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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源流及其文化》 作者:应骥

第三章巴人及其后裔的文化-巴文化 五、巴文物

(一)船棺

说到具有巴文化特色的遗物,人们自然会联想起船棺、柳叶形青铜剑、于、钲、编钟等文物,其中尤以船棺最惹人注意。

船棺并不是为了想美化葬具,别出心裁地将棺木做成船形,它实际上是以船为棺做法的演变。巴人行船棺(土)葬习俗的年代,主要集中在春秋战国这段时间内。分布范围东起巴县,西及芦山,北至昭化,几及巴蜀地域之大半。

船棺葬多以青铜兵器随葬,最多见的要数柳叶形巴式青铜短剑。有些人据此推测船棺的主人应是廪君蛮(关于这个问题将在后面探讨),并指出该族是从鄂西一带沿长江进入巴蜀地区,先到重庆安营扎寨,待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即往西发展,直至将触角伸进川西平原。他们携去了青铜器文化,奇异的丧葬习俗和至今仍无人能破译的“巴蜀图语”(或称“巴蜀符号”)。这一切对古代巴文化的发展及其与相邻文化的交融,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青铜兵器以成都平原出土为最丰,它的出土,为巴人可能曾一度主宰过开明王朝时代的蜀国的事实,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物证。

以船为棺的葬俗,说明这些傍水而居的先民们是靠驾船捕鱼以船代步的民族。船舶不仅只用于捕鱼打捞、交通运输以及用来代替房屋供居住,它还是控制水域,执行水上巡逻、防卫任务和进攻敌人时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船对于他们,比起马匹之于游牧民族来,其重要性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古人笃信鬼神,认为人死后,其鬼魂同样会在另一个世界里生存、生活,那里充满了各种可怕的灾祸和痛苦,又因生活在阴间鬼蜮,不得不时刻提防、躲避各种邪魔恶鬼,有时还得与之对抗、争斗,故葬俗中的随葬品也就随着这种意识形态的发展而成其为必不可少。诸如生活用陶器、石器、青铜器,供镇魔祛邪用的青铜兵器等,都成了随葬物中的必备品。依据上述信仰意识,以船为棺,也自然成其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蜀王本纪》有:秦欲伐楚,“为太白船万艘”的记载。又如《战国策·楚策》称:“秦西有巴蜀,方船载粟,起于汶山,循江而下,至郢三千余里。航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粮,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里数虽多,不费汗马之劳,不至十日而距扞关。”看来战国时期船只的利用已成了沿江河湖海各国平时运输和战时军需之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巴人船棺的出现,也正反映了这一时期人们对船只的普遍认识与重视程度。

上文提及的“方船”即舫船。指由两艘船并排固定,使之联结为一个整体的双体船(或称“双身船”)。这种船比单体船宽一倍,不仅载重量大增(有人估计可装载10吨以上),而且稳定性极好,能抵御大风大浪,适用于长时间远距离航行。远古时期马来人先民就曾利用(以独木舟联结成的)双体船,航行于南太平洋诸岛之间。

船棺葬实际上并非始于巴人。据《武夷志》记载:福建“升真洞,又名仙蜕岩……又有四船俯仰相复,亦盛骨函,船皆圆木刳成,半枕于洞口”。“小藏峰,巍然竦立峭壁千寻,亦名仙船岩,东壁隙间纵横插虹桥,上阁二艇,半在隙内,半悬于空,历风雨不毁,所谓架壑船也。”“白云洞,内藏小艇及仙蜕。”“诸志云,大王峰之升真洞有五缸,皆盛蜕骨。又有四船相复以盛仙函……又一舟,楠木刳成,长丈余,阔三尺许……架壑船。船长约二丈许,中阔,首尾渐狭长,类梭形,传为圆木刳成”。

经C-14测定,福建武夷山白岩船棺葬棺木的年代,约为距今3445±150年,观音岩船棺为距今3840±90年,大约相当商周时期,应早于巴人船棺。

除福建外,湘鄂西及渝市也能见到零星船式悬棺。[清]许瓒在《东还纪程》中写道:湖南“泸溪县楠木洞。船稍前,见绝壁之上石缝中,有船长可八尺许,俗称仙人所留沉香船也”。民国《泸溪续县志·地理志》记载:“床机岩,与辛女岩隔江相对,有机床一具,乘船一支,悬吊在洞内。沉香船,又叫海船,在桐木坳,不知年月,船悬在陡岸半腰中,如今完好,我县十二景致内的石壁仙舟。”湖北西部也是至今尚能见到船棺的地区之一。据《中国悬棺葬》第63~64页记载,鄂西巴东县有龙船河,自巴东县城溯长江而上,在长江北岸有氵襄溪支流,此溪流即龙船河。原来在这一带的悬棺群中,有一称做“敝艇”的船形棺木,长期以来被认做是古代“龙船”。所谓龙船河之名,即源于此。

重庆巫溪县大宁河上有一处“白龙过江”瀑布。就在此瀑布附近的大宁河西岸,由于水流湍急,过往船只很容易在此撞船沉没,故称“烂船湾”。在该地的悬崖上,有一岩石墩,墩上置有棺木,系用整棵楠木刳成,长约2米,棺盖略呈弧状,其长超过棺身,远望犹如篷船。

上述由整木刳成的船棺,主要出现在福建武夷山一带。其特征是棺盖、棺身用子母榫上下套合,不用铁钉等物;棺盖头部朝前突出,较棺身长,形似篷船。其长度有的近5米,有的3米左右。

以上这些地区的船棺,从其随葬品情况推测,得知奉节、巫山、巫溪等地的多为战国至东汉时期遗物;湘鄂西一带的船棺,则多为唐宋年间遗存;而巴县冬笋坝、昭化宝轮院的均属战国时期船棺。由此得知,首创船棺和悬棺葬的民族,应是闽越或瓯越人。

尽管船棺所在地东西遥隔数百乃至数千公里,且船棺有悬棺葬、土葬之别,然其取材、制作等都很相似,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之间不可能没有任何联系。据《巴渝文化》第3辑第238~239页介绍:1975年浙江绍兴县城东部的凤凰山上,发现了两座一棺一椁土葬古墓,据称,木棺在椁内紧靠东北一侧,系用整段原木剖成两半刳成。棺木两头都有卯槽,插入两块圆木块做前后壁,棺盖、棺身接触处有榫,上下对缝弥合。棺、椁均用楠木制就。跟武夷山的和巴县、昭化等处出土的船棺一样,该棺亦是船形,用的也是整段楠木。

根据这一考古发现,有的学者解释说,当越人在山居时,置先祖灵柩于崖隙洞穴中,随着经济发展,他们离开山区迁往城市,就逐渐改变葬法,将灵柩埋入土中。最初他们仍遵循传统做法,将棺木做成船形(独木舟式),随着传统习惯的消失,棺木也由船形改变为平原地区常见的棺材了。

总的来说,这一推测基本上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故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只是把悬棺葬习俗改变成土葬习俗这一过程说得过于简单化了些。诚如以上所述,悬棺葬早于土葬,但它并非必须早于土葬;其次是当土葬风习盛行全国(如唐宋年间)时,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先民们却仍按其本民族的传统做法,采用悬棺葬或崖葬等。因此笔者认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除了受经济发展的影响外,本民族的传统信仰与习俗做法,仍占据主导地位。也就是说,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与传统信仰,必须在受到外来文化强有力的刺激、吸引,才会导致观念的变换而更改;或者是在与外界交往接触中,不断受到包括精神压力乃至暴力镇压等手段在内的粗暴干涉或巨大冲击,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其原有习惯做法,进行必要的改变,直至被同化。历史上的许多事实,充分证实着这一点。如果不这样认识,那就难以解释为什么早在战国时代就已出现过的船棺土葬,何以长期来未能替代船棺悬棺葬,直至一千多年之后的唐宋时期依然盛行,甚至延续至元明时期,仍有僰人悬棺葬之类的古代葬习出现这一现象了。

巴人船棺土葬,有人经过分析推测,认为其墓主应是廪君蛮。但笔者则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其墓主很可能不是廪君蛮,而是濮系巴人,即板楯蛮。其理由是:

(1)源于氐羌系的廪君蛮,其先民主要是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虽说他们祖祖辈辈长期生活在水边,但比起濮、越系民族来,则显得略逊一筹。濮、越系民族很可能同出一源,他们都是南亚人种。从远古时起,他们就已生活在我国东部至东南部沿海、沿江地带。濮人、越人水性好,善于驾舟航行,他们都有高超的造船本领。船只对于他们来说,不仅非常熟悉,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备工具,生前需要它,死后也同样需要它。基于这种“以船为家”意识形态的支配,萌发了“以船为屋”,甚至发展到“以船为棺”的思想。逐渐形成用船做棺习俗,进而演变为造船为棺的船棺风习。

(2)成都附近前不久又出土了一批船棺,有人推测说,它应是蜀人遗物。并称蜀人系氐羌系民族,然而氐羌系民族本是游牧民族,其丧葬做法主要是火葬,土葬、天葬只是它的补充。他们从不造船做棺,更无悬棺葬或船棺葬风习。

(3)船棺出土地点不在廪君蛮的发祥地湘鄂西一带,而是在板楯蛮曾经占据和生活过的川北、川西乃至渝市。事实上考古发现早已证实濮人先民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即已在陕西宝鸡等地生活,而昭化宝轮院出土船棺,则更进一步证明川陕边区直至川西平原曾是濮系巴人的故土之一。

(4)船棺中常见的随葬兵器青铜巴式柳叶剑和剑上的巴蜀图语,似乎是推断船棺主人是廪君蛮的重要依据,而且它确实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不过如果只是凭一时一事孤立地去看问题,而不是从全面出发,进行分析比较,那么这种推测就值得怀疑。况且以随葬品中有无巴式青铜柳叶剑等物下断语,认定墓中有青铜剑的就是廪君蛮之墓的做法,是否有失偏颇?比如像三峡地区的奉节、巫山、巫溪等地的悬棺中之随葬品,虽多为柳叶形青铜剑,但也时有楚式剑、楚式高背木梳等物出现,那么他们到底是廪君蛮呢?还是楚人?实际上作为辟邪驱魔之用的法器,不仅有青铜剑、黄铜剑,甚至还有木剑;同时这当中还有青铜剑的制造者固然可以是氐羌系巴人廪君蛮,但青铜剑的需求者则不见得全是廪君蛮。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青铜剑所浇铸的是手心纹,这种纹样有的学者认为它实际上是蛇头(当然还有以整条蛇做纹样的剑),此外,随葬物中还有长喙水鸟状和钩头蛇首状带钩等物,这些难道不正是濮人蛇崇拜、鸟崇拜的最好物证么?

基于上述诸因,笔者认为:船棺的主人,是濮系巴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船棺的主人是氐羌僰系巴人以及属于氐羌僰系的蜀人之说。

其次是关于船棺的悬棺葬和土葬的问题。濮、越同源,习俗多同。他们本是崖葬、悬棺葬的首创者,也是船棺的最早使用者。但一旦到了平原地区或因战事频起,时局动荡,死伤较多,无法进行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悬棺葬时,偶尔也不得不权且以土葬代替,这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情。不过,这只是在万不得已之时的临时举措,并非其民风习俗的变更。因此一旦进入山区和正值战祸消弭、生活稍为安定的时日,即使迟至唐宋甚至元明,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或者是他们的后裔,仍会竭尽全力毫不动摇地为其逝去的先人们在陡峭的山壁上凿洞开穴进行悬棺葬或崖葬。这已是人所共知之事,无须多说。

(二)青铜器

巴渝地区大致从商代中、晚期起,即次第进入青铜器时代。古代巴国青铜器有釜、甑、鍪等日用器具,有铜、铜壶等礼器,有剑、钺、戈、矛等兵器,还有于、钲、编钟之类的乐器。这些青铜器尽管与中原地区的同类器具很相似,但在器形、纹饰乃至制作方法上,都各具其自身的地方特色。总的来说,巴之青铜器体现了小而轻巧、朴实无华、喜用图腾标志或符号等特点。在造型设计、制作技术和工艺水平上,都达到了相当高超的水平。如生活用具多为器壁薄,器表无纹饰,整个形体较小;礼器亦大体如此,只是饰有虎纹、云水纹等图案花纹;乐器、兵器则饰以图腾标志(如虎等)或简单的所谓“巴蜀图语”或称“巴蜀文字(符号)”的符号纹样。

柳叶剑巴之青铜器中,比较典型的器物,一是巴式柳叶剑,另一是虎纽于。最常见的巴式剑为扁茎、无格、剑身起脊,做椭圆形,直贯锋端,剑上多铸有手心纹(或说是“花蒂”,或说是“蛇头”)、人头、虎、鸟、鱼等巴蜀符号。长度有的约30厘米上下,有的可达40~50厘米。这种铜剑造型制作精美,做工十分考究。

以剑随葬是巴人盛行一时的风尚。无论是重庆冬笋坝还是昭化宝轮院,抑或川西平原的大邑、绵竹、蒲江、彭县、什邡、广汉、荥经及成都等地均有船棺出土,且多数船棺都用这种镌刻有表示某种特殊含义符号的巴式柳叶形青铜剑随葬;在峡江地区的悬棺中,有的是先将剑垫底,然后再在它上面放置棺木。这些现象再清楚不过地说明这种剑不仅仅是件随身兵器,而且它还具有祛邪驱魔护佑后人之神效,是件神圣的法器。无怪乎在制作上要求如此严格,工艺如此繁缛。

虎纽钅享于据《宋书·乐志》记载:“钅享,钅享于也。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今民间时有其器。”《南齐书·始兴王鉴传》:“广汉什邡民段祚以钅享于献鉴,古礼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围二尺四寸,圆如,铜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铜马,以绳系焉。”《南史·始兴简王鉴传》的记载则较为详细:“广汉什邡人段祚,以钅享于献鉴,古礼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围三尺四寸,圆如,铜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铜马。以绳悬马,令去尺余,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于钅享下,以芒荟当心跪注钅享于,以手振芒,则声如雷,清响良久乃绝。古作以节乐也。”以上记载显然是同一件事情,但于的尺寸略有出入。

据《辞海》记载:“钅享于也叫钅享。古代乐器。青铜制。形如圆筒,上圆下虚,顶有钮可悬挂,以槌击之而鸣。多用于战争中,指挥进退。目前发现最早的属春秋时期,盛行于汉代。”其实,于的流行时间并不很长,东汉年间,我国向日本输出的青铜器,有铜剑、铜镜、铜铎等,而绝无于。这说明不仅我国东部和中原的于,早已被钟、铃、钲、鼓……所取代,即使在西南少数民族中,它也很快被改制为铜鼓,以致到了南北朝时期,人们几乎不认识于为何物了。如《周书·斛斯钲传》就有这样一段记述:“乐有钅享于者,近代绝无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识。钲见之曰:此钅享于也。众弗信。征遂依干宝《周礼注》以芒筒捋之,其声极振。众皆叹服。钲乃取其合乐焉。”于出土以虎纽于数量最多,出土地点大致集中在渝、鄂、湘、黔交界地区,即巴人廪君蛮聚居地,尤以湘西为最。

击于的用意和敲打于等乐器时的情景、效果,《国语·晋语》对此作过交代,描写得绘声绘色:“战以钅享于、丁宁,儆其民也。”韦昭注:“(吴)王乃秉袍,亲就鸣钟鼓、丁宁、钅享于振铎,勇怯尽应,三军皆哗。扣以振旅,其声动天地。”于与淳于同音。有的学者据此认为淳于是春秋时代的地名,到后来出现了以于为姓的氏族,如战国时就有淳于氏。淳于之名很可能是由于铸造或使用谆于而得名。这一推测很有道理。《辞海》“淳于”词条介绍淳于:“古国名、都邑名、古县名。本春秋时淳于国。后为杞国的都城。汉置淳于县,北齐废。故址在山东安丘县东北。一名杞城。”又如《左传·桓公五年》:“冬,淳于公如曹,度国危,遂不复。”杜预注:“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以淳于为姓的,战国时代齐国就有淳于髡、淳于意。唐代赴日高僧鉴真,俗姓也是淳于。

于本是东夷文化产物,它源自山东沿海一带。《巴渝文化》第208页记述于原产地时是这样说的:“据有关研究者称:钅享于本是东夷文化的典型器物,其在东方濒海地区发现的数量尤多,且较普遍。而时至东周以降至秦汉,则在巴蜀之地推广应用,并且在形式上亦进行改进,使之声宏而远播,便于号令军队行止。”钲巴人常用的乐器,除了于,还有钲。所谓钲,就是《国语》中称做“丁宁”的古代打击乐器。渝、鄂、湘、黔交界的三峡地区常有这两种青铜乐器出土。据《国语·晋语》介绍:“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战以钅享于、丁宁,儆其民也。”韦昭注:“丁宁者,谓钲也。”日本《汉和辞典》对钲有较详细的解释:“钲军中乐器之一。形似铃,无舌,有柄。《说文》:钲,铙也。侣铃,柄中,上下通。从金正声。段注:镯、铃、钲、铙,四者相似,而有不同。钲似铃而异于铃者。镯、铃似钟有柄。为之舌以有声。钲则无舌,柄中者,柄半在上,半在下。稍稍宽其孔,为之抵拒,执柄摇之,使与体相击为声。《玉篇》:钲,铙也。钲以静之,鼓以动之……《集传》:钲,铙也。镯也。《陈奂传疏》:钲即周礼大司马之铎、镯、铙。郑司农注周礼,亦以铎、镯、铙,谓钲之属,然则钲其大名也。”钲,古籍认为钲即铙、镯、铎。《周礼》则将铎、镯、铙都划归钲一类,统称为钲。不过镯有舌,钲无舌,它靠在其下半部(即钲内部的那半截)的柄,碰击其内壁而作声。《辞海》对钲的解释略有出入:“古代乐器。又名丁宁。形似钟而狭长,有柄可执,击之而鸣。”铎形如铙、钲而有舌,是大铃的一种。于、钲等都是用以“儆其民”的重要军乐器,东周时期盛行于中原地区。它们与青铜剑一样,也是通过东夷西迁所形成的民族文化交流通道传入巴国。经过改造,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的巴式乐器。不过青铜剑的传播时间可能略早于于和钲,线路也比较偏北。从宝鸡的周墓出土巴式铜剑和河南、山东等地的同时期墓葬中也发现有极为相似的青铜剑来看,其线路似应顺黄河流域作自东往西的传播;而于等则是从山东乃至江淮一带出发,溯长江而上,主要集中在渝市及湘鄂黔三省交界地区。

巴人于多用虎纽,有的还镌刻着船纹、手纹、花蒂纹(有人认为它是蛇头)等。出土以渝市、湘鄂西为最多。

铸刻在于和巴式柳叶青铜剑上的虎形象和虎纹等,表明巴人的崇虎信念。虎本是廪君蛮的崇拜对象和图腾,随着其势力西扩,这一信仰习俗也逐渐传遍巴渝大地,并基本上成了巴人的主要信仰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东夷人东渡,青铜剑、铜铎等也次第东传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从这些青铜剑的东传情况分析,青铜剑传日较早,钲的同类乐器——铎,则较迟于铜剑,先是自中国输入,后来则是照原物仿制。青铜剑主要分布在广岛、冈山至北九州一带,铜铎则分布在京都、奈良一带的畿内地区乃至关东。于及钲可能因创制传播迟于剑、铎,故未能东传。

看来钲很可能是铎的改制乐器,其制作年代应晚于铎;于的出现则更晚。日本《汉和辞典》的于插图,竟将于画成一口挂在支架上的圆底金属锅(或桶),与我国的于相去甚远(该图出自《三才图会》)。

青铜剑、于、钲、铎、铙、镯等青铜器,均源自东夷文化,它们是东夷文化中之奇葩。这些器物都是包括殷人在内的东夷各部族先民所创制,经过他们及其后裔们的长期生产、使用与传播,致使不仅是黄河和长江流域,甚至东北、西南等地区的青铜器也与中原地区的没有多大的差别。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青铜器文化时代,不仅是黄河、长江流域,甚至东北、西南地区的亦与它们(指殷商文化或称“中原文化”)无明显差别。这一发现又一次为氐羌、濮源自东夷、氐羌先民主要来源于肃慎;东夷曾长时间大批西迁至西北、西南,其文化也形成自东而西、从北而南的传播格局之推断,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不难判断:日本考古学上的“弥生人”的出现时间,大致要略晚于巴人,但作为弥生人的先民的东夷人,其东渡的结束时间则较巴人西迁的结束时间为早。也就是说,东夷东渡主要集中于春秋战国这一历史时期。汉以后,东夷较快地融合于华夏民族,其东渡与西迁,也随之而停。

编钟与钲、于一样,编钟也曾是流行于巴渝的古老乐器。所谓编钟,就是按大小顺序排列,悬挂在木架上的一种打击乐器。各个时代形制大小不一,数量也有出入。据《初学记》援引《三礼图》的记载:“凡钟十六枚同为一簴(读做\\\'sǔnju,即挂钟用木架)为编钟。”春秋时期的编钟为十三件(河南信阳春秋墓出土的为十三件,重庆涪陵小田溪战国墓出土的则是十四件),而清代乾隆年间制作的则为十六件,且钟的大小尺寸相同,挂钟用木架也从一排改变为上下两排。这一古老乐器到了数千年之后的清代,仍在继续制作,估计不会是日常演奏乐器,而是当举行某个大典,须演奏古曲时偶尔用之的礼器。

在奴隶社会,统治阶级十分重视钟,因为它能发出中平而肃庄的乐声,是祭祀、宴享必不可少的乐器。《王孙钟》铭文有“用享以孝,于我显祖文考。用嘉宾父兄及我朋友”之句,可资佐证。

编钟的大小、数量,悉依奴隶主之地位、等级而定。《史记·乐书》对编钟的大小、音律、数量规定,有如下记载:“古者编钟,大小制,有信于十二律而为二十四者,大架所用也;有合十二律四清而为十六者,中架所用也;有信于七音而为十四者,小架所用也。”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多达六十四件,可谓“打破陈规”,为其他编钟所望尘莫及。

编钟并非一般乐器,它实际上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地位,强化其政治统治权力的工具。如《史记·乐书》对编钟的用途说明如下:“非以娱心自乐,快意自欲,将欲为治也。”《荀子·乐论篇》则说得更明白:“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这正是奴隶主集团想利用乐器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最好证明。

与编钟十分相似的又一古代打击乐器是编磬。磬是用玉或石制成像曲尺般的十六块大小不同的玉(或石)板,分成上下两排挂在簴上的打击乐器。清乾隆年间制作的则改成磬板大小一致,只是厚薄不同。《三礼图》介绍说:“股广三寸,长尺三寸半,十六板同一簴者,谓之编磬。”古代编钟、编磬的演奏法相似,都由磬师负责掌管和向弟子传授演奏技艺。

《周礼·春官》记载:“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钟。”看来磬的出现似在编钟之前,即在石器时代已有编磬,到了青铜器时代,当有了钟之后,才开始出现按编磬的制作与排列,以钟代磬的编钟。

战国时,除位于西南腹地的巴国有编钟外,其东邻楚国也有编钟,而且更多、更早。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编钟不可能是巴人留下的乐器,想把它从巴文物中剔除。对此,笔者认为:钲、铎、铙、镯等青铜器,都是东夷人创制的,与之相似的钟、铃等器具当然也应该是东夷人的创造。公元前2世纪时东传的铜铎上,铸有舂米图、猎鹿图等用简单线条勾勒成的原始图像,却没有任何文字符号,说明它的制造者是尚无文字但已掌握了水稻种植技术和能使用杵臼舂米的,以大米为主食的南方民族,他们很可能是人类最早的水稻栽培者的古濮人之后裔。由此观之,编钟也应是濮人创制、使用并传播于在豫南至江汉平原、洞庭、鄱阳一带的楚国。最后随着巴势力西移,构成巴人主要部分的濮系巴人,就把这些青铜器及其制作技术带到巴渝大地。因此,说编钟是巴人所创,或许不妥,但它似乎也难以把它说成是楚人首制。编钟作为随东夷西迁而带进巴山渝水间,濮人也成为巴人中的主要民族成分之一的濮系巴人,那么又怎能说编钟不是巴文物呢?

负有现代西洋乐器之王盛誉的钢琴,约创制于1710年。它是意大利人克利斯托夫利根据古钢琴改制而成。古钢琴曾于15—18世纪流行于欧洲各地。

钢琴是用木棍敲击金属产生声响的乐器,比它至少要早十六七个世纪的编钟,也同样是以木棒敲击金属产生声响的乐器,尽管它们的来源、演变、制作法、演奏法等各不相同,但其发音原理和主要材料则相似或接近。从这一意义上说,编钟应该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金属琴,而巴人则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和欣赏金属琴器乐的民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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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源流及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