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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那株向日葵》 作者:陈晓辉

第17章 当友谊已成往事(3)

  放学后,我径直去了林小北画画的教室。我从窗外,瞥见偌大的画室里,只有林小北一个人,她背对着我,安静地画着一片灿烂的雏菊。她的背影,忧伤,无助,又倔犟执著,似乎,家庭与学校施与她的一切,不过是她的画板上,那片等待涂抹的空白,颜色落上去,便再也不存在。

  接连敲了几次窗,林小北才淡漠地回过头来,看我一眼,又回过头去。轻轻推开门,我不知所措地轻咳了一声,而后站在离林小北几步远的地方,语无伦次地说:林小北,其实,我父母也离婚了,之所以转学过来,是因为我父母都再婚了,我成了比你更惨的剩余产品。

  林小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谁说我是剩余产品了,是我父母都抢着要我,但我谁也不愿意跟着。我即刻也笑着跟过去:你看,你比我幸运多了,所以,干吗难过呢,你不知道刚才班里的同学,都在强烈谴责班主任,说他想要篡夺校长的权力宝座呢。

  林小北终于转过头来,正视着我的眼睛,说,安树声,我知道自己在班里的名声,所以,不用你安慰我,但,还是要谢谢你。

  我略略羞涩地一笑,傻乎乎道:不客气,这是雷锋同志应该做的。

  这一句,终于让林小北,笑弯了腰。

  四

  林小北开始按时地上课,尽管每次气喘吁吁地进来,还没有坐定,上课的老师,就在讲台上,喊了起立。坐下的时候,我翘起大拇指,向她致意,而她,则会传过来一张纸条,上面画着一个背着画夹一路狂奔的小人儿,而小人的背后,则是一排横眉竖眼的老师。

  我与林小北,在这个时兴拉帮结伙的班里,都不再孤单。我们像其他矫情地命名为S.H.E或者H.E.R.O的小团体一样,在课下大声地说笑,谈论明星八卦,指点校园江山。并在遭来周围人的侧目时,愈加地眉飞色舞,得意非凡。

  无法像以前那样,旷课守在画室里,但林小北并没有在课下的空当里,闲着,她充分发挥自己的所学,在我们单调的校服上,画各式的花鸟,虫鱼,或者可爱的小人儿。我的背上或者臂膀上,也成了她的用武之地。这样另类的绘画,果然吸引了全班人的眼光。连古板的体育老师,都投过视线来,尽管,那视线里,带着几分震惊,因为,那上面,有一个龇牙咧嘴拿着篮球的家伙,极像他的特写。

  有一些人,带着几分讨好,来找林小北,求她给他们的衣服上,画喜欢的偶像,或者用美术体,写自己信仰的格言。林小北手里的“订单”,几乎够开个小小的店铺,不仅是我们班,连外班的学生,也开始慕名而来,我们班里的门槛,用一个曾经嫉妒过林小北的女生的话是,快要像老太太的牙齿,剩不下完好无损的几块了。

  就在林小北,和我这个为她接订单的秘书,都忘记了来自家庭的烦恼,慢慢融入这个曾经讨厌的班级的时候,林小北的妈妈,终于下定决心,辞掉北京的工作,回到自己出生的城市,而离开时最不能忘记的,则是林小北,这个她唯一仅存的宝贵“财产”。

  就在林小北还没有来得及反抗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已经背着她,给她办好了转学手续。除了离开,已经在此没有学籍的林小北,再也找不到待在这个学校的理由。

  林小北走的那天,我才意识到,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我要被小舅挟持着,南下去父母家度过暑假;时光,竟是匆忙到,让我连回味这一年的美好,都来不及,便嗖嗖地,呼啸而过。

  而那剩下的一年,没有了林小北,除了课本,除了高三一场又一场无休无止、看不到尽头似的考试,我在北京,还能有什么?

  林小北的离去,很安静,安静到就像我的到来。我找了许久,才在抽屉里,找到林小北曾经给我画过的漫画,是两个小人儿,肩并着肩,气宇轩昂地奔跑着,一缕阳光,斜射下来,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这是我们在被人孤立的时候,自我鼓励的漫画。林小北曾说,这是给我的医治创伤的良药,难过的时候,看看这幅画,就知道,我们都不会孤独。

  是的,有了这段短促但却深深嵌入青春里的时光,在成长中艰难蜕壳的我们,都不会孤独。

  原谅少年卑微的乞求

  文\/青梅如豆

  我从来不曾向人乞求过什么东西,金钱、物质、爱情、同情或者怜悯。强烈的自尊心,让我一路走来,始终骄傲地高昂着头,并将一颗柔韧敏感的心,用坚硬的外壳层层包裹起来。就像缓慢爬行的蜗牛,在日光下,将身体藏进安全的壳中。

  可是,我却用过整整一年的时间,恳求一个女孩给我一段携手向前的温暖的友情。

  那时我读高一,是被舅舅费了很大的努力,才从一所普通中学转到重点高中里来。记得我进来的时候,正是课间,老师在混乱嘈杂中简单地介绍几句,便让我坐到事先排好的位置上去。没有人因为我的到来而停止歌唱或者喧哗。就像一粒微尘,在阳光里一闪,倏忽便不见了踪影。我在这样的忽视中,坐在一个胖胖的女生旁边。她只是将放在我位置上的书哗的一下揽到自己的身边来,便又扭头与人谈论明星八卦。

  我突然有些惶恐,像一只小兽落入陷阱,却遥遥无期,怎么也盼不来那个将要拯救自己的人。而蓝就是在这时回头,将一块干净的抹布放在我的桌上,又微微笑道:许久没有人坐,都是灰尘,擦一擦,再放书包吧。我欣喜地抬头,看见笑容纯美恬静的蓝,正歪头俏皮地注视着我。我在她热情的微笑里,竟有一丝的羞涩。

  我在第二天做早操的时候,偷偷地将一块舅舅从国外带来的奶糖放到蓝的手中。蓝诧异地看我一眼,又看看奶糖,笑着剥开来,并随手将漂亮的糖纸丢在地上。我是在蓝走远了,才弯身将糖纸捡起来,细心地抚平了,并放入兜里。

  蓝是个活泼外向的女孩,她的身边总是有许多的朋友,其中一些来自外班,甚至外校。她们在放学后,聚在教室门口等她。她的朋友中,还有不少的男生,他们在一起,像一个快乐的乐队或者青春组合,那种浓郁动感的节奏,是我这样朴素平淡的女孩永远都无法介入的。

  可是,明明知道无法浸入,想要一份友情的欲望还是强烈地推动着我,犹如想要靠近蓝天的蜗牛,一点点地向耀眼明亮的蓝爬去。

  我将所有珍藏的宝贝,送给蓝。邮票,书,信纸,发卡,丝线,纽扣。我成绩平平,不能给蓝学习上的帮助;我歌声不悠扬,不能给作为文娱委员的蓝增添丝毫的光彩;我还笨嘴拙舌,与蓝在一起,会让她觉得索然无味。我什么都不能给蓝,除了那些不会说话且让蓝觉得并不讨厌的宝贝。

  起初,蓝都会笑着接过,并说声谢谢。她总是随意地将它们放在桌面上或者顺手夹入某本书里。她甚至将一个可爱的泥人压在一摞书下。她不知道那个泥人,是生日时爸爸从天津给我专程买来的,它在我的书桌上,陪我度过每一个孤单的夜晚。它在我的手中半年了,依然鲜亮如初,衣服上每一个褶皱都清晰可见。可是,我却在送给蓝之后的第二天,发现它已经脱落了一块颜色。我记得当时我的心像被人用针扎了一下,疼痛倏然蔓延全身。我小心翼翼地提醒蓝,说,这个泥人是不经碰的。蓝恍然大悟般地,这才将倒下的泥人扶正了,又回头开玩笑道:嘿,没关系,泥人没有心,不知道疼呢。

  这个玩笑却让我感伤了许久。就像那个泥人是我自己,满心欢喜地站在蓝的书桌上,等着她温柔地注视我一眼,可是,蓝却漫不经心地像扫掉尘土一样,将我碰倒在冰冷的桌面上,且长久地忘记了我的存在,任由尘灰落满我鲜亮的衣服。

  从不奢望可以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在蓝的身边轻松地来去。所以我只期望自己十分的努力,可以换来蓝至少一分的友情。可是,蓝却像一片云,被那缥缈无形的风吹着,如果路过我的身边,那不过是因为偶然。

  我依然记得那个春天的午后,我将辛苦淘来的一个漂亮的笔筒送给蓝。蓝正与她的几个朋友说着话,看我递过来的笔筒,连谢谢都没有说,便高高举起来,朝她的朋友们喊:谁帮我下课去买巧克力吃,我便将这个笔筒送给谁!几个女孩,纷纷地举起手,去抢那个笔筒。我站在蓝的身后,突然间难过,而后勇敢地、无声无息地将那个笔筒一把夺过来。转身离开前,我只说了一句话:抱歉,蓝,这个笔筒,我不是送给你的。

  我终于将对蓝的那份友情自尊地收回,安放在心灵的一角,且再不肯给任何一个淡漠它的人。

  许多年后,我在人生的途中,终于可以一个人走得从容、勇敢、无畏,且不再乞求外人的拯救与安慰,这样的时候,我再想起蓝,方可真正地原谅。

  我想原谅蓝,其实,也是原谅那个惶恐无助的年少的自己。

  听,十七岁的天使在唱歌

  文\/陈炫羽

  你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

  接球,运球,快速转身,后仰,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线,进球。

  “球进了,许凌志又进球了。小楚你快来看啊。”死党张明媚一边兴奋地手舞足蹈着,一边不停地叫嚷着盖楚楚的名字。

  盖楚楚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努起嘴巴:“许凌志何许人也?至于你那么兴奋?姐我可是能用眼睛杀人的人,回眸一笑,可以迷倒一片。区区一个无名‘帅锅’,怎能入本公主之眼?”

  张明媚一听,立马冲进教室,嘴巴张成“O”字形:“你连许凌志都不知道?他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篮球队队长,人又帅成绩又好,粉丝无数啊,我便是粉丝队中队长。只可惜他这个人独断专行,素来不答理我们,所以我们只好以45度角仰望他,然后泪流满面。”

  阳台上,盖楚楚顺着张明媚的手势,看到了那位身穿樱木花道球号——10号球衣,有着流川枫般球技的许凌志,长发,如一棵突兀的草,夺人眼球。

  “看,篮球场边上那一排女生,可全是他的粉丝。”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可告诉你,你们口中的神圣校草曾给我写过信。”

  张明媚将“O”字形的嘴巴又拉长——你是我心中的“女神”啊,“魅力公主”的称号可真不是吹的。这一消息,成了高一(3)班的头等“新闻”,盖楚楚的人气指数飙升,大家都迫不及待地要看那封神秘信件。

  可有谁能知,盖楚楚是路人甲,许凌志是路人乙,两人其实风马牛不相及,素不相识呢!

  迷人的“奥特曼”

  为了让谎言成为事实,保住此刻的“光辉形象”,盖楚楚开始打听关于许凌志的各种信息——出生年月、性格爱好、家庭住址等,几经辛苦“侦探”,终于谋到一个接近他的办法。

  冬日的一个傍晚,许凌志斜挎着个背包走向车棚准备骑车回家,可在自己车子旁边突然看到一女生在偷偷哭泣,赶忙上前询问何事。

  “我的自行车的气门芯被人拔掉了,天又那么晚了,我该怎么回家啊?”

  “要不你骑我的自行车回家,你的我拖去修,明天再换回来?”许凌志一脸担心的样子。

  盖楚楚一听,心里一乐,对付帅哥,就得用“可怜”计,哪个英雄不护花呢?

  她佯装着拒绝,说他的自行车她不会骑,而且万一路上遭遇“怪兽”呢?说完继续“难过”地哭泣,那哭声迅速俘虏了许凌志的慈悲心。他站在她面前,拍了拍胸脯:“别怕,那就让我当你的‘奥特曼’,送你回家。”

  盖楚楚立即起身,笑靥如花。

  许凌志载着盖楚楚从学校大门出去的时候,站在校门口的张明媚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一幕,不禁破口大骂:“你个死楚楚,让我在门口等你,自己却……真是重色忘义。”

  风从耳边呼呼吹过,盖楚楚手里紧握着刻意拔掉的气门芯,望着许凌志那随风飘扬的长发和蓝格子衬衫,心里似乎泛起了阵阵涟漪——这个“奥特曼”真迷人。

  “杯具”?“洗具”!

  许凌志骑车送盖楚楚回家一事第二天便在高一(3)班炸开了锅,姐妹们纷纷围过来取经,并问她是不是要恋爱了?盖楚楚故意一撅嘴,一扭头说,“恋”可是个很强悍的词,它的上半部分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分取自“变态”的“态”,姐我可不想做“变态”。

  可是,之后的日子,盖楚楚却真像中了蛊一般,整日魂不守舍。上课,语文老师问她“锦瑟无端五十弦”的下面一句,她答“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地理老师问她北京在哪个时区,她答在中国;历史老师问她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她居然喊出了许凌志的名字,全班哄然大笑。

  张明媚长叹一口气:“难怪陈小春要唱,爱情它不是命,爱上它要人命。”而盖楚楚则被老班喊进办公室进行抑扬顿挫的训斥,楚楚仍是沉默不语,心里却默默地问自己:“我真的喜欢上许凌志了吗?”

  盖楚楚对其如黄河泛滥般滔滔不绝的训词只字未听,在得到回去反省的命令后,大义凌然地走出办公室,却在楼梯口与匆匆而过的许凌志刚好撞了个满怀。她正想说今天怎么如此“杯具”时,对方却已经先开口:“原来是你啊,走,陪我打篮球去。”未等她答应,便被拉去了篮球场。

  原本的“杯具”,这会儿却成了与“奥特曼”单独相处的“洗具”。难怪语文老师经常感叹——人生如戏!那日,楚楚将全部的不快全都发泄在了篮球上。打得累了,便坐在旁边的草坪上休息。她看着眼前的许凌志,心里不停地问自己:“他喜欢我吗?”

  听,十七岁天使在唱歌

  许凌志应该喜欢我吧?不然为何冷漠得让人无法接近的他唯独对自己……

  想于此,盖楚楚就似乎觉得特别开心,她开始攒钱,吝啬得像个土地主,一顿饭当成三餐吃。张明媚望着她那如柳枝般的身段困惑不已,不该是为减肥啊?盖楚楚只是笑,继续实行“开源节流”政策。

  每次路过那家耐克店,她都会望下橱窗里那双精致篮球鞋,然后一再恳请店老板务必要将这双鞋子留着卖给她。其实,她是要在许凌志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然后在鞋子里面塞上一封对他倾诉情感的信。

  一日,许凌志突然到高一(3)班来找盖楚楚,引得全班女生哗然,羡慕不已。张明媚对盖楚楚作悲恸欲绝状:“曾多少次我和他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可就是没擦出火花。而你……不提了,姐妹我只能忍痛割爱,祝福你们。”

  盖楚楚一甩手,说:“去,去,去,都哪跟哪了。”

  许凌志将盖楚楚带到了一所孤儿学校,校长是他的叔叔。学校不大,教室场地等都简单破旧,一切景致都透着沧桑的味道。孩子们围着她和许凌志,兴奋不已,一声一声地喊着“姐姐”。他们脸上那至纯的笑瞬间击中了她,她的心被濡湿了。

  和孩子们相处后才知,许凌志经常会在空暇时来这里,教他们打篮球和识字写字。等孩子们散开后,他告诉盖楚楚:“这里的孩子们孤苦可怜,却都非常可爱,非常热爱生活。他们经常要求我帮他们找一位和蔼的姐姐过来一同学习玩耍。而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觉得你很有亲和力。飘逸的长发,大眼睛,笑起来酒窝迷人,这些特点更是与孩子们的描述十分吻合。所以,我真诚希望能和你做好朋友,好兄弟,我们一起与孩子们做伴,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从许凌志的眼神中,她似乎瞬间读懂了一切,也得到了心中困惑许久的答案。

  凌志生日那天,盖楚楚将平时积攒的,准备给他买耐克篮球鞋的钱全部用来买了学习用品,他们将礼物一一送给孩子们,并誓约着一起努力,等学有所成后,回来教他们读书与做人。她给孩子们唱了许多歌,是他们眼中完美的天使。

  盖楚楚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这样一句话——凌志,谢谢你,是你教会我成长与爱,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愿我们的友谊如常青藤,爬满生命中的每一个季节!

  而第二日,盖楚楚收到了一件他送的礼物——水晶海豚:纯洁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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