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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第17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4)

  后来我寝室那些姑娘还是知道了倪采的存在,我禁不住她们的软磨硬泡,就把我和倪采的事全说了。有什么呢,就算才子风流,浪子多情,而倪采二者兼备,我们的感情也不见得就不会长久。在我看来,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老想以后多累啊。我们寝室有一姑娘,男友是一军人,按说够正派了,可是那男的老怀疑她在学校会做对不起他的事,每次聊天都是相互质疑的口气,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和好了,搞得人看着都累。

  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去爬山,虽然这山已经没有什么景色了,但奇石怪岩还是有的。就像长得不漂亮却有一副好身材的姑娘一样,虽然不能养眼,却可以锻炼身体。历尽艰险,站在山巅,闭上双眼,清风拂身而过,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受倪采的影响,我也开始写小说。因为我只有写博客的经验,所以一开始写的文字很让人吐血。例如:爱上你的烟疤或者左手的无名指了,或者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再或者就是我被岁月那双汗毛老长的手抚摩之后满脸褶皱。

  写完之后,我就给倪采,让他推荐到他熟悉的杂志。可是这个男人老是以我写得太矫情为理由,将我呕心沥血披星戴月鼓捣出来的文字悉数毙掉。大义灭亲这件事在外人看来自然是侠士之举,可是被灭的亲人没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这次我心一横,瞒着他直接投寄到了杂志社。一想到那小子拿起刊有我文章的杂志目瞪口呆的傻样,我就乐不可支地想在床上打个滚。

  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

  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抓得正紧,政府提倡少生优生最好不生,对超生的人实施“抓、打、罚”三位一体疗法。许多幼小的生命啼声未止便被父母扔进了尿罐。我也不例外,可惜我天生水性好,泡了半天也没断气。无奈之下,父亲只好以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妇。

  在农村待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母鸡不会下蛋,就需要在它的窝里放一个圆圆的类似鸡蛋的石头,俗成“引蛋”。这样母鸡就会发现自己除了和公鸡调情之外还有下蛋的功能,然后义无反顾地下出蛋来。没想到这办法放在人身上同样管用。那对不会生育的夫妇把我抱回家不久,就弄出了自己的孩子。

  然后我就成了多余的。他们打算把我退还给父亲,可是父亲卖我的时候没有开发票,我又无灾无病不属于三包范围,于是矛盾产生了。他们争吵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可怜我那时太小,如果那时我会走路,我一定悄悄地走掉,我最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了。后来,那对夫妇硬是把我扔在我家门前老槐树下废弃的磨盘上,理直气壮地走了。母亲心慈,顶着父亲的骂声把我抱回了家。然后父亲被迫交了一千多块钱的罚款。再然后跟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玩着泥巴拖着鼻涕磕磕绊绊越长越大。

  与农村小孩子不同的是,我特敏感,屁大点事也会被我引发出无限感慨。识字以后,我爱看小人书,就像现在的小孩子痴迷漫画一样。那时为了看书的时候不被人打搅,我常常揣上手电筒和小人书溜到东厢房的衣柜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衣柜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我以为爸爸妈妈一定在外面疯了似的找我,可是出去一看,人家早钻被窝里打起呼噜了。这事情让我伤感了许久。小人书是向邻居王二借的。那是个雕刻艺术家,他喜欢雕刻小人书上的人物,小时候我很钦佩他。不过这篇文章跟他没多大关系。

  我是在离家百里之外的一所私立大学读书。那学校真叫烂呀!我们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还没散尽,大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之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汁。教室和厕所倒称得上宽敞明亮,可教室里一天到晚都闹哄哄的,厕所又不宜久留。所以喜欢独处的我只好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邻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因为刚开学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我就答应李小白坐下来聊聊。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唐朝的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地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志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躁,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研究生院校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地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所以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之后,我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地看小说,自习课时也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去向。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象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地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你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据说李小白还写诗,但我看过他的文章之后就断绝了看他诗歌的念头。栀子的诗我倒是看过一些,隐隐约约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停在某个空白处,等待那些陌生的字迹。所有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我都体验到了,只是缺少实践。他在流言蜚语中走过,他乐于选择自己的道路,寻找我们最终渴望的,我和你会在那里相遇。

  栀子为我们逃课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艺术是懒散人的事业,我们都是为艺术而生的孩子。所以我们是为了艺术而逃课,我们很伟大!那时我们这里还没有网吧,除了在小树林里闲聊,到佛光广场喂鸽子之外,我们不是在学校,就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不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就是在去“暗地病孩子”书吧的路上。随便挑一本书,要一杯廉价的奶茶,把身子完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书吧的老板兼服务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骨感美女,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忧伤。她喜欢郑智化的歌,店里常常萦绕着那首《中产阶级》:

  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我的欲望很多我的薪水很少\/我在台北的马路上迷失了我的脚\/没有人在乎我这些烦恼\/每个人只在乎他的荷包\/我常常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头壳坏掉才能够活得很好

  李小白写小说的时候也喜欢听这种音乐。说真的我很怕李小白写东西,每次他写完一篇小说后都会激动地拉起我的手,说,兄弟,我就要出名了!我这篇小说绝对是十年来中国最好的文学作品。你说我投给哪家出版社好?

  我从不追问他那些稿子后来的归宿,估计都被他烧掉了。他喜欢烧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喜欢那种灰飞烟灭的感觉。

  大一的下半学期,我花了点钱买到了栀子旁边的座位,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意思,只图清静。我一直对异性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我觉得,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就好了,没必要非得强调谁是谁的谁,谁只属于谁。人最终都是只属于自己的。

  有一天李小白突然消失了,于是我整理好行囊,踏上火车不告而别,一路向西,幻想着能遇到崔建口中的花房姑娘。可是饿了两天肚子,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也没碰上,到处都是一样的高大的楼房,到处都是一样的麻木的脸庞。

  信上没有说他要不要回来,我和栀子目瞪口呆。不过我想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是饿不死人的,碰了一鼻子灰之后他自然晓得回头。李小白走后不久天便转凉了,小树林里弥漫着苍凉的味道。栀子仍穿着飘逸的裙子,露着雪白的小腿。女孩子似乎都舍不得夏天,感冒了也要义无反顾地穿着一身单薄的衣衫。我是怕冷的,早早地用长裤和夹克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少了巧舌如簧的李小白,我和栀子就像两个不合槽的齿轮。我们都不想一个人待着,可是两个人在一起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栀子喜欢自顾自地拨弄地上的松针,或是把玩一块光滑的石头。这样一蹲下去就要玩几十分钟,站起来的时候毫无悬念地要两眼一黑倒在我身上。她贫血。每次我告诉她,要缓缓地站起来,她都是答应了然后又忘记。不过说真的,被她香软的小身板倚着,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每天傍晚吃完晚饭,我们都要去以前从不去的广播站,那里有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我们等着新闻联播结束以后看天气预报,关心的当然是拉萨。书上说那是日光城,我想李小白去那里可能是为了躲避黑暗吧。他走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都不了解他,甚至从没想过要走到他内心深处去看一看。

  一晃就到了大四,同学们都在忙着考研,桌子上堆着的学习资料高过了头。而我的桌子上一如既往地孤零零地躺着一本被我摧残成海带状的小说。栀子依旧津津有味地在桌子底下折着飞禽走兽。我们都抱着混到死也不向应试教育低头的态度。到毕业的时候,看着匆匆离开学校的同学,我惊讶地发现我竟然叫不出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仿佛只是睡了一觉。不过醒来后并非无路可走。改革开放让父亲的腰包鼓了起来,在家过了一个悠闲的暑假后,父亲给了我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让我选择创业或继续上学。我仍旧去了栀子所在的小城,说服栀子跟我一起去附近的一所艺术学校读书。栀子对我言听计从,开学那天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新学校真是另一个世界,老师和学生比着玩个性。奇装异服就是校服,正儿八经必遭人唾弃。耳钉、唇钉、鼻环、脚链、手链、项链,缺一不可。你若是穿西服打领带,门卫都不让你进校门。到处可见这样的标语:生命在于折腾。头可断,发型不可乱。校园里的花花草草、雕像路标是不可以乱摸的,当下流行行为艺术,没准那蹲着的就是你的导师。早操是不用上的,这里几乎没有昼夜之分,老师想上课了就会打电话给你。每个房间都是隔音的,你可以疯到四肢瘫痪,睡到海枯石烂。戴着小红帽的校长在开学典礼上说:艺术与规矩无关,与公式定理无关,与功名利禄无关,我们发现美,创造美,享受美。若是对艺术的感情不纯粹,我劝你赶快退学。一周内退学的,学费全部退回。这话吓了我一跳,说真的我对艺术没什么具体的感觉。我狂热得不干脆,忧郁得不彻底,看不出一点艺术家的潜质。我连颜色都认不全,就厚颜无耻地来学美术了。

  我依旧是独来独往。有时我真想揪起某个同学的衣领使劲摇晃几下,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交往。可始终只是想想。教学楼前有一片宽阔的草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躺在上面,看遥远的天空,看昏黄的路灯。偶尔看到校园里长发飘飘眼神落寞的姑娘会让我想起栀子,想起她柔软的皮肤和带着拉芳洗发水味道的长发,想起那句诗:世上多少笨小孩,未曾深爱已言别。

  “暗地病孩子”终于停业了,老板不知去向,招牌换成了北京烤鸭,生意红火。我开始留长发,幻想有一天头发变成翅膀,带我飞翔。睡觉的时候我故意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茧,幻想一觉醒来变成蝴蝶。可是生命一天天腐烂,该变的都没有变。我傻傻地告诉自己,一切会好起来的,以后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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