肺腑之谈”,总得是二三知己才成;若是泛泛之交,只能敷敷衍衍,客客气气,说一些不相干的门面话。这可也未必就是假的,虚伪的。他至少眼中有你。有些人一见面冷冰冰的,拉长了面孔,爱理人不理人的,可以算是“真”透了顶,可是那份儿过了火的“真”,有几个人受得住!本来彼此既不相知,或不深知,相干的话也无从说起,说了反容易出岔儿,乐得远远儿的,淡淡儿的,慢慢儿的,不过就是彼此深知,像夫妇之间,也未必处处可以说真话。“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一个人总有些不愿意教别人知道的秘密,若是不顾忌着些个,怎样亲爱的也会碰钉子的。真话之难,就在这里。

  真话虽然不一定关于事实,但是谎话一定不会是真话。假话却不一定就是谎话,有些甜言蜜语或客气话,说得过火,我们就认为假话,其实说话的人也许倒并不缺少爱慕与尊敬。存心骗人,别有作用,所谓“口蜜腹剑”的,自然当作别论。真话又是认真的话,玩话不能当作真话。将玩话当真话,往往闹别扭,即使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所以幽默感是可贵的。真话未必是好听的话,所谓“苦口良言”,“药石之言”,“忠言”,“直言”,往往是逆耳的,一片好心往往倒得罪了人。可是人们又要求“直言”专制时代“直言极谏”是选用人才的一个科目,甚至现在算命看相的,也还在标榜“铁嘴”,表示直说,说的是真话,老实话。但是这种“直言”“直说”大概是不至于刺耳至少也不至于太刺耳的。又是“直言”,又不太刺耳,岂不两全其美吗!不过刺耳也许还可忍耐,刺心却最难宽恕;直说遭怨,直言遭忌,就为刺了别人的心——小之被人骂为“臭嘴”,大之可以杀身。所以不折不扣的“直言极谏”之臣,到底是寥寥可数的。直言刺耳,进而刺心,简直等于相骂,自然会叫人生气,甚至于翻脸。反过来,生了气或翻了脸,骂起人来,冲口而出,自然也多直言,真话,老实话。

  人与人是如此,国与国在这里却不一样。国与国虽然也讲友谊,和人与人的友谊却不相当,亲谊更简直是没有。这中间没有爱,说不上“真心”,也说不上“真话”“真心话”。倒是不缺少客气话,所谓外交辞令;那只是礼尚往来,彼此表示尊敬而已。还有,就是条约的语言,以利害为主,有些是互惠,更多是偏惠,自然是弱小吃亏。这种条约倒是“实话”,所以有时得有秘密条款,有时更全然是密约。条约总说是双方同意的,即使只有一方是“欣然同意”。不经双方同意而对一方有所直言,或彼此相对直言,那就往往是谴责,也就等于相骂。像去年联合国大会以后的美苏两强,就是如此。话越说得老实,也就越尖锐化,当然,翻脸倒是还不至于的。这种老实话一方面也是宣传。照一般的意见,宣传决不会是老实话。然而美苏两强互相谴责,其中的确有许多老实话,也的确有许多人信这一方或那一方,两大阵营对垒的形势因此也越见分明,世界也越见动荡。这正可见出宣传的力量。宣传也有各等各样。毫无事实的空头宣传,不用说没人信,有事实可也参点儿谎,就有信的人。因为有事实就有自信,有自信就能多多少少说出些真话,所以教人信。自然,事实越多越分明,信的人也就越多。但是有宣传,也就有反宣传,反宣传意在打消宣传。判断当然还得凭事实。不过正反错综,一般人眼花缭乱,不胜其麻烦,就索性一句话抹杀,说一切宣传都是谎!可是宣传果然都是谎,宣传也就不会存在了,所以还当分别而论。即如贝尔纳斯将他的书自题为《老实说》,或《老实话》,那位美国客人就怀疑他在自我宣传;但是那本书总不能够全是谎罢?一个人也决不能够全靠撒谎而活下去,因为那么着他就掉在虚无里,就没了。

  1948年2月24日作。

  (原载1948年3月5日《周论》第1卷第8期)

  鲁迅先生的杂感

  最近写了一篇短文讨论“百读不厌”那个批评用语,照笔者分析的结果,所谓“百读不厌”,注重趣味与快感,不适用于我们的现代文学。可是现代作品里也有引人“百读不厌”的,不过那不是作品的主要的价值。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举出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做例子,认为引人“百读不厌”的是幽默,这幽默是严肃的,不是油腔滑调的,更不只是为幽默而幽默。鲁迅先生的《随感录》,先是出现在《新青年》上后来收在《热风》里的,还有一些“杂感”,在笔者也是“百读不厌”的。这里吸引我的,一方面固然也是幽默,一方面却还有别的,就是那传统的称为“理趣”,现在我们可以说是“理智的结晶”的,而这也就是诗。

  冯雪峰先生在《鲁迅论》里说到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独特的特色”:

  首先,鲁迅先生独创了将诗和政论凝结于一起的“杂感”这尖锐的政论性的文艺形式。这是匕首,这是投枪,然而又是独特形式的诗;这形式,是鲁迅先生所独创的,是诗人和战士的一致的产物。自然,这种形式,在中国旧文学里是有它类似的存在的,但我们知道旧文学中的这种形式,有的只是形式和笔法上有可取之点,精神上是完全不成的;有的则在精神上也有可取之点,却只是在那里自生自长的野草似的一点萌芽。鲁迅先生,以其战斗的需要,才独创了这在其本身是非常完整的,而且由鲁迅先生自己达到了那高峰的独特的形式。(见《过来的时代》)

  所谓“中国文学里是有它类似的存在的”,大概指的古文里短小精悍之作,像韩柳杂说的罢?冯先生说鲁迅先生“也同意对于他的杂感散文在思想意义之外又是很高的而且独创的艺术作品的评价”,“并且以为(除何凝先生外)还没有说出这一点来”(《关于鲁迅在文学上的地位》的《附记》,见同书)。这种“杂感”在形式上的特点是“简短”,鲁迅先生就屡次用“短评”这名称,又曾经泛称为“简短的东西”。“简短”而“凝结”,还能够“尖锐”得像“匕首”和“投枪”一样;主要的是他在用了这“匕首”和“投枪”战斗着。“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这是诗,鲁迅先生的“杂感”也是诗。

  《热风》的《题记》的结尾:

  但如果凡我所写,的确都是冷的呢?则它的生命原来就没有,更谈不到中国的病证究竟如何。然而,无情的冷嘲和有情的讽刺相去本不及一张纸,对于周围的感受和反应,又大概是所谓“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我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太寒冽了,我自说我的话,所以反而称之曰《热风》。

  鲁迅先生是不愿承受“冷静”那评价的,所以有这番说话。他确乎不是个“冷静”的人,他的憎正由于他的爱;他的“冷嘲”其实是“热讽”。这是“理智的结晶”,可是不结晶在冥想里,而结晶在经验里;经验是“有情的”,所以这结晶是有“理趣”的。开始读他的《随感录》的时候,一面觉得他所嘲讽的愚蠢可笑,一面却又往往觉得毛骨悚然——他所指出的“中国病证”,自己没有犯过吗?不在犯着吗?可还是“百读不厌”的常常去翻翻看看,吸引我的是那笑,也是那“笑中的泪”罢。

  这种诗的结晶在《野草》里“达到了那高峰”。《野草》被称为散文诗,是很恰当的。《题辞》里说: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又说: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又说: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最后是:

  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

  这写在一九二七年,正是大革命的时代。他彻底地否定了“过去的生命”,连自己的《野草》连着这《题辞》,也否定了,但是并不否定他自己。他“希望”地下的火火速喷出,烧尽过去的一切;他“希望”的是中国的新生!在《野草》里比在《狂人日记》里更多的用了象征,用了重叠,来“凝结”来强调他的声音,这是诗。

  他一面否定,一面希望,一面在战斗着。《野草》里的一篇《希望》,是一九二五年一月一日写的,他说:

  我只得由我来肉薄这空虚中的暗夜了,纵使寻不到身外的青春,也总得自己来一掷我身中的迟暮。但暗夜又在那里呢?现在没有星,没有月光,以至笑的渺茫和爱的翔舞;青年们很平安,而我的面前又竟至于并且没有真的暗夜。

  然而就在这一年他感到青年们动起来了,感到“真的暗夜”露出来了,这一年他写了特别多的“杂感”,就是收在《华盖集》里的。这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夜”写的《题记》里给了这些“短评”一个和《随感录》略有分别的名字,就是“杂感”。他说这些“杂感”“往往执滞在几件小事情上”,也就是从一般的“中国的病证”转到了个别的具体的事件上。虽然他还是将这种个别的事件“作为社会上的一种典型”(见前引冯雪峰先生那篇《附记》里引的鲁迅先生自己的话)来处理,可是这些“杂感”比起《热风》中那些《随感录》确乎是更其现实的了;他是从诗回向散文了。换上“杂感”这个新名字,似乎不是随随便便的无所谓的。

  散文的杂感增加了现实性,也增加了尖锐性。“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之夜”写的《三闲集》的《序言》里说到:

  恐怕这“杂感”两个字,就使志趣高超的作者厌恶,避之惟恐不远了。有些人们,每当意在奚落我的时候,就往往称我为“杂感家”。

  这正是尖锐性的证据。他这时在和“真的暗夜”“肉薄”了,武器是越尖锐越好,他是不怕“‘不满于现状’的‘杂感家’”这一个“恶谥”的。一方面如冯雪峰先生说的,“他又常痛惜他的小说和他的文章中的曲笔常被一般读者误解”。所以“更倾向于直剖明示的尖利的批判武器的创造”(见《鲁迅先生计划而未完成的著作》,也在《过去的时代》中)了。这种“直剖明示”的散文作风伴着战斗发展下去,“杂感”就又变为“杂文”了。“一九三二年四月三十日之夜”写的《二心集》的《序言》里开始就说:

  这里是一九三○与三一年两年间的杂文的结集。

  末尾说:

  自从一九三一年一月起,我写了较上年更多的文章,但因为揭载的刊物有些不同,文字必得和它们相称,就很少作《热风》那样简短的东西了;而且看看对于我的批评文字,得了一种经验,好像评论作得太简括,是极容易招得无意的误解,或有意的曲解似的。

  又说:

  这回连较长的东西也收在这里面。

  “简单”改为不拘长短,配合着时代的要求,“杂文”于是乎成了大家都能用,尖利而又方便的武器了。这个创造是值得纪念的;虽然我们损失了一些诗,可是这是个更需要散文的时代。

  (原载《燕京新闻》副页)

  闻一多先生怎样走着

  中国文学的道路

  ——《闻一多全集》序

  闻一多先生为民主运动贡献了他的生命,他是一个斗士。但是他又是一个诗人和学者。这三重人格集合在他身上,因时期的不同而或隐或现。大概从民国十四年参加《北平晨报》的诗刊到十八年任教青岛大学,可以说是他的诗人时期,这以后直到三十三年参加昆明西南联合大学的“五四”历史晚会,可以说是他的学者时期,再以后这两年多,是他的斗士时期。学者的时期最长,斗士的时期最短,然而他始终不失为一个诗人;而在诗人和学者的时期,他也始终不失为一个斗士。本集里承臧克家先生抄来三十二年他的一封信,最可以见出他这种三位一体的态度。他说:

  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始终没有能力(就是技巧)炸开那禁锢我的地壳,放射出光和热来。只有少数跟我很久的朋友(如梦家)才知道我有火,并且就在《死水》里感觉出我的火来。

  这是斗士藏在诗人里。他又说:

  你们做诗人的人老是这样窄狭,一口咬定世上除了诗甚么也不存在。有比历史更伟大的诗篇吗?我不能想象一个人不能在历史(现代也在内,因为它是历史的延长)里看出诗来,而还能懂诗。……你不知道我在故纸堆中所做的工作是甚么,它的目的何在,……因为经过十馀年故纸堆中的生活,我有了把握,看清了我们这民族、这文化的病症,我敢于开方了。方单的形式是甚么——一部文学史(诗的史),或一首诗(史的诗),我不知道,也许甚么也不是。……你诬枉了我,当我是一个蠹鱼,不晓得我是杀蠹的芸香。虽然二者都藏在书里,他们的作用并不一样。

  学者中藏着诗人,也藏着斗士。他又说“今天的我是以文学史家自居的”。后来的他却开了“民主”的“方单”,进一步以直接行动的领导者的斗士姿态出现了。但是就在被难的前几个月,他还在和我说要写一部唯物史观的中国文学史。

  闻先生真是一团火。就在《死水》那首诗里他说: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甚么世界。

  这不是“恶之花”的赞颂,而是索性让“丑恶”早些“恶贯满盈”,“绝望”里才有希望。在《死水》这诗集的另一首诗《口供》里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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