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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 作者:笛卡尔

十三、作者对《沉思集》几组反驳的答辩集(3)

**T*xt小*说**天*堂

 

 

最后,就是这个观念,他教导我不仅我的存在有一个原因,而更多的是这个原因含有各种各样的完满性,从而这个原因就是上帝。最后,我没有说过一个东西不可能是它自己的动力因;因为,虽然人们把动力的意义限制在与其结果不相同或者在时间上在其结果之先的那些原因上,这一点显然是正确的。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它好像不应该这样限制它,一方面因为那会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因为谁不知道同一的东西不断与其自身不同、也不能在时间上先在于它自身;另一方面也因为自然的光明并没有告诉我们动力因的本性是时间上在它的结果之先。相反,真正说来,它既没有动力因的名称,也没有动力因的性质,除非是它产生它的结果,从而它并不是在结果之先。不过,自然的光明当然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东西是不许问它为什么存在,或者不能追寻它的动力因的;或者,假如它没有动力因,那么问它为什么不需要动力因。因此,如果我想任何东西以某种方式对它自己的关系就是动力因对它的结果的关系,远不是从这里我就想要得到结论说有一个第一原因,相反,从人们称之为第一的这个原因本身,我再继续追寻原因,这样我就永远不会达到一个第一的原因。可是当然,我坦率地承认能够有个什么东西,在这个东西里边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如此地强大、如此地不能穷竭以致它决不需要任何帮助而存在,并且它现在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而被保存,这样它在某种方式上就是它自己的原因;我领会上帝就是这样的。因为,即使我过去是永恒存在的,因为在我之先什么都没有,可是我看到时间的各个部分是彼此分开的,这样一来,从我现在存在并不说明我以后还应该存在。如果,姑且这样说,我不是每时每刻都重新被什么原因创造的话,我就毫无困难地把这个原因称之为动力因,它不断地用这种方式创造我,也就是说它保存我。这样一来,虽然上帝过去永远存在,可是,因为事实上是他保存他自己,所以他被说成并且叫做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这似乎是相当正确的。(虽然如此,必须指出,在这里我的意思并不是谈由动力因的任何一种实在的、肯定的影响做成的保存,我仅仅是谈上帝的本质是这样的,即他不可能不是永远存在的。)

 

 说明了这一点,我就很容易回答这位非常博学的神学家告诫我应该解释的由本身这个词的分别;因为,尽管那些只拘泥于动力这一词的本来的、狭窄的意义的人们认为一个东西不可能是自己的动力因,而不在这里指出与动力因有关的、类似地其他种类的原因。尽管当他们说什么东西是由它自己而存在(除非那东西是没有原因的)的时候,他们不习惯理解别的东西,虽然他们与其说停留在字面上,不如说宁愿停留在事物上。可是他们会很容易地认识到由它自己这一词的反面意义,不过是就在于人类精神的不完满,这种反面意义在事物上没有任何基础,而有另外一种正面意义,这种意义是从事物的真实性得出来的,我的论据就是根据这种正面的意义的。因为,比如说,如果有人认为一个物体是由它自己而存在的,他的意思就是说这个物体是没有原因的,这样,他就不能用任何正面的理由,而只能用一种反面的方式来肯定他所认为的东西,因为他对这个物体的任何原因都没有认识。不过这就证明了在他的判断上的某种不完满,就如同他以后很容易认出,如果他考虑到时间的各个部分彼此不相依存,考虑到从他假定这个物体到现在为止是由自己而存在的,也就是说没有原因的,这并不等于说它以后还应该存在。假如不是在它里边有什么实在的、正面的能力,这个能力,姑且这样说,不断地重新产生它的话。因为,看到在物体的观念里没有这种能力,他就由之很容易推论出这个物体不是由自己而存在的,这样就会把由自己而存在这一词当做是正面的。同样,当我们说上帝是由自己而存在的,不错,我们也可以把这理解为反面的,并且没有别的想法,除非认为他的存在没有任何原因。可是,如果我们以前曾经追寻过他为什么存在或者为什么他不停止存在的原因。如果考虑包含在他的观念里的广大无垠的、深不可测的能力,我们把这种能力认识为如此饱满、如此丰富以致事实上这种能力就是他为什么存在以及不停止存在的原因,如果除了这个原因以外不能有别的原因,那么我们说上帝是由自己而存在的,不再是在反面的意义上,而是相反在正面的意义上这样说的。因为,虽然用不着说他是本身的动力因,怕的是人们对于这个词进行争论;不过,因为我们看到使他是由自己而存在的,或者使他没有不同于本身的原因的,并不是从无中生出来的,而是从他的能力的实在的、真正的广大无垠性中生出来的,所以我们完全有权想到他以某种方式关于他本身做跟动力因关于它的结果所做的一样的事情,从而他是正面地由自己而存在的。每个人也有权问他自己:在这种意义上他是否是由自己而存在的?当他在他本身里找不到任何一种能力可以保存哪怕是一刹那,他就有理由得出结论来说他是由一个别人而存在的,甚至由一个由自己而存在的人而存在的。因为,由于在这里问题是现在而不是过去或将来,进程不可能是继续到无限的。我甚至在这里再接着说几句,(虽然我在别处还没有说过)不能仅仅追究到一个第二原因,因为,如果它有着那么大的能力以致能够保存一个在它以外的东西,它就更有理由用它本身的能力保存它本身,这样一来它就是由自己而存在的。

 

  现在,当人们说,任何限制都是由于一种原因使然的,我认为认真说来,人们理解对了。不过他们没有用任何纯正的言词把它表示出来而且他们去不掉困难;因为,认真说来,限制不过是对一个更大的完满性的一个否定,这个否定不是由一个原因,而是由被限制的东西使然的。虽然一切东西都是被原因限制的,这话是真的,可是这本身并不明显,而是必须从别的方面来证明。因为,这位精细的神学家回答得很好,一个东西可以从两种方式来限制:或者是因为产生它的那个人没有给它更多的完满性,或者是因为它的本性就是那样的,即它只能接受某一些完满性,就好像三角形的本性不能有三个以上的边那样。不过我认为凡是存在的东西都或者是由于一个原因,或者是由于自己,把自己作为原因而存在;因为,既然我不仅对于存在性,同时也对于存在性的否定,领会和理解得十分好,那么就没有什么我们能故意认为是如此地由自己而存在的,以致必须给它任何理由说明为什么它存在而不是不存在;这样我们就永远应该正面地说明由自己而存在这几个字,并且就好像这是由于一个原因(即由于他本身固有的一种非常丰富的能力)使然的那样,这种能力只能是在上帝里边,这样人们就很容易论证了。 

 

  这位学识渊博的圣师随后向我表示同意的虽然事实上是没有受到任何怀疑和被人忽略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把哲学从黑暗中援救出来似乎是如此地重要,以致当他用他的威信来肯定它的时候,他在我的事业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他在这里很有道理地问,我是否清楚、分明地认识无限;因为虽然我曾试图防范这个反驳,可是这个反驳如此容易地对每个人呈现出来,以致我对它比较大量地回答一下是有必要的。所以我在这里首先说,无限,就其是无限的来说,实在说来并没有被懂得,不过它不管怎么样是被理解的;因为清楚、分明地把一个东西理解为在它里边决没有限制,这就是清楚地理解了它是无限的。我在这里把无穷(indéfini)和无限(infini)做了区别。没有什么西是我真正称之为"无限的",除非在它里边我什么地方都看不到有限制,在这种意义上只有上帝是无限的。但是对那些在某种考虑上我仅仅看不到止境的东西,比如想象中的空间的广延,数不清的数目,量的各部分的可分割性,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我把它们叫做无穷,而不叫无限,因为不管怎么说,它们并不是无止境的,也不是没有界限的。还有,我把无限的形式,或无限性,同无限的东西加以区别。因为,至于无限性,虽然我们把它领会为正面的东西,可是我们只是以一种反面的方式,即:从我们看不出在这种东西里边有任何界限来理解它。至于无限的东西,不错,我们把它也从正面来领会,可是不是领会它的全部,也就是说,我们不理解在它里边的所有的有智慧的东西。同样,当我们看一下海,不能不说我们看见了海,虽然我们的视觉并没有达到海的一切部分,并且没有衡量海的广大的全部领域。说实在的,当我们只是从远处看它,就好像我想要用眼睛把它全部一览无余一样,可是我们是模模糊糊地看见了它;也就像当我们试图全部想象一个千边形所有的边的时候,我们也只能模模糊糊想象它。可是当我们的视觉仅仅停止在海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所看见的就能够是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同样,我和所有的神学家都同样认为,上帝是不能被人类精神懂得的,甚至那些试图用思维把他全部地、一下子地一览无余,如同从远处看他的人一样,也不能清楚地认识他。在这个意义上,圣托玛曾在以前引证过的地方说过:对上帝的认识,在我们心里仅仅是在一种不清楚的状态之下就像在一个模糊的图像看到的那样;但是那些认真考虑他的每一个完满性,并且用他们的精神的一切力量来思索那些完满性,不是为了懂得它们,而是为了赞美和认识它们是多么超出一切理解力的人,那些人在上帝里找到多得不可胜数的、能够被清楚分明认识的、而且比在任何一个造物里更容易找到的东西。圣托玛自己十分正确地认识到的东西,就像从很容易地在下面文章中所看到的东西那样,他确认上帝的存在性是能够论证出来的。至于我,每次当我说上帝是能够被清楚、分明地认识的时候,我的意思从来都只是谈到有限的、适合于我们的精神的小小的能量的那种认识。因此没有必要对于我所提出的事物的真实性做不同的理解,就像人们将会很容易看到的那样,如果人们注意到我对这个问题只在两个地方说到:一个地方是,当问题在于是否什么实在的东西包含在我们关于上帝所做成的观念里边,或者是否只有一个事物的否定(就像人们可以怀疑是否在冷的观念里有一个热的否定),这是很容易被认识的,尽管人们不懂得无限。在另一个地方,我主张存在性之属于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本性和三个边之属于三角形的本性是一样的,这也是能够充分理解的,用不着具有广阔到非把包含在上帝里边的一切东西都认识到不可的认识能力。

 

  他在这里再一次把我的论据和圣托玛的另一个论据相比较,以便以某种方式迫使我指出在二者之间哪一个是最有力的。我觉得我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这样做,因为圣托玛并没有把这个论据作为他的论据来使用,而且他没有得出和我所使用的论据得出的同样结论。最后,我在这里丝毫没有离开这位天使般的圣师;因为人们问他,对于上帝存在性的认识是否对于人类精神是如此地自然以致不需要证明,也就是说这种认识是否对于每个人都是明显的;这是他否定的,我也和他一样。可是,他对他自己提出的反驳也可以这样地提出:当人们懂得并且理解上帝这个名称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人们理解一个这样的东西,即:没有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认识;不过,这是一个存在于事实上同时也存在于理智中的东西,它比仅仅存在于理智中的东西更伟大,所以当人们懂得并且理解上帝这个名称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人们理解上帝存在于事实上同时也存在于理智中,在这里有一个形式上的明显错误;因为人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所以,当人们懂得并且理解上帝这个名称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人们理解的是它意味着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存在于事实上同时也在于理智中;而被一个词句所意味的东西并不因此就是真的。可是我的论据是:我们所清楚、分明地领会为属于什么东西的常驻不变的真正的本性,或本质,或形式的事物,可以真正地能够被说成或被肯定是属于这个事物的。可是,在我们足够仔细地追究上帝是什么的时候,我们清楚、明白地领会他的存在是属于他的真正的、常驻不变的本性的,所以我们能够真正地肯定他是存在的;或至少这个结论是合法的。不过这个大前提不能否定,因为大家以前已经同意了,即:凡是我们清楚、分明地理解或领会的东西都是真的。问题只有小前提了,在那里我承认困难不小。

 

  首先,因为我们是如此地习惯于在其他一切东西里把存在同本质加以区别,以致我们不大注意存在性怎么属于上帝的本质而不属于其他东西的本质。

 

  其次,因为,由于不太仔细地把那些属于什么东西的真实的、常驻不变的本质的东西同那些仅仅由于我们的理智的幻想而归之于它的东西加以区别,虽然我们相当清楚地看出存在性是属于上帝的本质,我们却不能由此而得出结论说上帝存在,因为我们不知道他的本质是否是常驻不变的、真实的,或者他的本质是否仅仅是由我们的精神做成的、捏造的。不过,为了排除这个困难的第一部分,必须在可能的存在性和必然的存在性之间加以区别,并且指出可能的存在性是包含在我所清楚、分明地领会的一切东西的概念里或观念里,而必然的存在性只有包含在上帝的观念里。因为,我毫不怀疑那些将仔细地考虑在上帝的观念同其他一切观念之间的区别的人会十分正确地看出以下的事实,即:虽然我们仅仅把其他的东西领会为是存在的,可是这并不因此就说明它们存在,而只说明它们能够存在;因为现实的存在性之与这些东西的其他特性连结在一起这一点,我们领会不到它是必然的,而从我们清楚地领会现实的存在性里是必然地、永远地和上帝其他属性连结在一起这一点上,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上帝存在。

 

  然后,为了排除困难的另外一个部分,必须注意不包含真实的、常驻不变的本性的而只包含虚构的、由理智组合成的那些观念,可以被理智本身,不仅用它的思维,而且用一种清楚、分明的活动加以分割;这样一来,理智是不能这样分割的,那些东西就无疑地不是被它做成或组合成的。举例来说,当我想象出一个带翅膀的马,一个不存在的狮子,一个不带正方形的三角形,从而这些东西没有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如果我想出来一个三角形,或一个正方形(我在这里不去说狮子和马,因为它们的本质还没有完全被认识),那么当然,凡是我将认识为被包含在三角形的观念里的东西,比如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等等,我都将真实地肯定它是属于一个三角形,并且把凡是我将找到在正方形的观念里包含着的东西都是属于正方形的;因为,虽然我可以把我的思维限制到这种地步以致我不管怎么样只能领会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去领会一个三角形,我却不能用一种清楚、分明的活动,也就是说清楚理解我所说的,去从它身上否定这个东西。还有,如果我考虑一个画在正方形里边的三角形,不是为了把只属于三角形的东西归给正方形,或者把属于正方形的东西归给三角形,而是仅仅为了检查由 结合而产生的那些东西,那么由三角形和正方形组合起来的这个图形的本性就不会不如光是正方形或者光是三角形的本性真实、不变。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一点不错地确认正方形并不比在它里边画的三角形的两倍小。属于这个组合成的图形的本性的其他东西也一样。可是,如果我考虑到一个非常完满的物体的观念,这里边就包含着存在性,而这是因为在事实上存在,同时也在理智中存在,比光是在理智中存在有更大的完满性,我就不能由此断言这个非常完满的物体存在,而只能说它可能存在。因为我已认识到这个观念是由我的理智本身做出来的,理智把一切物体性的完满性都结合在一起了;同样,存在性并不从包含在物体的本性中的其他完满性中得出来,因为我们既可以肯定它们存在,也可以否定它们存在。由于在检查物体的观念时,我在物体里边看不出有任何力量足以使它自己产生自己或者自己保存自己,我就很可以断言必然的存在性问题在这里只在于这种存在性),尽管它是多么完满,和它属于一个没有谷的山的本性,或者属于一个比二直角更大的三角形的本性是一样地不合适。可是现在如果我们问,不是关于一个物体,而是关于不拘于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它在它里边有着可以在一起存在的一切完满性,是否存在性应该被算在这些完满性里边。不错,首先我们可以怀疑这种事情,因为由于我们的精神(它是有限的)只习惯于把它们分别来加以考虑,它也许一下子看不出来它们彼此是必然地连结在一起。可是,如果我们仔细地考察一下,即:是否存在性适合于至上强大的存在体以及什么样的存在体,我们就会清楚、分明地认识到,首先,至少是可能的存在性对它合适,就像它对凡是我们在我们心中具有什么清楚的观念的东西,甚至对那些由我们的精神的幻想而成的东西都适合一样;然后(因为我们不能想到上帝的存在性是可能的而不同时由于注意到他的无限的能力而以他能够用他自己的力量存在),我们就会由此断言他实实在地存在,并且他曾经是完全永恒地存在。因为,非常明显,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能够用他自己的力量存在的就永远存在;这样,我们将认识到必然的存在性是包含在一个十分强大的存在体的观念里,不是由于虚构而是由于它属于这样的一个存在体的真实的、不变的本性而存在;而我们将很容易认识到,这个至上强大的存在体在他自己里边没有包含在上帝的观念里的其他一切完满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它们都是由于其本性,而不是由于理智的任何虚构而连结在一起的,并且存在在上帝之中。所有这些,对于认真对它们加以思索的人来说都是明显的,没有什么跟我以前说过的话不同的地方,仅仅是方式上在这里解释的不同,在方式上我特意改变了一下以适合于各种各样的人。我在这里将毫无顾虑地承认,这个论据是这样的:那些不记得有助于证明这个论据的一切东西的人,他们会很容易把这种论据当做诡辩,这使我在开始时犹豫是否我应该使用这个论据,因为怕的是给那些不明白它的人以机会对别的论据也不相信了。可是,因为可以证明有一个上帝的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从效果上来证明,另一条是从他的本质或他的本性本身来证明,而我曾尽我之所能在第三个沉思里解释第一条道路,我相信在这以后我不应该省略去另外一条道路。

 

  关于这位非常博学的神学家说是从司各脱那里引证的形式的(formelle)分别,我简要地回答如下:形式的分别和样态的(modale)分别没有什么不同,它只能适用于一些不完整的东西,我曾仔细地把这些东西同那些完整的东西加以区别。实在说来,它〔形式的分别〕足以使一个东西被精神的一种抽象作用(它不能完满地领会事物)领会为同另一个东西有分别,而不是为了两个东西被领会为彼此不同到这样程度,使我们理解其中的每一个都是一个完整的东西,和另一个完全不一样;因为,为了这样做,就需要一个实在的分别。这样,举例来说,在同一的一个物体的运动和形状之间有一个形式的分别,并且我很可以去领会运动而不去领会形状,去领会形状而不去领会运动,去领会运动和形状而不去特别想到运动着的和有形状的物体;可是我却不能完整地、完满地领会运动而不领会这个运动所依附的什么物体,也不能完整地、完满地领会形状而不领会这个形状所依附的物体,最后也不能设想运动是一个其中没有一个形状的东西,或者形状在一个不能运动的东西里。同样道理,我不能领会没有正义者的正义,或者没有爱德者的爱德,而且我们不能设想有正义的人本身不能同时是有爱德的。可是,在我仅仅想到物体是一个有广延的、有形状、可动的东西时,我完整地领会什么是物体(也就是说,我把物体本身领会为一个完整的东西),尽管我否认在物体里有属于精神的本性的一切东西。我也领会精神是一个完整的东西,它怀疑,它理解,它想要,等等,尽管我不同意在它里边有任何包含在物体的观念里的东西。如果在物体和精神之间没有一种实在的分别,这是绝对做不到的。

 

  先生们,这就是我对你们的共同朋友的那些精细的、出于善意的反驳的答辩。可是,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幸运来完整满足他的要求,务请你们通知我在什么地方还应该更加大量地加以解释,或者也许在什么地方甚至有大的错误。如果我能通过你们从他那里获得这项通知,我将不胜感激之至。

 

 

 

作者对第二组反驳的答辩

〔反驳由一批神学家们所作,经麦尔塞纳神父收集整理而成〕

 

先生们:

 

  我读了你们对我关于第一哲学的小论文所提出的意见后感到很满意。因为这些意见使我认识到你们对我的好意,你们对上帝的虔诚和你们为了增强上帝的光荣所采取的关心。我不能不感到高兴的是,不仅你们判断了我的理由值得你们的检查,而且你们没有提出什么反对这些理由的东西,对此我觉得我能够回答得相当轻松一些。

 

  第一点,你们提醒我回想一下我把物体的观念或虚影抛弃掉了以便结论出我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这并不是老实的、真诚的,而仅仅是一种精神的虚构。可是我已经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指出过我已经想得够多了,因为我在那个地方使用了这样的话:可是,也有可能发生由于我不认识而假定不存在的那些东西,事实上同我所认识的我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一点也不知道,关于这一点,我现在不去讨论,等等。通过这几句话,我想要特别告诉读者们的是,在这个地方我还没去追查灵魂是否和肉体不同,我仅仅是检查灵魂的哪些特性是我能够有一种清楚、可靠的认识。虽然我在那里指出许多特性,我不能无分别地接受你们接着说的话:我却不知道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什么。因为,虽然我承认我还不知道这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否与物体不同,或它是否就是物体,我并不承认因此我就对它毫无认识;因为谁曾对任何一个东西认识到那种程度以致他知道在它里边的除了他认识的东西以外就没有任何别的了?可是我们认为最好是我们认识这样的一个东西,在这个东西里边有着比我们所认识的更多的特性。这样,我们对我们每天与之谈话的那些人认识得比我们只认识他们的名字或面貌的那些人就有更多认识。不过我们并不认为我们对后者就毫无认识。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已经足够说明了下面的事实,即不连带人们习惯归之于物体的那些东西而单独被考虑的精神,要比不连带精神而被考虑的物体认识得更好一些:这就是我在第二个沉思里打算去证明的全部东西。

 

  可是我很明白你们想要说的,即关于第一哲学我只写了六个沉思,读者们很奇怪在头两个沉思里我仅仅结论出我刚刚说的东西,他们会觉得太贫乏了,不值得拿出来去见世面。对此我仅仅回答说,我不担心那些带着判断来读我写过的其余部分的人们会有机会怀疑我是缺乏材料,而是,我认为非常有道理的是:那些要求特别加以注意,应该被彼此分开去考虑的东西,是否分开放在几个沉思里了。

 

  因此,为了达到对于事物的一种坚实的、可靠的认识,除了在建立什么之前,先去习惯一下怀疑一切,并且特别怀疑那些物体性的东西,我不知道有什么比这更有益处的事,尽管在很久以前我读过几本由怀疑论者们和科学院士们关于这方面写的书,而且这和我已经咀嚼过的一块非常平常的肉一样令人作呕。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没有能够逃避在这方面做一个完整的沉思。我想要让读者们不仅要用必不可少的时间来读它,而且要用几个月,或者至少几个星期来考虑它谈到的一些东西,然后再读别的,因为这样一来我就不怀疑他们从书的其余部分得到更大的益处。还有,由于我们直到现在对于属于精神的东西没有任何观念不是非常模糊和可感觉的东西掺混在一起的,并且由于这是人们之所以没有能够足够清楚地理解关于上帝和灵魂所说的任何东西的首要原因,因此我曾想,如果我指出为什么必须把精神的特点或性质同物 体的特点或性质分别开来,以及必须怎么去认识它们,那么我就做了不少工作了;因为,虽然不少人已经说过,为了很好地理解非物质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必须把精神从感官摆脱出来,可是就我所知,还没有人指出过用什么办法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我认为,这样做的真正的、惟一的办法已经包含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了,可是这种办法是这样的,即:这种办法使用一次是不够的,必须经常检查它而且长时间地考虑它,以便把精神的东西和物体的东西混为一谈的习惯(这种习惯是在我们心里扎根一辈子的)得以抹掉(用把它们分别开来的一种得自几天时间的锻炼的相反的习惯来抹掉)。这就是我认为在第二个沉思里不去谈论别的方面的东西的十分正当的原因。

 

  你们在这里问我怎么论证物体不能思维。如果我回答说我还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就请你们谅解我,因为我只有等到第六个沉思才开始谈到这个问题。我是用这几句话谈到的:我能够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一个别的东西,就足以确定这一个东西和那一个东西有分别或不同,等等,后面不远的地方又谈到:虽然我有一个肉体,我和它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过,一方面我对我自己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即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没有广延;而另一方面,我对于肉体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即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维,所以肯定的是这个我,也就是我的精神或我的灵魂,即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它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在这上面很可以加上一句:凡是能够思维的就是精神,或者就叫做精神。由于物体和精神是实际上有分别的,那么任何物体都不是精神。所以任何物体都不能思维。肯定的是,在这上面我看不出有什么是你们可以否认的;因为,你们否认我们清楚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外一个东西就足以知道它们实际上是有分别的吗?那么把实在分别的什么更可靠的标记给我们吧,如果能够给得出任何一个的话。因为你们怎么说呢?你们说那些东西是实际有分别的,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需要另一个而能够存在吗?可是我再问你们,你们从哪里知道一个东西可以不需要另一个而存在?因为,为了这是分别的一个标记,它就必须被认识。也许你们会说:感官使你们知道,因为你们看见一个东西没有另一个东西,或者你们摸到了它,等等。可是对感官的信任比对理智的信任更不可靠;一个同一的东西有可能用不同的方式给我们的感官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或者在几个地方或者表现为几种样子,这样它就被当做是两个。最后,如果你们还记得我在第二个沉思的末尾关于蜡所说的话,你们就会知道物体本身不能真正地被感官认识,而只能被理智认识;因此,感觉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一个东西无非是一个东西的观念,即这个观念和另外一个东西的观念不是同一的。然而这只有由一个东西不牵涉到另一个东西而被领会才能被认识,而如果人们没有这两个东西的清楚、分明的观念,这就不能被肯定地认识。这样一来,实在的分别的标记就应该被还原到我的标记上才能够是靠得住的。

 

  如果有人否认他们具有精神和物体的清楚的观念,我只好请他们把包含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的东西足够仔细地考虑一下,只好指出,他们认为大脑的各部分有助于精神去形成我们的思维,这个意见没有任何正面的理由,这种意见不过是由于他们从未体验过脱离肉体,他们经常是在他们的活动上受肉体的拖累,这就和假如有人自从童年起脚上就带上铁镣,他会认为铁镣是他的身体的一个部分,走路没有它就不行是一样的。

 

  第二点,当你们说我们在我们本身里找不到足以做成上帝的观念的根据时,你们并没有说出同我的意见相反的东西;因为在第三个沉思的末尾我自己用明确的词句说:这个观念是与我俱生的,它不是来自别处,只是来自我自己。我也承认我们可以做成它,尽管我们不知道有一个至上的存在体,而不是事实上如果没有一个至上的存在体我们能够这样做;因为相反,我曾说过,我的论证的全部力量就在于:如果我没有被上帝创造,那么做成这个观念的功能就不可能在我心里。

 

  你关于苍蝇、植物等等所说的话也决不能证明某种程度的完满性可以在结果里而在从前并不在它的原因里。因为,要么肯定是在动物里没有完满性,因为动物和无生物一样没有理性;要么,如果它有什么完满性,这种完满性是从别处来到它们那里的,太阳、雨水和土并不是这些动物的全部原因。如果有谁仅仅由于他不认识有助于一个苍蝇出生的原因并且有着和在一个苍蝇里的一样多的程度的完满性,而不确知除了他认识的那些完满性之外还有别的一些完满性,如果这个人从这里找到机会来怀疑一件(就像我不久将要大量说的那样)由于自然的光明而明显起来的东西,那会是一件十分不合道理的事。

 

  我再加上一句:你们在这里反对苍蝇的东西,既然是从对物质性的东西的考虑中得出来的,是不会来到这些人的精神中来的,这些人按照我的沉思的次序将把他们的思维从可感知的一些东西上避开以便开始进行哲学思考。你们说在我们心中的上帝的观念不过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体这话,我也认为一点也反对不着我。因为,如果一个理性的存在体指的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那就不对。只有如果凡是理智的活动都被当做理性的东西,也就是说,都当做由理性出来的存在体,那才是对的。在这种意义上,这个世界的全部也可以称之为一个上帝理性的存在性,也就是说,由上帝的理智的一个简单的行为创造的一个存在体。我已经在几个地方充分说明过,我仅仅谈这个上帝的观念的完满性和客观实在性,这种完满性或客观实在性也同样要求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在它里面事实上包含全部只是客观地包含或通过表象包含的东西,这和某一个工匠所有的一个非常巧妙的机器的观念中所包含的那种客观的或表象的技巧是一样的。

 

  肯定的是,假如不是读者们由于更加注意到我已经写过的那些东西而把他们自己从也许模糊了他们的自然光明的那些成见中摆脱出来并且习惯于信任首要的一些概念(对这些概念的认识是非常真实和明显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比它们更真实、更明显),而不信任模糊的、虚假的、长时期的、已经深深地刻印在我们的精神里的一些见解的话,我看不出能够加上一点什么东西才能使人更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一个至上的存在体不存在,这个观念就不能在我们心中。

 

  因为,在一个结果里没有什么东西不是曾经以一种同样的或更加美好的方式存在于它的原因里的,这是首要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而无中不能生有这另一个普通概念本身包括了前一个概念,因为,如果人们同意在结果里有什么东西不是曾在它的原因里有过的,那么也必须同意这是从无中产生的;而如果显然"无"不能是什么东西的原因,那只是因为在这个原因里没有和在结果里同一的东西。仅仅是客观地在观念里的全部实在性,或者全部完满性,必定形式地或卓越地在它们的原因里,这也是一个首要的概念;我们一向所具有的关于在我们精神之外的东西的存在性的全部见解就是单独依靠这个概念的。因为,如果这些东西的观念来自感官打击我们的精神是单独由于这个概念,我们怎么能猜测到它们存在呢?可是,在我们心里有一个至上强大、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同时这个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既不是形式地,也不是卓越地在我们心里,这对于那些对它认真思维的、愿意和我一起对它进行沉思的人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不能硬把它装到那些只把我的《沉思集》当做小说来读以便解闷而不加以很大注意的人的精神里。然而人们却从所有这些非常明显地结论出上帝存在。虽然如此,为了那些其自然的光明如此微薄以致看不到客观地在一个观念之中的全部完满性一定是实在地在这些原因的某一个里是一个首要的概念的人,我曾用一种更容易领会的方式再一次证明,指出有着这个观念的精神不能由自己而存在;因此我看不出你们能够希望得到什么更多的东西以便认输,像你们曾经许诺过的那样。

 

  你们说给我表象上帝的观念也许是我从以前有过的思想里,从书本的教育里,从我和我的朋友们的谈论里等等,而不是单独从我的精神里接受过来的,这话我看不出你们能够反对我什么。因为,如果我向那些人们(他们说我是从他们那里接受上帝的观念的)说,我问他们是从他们自己还是从别人那里有这个观念的,而不是把这话问我自己,我的论据仍然会有同样的力量;同时我仍然会结论出那个人是上帝,这个观念首先就是从他那里得出来的。至于你们在那个地方接着说它可以由对物体性的东西的考虑而做成的那些话,我认为它并不比假如你们说我们没有任何听的官能,可是单独用看颜色的视觉我们就能够得到声音的认识更为真实。因为人们可以说,在颜色和声音之间与在物体性的东西和上帝之间,存在着更大的类似性或关系。当你们要求我再加上什么东西把我们提高到对非物质性的或精神的存在体的认识上时,我最好是请你们看看我的第二个沉思,以便至少可以使你们认识到它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因为,如果用仅仅为这个问题而准备的长长的一段讲话我都没有能够做出任何进展,我在这里用一两个段落能够做出什么呢?对那一段讲话我认为比我所发表的任何一个别的著作都没有少下功夫。

 

  虽然在这个沉思里我仅仅说到人类理智,但它并不因此就对于认识上帝的本性和物质的东西的本性之间的不同不那么有用了。因为,我很愿意在这里坦率地承认,我们所具有的观念,比如说,除了像一个无限的数目是和二进数或三进数的观念不同之外,上帝的理智的观念对我来说和我们所具有的我们自己的理智的观念没有什么不同;这和上帝的一切属性一样,对这些属性,我们在我们心中只认出一点痕迹。

 

  可是除此而外,我们在上帝里领会到一种广大无垠性、单纯性或绝对统一性,它囊括了他的其他一切属性,对于这种广大无垠性、单纯性或绝对统一性,无论是在我们心里,或是在别处,我们找不到任何例证;可是,我以前曾说过,它就如同工匠刻印在他的作品上的标记似的。也就是用这个办法,我们认识到,由于我们理智的弱点,我们零碎地归之于上帝的那些个别属性,没有一个(正像在我们心里所体验的那样)是属于上帝和我们的,按照学院所指的那种特有的意义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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