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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作者:托克维尔

第49章 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3)

  虽然你仍然留在我们当中,但你将失去做人的权利。一旦你试图接近你的同胞时,他们将像躲避脏东西一样远离你;即使是那些觉得你是干净的人也要离开你,因为他们也怕别人躲避他们。你安静地活下去吧,但这样活下去比死还难受”。

  专制的君主政体已使人们不齿于专制。我们必须警惕,别让民主共和国使专制复活,造成专制成为少数人的沉重负担,却被大多数人认为并不那么可鄙和可憎的危险情形。

  在一些自命不凡的旧大陆的国家,还曾有人发表作品公开谴责时弊,嘲弄同时代人的愚蠢。比如,拉布吕耶尔在他居住在路易十四宫中的时候,完成了其巨著中的《论伟大》一章(该巨著为《品格论》,1688年出版于巴黎。托克维尔此处提的《论伟大》这一章,见《拉布吕耶尔全集》第268页及以下各页,普列伊阿德版,巴黎,1951年);莫里哀在宫廷戏剧里批判宫廷。但是,与以上这些相反的是统治整个美国的权威却不容许人们的嘲弄。即使最轻微的指责,都会使权威们发火;稍微带刺的话,都会使权威们大怒。人们对多数的言行必须加以赞美。任何一个作家,不管他多么出名,都不得不恭维其同胞。因此,多数永远生活在赞美中。关于国内的一些真实情况,美国人只能从外国人口中听到,或从经验中察觉。

  如果问为什么美国至今还没出现伟大作家,我想它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联。因为没有精神的自由,就出现不了文学天才,而美国就缺少这种自由。

  宗教裁判所始终未能阻止反宗教的书籍在西班牙大量流通。而在美国,多数的统治却比西班牙做得高明:它完全剥夺了人们打算出版这种书籍的思想。美国虽然有不信宗教的人,但他们不能有自己的报刊。

  有些政府曾以谴责淫秽书刊作者的办法来维护社会风气。在美国虽然没有人因为这种书刊受到责备,但也没人想写这种书。不过,这不是说每个公民的思想都高尚无瑕,而是说多数在公民当中表现得严肃,以至于不会出现那种风气。

  在这些方面,权力的行使无疑是好的,但我只是就权力本身而言。虽然这种不可抗拒的权力经常存在,但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才会被正确行使。

  多数的暴政对美国人国民性的影响及巴结思想在美国的表现迄今为止,多数的暴政对民情的影响要大于对社会行动的影响——这种影响妨碍了伟大人物的成长——像美国这样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容易造成人们产生巴结大多数的倾向——这种思想在美国的表现——人民自身的爱国主义为什么会比那些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人的爱国主义真实我在上面指出的那种趋势,虽然在政界表现得不够明显,但已对美国人的国民性造成了不良影响。我认为,至今还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活动的杰出人物之所以为数不多,正是因为多数专制的作用在日益加强。

  在独立战争时期涌现了大批杰出的人物。当时,他们的政治观点鼓舞了人民的斗志,而不是压制人民的斗志。那个时期的那些大名人,在自由参加民众的精神活动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各自特有的伟大性格。他们伟大性格的光辉照遍全国,而不是借用全国的力量来增加自己的光辉。

  在专制政府中,接近王权的高官显贵,通过献媚来迎合主子,心甘情愿成全主子的各种任性。但是,全国的人民并不想奴颜婢膝。他们之所以服从,常常是由于他们太软弱,或者出于习惯和无知,当然有时也由于忠于王权或国王。有些民族在服从之中保持一种精神上的独立,他们认为牺牲自己的意志去满足君主的意志是一种快慰和骄傲。这样的民族虽然不幸,却并没有堕落。而且,做自己不赞成的事与做自己假装赞成的事有根本区别:前者是由于人的软弱无能,而后者是出于奴性。

  在自由国家里,每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地对国家的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民主共和国里,不断地有私人生活渗进公共生活,它们各个方面都能接近主权,同时主权也希望人民发表意见,以便引起注意。因此,在这两种国家里,那些企图利用主权的弱点和讨好主权而生活的人,总比在专制君主国里的多。这不是说这些国家的人天生就比别处的人坏,而是说这些国家的人会遇到更多的诱惑,而且许多人都同时追逐这些诱惑,结果导致人们的心灵有普遍堕落的趋势。

  在民主共和国,人们有巴结大多数的倾向,从而导致这个倾向立即渗入各个阶级。这是可以用来谴责民主共和国的主要方面之一。

  对美国这样的民主共和国,这种谴责很有道理。在这里,多数的统治如此专制和不可抗拒,以至于一个人如果想脱离多数规定的路线,就必须放弃某些公民权利,甚至要放弃做人的本色。

  在进入美国政界的那一大群人中,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具有豪爽的性格和刚正不阿的精神了,而豪爽与刚正不阿是昔日美国人曾引以为荣的特质,任何时候都会将其看做伟大人物的突出特点。乍看上去,仿佛现在所有美国人的思想都是出于同一个模子,以至于他们可以分毫不差地沿着同样的道路前进。不错,外国人有时会遇到一些离经叛道的美国人,他们会慨叹法律的种种弊端、激愤于民主的任性多变。这些人往往会谈到那些败坏了国民性的缺点,并指出可以纠正的方法。但实际上,除了你以外,而你这个他们选择的不会向别人述说,他们倾诉隐秘想法的对象,只是一个外国人,一个过客。他们愿意把真心话告诉你,但这对你并没有什么用处。他们到了公共场所,便不这样讲了。

  如果将来有一天,上述这些被我转述的话被美国人读到,我猜想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读者们将高声谴责我;第二,其中大多数人将在内心里原谅我。

  在美国我曾经听到人们谈论祖国,也在人民中间见到真正的爱国主义,却无法在国家的领导者身上寻找到这种表现。专制主义对其所治人民的败坏影响为什么远远超过对其执行者的?用类推方法不难解释其中原因。在专制君主国,国王往往品德高尚,但朝臣多为卑鄙无耻之徒。当然,美国的当选官员不会称他们的主人即选民为“大人”或“陛下”,这好像与君主国的朝臣有很大不同。但是,他们不断称赞其主人天生明情达理,却从不争论他们的主人到底有什么值得称赞的美德。因为他们确信主人具有一切美德,即使现在没有,将来也一定会有。他们不会把自己的妻子和女儿送给主人,供其宠爱而纳为嫔妃。但他们同样出卖了自己,因为他们牺牲了自己的观点。

  在美国,道德家们和哲学家们,虽然不必用寓言的形式来掩盖观点,但当他们壮着胆子讲述令人不快的真理之前,总是加上一段:“我们知道,听我们讲话的人民品德高尚,不存在使自己有失主人身份的缺点。假如听我们讲话的人士,其品德和学识并非好得可以比别人更值得享有自由的话,我们就不说这些了。”

  在路易十四面前献媚的人,都不能奉承得比这种引子还好。

  就我来说,我确信在任何性质的政府中,下贱的献媚者一定会趋炎附势。而且我认为,只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人们自我侮辱,那就是防止任何人拥有无限权威,即不赋予任何人可以诱使他人堕落的最高权力。

  美国共和政体的最大危险来自多数的无限权威导致民主共和政体破灭的是政府滥用权力,而非它们无能——美国的共和政府比欧洲的君主政府更集权和更强大——由此产生的危险——麦迪逊和杰斐逊对此的看法政府通常由于无能或者暴政而垮台。在前种情况下,属于权力自行离开政府;在后种情况下,则是权力被人夺走。

  许多人在看到民主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时,就以为是因为这些政府软弱无能。实际的情况却是,一旦这些国家的政党之间燃起战火,政府就会失去对社会的控制。但我并不认为,一个民主政权天生就会缺乏人力和物力;恰恰相反,我相信一个民主政府之所以垮台,基本上是由于滥用人力和物力。无政府状态总是由于暴政或管理不当造成的,而不是由于政府无能。

  我们不能把稳定与力量,或把一件事情的伟大性与其持久性混为一谈。在民主共和国,因为指导社会的权力①会经常易手和改变方向,所以它并不稳定。但是,在权力易手和改变方向时,它的力量也几乎同样是不可抗拒的。

  在我看来,和欧洲专制君主国政府一样,美国的共和制政府也是集权的,它的力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我不认为它会因为软弱无力而垮台②。

  假使有一天自由在美国毁灭,那也一定是多数的无限权威所导致的。因为这种权威将会使少数忍无可忍,从而诉诸武力。那时将出现无政府状态,但引起这种状态的则是专制。

  麦迪逊总统就发表过类似看法(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万人文库版第266页及以下各页)。

  他说:“对共和政体来说,最为重要的是,不仅要保卫社会不受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防止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遭受另一部分人的不公正对待。……公正是政府的目的,也是公民社会的目的。人们曾经一直追求,并将全力以赴地永远追求这一目的,直到成功为止,或是直到在追求中丧失自由而被迫停止。

  “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学会利用这种社会情况随时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使软弱的人失去可以凭恃的抵抗强者的暴力的任何保障。在这种状态下,原来较强的人也会因为不满社会动荡的现状,而愿意服从于一个既能保护弱者又能保护自己的政府;在出现这种愿望之后,同样的动机又促使较强的派系和较弱的派系同意组织一个能够保护一切强的和弱的派系的政府。不必怀疑,如果罗得岛州脱离联邦而独立,那么该州以人民名义在极其有限的土地内进行统治的权力,必将因多数的暴政而证明它完全脱离人民,而且它是由那个需要这种暴政的多数迫不及待地弄出来的。”

  杰斐逊也说:“我国政府的行政权,并非我担心的唯一问题,或许还不是我担心的主要问题。立法机构的暴政才是真正的最可怕的危险,而且在今后许多年仍会如此。行政权虽然也会出现暴政,但要在很久以后。”③在这个问题上,我更愿意引用杰斐逊的话,而不是其他人的,因为我认为他是迄今为止宣传民主的最坚强的使徒。

  ①权力可能集中于一个议会之手。这时的它虽然很强大,但不稳定。如果权力集中于一个人之手,那它可能会不太强大,但非常稳定。

  ②我认为不必提醒读者注意,我在此处和在本章其他各处说到的多数的专制,不仅指联邦政府,而且也指各州的政府。

  ③《1799年3月15日杰斐逊致麦迪逊的信》。(参看《杰斐逊文集》第7卷第312页,华盛顿,19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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