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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女少年》在线阅读 > 正文 闰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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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少年》 作者:秋微

闰 爸

  在我整个少年时期所有见识过的人当中,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人,我始终把他放在心上,而他的出现,则是我人生的一份意外的“礼物”。

  那是在梁小飞被定性为“臭流氓”之后,我那对在“爱面子”这件事上旗鼓相当的父母,无法承受每天出没院子都要见到那些暗中议论我们的倒霉邻居。他们用了两三个星期时间就迅速做出了决议并迅速做出安排。随后,打着要监督改造梁小飞的旗号,把他暂时转学到了南方,我爸妈随行。由于当时我奶奶已跟大姑姑去了北京,我姥姥跟我舅舅回了上海,姑姑和舅舅又都快速干脆地做出了无法收留我的回应,我就被我爸妈潦草地丢给了他们的一个朋友。

  我在怀孕的那几个月里,写了一厚本日记,我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你是我的宝贝》,这本日记献给当时尚未来到世界上的我的女儿趴趴。

  其中的一段如下:

  “亲爱的宝贝,我在想,如果,如果有一天,我迎接了你的到来,我会向你承诺,在你成人之前,我绝对不会轻易离开你,绝对不会因任何理由把你丢弃给任何除了我和你爸爸之外的人。不管那个理由听起来是多么的‘合理’。”

  我像发誓一样一字一顿郑重地说出这句话,是因为我对“被丢弃”这事儿实在太有经验了。

  小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我自己脸上有俩戳,分别印着“累赘”和“被嫌弃”。

  那个想象出自于当时热播的连续剧《武松》,其中一个镜头给我印象深刻:武松在被发配的时候,左右两边脸上像刺青一样分别被烙了有字的印章。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忘了什么诱因,我跟我妈吵架,吵到酣处,词穷,失控地抖出一句:“那你们为什么要生我?”

  我妈当即显得很崩溃,边哭边历数她因为生养我而经历的各种艰难历程。说得我非常愧疚,但心里的那个疑问的热度就丝毫没有减退,不但没减退,它更变成了很多情绪彼此纠缠的心理阴影:

  “我不被喜欢。”

  “生我,给家里,尤其是妈妈,带来了非常大的痛苦。”

  “我是一个没良心的小孩。”

  这些疑问合成一个复句就是“我给妈妈带来很多痛苦,因此不被喜欢,并成长为一个没良心的小孩。”

  接着那个问题仍旧无解,是啊,“既然如此,那请问为什么要生我?”

  尤其,我又不是第一个小孩,我在我哥6岁的时候才问世,那6年,按道理说应当足矣让我父母有反省反思的余地。

  或者他们没来得及反省又懒得反思,所以他们对我的到来这个事实接受起来似乎也总是心存芥蒂——至少他们给我这样的感受。如果诚实地面对回忆,我确实在整个童年和少年都明显地感觉到,我爸妈非常热衷于如何把我“甩掉”,随时随地。

  在我的记忆中,曾经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不要你了。”

  那是我小时候陈萍最最常用的句式,通常的用法是“如果你再XXXX,我就不要你了”或“如果你不再XXX,我就不要你了。”

  反正,其结果就是,在我内心深处,总觉得他们随时都会“不要我”。

  而,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总以各种方式演习“我不要你了”这一恐怖的情形。

  他们甩掉我的方法很多。

  在零到六岁之间,我已经住过太奶奶家,奶奶家,姥姥家和舅舅家。整个的幼年过得异常漂泊。

  终于有那么一年,似乎从形式上回到了父母身边,但也回得不是十分爽快。

  那时的我大概三岁左右,已经对人事有了记忆,也已经对人情有了分辨,出于天性,我当时非常“黏”我的父母。

  那年梁朝伟还没搞外遇。他们的婚姻似乎还处于平稳状态,至少,从行为上,他们每天都会回只有他们两个人住的“新家”,而我则大部分时间跟姥姥,舅舅,还有梁小飞住在十五分钟车程外的“旧家”。

  每天最热闹的时刻是接近傍晚,我爸妈舅舅还有梁小飞会分别下班放学,然后我们济济一堂。

  我的幼年时光很单调,白天,一整天我都和姥姥在“旧家”,每天从下午四点左右开始,我就会搬一把小凳子站在窗前,我只有站在凳子上以后视线才能够到窗口。然后我就会一直保持那个站姿向窗外远望,一直等到我爸妈下班我哥放学。

  陈萍在回忆起这件事儿的时候会把它总结成是我姥姥相当会带小孩,把我教育管理成一个非常懂节制,知分寸的孩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但我对那个情景最清晰的记忆就只有一个感受,就是,每天,我都在等待他们。

  等待的情绪占据了我幼儿时期的50%,剩下来的50%则是被拒绝的自卑和委屈感。

  而一天当中最惊险的时刻是晚饭后。我,一个刚有记忆的儿童,总是柔肠百转地渴望我爸妈垂怜,赐我跟他们一起回到“新家”的恩泽。

  但这个小小的愿望被满足的几率从来没到过百分之十。他们总是能成功地伺机溜走。当然了,甩掉我也不需他们太费脑筋,起初我爸妈总是利用我被我姥姥带去上厕所的空档开拔。

  所以,后来有一阵子,我都不怎么敢吃晚饭,并且完全不喝水,主要是怕吃多喝多要上厕所。即便是这样,他们也还是有别的办法。

  那时候我有一个跟我形影不离的布娃娃“妮妮”。很多次,我爸妈表面上假意骗说要带我一起走,他们笑嘻嘻地对我说:“你和妮妮先去院子口等着吧。”

  我傻不啦叽哄抱着妮妮真到到院子口去等。等半天,天都快黑了,他们还没出现,我只好返回去找他们,其实那时候他们早已经从另一个院子绕行溜走了。我姥姥看我回来就会直接默不作声地把门锁好,也不回答我的任何提问。梁小飞在外面玩儿,对此毫不在意,等我发现自己上当之后会哭那么一阵,姥姥也照样是默不作声,料定我哭累也就罢了,事实也是如此。

  好笑的是,这种方法他们屡次使用,我屡次上当,上当后屡次哭,大家最后也就都习惯了。

  也怪那时候的宅院布局,什么吖,院子跟院子之间阡陌交通,哪儿跟哪儿都连着。让我这种智商偏低,天性老实的幼儿,只能可怜巴巴呆在原地,一次一次在同一种骗术中上当,最后只得默默承认自己是个总被父母甩掉的,或许不怎么被爱的小孩。

  前几年的时候,回忆到此事,我忽然又有了新的想法。我在想,也许我父母的关系并不像我小时候以为的那么糟糕,要不然为什么他们在结婚十几年并已生了两个小孩之后仍旧那么的贪恋晚间的二人世界?或许,和很多那个时代的人民一样,他们只是不太习惯和不太熟练于如何呈现他们的亲密关系。糟糕的是,他们不熟练的亲密,被以为成了对小孩的不亲密。

  我在惶惶不可终日的被甩生涯中,最最担心的事是我父母那种没有先兆地出差。

  梁朝伟年轻时代是一个运动员,年纪大了,混成了“教练”,在体校教年轻人打乒乓球。

  陈萍从事的工作,用现在通行的词汇来说,应该叫做“公务员”。我小时候并不完全搞的清她具体的工作,就知道,她是“坐办公室的”。我跟她去过她上班的地方,印象里,她的工作内容就是不断地拿钥匙开一个铁柜子,从里取出公章,给各种前来找她的人盖章,盖完再放回去,锁好,每天重复好几次,看不出任何技术含量。

  他们俩的工作给我最强烈的印象就是“当大人好容易啊!”

  并且,当大人最容易的一个部分是好像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和行为。我相信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了解,他们一撇腿儿就让自己出差了这个行径,对我当孩子时的生活,究竟产生过多么严酷的影响。

  我小时候最害怕的情景之一,就是我苦苦等了一天之后,不见我爸妈的人影。

  我对梁朝伟出差的感觉没那么强烈,因为他出差陈萍还会在家,但陈萍一旦出差,梁朝伟就会自动消失,连吃饭带睡觉都有不同的去处。

  我姥姥又特别不爱开灯,每当我妈出差,我回家看到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在昏暗的天色下,姥姥用和天色一样昏暗的声调轻描淡写地跟我说一句“你妈出差了”,就默默转身进里屋去了。

  留下我孤单一人伫立在家徒四壁的客厅,心情绝望到了南城外,那种感觉和看《聊斋志异》时候的感觉相当接近。

  这种感觉,在我有记忆到离开家的14年中,大概重复了50次左右。

  那当然是一种煎熬。

  那个煎熬带给我许多的疑惑,我很想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好,所以我的爸妈才那么迫切地总摆出一副赶紧离开我的架势?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到底是哪里不好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试图从我爸妈和别人的对话中苦苦搜索着答案,想要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从他们对别人评价我用的形容中,我默默勾勒出了自己最初的样子:我,是一个不好看,不聪明,有点儿倔的小孩,最要命的是,我可能是“从垃圾站捡来的”!

  我们那个年代的父母特别流行对小孩说“你是我们从垃圾站捡来的”。

  我的父母更是自恋似的对这个有点冷的说法相当上瘾。

  在他们反复说了不下十次关于我的“垃圾站身世说”之后,我终于从一头问号过渡成一段将信将疑,之后,最终深信不疑。

  我到今天也没太理解他们那么说的动机。尤其,当我如今以一个成年人的观点来看待它,就更加不能苟同这个说法。

  想想看哈,一个大人,当你对自己的小孩说:“Hello,注意啦,你,是我们从垃圾站捡来的。”这到底是什么动机呢?

  他们有没有假设过小孩会不会相信?

  不如我们现在来假设一下好了。

  如果孩子不信的话,那么这岂不是构成了一个欺骗?

  如果孩子相信的话,这就更加可怕。

  事实上我相信很多的小孩和我一样,起初是相信了的。我从来没敢告诉过梁朝伟和陈萍,我最后一次想象我的“亲生父母会来接我”的时候,都已经上中学了。

  这之前的十几年,他们的这种躲避,或说只是戏谑,已经牢固地成为我的梦魇。

  更令我搞不懂的是,到后来,我爸妈非要把频繁去外地的理由强加在我跟我哥头上。

  “还不是为了你们!!”

  “还不是为了咱们家能过得更好??”

  有时候觉得大人真自以为是,呵呵,为了我们?为了更好?那怎么不问我们需要什么,我们觉得什么是更好?

  好吧,我内心从来没有变过的答案就是:

  “我全部的需要,是你们能让我,好好跟你们在一起”——尤其,当我,还只是个孩子。

  “被父母甩”留给我的后遗症是长大成人后的每一个分手都是我主动,想必是被甩怕了。

  当然,在所有被我爸妈甩的经历中,也有一段,是特别不同的,它好像萤火虫,在我最害怕的夜里,带来小小的光亮,小小的温暖,和原本就应该属于童年的童趣。

  就是那次,在梁小飞被冤枉为“臭流氓”之后,我爸妈带他南下,我被托付给一对陌生夫妻。

  再次重放一下我被托付给别人的理由:彼时,早年支边的青年都络绎不绝回到各自的“原产地”,所以,我奶奶跟我大姑姑梁朝心一家一道回了北京我大姑父的家。我姥姥则跟我舅舅们回到上海。

  我父母对回谁的祖籍意见无法统一,只好先按兵不动。就这样,我成了没去处的临时孤儿。

  代替我爸妈照顾我的那两个人是邵闰生夫妇。他们是我爸妈的好朋友。到了他们家之后,我分别管他们叫闰爸和闰妈。他们还有一对儿女,都比我大,我叫他们淳哥和小梅姐。

  闰爸是那样的一个人。恩,怎么说呢,他长得,很像我们小时候红过的一个香港男影星郑少秋。

  他很瘦,好像很高。说“好像”,因为当时我是小孩,所以对他有“很高”的记忆,或许,他并没有很高,但不管怎样,都不会妨碍我“仰视”他。

  他嗓音有一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他从不大声说话,确切地说,他话不多,总在微笑,笑的时候眉毛有点踌躇似的会撇下来一点点,有一边的嘴角往上牵着,整个的笑容里有那么一种仿佛很无奈的慈爱。

  和闰爸他们在一起那短短的时光,让我人生首次相信人肯定有灵魂,并且也肯定有前世,有来生。

  回忆全部的童年生涯,那一年居然是我最快乐也最没心没肺的时光。我没什么准备的终于做回一个真正的小孩,不用时刻神经紧绷地时刻担心,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

  回忆那年,最常常出现的画面是“散步”。每天的晚饭后,闰爸和闰妈常常一人一边牵着我的手走在暮色渐蓝的路上。淳哥和小梅姐则骑着自行车忽前忽后地跟在我们左右。只要在他们身边,我随时会把自己的手放进他们的手里。我的手很小,在他们的大手里,感觉特别温暖特别安全。

  是哦,牵手,牵手是一件多么温存的事。

  如今,我都已经是一个座三望四之人了,在我的感受库里,依然觉得“牵手”是特别温暖特别安全的一件事,这真不可思议。

  我自己的亲爸亲妈比较不擅温存,跟孩子们之间的一切肌肤之亲仿佛都表现得特吝啬,有时甚至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警惕。在我自己家,一家四口最常见的发生肌肤接触的诱因通常是“挨打”。

  起初是梁朝伟打梁小飞,时间久了,梁小飞依葫芦画瓢,学着梁朝伟的样儿打我,我再告状,梁小飞又挨打,他再伺机打回我,就是这样,一来二去的,我们家形成了由“打”与“挨打”构成的亲密关系。

  陈萍是家里唯一的君子,主要负责每次有人挨打的时候她在旁边嚷嚷,积极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但由于每次的号召都以无效收场,令看起来她更像是个拉拉队队长。

  所以,当我驯服地沉浸在一个不吝惜牵手的家庭中时,很快就接受并十分享受这种单纯温暖的亲密接触。

  这对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女,比我爸我哥更频繁地在我面前抬手,又落下,不同的是,他们挥手的动作比较轻柔,并总是落在我的头发或脸颊上,让我很实在地感到自己被正在被注意和受到爱护。我在他们有温度的手起手落之间,仿佛被带回到了蛇出没之前的伊甸园。

  是啊,很多很多的时候,一个小孩子对世界的全部渴求,也不过就是想全情地感受来自爸爸妈妈掌心的那一团温度而不是力度。

  闰爸是一个给孩子们很多温度的大人。他处理事情的方式,让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的“豁然开朗”。所有在我家可能变成吵架或打人的“事件”,到了闰爸那儿,都会三言两语的被化解成一个无需动怒的“情节”。

  “事件”和“情节”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不该发生”,后者是“自然发生”。

  事实是,当一个事情已经发生,不管它被定义为什么性质,都不能改变“已经发生”这一事实。

  我的父母好像始终没办法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的怒气总是针对既成的事实,闰爸不同,他对反正已经无法改变的事,总有一种换位思考的本能。

  我刚到他家那个星期,一天,淳哥把自行车撞坏了,闰爸说:“我儿子没事就好。”全家人就都松了口气,为淳哥没事而高兴。

  又过了俩月,一天,淳哥连车带人一起撞坏了。闰爸说:“也好,我儿子终于能老老实实在家待两星期了。”

  闰爸像“塞翁失马”中的智者,对一切“好”的东西都特别敏感。他总能用最快最有效的解说去化解那些本来令人焦灼的突然发生。而他的确总能让人心悦诚服地看到好的那一面。

  他也很自然地把这种能量用在我身上,因此我在到他家之后听到了儿童时期最多的表扬,一切我父母曾经视为缺点的内容,在闰爸的眼中都成了优点:

  “看我小女儿的这个小单眼皮,这就是个典型的古代美人。”

  “我的小女儿爱看书,以后当文学家!”

  “我的小女儿很特别,有个性,跟别的小孩不一样。”

  以上这些内容在我父母口中曾经对应的说法如下:

  “这孩子塌鼻子小眼睛,将来嫁不出去喽!”

  “这孩子那么爱看闲书,功课肯定好不了!”

  “这孩子随谁了,老那么倔,特让人别扭!”

  他向人介绍我时,总是说“这是我的小女儿。”

  知道吗,我好迷恋这个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尤其是他用一种听起来很自豪的语气,而我以前从来没有过类似的被介绍的经验。

  我对他们家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家子人都很爱笑。闰爸和淳哥总是不发出什么声音的微笑,小梅姐总是笑得很清脆,全家笑得最特别的是闰妈,她的笑声因为不控制而显得非常具有感染力。我记忆中,她和闰爸总有说不完的话,从早上醒来,直到晚上睡去,每天都能听到他们在对话。确切地说,多半时候,是闰妈说,闰爸听,闰爸偶尔接一句,往往闰妈就立被逗笑,还常常笑得前仰后合花枝乱颤。闰妈语速很快,所以我们基本上听不到她在说什么,但我们能清楚地听到她响亮的笑声。他们仿佛随时都能找到可以聊天的话题,乐此不疲,并且,不管聊什么,闰爸总是有办法让闰妈不时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等我当了很多年成熟女人之后,才特别感慨的发现,一个女人能保持肆无忌惮的笑声是需要很大运气的,而一个男人能让一个女人人到中年还能笑得那么肆无忌惮就更加了不起。

  我忍不住拿闰爸和梁朝伟做对比,他们之间的有一个特别明显的个性差别。

  闰爸不是特别在意家人之外的人对他作何评价,他全部的关注点都是在怎么才能让自己的妻子儿女过得更舒适和更开心,在生活面,他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

  梁朝伟则是一个自愿被绑架的人,他一切体会和制造幸福的能力都来自他人的观感。

  以这个角度出发,这个世界上的男人,说起来总共也不超过四种。

  从最好到最次依次为:让女人笑,让女人哭,让女人哭笑不得,和,让女人失去哭和笑的能力。

  我很荣幸,在童年时期即见识了其中两个极端的代表人物,分别是闰爸和我亲爹梁朝伟。闰爸是一个让自己的老婆始终都有理由无所顾忌的大笑的男人,梁朝伟则是让自己的老婆永远哭不出来也不再有动力欢笑的男人。

  闰爸不仅能让闰妈笑。他也让这个家里从来都充满笑声,也是他让我首次地愿意知道我自己。

  我们小时候,女孩子们都很流行画“仕女图”,或是说,画的是我们自己想象中的中国古代美人儿。

  有阵子我特爱画林黛玉,画她葬花,下棋,喝药,哭泣,焚稿……各种样子,有时候是照着小人书画,有时候是按照我自己的心里想出来的画面画。我爸妈对此从未在意,也不加评价,最多说一句“你又在这儿磨洋工!功课做了吗?怎么还不练琴去?!”

  寄住在闰爸家之后,不久,当我感到全面放松时,技痒,闲着没事又画。有次闰爸在我没留意的时候站在后面看了半天,等我发现他,条件反射地赶紧用手掩住画儿。闰爸很温和地搬了把椅子坐在旁边,微笑着说了句“别把林妹妹脸弄皱了——你画的是林妹妹吧?”我点点头,很自然地松开手臂。闰爸帮我改了改局部的比例,这让我意外而欣喜。自那以后,每次画完,我都粘着闰爸要他评价,他有求必应,一定是很认真地说我画的哪儿有进步,哪儿需要改进。是的,这是个重点,他从不说哪儿不好,他只说那些地方可以更好。他的表达让我感到轻松愉快,当闰爸教我如何给画儿上色的时候,我笔下的林妹妹从她的黑白时代走向了彩色,而我的心情,也随之拥有了一种以前没有过的色彩。

  这个转变让我变成了一个开始愿意主动活泼的小孩。我松开心房,把以前掖着藏着在暗处干的事儿都逐一放在了明处。

  除了画小人儿,我还有一个写满了字儿的小本儿。

  我们那个时候,差不多每个女孩都有一个那种本子,上面多半是抄的当时流行的电视剧里的歌词:《霍元甲》《排球女将》《聪明的一休》《八仙的传说》《血疑》……为表示隆重,通常还会在旁边配画儿的,要么是自己画的,要么是从各种别处剪下来的。如果主题歌是日文和广东话的,我们通常还会在旁边用普通话把发音标记出来“啊哈呀妈妈……”之类的。

  看电视剧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娱乐项目,现在回想起来,即使人生中只能挑选10个最幸福画面的话,我也会选一个这样的画面:坐在床沿儿,一边泡脚,一边吃棒棒糖,一边看每周才得一见的电视连续剧,直到片尾曲响起,两只脚都泡的快起白皮儿才满嘴余香甜蜜的睡去……人生在那个时候,我能想象的最极致的幸福画面也不过如此。

  除了抄歌词儿,我在那个时候就开始了懵懂的“原创”。

  第一次的原创是一首诗,大概6岁半写的,那首所谓的诗几乎把我当时认识的所有字儿都用完了。

  我再次看到那首诗的时候,它已被印在了一张报纸上,依稀记得那是我们那个城市唯一的一份给中小学生看的报纸。

  那天下午,当闰爸举着那张报纸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如果用夸张的说法,他简直是被圣光加持,带着全身光环出现在我面前的。

  我已经不能准确地记录当时的心情,我只记得,当时闰妈在厨房准备晚饭,我则黏在她身边边聊天边愉快地吃她炼油炸出来的猪油渣。

  猪油渣是我们小时候最着名的零食之一,除了回民,一般人家多半时候都用猪油炒菜。炼猪油的过程是把几乎纯白的肥猪肉去皮,切丁,然后放在锅里“炼”。渐渐,那些白方块儿在鞠躬尽瘁地流出很多油之后,逐个缩成了一粒一粒金黄的小油渣。

  把那些油渣捞出来,趁热用椒盐或白糖拌一拌,即成一道当时着名的人间美味。

  闰爸把我和闰妈从厨房叫出来,坐在院子里的小竹椅上,那天院子里的大丽花开了,摇曳在袅袅的炊烟中,构成一幅最鲜活的人间俗世画面。然后,闰爸摊开报纸,轻声读了他在我的宝贝本子上发现的那首诗:

  妈妈不在家

  妮妮会想她

  孤单的时候我不怕

  我有我的布娃娃

  哥哥要出发

  妮妮不送啦

  参军报国为大家

  自豪的我送他大红花

  妮妮成绩佳

  老师笑哈哈

  学校温暖像个家

  争当三好我大步跨

  我们爱爸妈

  爸妈爱国家

  团结紧张为四化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你我他

  那首诗叫《我的布娃娃》,是我在我爸失恋后的那年写的。由于那年高密度地看了太多的字,梗在心头,很有抒发的愿望。我记得写完似乎也立刻给梁朝伟陈萍他们看了,但他们当时都正在为维护家庭稳定而忧虑,没人有心力在意我的创作。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一个报纸上发表一篇“诗作”。

  闰爸读完,我停了一阵不知如何自处,就扑进闰妈的怀里哭起来。那是我唯一一次在他们的家里哭,哭的时候羞怯与幸福参半。我说不清为什么哭。我也始终不知道闰爸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说,“投稿”的过程。

  我只记得我跟他分享我的宝贝本子,我也记得给他看过那首所谓的“诗”。只不过,鉴于之前有过被敷衍的经验,我也没有特别的妄想。

  闰爸在用“润物细无声”一般地方式去表达他的关爱时,也潜移默化地用行为向我展示着一个成年人重要的优秀品质:他从不胡乱承诺,他从不食言,他从不表功。

  闰爸只是尽己所能实实在在地去完成眼下的每一件事。

  然而,只有当一个人经历过成年时代的各种挫折之后,才会知道“尽己所能地完成眼下每一件事”有多不容易,而,“不表功”更是对一个成年人人品的严格的考验。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确实像放礼花一样让我人生第一次欣然地抬头,第一次体验惊喜,第一次捕捉到一个词,隐约之中,我听到一个答案,是哦,那个词,叫做“梦想”。

  当一个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第一次与自己的梦想照面,大概,是会哭的吧。

  回忆过去,我对闰爸的感谢激增,如果不是他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大概会错误的以为世界上的男人都是自私而偏执的。之前对“正常”没有什么概念的我在那天默默地给闰爸闰妈剥了很多葵花籽。那是我当时能想到的表达爱的最直接方式。我自己平时特别喜欢剥好多瓜子然后一把一起都放进嘴里,那种满口留香的感觉是我希望我爱的人能分享的。

  是的,那个时候,闰爸和闰妈,是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

  当一个人被爱的时候,不仅优点会被激发,劣根也一样会被激发。

  我姥姥曾经跟我说过:每个人在活着的时候,都会被天使和魔鬼同时纠缠,因此注定一生要没完没了地选择,而一个人的终极奋斗就是确认自己所有的选择都尽量跟“天使”站在一头。

  我不知道有多少成人能战胜魔鬼征服天使,反正,对一个小孩来说,同样整天会被小天使和小魔鬼纠缠,我时常能清晰地感到我的小魔鬼的出现,恐怖的是,它常常给我以一种难以言说的“亲切感”。

  所以我常常束手就擒地顺应着惰性眼睁睁看着自己跟它站在了一头。

  这也不能怪我们这些小孩。

  当成人为欲望所累的时候,最直接的转嫁就是让孩子们也感到了“欲望”的无处不在。即使是在我们那个物质贫乏的时候,还是一样每天到处都能看到诱惑。

  学校门口在那时候是小学生和小魔鬼集中出现的地方。

  这怎么能怪我们这些孩子们呢?你说,好端端的,放学,谁不想马上回家呢?可是不行,还没踏出校门,就已经看到一大朵一大朵或白色或粉色的棉花糖了。等走到近前,名堂就更多了:那种谁家父母都做不出来的用哈喇油炸的小炸糕,那些一整盘一整盘不知道用什么凝结而成的呱呱糖,一年四季永远有售的瓜子,酸枣,山楂糕……还有那些不知道买来有什么用的各种小画片儿。

  当孩子容易吗?不容易!

  当一个从棉花糖小画片儿丛林中穿过却目不斜视的孩子几乎完全不可能。

  反正我不行。

  当我每天1角的零用钱不能让我很快乐的时候,我开始牵手小魔鬼,奔向了人生第一个为欲望臣服的窄路。

  方法也很简单,偷呗。

  就像没有哪个孩子天生就是贼一样,也没有哪个孩子完全不可能成为一个贼。

  我的成贼之路也算顺理成章。

  如下。

  在迈向“贼路”之前,先是有一个契机的,那个契机来自闰妈常常差遣我帮她打酱油或买甜面酱。

  我们那个时代的酱油都是零打的,每家都有自己的酱油瓶。我们这些小孩轮番去帮大人打酱油,貌似风平浪静。

  我最爱干这事儿了,因为可以在路上边走边吃,偶尔运气更好的话,闰妈还会说“零钱别找了,给自己买个棒棒糖吧”。那时候的“零钱”真的很“零”,一般都不超过5分。

  然而,事情的变化总发生在没有准备的时刻。有那么一天,我帮闰妈买东西,那个副食商店的阿姨,一走神,找错钱了。

  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的工作不够热情的副食店售货员,导致了一个小孩子通向邪念的道路。

  我一手拎着一整瓶酱油,一手颤颤巍巍端着满满一碗甜面酱,拎瓶子的那只手的手心里汗渍渍地还攥着她找我的钱,心里对刚才交易的画面十分不解:为什么,我给她两张两毛的钞票,说打一毛二的酱油,再买一毛八的甜面酱,而她,给了我这两样东西之后,又找给了我三毛钱?

  在那之前我接受的教育都是“大人们不会出错”,在这个大前提下,通常不会,也不敢向大人提出质疑,尤其是陌生的大人,我纳闷地接过钱和东西走了。

  从副食店到闰爸家的那段路,正常情况需要步行5分钟,我一般得走7,8分钟,因为要停下来舔食几次甜面酱。但那天,我走了15分钟。

  我在重复换算多次,对交易画面拼命思考之后,终于得出“阿姨算错账”的结论,接着,我的心跳加速了。

  这个从天而降的考验让我沉浸在激动的心情中,甚至对甜面酱都失去了兴趣。我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思考了一小会儿之后,放弃了对我忠心耿耿的小天使,转而受到嬉皮笑脸的小魔鬼之邀,把凭白多出来的两角钱,塞进了鞋底。

  “我发财了发财了~~”

  那之后的一天,中午,我大手笔的给自己买了10张贴画儿,一大块呱呱糖和两个小炸糕。

  我至今记得其中一张贴画,上面写的文字是“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还配了一树枫叶的画面。现在想想,真搞不清一个小学生干嘛早早要存这种矫情的贴画儿,反正,那天的心情相当的“如意”。

  有很多年,我都坚持认为,大多数的学生考试都会作弊,大多数的小孩都会翻父母的衣服口袋。

  这样想可能是希望借助“从众”的假象来消解自己内心的不安。

  我在拥有过意外的两毛钱之后,和多数的路人甲路人乙一样,不再愿意回到以前低于两毛钱的生活标准。为了创造财富,只好铤而走险。

  有些生活的灵感是天生的。比方说,没人教我,我就知道翻大人的口袋。

  只不过,为什么是到了闰爸家才掌握了这个天分的?我不知道。有可能,内心深处,我知道我自己亲爹妈的口袋早已被梁小飞翻过了吧,我步他后尘只可能换来耻笑,并绝不可能有任何实际收获。

  我了解我哥,就像我也了解,闰爸家的淳哥和小梅姐姐,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具有翻父母口袋天分的那种小孩。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

  那之后,隔三岔五,我的手都忍不住徜徉在闰爸闰妈各个口袋里,最多的时候,我翻到过一张两元的巨款!两元啊!!那时候一般小朋友每天的零食消费平均也就在一毛钱左右。而我,只消动动两个手指,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富人!

  当然了,不管翻多少次,内心依旧是有不安的,没错,自始至终没“安”过。不过,我又搞不清,当消费的刺激弱化之后,是否,那份“不安”的刺激之感,才是真正吸引我的核心力量?

  有没有哪个心理学家答疑解惑一下,为什么一个小女孩在翻大人口袋成瘾之后,非但不愧疚,反而很享受不安呢?

  我自己反正是答不出个所以然。

  在屡屡行动成功之后,我获得了某种“艺高人胆大”的自我催眠,有次跟闰爸去他妹妹家做客,我一时技痒,忍不住溜进里屋翻了闰家小姑夫的外套。

  “小姑夫”是闰爸妹妹的老公,我这一套称呼都是跟着淳哥他们叫的。实际上我看得出他们家所有亲戚并没有像闰爸闰妈一样把我当家里人看待。

  所以当我从小姑夫的外套里摸出来5块钱的时候,我心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种恐惧感。

  整个晚饭我都如坐针毡,只要有人进里屋我就心里一紧。作为一个孩子,经过那一个多小时的内心折磨,我默默结论出是自己恐怕不是当贼的料。我想把那5块钱放回去,但大人们进进出出,形势相当严峻,我低头蹙眉,拼命吃闰妈给我盛在碗里的炸花生米。由于我吃的太专注,导致小姑姑错以为我很爱吃炸花生米,结果是吃完半碗又半碗,一顿饭下来,险些没被油炸花生米给腻死。

  闰爸那天喝酒了,他很少喝酒。

  饭吃到一半,酒没了,闰爸站起来说要出去买酒。他妹妹妹夫拦着他,他非自己去,说:“你们不知道我要喝哪种。”然后对我说:“悠悠,跟爸买酒去。”

  闰爸走进里屋,穿了外套带着我出门。我们走到小卖店,他买了酒,又给我买了一包字母饼干。

  那天我们从小卖店走回家,又走了很久。

  闰爸和往常一样,路上一直牵着我的手,在路灯下缓缓地一直走一直走。

  我不知道那天回来的路为什么显得那么长,我只记得,我不太吃得下字母饼干,就算那是我平日里的最爱,但,那天,就是吃不下,大概油炸花生米吃太多了。

  临到小姑姑家门口的时候,闰爸忽然蹲下来。

  他和我面对面,他的两只手分别握着我的两个小小的肩膀,他看我的表情一如平日一般慈爱,他的眼睛在夜色中显得亮亮的。他先微微皱了皱眉头,又微笑,带着点酒气跟我说:“悠悠,你记得哈,这辈子,不管你想要什么,只要爸还在,只要你跟爸说,爸都给你买,啊!”

  说完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

  我们进屋,回到饭桌,闰爸脱下外套,忽然故作惊讶地举着那件外套说:“哎呀,我这是把谁的衣服穿出去了?”

  他刚才穿出去的是小姑夫的外套。

  “糟糕了,我还从这衣服里拿钱买东西了。”

  “你看你,喝多了吧,真是的。”闰妈再一旁笑笑的捧自己老公的场,随即问:“拿了多少钱吖?”

  就这样,闰爸闰妈上演了一出双簧,我从小姑夫口袋里摸出来的钱,他们很技巧地给填补了回去。

  幸好,小时候的我,生活在一个所有男人都穿“灰”“蓝”“黑”外套的时代。

  我的偷窃生涯在那一刻宣告终止,从那天起,有一个确定是,不管多么刺激的“不安”,都代替不了“良心”的重量。

  这个曲折的经历带给我的教训是,不要以为自己很聪明,真正的明眼人常常是不多言语的,而,那些让他们保持沉默的理由,往往是因为他们还爱你。

  我也一辈子都记得闰爸蹲在我面前说那番话的样子,尽管,在我之后的人生中,并没有遇见过任何“不管想要什么都给我买”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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