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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文章精选》 作者:合集

简析刘以鬯的长篇小说《酒徒》。酒醉,方见思想之肥瘦。

T xt ~小 说天,堂

 

刘以鬯的长篇小说《酒徒》,1963年由香港海滨图书公司出版。若干年前,被著名导演王家卫拍成电影《2046》,风骚一时。电影没有看过,只知道张曼玉和梁朝伟在里面演绎了优雅与气质。今读罢全书,顿觉脑袋肿胀。兴许是在如此短时间读完一本精深的小说而未做过多思考,难免有囫囵吞枣之后遗症。似乎从古至今未有什么与“徒”有关的褒义词,好事之徒、好色之徒,甚至歹徒、凶徒,这一类人游走在某一领域边缘,无所事事,沉溺于某种习惯或者嗜好,甚至给人以低人一等之感。刘以鬯的《酒徒》写的是一名文人,亦是一名酒徒,他生活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文化氛围低迷的香港。他热爱文学,热衷于严肃的文学,他有独特的思想与见解,却换不到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与资本。生活欺骗了他,而酒让他的思绪可以逃离现实的丑陋,暂时沉湎于自己荒诞深刻的思想。小说未读完之时,我曾思忖,书名为何叫《酒徒》,而不叫《酒鬼》。酒鬼更侧重爱酒,或许对于酒的品质有着要求,而酒徒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一样迷醉在自责与放纵、自我与他人、过去与现在中不能自拔,强调了一种无望的状态不是吗?小说中的“我”是一个遁世者,而酒只是遁世的工具,酒无好坏,只要是酒,都能让他在醉了的思想里获得些许平衡和忘却。在别人眼里,他是,也只能是个酒徒。

我虽将全书看完,做了一些笔记,但是对于真正的大家的文字仅仅看过一遍远远不够。何况是被世人誉为的“中国第一部意识流小说”。在此,我给出我自己对于此本小说在艺术特点和审美价值上的一些看法。当然我的看法不一定能够正确,但是这种缺陷存在于我只是在阅读时隐约的感受而并不存在切实的依据。

第一部分为小说的总体特色。

了解到此乃“中国第一部意识流长篇小说”,我也算是带着目的去阅读。小说处处有纯意识的语言。说是语言,其实更像梦中呓语,模模糊糊,嚅嚅嗫嗫,断断续续。如同黑暗里不到光芒,磕绊着摸索前进。纯粹的意识流语言,像是西方印象派画家,只凭着脑海里对某种事物或某种细微情愫的感知,涂出或明或暗的色块,便是名画。同样,当通过自己最直接的感官感受体会到现实存在,并将这些感受变成简短华丽的词句填满空白,就是最为细腻的表达,没有什么比这样的文字还要能表达人的特殊感情。往往脑海忽闪而过的意象最能表达自己当下感受,尽管不给出主谓宾,尽管写出来不一定会有很多人了解。给出例子:“魔鬼窃去了灯笼,当心房忘记上锁时。何处有噤默的冷凝,智者遂见明日的笑容。”似是毫不搭界的意象,但确实是刘以鬯安排主人公醉酒时最直接的感受,因为意识的流动向来是不规则的。借酒抒情,借醉挥洒情思,乖张、荒谬,却见其思想之肥瘦。逃脱常规,逃离现实,用迷醉时的怅惘回到童年时的幻想。“笑容加上酒液等于一朵正在茁壮中的花。”可以想象笑容加上醇厚酒液变成一朵娇艳花瓣吗?意识里的笑容是不是可以单独萃取,或者能够任君采撷的,将其捣碎,混合酒液,竟开出花朵。这是“我”在醉酒的时候才会见到的希望,才能看到的奇景。以上两例均是作者瞬时的短暂意识体现。《酒徒》一书中的意识流也存在于一幅场景,一个持续的镜头。例:我想到笛卡尔的名句:“我思故我在。”但是镜子里的我会不会“思”呢?思是属于每一个个体的,如果我不能思,“我”就不存在,我就不是我——虽然我们的外形是完全一样的,多么古怪的念想。他知道他的想法是荒谬古怪的,但是仍愿意沉溺。一面镜子也能让他有古怪的念头,站在镜子前边,思考自己,思考时间空间。他的感觉已迟钝,偏用酒精来麻痹理性。醉了的理性,无法领悟真实的世界,只好用迟钝的感官去摸索一个虚无缥缈的境界。我想作者自己给出了最好的解释。

第二部分为小说的具体语言特色。

我想比喻是这本小说里用的最多的修辞手法了,包括他诸多意识流的描述中,比喻无处不在,当然比喻还带着拟人,借代,夸张,排比等等。小说中这样的例子不可胜数:“理性进入万花筒,立刻成一块模糊之色”“即使墙角的一只苍蝇,亦可如吹笛人,引导他的思想飞出窗口”“思想是无轨电车”“思想等于无定向风”“问题与答案是一对孪生子”……这些文字不仅可见其传神的描写和丰富到无以复加的想象力,还有他对于文字的驾驭功夫,让人感叹折服。

其实说的更专业化一些,这些不仅仅是简单的修辞手法的堆砌,它表现出刘以鬯对于小说中的诗与象征的潜质的重视,他希望小说能有诗的意境和诗的语言。他曾在《小说会不会死亡》中说过:“文字之于小说,若颜色之于绘画。如果小说家不能象诗人那样驾驭文字的话,小说不但会丧失‘艺术之王’的地位,而且会缩短小说艺术的生命。”刘以鬯以诗歌之长补小说之短,使自己的作品大都具有凝重、含蓄、整饬和富于节奏感等原本属于诗的优点,形成了一种与自己的气质相和谐的文体风格,展现出与传统小说迥然相异的艺术气象。在小说《酒徒》中充分展现了这一点,诗歌与小说完美融合。小说中既有在人物清醒时以括号标示的心理旁白,又有在微醺或烂醉时意象的跳跃、交感和错综,还有在梦境中无时空顺序、因而也无标点句读的句式排比。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这几句:“思绪凌乱,犹如用剪刀剪出来的纸屑。这纸屑临空一掷,一变而为缓缓下降的思想雪”,竟然将思想想象成有形的物体,狂草的情绪被剪刀剪成纸屑,像雪一般飘洒,遂见作者的狂放不羁与豪迈气质。小说一开始,一连串的意象交叉出现“生锈的感情又逢落雨天,思想在烟圈里捉迷藏,推开窗,雨滴在窗外的树枝上霎眼。雨,似舞蹈者的脚步,从叶瓣上滑落,扭开收音机,忽然传来上帝的声音”读完这几句,我停顿了几分钟,努力去体味勾勒这样一幅百无聊赖中又心绪怅惘的场景。雨滴,烟圈,树枝,花瓣,收音机……可是我无法体会生锈了的感情,无法观望思想的捉迷藏,无法想象雨滴的眨眼,无法听见上帝的声音。这就是我与他的差别。简短的句组,诗般的语言。最传神的表达。表现了“我”内心的烦乱,只想借酒浇愁,但心绪却更加烦乱复杂。

第三部分为小说如何将酒徒与整个时代的特征联系。

一篇文章,一部小说的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不仅仅在于它的语言,更在于它的内容,它的结构。《酒徒》的结构紧凑,清醒时的苦闷绝望,醉酒时的解脱放任,做梦时的荒诞狂放以及细腻必要的心理描写紧凑协调,错落有致,既无拥挤之感,又无松散之嫌,兼之排比段的铺陈描述,使得小说饱满立体。在这部小说里,刘以鬯主要是去表现酒徒的内心深层冲突和矛盾以及他的挣扎,最终做出决定。和现实主义的小说比较,他更注重于人物的心理描写,追求人物内在最真实的情感。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其实真正压迫主人公的不仅仅是文艺的陨失,更重要的是现实残酷的生活令他无法面对,他离不开酒。当时的香港文坛,商品经济铺天盖地,而作为一个恪守着严肃文学的自由作家,他说作家应该在革命时代最大任务应该是表现时代,反映时代,刻画处于这一时代的物象的内心,并对精神世界作大胆的探险,时代与环境给与作家的责任,绝不是歌颂爱情。可是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又或许是他的意志力实在太薄弱,他没有办法,只有选择了写通俗小说,武打小说甚至黄色文字,只有这样他才能赚的一日三餐的温饱。他放弃了《前卫文学》,放弃了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毛姆、巴尔扎克,放弃了乔也斯、浮琴妮亚·吴尔芙、海明威、福克纳、帕索斯。他选择了酒,他说自己是一个避世主义者,只会用酒精来逃避丑恶的现实。离开酒,他就只看到谎言。他愿意做酒的奴隶。当他因为十七岁的司马莉被赶出梗屋,当他为了张丽丽“抓黄脚鸡”而被打进医院,当他被二十几年的好友莫雨骗去《蝴蝶梦》的剧本,当他背一个淫荡的女孩赶出梗房,当患有精神病的雷老太太最后因为他割腕自杀……他终于被泪水模糊了视线,作为一个被无限欺凌的人用最后的智慧和气力作了挣扎,香港的友情让他无从选择,写《潘金莲当包租婆》,饱含浓浓的自嘲气息却又不得不自我解嘲——这是最不会挨饿的方式。他已经失去野心,于他,野心等于残烛,只要破纸吹进一丝微风,就可以将它吹熄。这些都有着作者自身的印迹。

我可以听见他的思想悲哀,他不停地诅咒,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低。文章若想跻身于商品之列,只好不问价值,但求价格。我原本可以触摸到他枯瘦的心灵。他不知道在这个污浊漆暗的世界里如何还能找到一丝希望,一柄支持生的意志的残烛火光。他只有成为一名酒徒。失了工作,“我”只需要酒。酒不能使我获得快乐,但它能使我忘记痛苦。酒鬼都是现实中小丑。他这样想。

第一杯酒,思索文学。

第二杯酒,思索现实与生活。

第三杯酒,思索文学于现实中的悲戚。

第四杯酒,思索爱情与女人。

第五杯酒,思想碎片。胡思乱想。

第……杯酒,醉了,思想极度混乱,感受麻痹。

我对于此小说的看法就写到这里,其实还有很多东西想说,更多的是脱离了小说本身,某些点面上和作者产生的共鸣,但似乎就与本文要探讨的艺术特点和审美价值脱轨了,那么那些臆想权当做是作者邀我饮的美酒吧,且不管消不消化,吸不吸收。

酒变成一种护照,常常带我去到另一个地方。——《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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