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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述怀》 作者:季羡林

第8章 阅尽沧桑(8)

  上面我说到,稻盛对撒谎问题是进行过一些分析的。同样,几百年前的法国大散文家蒙田(1533-1592),对撒谎问题也是作过分析的。在《蒙田随笔》上卷第九章《论撒谎者》,蒙田写道:“有人说,感到自己记性不好的人,休想成为撒谎者,这样说不无道理。我知道,语法学家对说假话和撒谎是作区别的。他们说,说假话是指说不真实的,但却信以为真的事,而撒谎一词源于拉丁语(我们的法语就源于拉丁语)。这个词的定义包含违背良智的意思,因此只涉及那些言与心违的人。”

  大家一琢磨就能够发现,同样是分析,但日本朋友和蒙田的着眼点和出发点,都是不同的。其间区别是相当明显的,用不着再来罗唆。

  记得鲁迅先生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阔人生子庆祝,宾客盈门,竞相献媚。有人说:此子将来必大富大贵。主人喜上眉梢。又有人说,此子将来必长命百岁。主人乐在心头。忽然有一个人说:此子将来必死。主人怒不可遏。但是,究竟谁说的是实话呢?

  写到这里,我自己想对撒谎问题来进行点分析。我觉得,德国人很聪明,他们有一个词儿notluege,意思是“出于礼貌而不得不撒的谎”。一般说来,不撒谎应该算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提倡。但是不能顽固不化。假如你被敌人抓了去,完全说实话是不道德的,而撒谎则是道德的。打仗也一样。我们古人说:“兵不厌诈”,你能说这是不道德吗?我想,举了这两个小例子,大家就可以举一反三了。

  论恐惧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决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上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二三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却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抚然有惧色。”下面又说:“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活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漫谈消费

  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决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

  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三百四十五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一百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次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七百至八百。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三百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话,也决没有降低。难道我点金有术吗?非也。我也有第X职业,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经爬了六十多年,渐渐地爬出一些名堂来。时不时地就收到稿费,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换来的。外文楼收发室的张师傅说:“季羡林有三多,报刊杂志多,有十几种,都是赠送的;来信多,每天总有五六封,来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认识的人;汇单多。”我决非守财奴,但是一见汇款单,则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劲头更加昂扬起来。我没有作过统计,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钱。反正,对每月手中仅留三百元钱的我来说,从来没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给别人或者家乡的学校。我个人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我对吃,从来没有什么要求。早晨一般是面包或者干馒头,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从来不让人陪我凌晨4点起床,给我做早饭。午晚两餐,素菜为多。我对肉类没有好感。这并不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并不宣扬素食主义。我的舌头也没有生什么病,好吃的东西我是能品尝的。不过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吃喝二字。我真觉得无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够了吗?因此,据小保姆告诉,我们平均四个人的伙食费不过五百多元而已。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决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型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五十年前的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决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穿衣。

  坏人

  积将近九十年的经验,我深知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乍看上去,这个看法的智商只能达到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必须吃饭”那样既真实又平庸。

  可是事实上我顿悟到这个真理,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的。

  我从来就不是性善说的信徒,毋宁说我是倾向性恶说的。古书上说“天命之谓性”,“性”就是我们现常说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发展,这难免引起生物之间的矛盾,性善又何从谈起呢?

  那么,什么又叫做“坏人”呢?记得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我现在利用鲁迅的话来给坏人作一个界定:干损人利己的事是坏人,而干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则是坏人之尤者。

  空口无凭,不妨略举两例。一个人搬到新房子里,照例大事装修,而装修的方式又极野蛮,结果把水管凿破,水往外流。住在楼下的人当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连半壁墙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却不闻不问,本单位派人来修,又拒绝入门。倘若墙壁倒塌,楼下的人当然会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学者”,对某一种语言连字母都不认识,却偏冒充专家,不但在国内蒙混过关,在国外也招摇撞骗。有识之士皆嗤之以鼻。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鲁迅翻译的《小约翰》里讲到一个有毒的蘑菇听人说它有毒,它说,这是人话。毒蘑菇和一切苍蝇、蚊子、臭虫等等,都不认为自己有毒。说它们有毒,它们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人话。可是被群众公推为坏人的人,他们难道能说:说他们是坏人的都是人话吗?如果这是“人话”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这有点像形而上学了。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天下哪里会有不变的事物呢?哪里会有不变的人呢?我观察的几个“坏人”偏偏不变。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有时候,我简直怀疑,天地间是否有一种叫做“坏人基因”的东西?可惜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或生理学家提出过这种理论。我自己既非生物学家,又非生理学家,只能凭空臆断。我但愿有一个坏人改变一下,改恶从善,堵住了我的嘴。

  傻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作“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的求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世,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决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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