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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像个孩子》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章 青春幻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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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孩子》 作者:辜妤洁

第1章 青春幻觉(1)

  迷鹿

  我给林牧写过很多信,他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

  那天我打着一把小红伞,穿着一双白色的拖鞋,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最后停在林牧家楼下。墨绿色的爬山虎已经长得很茂盛,蔓延了整个墙壁,微风吹来时,轻轻翻转过浅浅的灰白色。它们悄悄得探到他的窗台,小心翼翼地向里面张望。

  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

  就像无数个中午那样,我关了伞,抬起头来望着他的窗子。

  七月的阳光炽热得晒着我的皮肤,黑色的长发在阳光里泛出浅黄的色泽。汗水浸透了我的头发和棉布裙子,我觉得有一架飞机飞到了我的脑袋里,于是耳边充斥的都是螺旋桨的声音。轰隆隆,轰隆隆。

  我有一阵产生了恍惚了错觉,固执地认为林牧此刻也一定正躲在窗子后面看着我,他好看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线,褐色的瞳仁发出懒散的光,他就斜靠在窗子后面,透过某个缝隙,安静地看着我。

  像我看他一样的,看着我。

  这是一场旷久地对峙,在这样一个躁动而沉默的夏天一次又一次上演。时间如水般流经过去,浅浅的漫过我的裸露的脚踝,也漫过了我强撑着的双眸。

  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

  好吧,这一次,我是彻底地输掉了。我对着他的窗子轻轻地说。

  我将小红伞折好放在林牧家的门口,连同那双已经脏了的白色拖鞋。

  我在夕阳里转身回家,柏油路面上的温度还未褪去,赤着的双脚引来很多人惊愕的目光。可是,你们随便看吧随便看吧。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直到回到家里,安格在看到我的同时发出尖叫,我不解地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白皙的小腿上鲜血淋漓,甚至还有一块扎进去一直没有掉下来的玻璃。是在哪里扎到的呢?我回忆着,却想不出来。

  塔塔,疼么?安格扶我到沙发前坐下,然后从抽屉里拿出药酒和纱布半跪到我的面前,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我的伤口,好看的眉毛纠结在一起。我转过头去,故意不去看他眼里流露出的心疼。外面的天空有一片一片玫瑰色的云朵,风很淡,旧时光在里面穿梭而过。

  我听到有一个声音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塔塔,疼么?

  还能感觉到疼么?

  我轻轻推开安格,一个人走进了屋里,然后很自然地将门反锁。乳白色的门框将两个世界的光影隔开,我听到一声轻轻地叹息。也许是安格的,也许不是。我不知道。

  回到屋里以后我无事可做,只有蒙着被子睡觉。世界在一瞬间被黑暗覆盖,隐隐地,竟会觉得安心。很久以前我害怕天黑,天黑下来我们就要分开,回到属于各自的角落。我不知道林牧和安格是怎样的,只有我,一个人眼睁睁地望着外面的天空,期待着它能快一点重新亮起来。

  可是现在,一切都失去了。我开始习惯黑夜,并且渐渐依赖上了它。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是我从来没有梦见过林牧,一次都没有。也许我已经不会做梦了,可很多次醒来我的脸上都奇异地挂满了眼泪。

  凌晨三点我会自然醒来,这个城市已然入睡,暧昧的霓虹透过窗帘投射到屋子里,暗淡而又模糊的光,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很不真切,就像林牧的瞳仁发出的光线,朦胧的,没有焦点,所以我永远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给林牧的信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

  书桌上还放着一盏玫瑰型的台灯,光线透过水晶的灯罩在我的视界里来回萦绕,然后驱赶走了黑暗,却驱赶不走寂寞。

  这是我十六岁生日那天得到的礼物,林牧和安格一起买来送给我的。那时候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在学校里勾肩搭背着一起翻墙逃课。这盏台灯就是有一次逃课出去时无意看到的,我趴在玻璃外面被它的美貌吸引,死活赖着不走,可是四位数的标价让我们三个望而却步。但是我在生日这天得到了它,我欢呼着扑上去在他们两个脸上亲了一口。

  那是我第一次亲吻林牧,也是唯一的一次。

  事后一整天我的心脏都跳动个不停,我甚至心虚地不敢去看他好看的眼睛。那天下午我们三个坐在地上打斗地主,我心思恍惚,林牧漫不经心,安格顺势赢走了我们很多的钱。

  我总是记得很多小事。有一次安格偷走了我藏在冰箱里的哈根达斯,我也记恨了他很久,甚至扬言要跟他绝交。你看,我就是这样小心眼的人,不记得他们俩辛辛苦苦去打零工挣钱给我买想要的一切,却把这些小事记得如此清楚。

  安格常常恶狠狠对我说,太拘小节的人不会幸福,而且死得快。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拒小节怎么了?我现在很幸福很幸福,就这样死去了我也没什么遗憾。

  唔。很久以后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候我就真的死去了,确实是很幸福的吧。

  可惜没有如果。

  张悦然说,她的王子,喜欢蜡烛胜于灯,喜欢绘画胜于篮球,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喜欢悲剧胜于喜剧,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

  安格是后一种男生,而林牧,是前一种。就算林牧沉默是大多数,但是他有那种气场,不动声色的吸引我,他皱一皱眉,嘴角漾起什么样的弧度,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沉下去,沉下去,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是的,我喜欢林牧多过安格。林牧于我而言是神圣的,时刻都带着光环,让我心甘情愿地仰望却永远不敢靠近。我甚至不敢正眼看他,只能无数次用余光装作不经意地从他脸上经过。他有着好看的侧脸,睫毛很长,嘴唇薄薄的很性感,很多次,我都差点忍不住想要凑上去亲吻他,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但是安格不同,他鬼点子很多脸皮也很厚,被老师罚去走廊站半天也仍旧能对这过往的女生吹口哨。他对我了如指掌,敢直接冲进我屋里掀开我的被子拖我起床,甚至连大姨妈每个月什么时候来问候我都清清楚楚。

  他们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生,一直都是,永远都是。

  林牧。我摊开一张A4纸,黑色的墨迹蔓延成男生的名字。

  林牧,我今天又去找过你,可你还是不在。

  林牧,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送我的小红伞我已经还给你了,如果不想我被太阳晒黑,明天就来我家接我。我把拖鞋也放在你门口了,如果你不给我送回来,我就没办法出门了。

  林牧,你明天会来的吧?

  林牧,你一定要来。

  ——白塔

  想了想,我把最后一句的句号换成了叹号,然后才满意得搁下了笔。看着抽屉里慢慢厚起来的信纸,我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凉了起来。

  把脸深深地埋进双臂里,眼泪又掉了下来。

  第二天吃过午饭我没有出门,一直坐在沙发上逗猫咪玩。它没有名字,是林牧某个傍晚从街上捡来的。他说它跟着他走了好久好久,显得赖皮又楚楚可怜,就像白塔你一样。所以我就把它带回来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它。

  我眯着眼睛看他,然后狠狠地点了点头。我歪着脑袋轻轻地抚摸怀抱里的小生命,林牧就那样笑了起来。温柔地,对着我微笑。

  我喜欢的男孩,在逆着光线的黄昏,温柔地对着我微笑,他好看的轮廓被光线勾勒出一圈毛绒绒的光晕,像是童话里的王子一般完美。他伸手抚摸我的脸,我的眼泪就感动得掉了出来。

  林牧,我可以吻你么?我迷迷糊糊地就说了出来。

  他愣了一下,眼睛里有流星稍纵即逝的光泽。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可恶的安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看到我怀里的猫咪,夸张地扑了过来:白塔,你中了什么魔法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你放心,我和林牧一定会打败巫婆解救出你!

  我反应过来的同时就朝他扑了过去,然后和他很快扭打到一起。

  林牧站在一旁乐呵呵地看着我们,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猜不出他刚才的想法。

  都怪安格,全都怪他。我这么想着,长长的指甲“不小心”就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暗红色的痕迹。

  学校里所有的女生都讨厌我,但我知道她们其实内心深处更加羡慕我一些。她们梦寐以求的两个王子天天腻在我的身边,从不给其他人任何机会。她们会虚伪地来赞美我们三个的友谊,妄图从我这里探索到一些蛛丝马迹。

  可是很遗憾,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们三个一如既往的要好着,并且越来越要好。谁也没办法改变。

  他们会留下来帮我做值日,而我在一边啃着冰激凌指手画脚叫他们快点干。

  他们会帮我抄被罚写的一百遍中学生守则,而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地重犯。

  他们被我诱惑着逃掉了很多课,每一次在校长室里我却总是最无辜的那个。

  如果可以,他们甚至会化妆成女生去帮我考我永远都及不了格的八百米。

  我们是最完美的铁三角,说好在一起绝对不分开,直到永远永远。

  可是在横亘在我心里的天平,还是义无反顾地倒向了林牧这边。我知道这对我们的友谊而言是一场灾难,可是我没有任何办法。

  塔塔。安格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没有出去的这个下午,他一直安静得靠在窗台边看着我。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他。

  你今天不出去了么?

  嗯。我把伞和拖鞋都留在林牧那里了,一会儿他会给我送过来的。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顺手将一小块鱼干喂进猫咪的嘴里。它砸吧砸吧了几下嘴唇,又继续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然后在我怀里滚来滚去的撒起娇来。

  听了我的话,安格跑到我的面前,注视着我的眼睛,可是他动了动嘴唇,终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回到了窗台边,开始一支一支地不间断抽烟,眼神颓败,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空气里弥漫着三五香烟的辛辣味,我蹙了蹙眉,起身去夺了他手里的还未燃完的烟,然后掐灭了扔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对身体不好,以后不许再抽了。我严肃得叮嘱他。然后抱着猫转身回到了房里。再次出来已经是半夜,我去厨房喝水,安格屋里的灯还亮着,然后有低低的啜泣声。

  我在他门口站了很久,可是没有伸手敲门。

  从林牧消失的那一天起,我们就像丢失了同伴的迷鹿,在天空奔跑着,没有方向,也没有终点。

  时间过得很艰难,我和安格都学会了哭泣。我们躲在彼此看不到的角落,各自流着泪舔舐伤口,可是伤口没有结痂,它们溃烂成永不愈合的缺口,并且日渐扩大。

  林牧。我在这一天晚上写到,这是你离开的九十七天,我再给你三天时间,你如果还不回来,我就真的生气了。

  可是三天以后他没有回来,一周以后他还是没有回来。又一个月后,原本关机的手机已经变成“此号为空号,请查询后拨打”。

  我在吃饭的时候终于发作,恶狠狠地将碗砸到了地上,饭菜撒了一地,安格默默地去找扫帚来收拾残局。我不解恨地抢过他手里的所有东西重重地扔了出去,像个泼妇一般地冲他吼:以后不许再理林牧那个混蛋了,我们和他绝交!一辈子绝交!八辈子绝交!

  安格第一次没有赞同我的意见,他凶巴巴地瞪着我,然后一巴掌打到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燥热升腾起来,我猜我的脸一定红肿起来了。可是很奇怪,还是一点都不疼。

  我似乎真的,已经不会感觉到疼了。

  白塔你这个蠢货!你不要再骗自己了,林牧他不会再回来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安格的眼睛越瞪越大,声音也越吼越恐怖,林牧他已经死了,死了!

  这是安格第一次恶狠狠地骂我,第一次重重地打我,他摇晃我得厉害,情绪非常激动,我只是奇怪地看着他。最后安格哭得很厉害,他把我紧紧地抱紧怀里,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塔塔对不起,我不该打你……

  我伸手去帮他擦眼泪,微笑着跟他说我没事。

  塔塔你不要这样,他把头埋进我的胸前,林牧他真的已经死了,你这样让我好难过,比死了还难过。我已经失去他了,我不能再失去你了塔塔……

  安格身上有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很好闻,我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他的头发已经三个月没有好好打理过了,变得长得很长,多了些颓废,少了些少年的明朗。我在心里比划着该剪去多长才会更加好看,耳朵里却不断冲斥着死了死了死了的回音……

  我摇了摇头还是挥散不去,紧接着眼前的事物都变得恍惚起来。在闭上眼睛那一刻,我似乎看了林牧对着我微笑的样子,嘴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笑得无比温柔。

  是的,林牧不会再回来了。他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死于一场意外,在三个月以前,在去给我买商店新出品的草莓蛋挞的路上。

  我看不清楚他的内心,不知道他对我的好是出于哪种感情,于是只好一次又一次小心翼翼地去试探。

  可是直到最后,也没有明白他的想法。我想象不出他被车撞倒那刻的情景,只知道一定很疼很疼。比我经历过的任何事情都要疼,和他比起来,我经历过的任何事情都不值得用疼这个字眼来形容。除了他的离开。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结局。可是我却已经失去了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心脏就像被人一刀一刀慢慢地隔开,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我终于还是梦见了林牧。我们换了一下角色,这次是他安静地站在楼下,看着我,脸上挂着温柔地笑容,眼眸明亮而清澈,这是我第一次看清他的目光,沉默地,爱怜的,包容的,欲言又止的,目光。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他。

  我想叫他,却如同被人扼住了咽喉。他笑着冲我挥挥手,温柔地唤着我的名字。我想追出去,却动弹不得,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被白雾吞噬。

  我知道,他是真的要离开了。

  仿佛脊骨被人生生地抽了出去,下一秒就会坍塌下去。难受席卷而来,我哭着醒了过来。

  安格在我床头睡着了,他的神色很憔悴,哪怕在睡梦里,仍旧很痛苦很担心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心疼,伸手去握住了他的手,在下一个瞬间,他温暖地手心,紧紧地回握了回来。

  我终于明白,不管是爱情还是友谊,这些已然不再重要。他们都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永永远远都是。

  林牧,我们说好永远在一起。

  我能感觉到你温柔的目光,你会一直陪伴我们的,对么。

  我们是三个人。

  从此以后,我们是一个人。

  碎梦

  苏醒终于决定离开了。

  一个人,去远方。

  我很想问问他,一个人奔走在陌生的世界,真的不会恐慌么?

  可是我也知道,他永远不会回答我,只会看着我安静地笑。他的牙齿白白的,左耳朵上戴着一只被切割成菱形的耳钉,会在阳光下发出一朵小小的、璀璨的光芒。

  他的笑容永远让我觉得安心,可是,我也知道,他骨子里有多么倔强。

  所以当他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他的计划时,我知道,我就要失去他了。

  或许,永远地失去他了。

  在午后无人的天台,天空显得又高又远,我伸出手踮起脚尖,也触摸不到。我吸了吸鼻子,走上前去,轻轻地抱了抱他。

  苏醒,我们是要说再见了么?我想。

  他离开那天天气还不错,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望着外面明晃晃的世界,手里学着他平常的样子转着铅笔,可笔总是掉在地上。

  我懒得弯腰去捡,于是换了支笔继续转,然后它果然又做了自由落体运动。这样来来回回几次,我的文具袋里再也没有多余的笔供我转了。

  笔掉了一地,看起来很乱的样子。

  我的同桌是一个乖乖女,她悄悄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嫌弃地自动坐出去些距离。她的睫毛很长,鼻子很小,齐齐的刘海,校服总是穿得很干净整齐,有时候我在阳光下看着她,总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一种叫做樱桃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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