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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文章合集》 作者:韩寒

VOL.543 爱·小事情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臣

 

一、我不愿让你一个人  他们小时候是邻居。小学毕业之后,她家搬走了。初中三年,他和她从未见过,也未联系。上高中他们才重逢,成了同班同学。他认出来她的时候,她一脸茫然,有些不太记得他了。她只是当下有一瞬间觉得,这个男孩长得真好看。

 

之后,他和她成了朋友,但不是儿时的玩伴,而是会说真心话的那一种。后来,他跟隔壁班的女生早恋,被老师发现并狠狠教育了一顿。那段时间他很委屈,一到课间就找她聊天,放学的时候也会跟她在学校旁的护城河边散散步,说说话。

 

因为这个缘故,他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之后,有那么几个瞬间,他有点后悔自己跟她走得太近,失去了女朋友。毕业前,他谈了第二个女朋友。再次出现上一次的情况时,他很及时地疏远了她。她也不怪他,甚至很理解他。

 

高考结束,他父母离婚了。女朋友被家里人管得很紧,有时候,他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后来,他想到了她。她随叫随到,安慰他,陪他。她家境不错,零花钱很多。那段时间,他不愿意回家吃饭,她就一直陪着他在外面吃。

 

所以,她知道了他不爱吃一切甜食、一切水果,每一顿都要有米饭,不然会饿;爱吃花菜、青椒肉丝、番茄炒鸡蛋;不爱吃土豆和不带骨头的肉。

 

她有时候会希望当初像他那样可以一眼认出对方,那样的话,对他的印象也许可以一直停留在儿时的玩伴阶段。看到他,想到的只是:哦,他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再没有其他,就像他对她一样。可是,该记住的她没记住,该假装忘记的她却假装不了。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她偷看了他的志愿表。她浪费了自己出类拔萃的分数,念了和他一样的那所二流学校。他跟第二任女友的恋爱关系大学后维持了一个学期便结束了。异地恋从来都是不靠谱的。分手是女孩提出来的,理由冠冕堂皇,真相是什么彼此心里有数。可惜,他当真是深爱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能轻易地重新开始。

 

他却不能。

 

好在大学里还有她一直陪伴左右。虽然也不是天天见面,但只要他一句话,她总是立刻出现,甚至为他学会了很多大型游戏,陪他一起玩。大二的时候,他有时候会带她来男生宿舍。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但每每这个时候他必定赶忙澄清。

 

她也附和着笑一笑。

 

有一阵子,女生之间流行给男朋友或是喜欢的男生织围脖。她也给他织了一条,那是她唯一尝试想要跟他说点什么。却不想收到围脖之后,她还没有开口,他已经哈哈大笑,说,怎么织得这么丑,幸亏不是送给男朋友,不然看到这条围脖,别人也要跟你分手,这么丑怎么戴得出去啊!

 

她也哈哈大笑,笑得好爽朗,也好心酸。

 

后来,他喜欢上了她们班的班花,她成了他们之间的邮递员。也有几个瞬间,她很厌烦,甚至动了坏念头,想要搞点破坏,但终究没有,她怕他伤心失望。可是最后,他仍然没有追到班花。见面吃饭的时候,他一句玩笑话“会不会是你从中作梗”,让她心痛难忍。

 

很想哭。

 

但她没有让他看到自己一丝一毫的伤心。她很努力地让自己保持了正常的姿态,还嬉笑着骂他冤枉自己,跟他打闹。后来,他一直没有再谈成恋爱,两人的关系也一直如表面看上去一般热闹地维持了下去。快毕业的时候,他竟然仍旧对她们的班花念念不忘,一再唆使她打探班花毕业的去向。

 

直到这时候,她才第一次甩给了他脸色,说,要问你自己问去。毕业实习的时候,他跟她分开了。他在南方,她在北方。虽然疏远了,但她每年总还是想着要给他准备个像样的生日礼物。他收到之后,也会发短信说“谢谢”,却从来不知道她的生日是几月几号。

 

工作之后,他来看过她一次。只那一次,就让她又变回了从前,他随叫,她随到。夜班飞机,她坐了很多次。好在她的公司不用日日按时坐班,加上她与上司、同事关系都很好,旷工也不是问题。他每每问她赶过来会不会影响工作时,她总是这样回答。

 

其实,他不知道,因为这样的旷工,她已经换了四份工作。男朋友,她也谈过一两个。只是,有些人总对抗不了自己的心。不爱,对方再好也是不能爱;如果爱,自己再卑微也受得了。所以,那一两段感情也是草草了事。她总是忍不住要对他抱一点幻想、一点希望。

 

再后来,他遇到一个女孩,跟她爱得死去活来。女孩在她的城市,他就放弃了工作,义无反顾地跑过去。女孩温柔懂事,也很大气,她也很喜欢那个女孩。有时候,她看着他跟那个女孩在一起,也觉得这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甚至会想能有这样一个好女孩陪着他,她也放心了。

 

她见他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他跟那个女孩订婚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也是时候重新开始了。她给他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又为他织了一条新围脖。这次织的围脖看上去依然不理想,但她觉得对自己而言意义重大,第一次是想得到,第二次是要放下。依然是夜班飞机,只不过目的地是英国。走的那天,他不知道,等他再打她电话的时候,已经是空号。

 

此生,她与他也就是这样了。

 

二、我要我们在一起

 

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大吵了一架。

 

都是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为了教室里的一个座位,吵得不可开交。但那是报到第一天,座位只是暂时随便坐坐,开一次新生班会就散了的。原本不该这么介意,可他跟她互不相让。但好歹是认识了。老师点名的时候,他们都留意了对方的名字。

 

后来,调座位,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师故意的,他们做了同桌。但十几岁的年纪,都很爱记仇。当了一两个月同桌之后,两人的关系依然很僵。大家都知道她是个生猛的女孩,经常跟人吵架、打架,懒得吵的时候就动手开打。可是她成绩好,学校舍不得开除她。

 

倒是他,学习差得离谱。好在他平时没有什么存在感,大家也都不讨厌他。她跟他虽然吵架次数多,但很少动手。唯一的那次,是高一那年的元旦,班里组织活动。他听过她平时哼歌,知道她五音不全,经常默不作声的他竟然起了个坏心眼,带头起哄让她唱歌。

 

她一忍再忍。

 

忍无可忍的时候,就冲上去扇了他一巴掌。

 

没想到,人高马大的他竟然没有还手。后来,她看他不还手,也没好意思再打,就走了。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他竟然偷偷跟踪了她。被她发现之后,他说,他就是想看看心理这么变态的女生是不是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觉得他是真的有病,准备上前再扇他的时候,他终于及时抓住了她的手。他说,能等我脸上消肿了再打吗?她一听,真是哭笑不得。但刚才他抓住她手的时候,她觉得,其实,他的力气真的很大,要是他真跟别人打起来,一般人都赢不了的吧。

 

高一结束,分文理科的时候,他问她选的什么。她文理科都很好,正在犹豫。他对她说,他要选文科,建议她不如也选文科,因为这样的话,考试的时候他还能借她的试卷抄一抄,而理科那些数字、符号之类的东西,连抄都会抄错的。

 

她没理他。

 

高二的时候,重新分了班。开学的时候,他在自己班门口的文科班学生名单上看见了她的名字,心里乐得不行。调座位的时候,他们不是同桌了。他学习太差,身高又往上蹿得厉害,坐在了最后一排。那时候,座位是种身份的象征,差生多半是坐在最后几排。

 

她的脾气依然火暴,开学没多久,左右前后的人她都吵了一遍。她实在是不合群,就算成绩再好,老师也不得不把她安排到靠后的位置。他们成了前后桌,但关系依然很僵。

 

后来,她谈了一个社会上的男朋友,怕她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一次,放学回家,他在路边看到她跟她的男朋友打架。她男朋友打她的时候跟她打对方一样毫不手软。他看不下去,上前帮着一起把她男朋友给打了。她非但没有谢他,还臭骂了他一顿,说他多管闲事。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跟他吵架的时候,他不像第一次那样认真回骂了,大多时候,都不还嘴,只是听着,有时候还没皮没脸地笑。后来,他因为替她出头,被她男朋友带了几个凶悍的人狠狠揍了一顿。没多久,他就听说她跟那人分手了。

 

高三的时候,她的脾气还是火暴,成绩也是一如既往的好。他仍旧没有存在感,学习仍旧差得不得了。高考前三个月,老师在班里搞了一次聚会,让大家放松一下之后就彻底进入备战高考的状态。她当时就在想,他这个神经病不会又起哄让自己去唱歌吧?

 

她正想着,他竟然自己跑上去唱了一首,惊艳全场。没想到,他唱歌唱得那么好。唱完之后,他竟然说了一段肉麻的话,最后还来了个表白,并且表白的对象就是她。她吓了一跳,站起来大骂了几句脏话,就摔门走了。

 

之后,日子也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她跟人吵架的次数少了,也没怎么听说跟谁打过架,而成绩也变得更好了。他每天依然是睡睡觉、听听歌,考试分数还是低得离谱。

 

有一天,中午放学,他睡着了,包括下课铃在内的一切声响都没有吵醒他。醒来的时候,他的头很痛,是被她一巴掌打醒的,但她并不是要找他吵架。那反而是他们俩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说话。但她说的也只是“你这样下去,以后怎么办”之类的,他依然那么镇定自若。

 

好像全世界他都不在乎。

 

而事实上,他把她的话记到了心里,开始恶补功课,可最后大学还是没有上成。而她,意料之中地拿到一个很厉害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暑假里,他经常约她出去玩。他知道她最喜欢范晓萱,就学会了范晓萱所有的歌,恨不得在一个暑假里全部唱给她听。

 

两人关系有了很大的进展,虽不如他所想,但起码是真真正正的朋友了。在她临走之前,打算再见他一次的时候,他竟已不见人影了。听说他去外地打工了。她心里一惊,忍不住有一点难过。但那难过,她克制得很好,隐藏得很好,连她自己都以为是错觉,是根本没有的事。

 

她那么好强,哪里敢承认选文科是不想离开他?分班之后,跟人吵架是为了坐到后排靠近他;跟男朋友分手是因为她不允许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打他;让他好好学习也不过只是怕他考不上和她分开而再也见不到他。

 

开学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是他打来的。他竟然跟她在同一个城市里。见面的时候,她跟从前一样暴脾气,足足骂了他好几分钟。其实,她只是生气,他离开家来到这里,却一直把她蒙在鼓里。那天,她去他的酒吧听他唱歌。他唱的是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

 

站在台上,他又发神经地乱说话。

 

他说:

 

你丫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怎么就不敢跟我在一起呢?

 

她又站起来破口大骂。

 

最后,她说:

 

不就是在一起吗?我他妈有什么不敢的!

 

三、格子铺

 

一见钟情,你信吗?

 

反正她信。

 

见到他,是在她常去光顾一间创意格子铺的时候。店老板本来是个女孩,里面会有少量女孩亲手设计的衣服。她很欣赏女孩的设计风格,也是店里的老顾客。只要出了新品,女孩总会第一时间通知她。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挑一两件买下。

 

但是那一天,她路过的时候,进店去逛,却发现女孩不在了,换成了一个男人,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他。他站在凳子上挂衣服,见她进门,便低头招呼她。他的头发自然鬈,人很清瘦。不,她会说他是清爽干净,消瘦的脸上留着青黑的胡茬,却一点也不乱。

 

她这抬头一看,看得头晕目眩。

 

少女时代,女孩都会幻想自己将来爱上的人是什么模样,她便总跟人说,干净,一定要干净,但最好要有点胡茬,整整齐齐的那一种。要是有一头自然鬈的头发,那就最完美了。所以,她后来谈过的男朋友,多多少少总还是有这些特征。

 

她也很奇怪,年纪已经是当时的两倍多了,审美趣味竟丝毫不改。她便总是用专一、执着来形容自己。她从来不是一个活泼的人,在旁人眼里,她是冷静、理性、内敛、喜怒不形于色的女子。天大的事情,在她眼里都是举重若轻,拿得起,也放得下。

 

可是,再坚强的女子,碰到感情,尤其是这种莫可名状突如其来的喜欢,往往都会失了方寸、不知所措。她一直以为自己将来会变成女强人。男朋友谈得不多,总觉得不是自己想要的。这一回,她遇见他,也不过是一眼的工夫,她竟不能自拔。

 

这当然不是她的作风。

 

她不允许自己在感情上如此失态。她小心翼翼地控制自己的感情,与他说话,买这个,买那个,离开的时候,温静有礼。她去逛格子铺的频率并没有刻意减少,也没有增加,一切仿佛都与从前并无不同。上班、下班,周末去逛。

 

唯一不同的是,她再也没有向任何闺蜜推荐过这间店铺。她当然是故意的,她怎么会一点私心都没有?她当然不会承认她根本不想自己那些年轻貌美的闺蜜认识他,她希望,最好全世界的女人都没有机会认识他。只是,偶然不小心听到自己内心的这个想法时,她会被自己吓一跳。

 

何以突然之间,她变成这个样子了?

 

他的一个眼神可以让她快乐一天,哪怕是摔得头破血流,也会觉得这是否极泰来的好征兆。他的一瞬沉默也可以让她一个礼拜食不知味,连百万的年薪在她眼中也不过是大富豪的一个轮胎,一点也不值得欣喜。

 

可是,生活里的一切看上去都没有变化,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一夜之间,她的内心再不似从前。她不知道,何以自己到了二三十岁的年纪还依然有这种少女似的迷惘。这令她非常不愉快。时间久了,总是要露馅的。

 

她开始变得很敏感,易悲易喜。

 

即便她再怎么伪装,都还是要被人看出破绽的。关系亲近的人会开始试探性地问询一些什么,她都避而不答。直到一年后的年末,她在格子铺里看见了原来的女老板跟他在一起,她便忍不住问了问,原来,别人是夫妻,结婚三年了。

 

三年前,不就是格子铺开张的时候吗?格子铺开张的第一天,就恰好被她看到。走进去的那一刹那,她就觉得,真好,怎么会有跟自己喜好这么一致的一家小店呢?她很开心,以至于待在这间格子铺里东看西看,成了她周末的最大乐趣。

 

她跟女老板走得近,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这间小小的店改变了她北漂数年的生活。数年来,除了工作、赚钱和几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她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感。直到来到这家店,她才觉得,原来自己还藏着那么多的私趣味。

 

她甚至想过,过两年,也要开一家这样的小店铺。是啊,女老板的品位跟她很像,连对男人的喜好也是如出一辙。得知他们是夫妻之后,她回家大哭了一场。第二天,辛苦爬上部门经理位置的她,突然辞职了。女老板的生活,才是她最想要的。一家小店、一个心爱的人,不拼命,懂得享受生活。

 

她离开北京,去了成都。

 

都说成都是个好地方,慵懒宜居,适合生活节奏慢的人。她想,这么多年过去,赚钱就只是赚钱,也不知道赚钱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她知道了,赚钱就是为了今天她也能够开一间那样的小店,等一个那样的男人。

 

两年后,她在成都的店已经很有名气。

 

很多人想跟她合伙,让她开分店,但她从来没有这个打算。她也从来不想把这家小店做成什么大气候。那一年,她遇见了那家小店,她的人生就已在默默改变。后来,遇见了他,她终于有了契机和勇气,告别过去,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

 

再后来,她结了婚,做了母亲,生活也日渐平静。每周,她总会挑出一天,关门休息,自己一个人找家咖啡店,看看书,晒晒成都不常有的太阳,或是看看成都最安静的阴天。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当年她为什么突然辞职离开北京。

 

没有人知道,那一年,让她的一生改变。

 

(选自王臣新书《你若不来,我怎敢老去》)

 

 

 

王臣,作家。生于安徽,现居成都。与一只黑色拉布拉多犬和一只迷你雪纳瑞犬为伴。最近又收养了两条流浪狗:王小好、不丢。@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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