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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北大哲学课叁》 作者:胡适

第2章 理学时期(1)

  周敦颐

  周敦颐(1017~1073),宗茂叔,道州营道人。曾做南安军司理参军,知郴州桂阳县,改知南昌县;后判合州,迁国子博士,通判虔州。熙宁初,转虞部郎中,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本路刑狱。以后,乞知南康军,因家庐山莲花峰下,名之濂溪。他官南安时,二程之父珦摄守事,因与为友,使二子受学焉。他的著作有《通书》四十章,《太极图说》一篇。张伯行辑有《周濂溪集》。(《正谊堂》本)黄庭坚作《濂溪词》,序曰:

  舂陵周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好读书,雅意林壑。……短于取名而惠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

  一、变化与自然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

  二、诚

  诚字从《中庸》出来,但周氏用此字颇含深义,似有“实际”“实在”之义。

  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者也。(《通书》一)这明是说一个绝对的,纯粹至善的“本体”,即所谓“实在”。

  又说:

  诚则无事矣。……诚无为。……寂然不动者,诚也。

  这虽夹有人生观的意义,但仍含有本体论的意义居多。

  三、主静

  他的宇宙观虽承认变化与演化,但他以无极为起点,以寂然不动的诚为本体,以诚为无事无为,故他的人生观自然偏于主静。

  二气交感,化生万物。……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无欲故静。)立人极焉。以主静为“立人极”,而静又同于无欲,故他又说:

  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

  四、思

  《通书》九云:“思者,圣功之本而吉凶之几也。”但他很不彻底:“无思,本也。思通,用也。”

  邵雍

  邵雍(1011~1077),字尧夫,范阳人,幼时徙共城,晚徙河南。李之才(挺之)摄共城令,授以先天象数之学。(程颢作《墓志》说:“先生得之于李挺之,挺之得之于穆伯长。推其源流,远有端绪。”)他初做学问很刻苦,后来游历四方,“走吴,适楚,寓齐鲁,客梁晋。久之而归。”程颢说:先生少时自雄其材,慷慨有大志。既学,力慕高远,谓先王之事为必可致。及其学益老,德益邵,玩心高明,观于天地之运化,阴阳之消长,以达乎万物之变,然后颓然其顺,浩然其归。一个“自雄其才,慷慨有大志”的人,到了后来,竟成了一个纯粹的道士,“颓然其顺,浩然其归”!富弼、司马光、吕公著退居洛阳时,为邵雍买园宅。他病畏寒暑,常以春秋时行游。每乘小车出,一人挽之,任意所适。士大夫识其车音,争相迎候。故他的诗云:

  春暖未苦热,秋凉未甚寒。小车随意出,所到即成欢。(《小车吟》)又云:

  每度过东街,东街怨暮来。只知闲说话,那觉太开怀。我有千般乐,人无一点猜。半醺欢喜酒,未晚未成回。(《每度过东街》)程颢说他在洛几三十年;……讲学于家,未尝强以语人,而就问者日众。……先生德气粹然,望之可知其贤。然不事表暴,不设防畛;正而不谅,通而不汙,清明坦夷,洞澈中外。这里写邵雍真是一个理想的道士。程颢弟兄虽和他极要好,但都不满意于他的象数之学。程颢作邵雍的墓志,有一大段说:

  昔七十子学于仲尼,其传可见者惟曾子所以告子思,而子思所以授孟子者耳。其余门人各以其材之所宜者为学;虽同尊圣人,所因而入者门户则众矣。况后此千余岁,师道不立,学者莫知其从来。

  独先生之学为有传也。先生得之于李挺之,挺之得之于穆伯长。推其源流,远有端绪。今穆李之言及其行事概可见矣。而先生一不杂,汪洋浩大,乃其所自得者众矣。然而名其学者,岂所谓门户之众,各有所因而入者欤?这明是说,邵雍之学远过于穆李,然而还自命为穆李之学。此一大段中程颢明明表示不满意于穆李,而对于邵雍之自名“其学”,也表示惋惜之意。此文向来人多不深究,今试引二程的话来作证:

  明道云,尧夫欲传数学于某兄弟。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学须是二十年工夫。尧夫初学于李挺之,师礼甚严。虽在野店,饭必襕,坐必拜。欲学尧夫,亦必如此。

  伊川的话更明显:

  晁以道闻先生之数于伊川,答云,某与尧夫同里巷居三十余年,世间事无所不问,惟未尝一字及数。

  总之,邵雍一生得力于道家的自然主义,而又传得当日道士的先天象数之学。

  当日的洛阳学派之中,司马光于这两方面都玩过;程氏弟兄却只赏识他的自然主义,而不受他的象数之学。象数的方面,到南渡后朱震、朱熹表章出来,方才重新兴起,成为宋学的一部分。

  他临死时,程颐问,“从此永诀,更有见告否?”先生举两手示之。程颐曰:“何谓也?”曰:“面前路径须令宽。路窄则自无着身处,况能使人行耶?”这也是道家的精神。

  他的书有:《皇极经世》六十二卷,《伊川击壤集》二十卷。(《四部丛刊》本)邵雍中年时还有许多野心,故他的诗有:霜天皎月虽千里,不抵伤时一寸心。男子雄图存用舍,不开眉笑待何时。事观今古兴亡后,道在君臣进退间。若蕴奇才必奇用,不然须负一生闲。

  他有《题四皓庙》四首,其一二云:强秦失御血横流,天下求君君不有。正是英雄角逐时,未知鹿入何人手。灞上真人既已翔,四人相顾都无语。徐云天命自有归,不若追踪巢与许。

  这竟是说,皇帝做不成,只好做隐士了。他的自然主义以“变化”为中心,程颢所谓“观于天地之运化,阴阳之消长,以达乎万物之变”。他的诗常提到这个观念。

  为今日之山,是昔日之原。为今日之原,是昔日之川。山川尚如此,人事宜信然。幸免红尘中,随风浪着鞭。(《川上怀旧》三,三六)

  一、变化的观念

  邵雍的哲学

  为今日之山,是昔日之原,为今日之原,是昔日之川。山川尚如此,人事宜信然。……(《川上怀旧》)天道有消长,地道有险夷,人道有兴废,物道有盛衰。……奈何人当之,许多喜与悲?(《四道》)天意无佗只自然,自然之外更无天。(《天意》)天,生于动者也。地,生于静者也。一动一静交而天地之道尽之矣。……(《观物内》)

  二、观物的观念

  邵雍的哲学最奇特的一点是他的“观物”论。观物是人类的特别功能,人所以异于他物在此。他说:

  人之所以灵于万物者,谓其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鼻能收万物之气,口能收万物之味。在这里,人与物还不能有大区别,故说:“人亦物也,圣亦人也。”

  然而人也者,物之至者也。圣也者,人之至者也。人之至者,谓其能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世观万世者焉;其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者焉;其能以上识天时,下尽地理,中尽物情,通照人事者焉;其能以弥纶天地,出入造化,进退古今,表里人物者焉。但人的功能之中,“观物”为最特异。(上引四排句,除第二排外,皆观物的作用也。)怎么叫做“观物”呢?

  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能反观也。

  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既能以物观物,又安有我于其间哉。

  理是什么呢?理者,物之理也。

  天使我有是,之谓命。命之在我之谓性。性之在物,之谓理。

  以理观物只是以物观物。这是绝对的客观。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不我物则能物物。在我则情,情则蔽,蔽则昏矣。因物则性,性则神,神则明矣。物理之学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强通。强通则有我。有我则失理而入于术矣。

  以上所说,颇有很重要的价值。千余年来的物理的知识的发达都在道家的手里。他们采药炼丹,推星筭历,居处生活又和天然界最接近,故道家颇给中国加添了不少的物理的知识。

  邵雍的思想颇可算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哲学,叫人用物理去寻求物理,不要夹杂主观的我见。有不可通的,也不要强通。这都是很重要的主张。

  但邵雍的哲学有两个大缺点:(1)是不能自守他“强通则有我,有我则失理而入于术”的训戒;(2)是太偏重观物的“观”字,养成一种“旁观者”的人生观。

  一、邵雍作《皇极经世》,想要用“数”来解释宇宙和历史。本来数学是物理学的母亲,这条路是不错的。但邵雍的数学并不高明,只会得一点象数之学,又不肯守“不可强通”的训戒,只图整齐的好看,不顾强通的可笑。他自己也说:

  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术,故失于理也。他的数学正犯“以数而人术”之病。当时人所记他的数学的神话,姑且不论。即如他的数学系统:

  太阳日暑目皇元129600

  太阴月寒耳帝会10800

  少阳星昼鼻王运360

  少阴辰夜口霸世30

  少刚石雷气易岁

  少柔土露味书目

  太刚火风色诗日

  太柔水雨声春秋时

  单就这个基本系统,已矛盾百出,很可笑了。我们没有工夫去驳他的大系统,对于此事有兴趣的可看《宋元学案》九至十,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五。我们单引《观物外篇》的一小段:

  天有四时,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节可以观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于指掌矣。可不贵之哉?

  这是什么论理?怪不得康节先生是算命摆摊的护法神了!二、邵雍的观物,太重“观”字,把人看作世界上的一种旁观者,世界是个戏台,人只是一个看戏的。这种态度,在他的诗里说的最明白。《击壤集》里题作“观物吟”的诗共有几十首,都是这种态度。我且抄一首:居暗观明,居静观动,居简观繁,居轻观重。所居者寡,所观者众。匪居匪观,众寡何用。

  他有《偶得吟》云:

  人间事有难区处,人间事有难安堵。有一丈夫不知名,静中只见闲挥尘。

  他的全部诗集只是这个“静中只见闲挥尘”的态度。他真能自己寻快乐:吾常好乐乐,所乐无害义。乐天四时好,乐地百物备;乐人有美行,乐己能乐事。此数乐之外,更乐微微醉。

  这真是所谓盲目的乐观主义了。他自言

  生身有五乐:①生中国,②为男子,③为士人,④见太平,⑤闻道义。

  居洛有五喜:①多善人,②多好事,③多美物,④多佳景,⑤多大体。

  所以他歌唱道:

  欢喜又欢喜。喜欢更喜欢。吉士为我友,好景为我观,美酒为我饮,美食为我餐,此身生、长、老,尽在太平间。

  这种盲目的乐观,含有命定主义:立身须有真男子,临事无为浅丈夫。料得人生皆素定,定多计较岂何如?

  含有无为主义:

  风林无静柯,风池无静波。林池既不静,禽鱼当如何?“治不变俗,教不易民”,甘龙之说,或亦可循。“常人习俗,学者溺闻”,商鞅之说,异乎所云。

  他对于新法的不满意,于此可见。新法是实行干涉的主义,洛阳派的哲人是要自由的,要放任的。他有诗说:

  自从新法行,尝苦樽无酒。每有宾朋至,昼日闲相守。必欲丐于人,交亲自无有。必欲典衣买,焉能得长久?这虽是“怨而不怒”的讽刺诗,但很可以看出新法所以失败一个大原因了:那就是中国的士大夫阶级不愿受干涉的政治。邵雍的思想,梁任公先生一流人大概要说他是“受用”的哲学,我们却只能称他为废物的哲学。他有《自述》诗道:春暖秋凉人半醉,安车尘尾闲从事。虽无大德及生灵,且与太平装景致。

  一个“慷慨有大志”的人,下场只落得“且与太平装景致”!可怜!

  程颢

  程颢(1032~1085),有他的兄弟做的《行状》(《二程文集》十一),说他的事迹最详。中有云:

  先生资禀既异,而充养有道;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宽而有制,和而不流。……论他为学云:

  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辨异端似是之非,开万代未明之惑。秦汉以下,未有臻斯理也。

  又述他的话道:

  道之不明,异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异知,今之害深而难辨。昔之惑人也,因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自谓之穷神知化,而不足以开物成务;言为无不周遍,实则外于伦理,穷深极微,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天下之学,非浅陋固滞,则必入于此。

  又说:

  先生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循循有序。病世之学者舍近而趋远,处下而窥高,所以轻自大而卒无得也。

  程颢有《陈治法十事》,中说:

  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然至乎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岂不同条而共贯哉?……惟其天理之不可易,人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以下历举“非有古今之异”的事,凡十项。)这班哲学家的问题正是要寻出那“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天理之不可易,人之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

  一、天理

  谢良佐曾述程颢的话道:“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即是天道: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备,元无歉少,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此二句是《荀子·天论》中语)这是“理学”的基本观念。宋明学者常说,“释氏言心,吾儒言理”。心是主观的,理是客观的。这确是一个大区别。但儒与道家又怎么区别呢?其实没有区别了。他们也不讳这种渊源了。

  理学或道学至二程而始成立。故程颐常说:“自予兄弟倡明道学。”他们是对于那纯粹主观的禅学作一种反动的抗议,他们要向那客观的宇宙里寻求那有客观的存在的天理。

  理只是天下只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

  天地之间。有者只是有。譬之人之知识闻见,经历数十年,一日念之,了然胸中。这一个道理,在那里放着来?

  这就是所谓“客观的存在”。天理只是普遍的理性。

  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

  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释氏以不知此,去他身上起意思,奈何那身不得,故却厌恶,要得去尽根尘,为心源不定,故要得如枯木死灰。然没有此理,要有此理,除是死也。这里可注意的是说人与物生时便分得此理,分得那一个“理”。这就是说,理在天地之间,又在人性中。人受“命”于天。天理具备,元无歉少。程颢说天理,有最奇特的一点,就是他的“有对论”。

  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斯理也,推之其远乎!人只要知此耳。

  自然之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

  从这种“有对论”上生出的结论如下: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美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是彻底的自然主义的论调。有意志有目的的天,不能解释“何以有恶”的问题。自然主义的天,认恶为天理,为“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然后可以解释世间何以有恶。

  二、二元的性论

  “万物莫不有对”是二元论。故程颢论性也主张二元论: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

  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自然也。

  善固性也,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便已不是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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