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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否》 作者:小宽

第20章 玉液琼浆(4)

  如果只有一款酒能和严寒、冬天、皑皑白雪、凛冽搭配的话,那么这款酒只能是伏特加。在中国,人们饮用伏特加更多的是在酒吧,这是最常见的鸡尾酒的基酒,以伏特加为基酒可以有无数种变化。但是如果在一个大冷天,你找来一个浅浅的玻璃杯,玻璃杯需要冷藏一下,杯壁上结着浓重的霜,再拿来一瓶纯净无味的伏特加,伏特加也需要冰一下,4°C刚好,倒在杯子里,因为冰冻的原因,伏特加酒液有点凝重、延滞,迅速地灌入口腔,凛冽的酒液在舌尖打一个旋,放肆地哈一口气,感觉似乎有一股火线从食管抵达胸部,那是一种冰火交融的感受。

  净饮伏特加,需要一点豪迈。几年前,我们几个朋友在冬天的小屋里吃饭聊天,一个人拿出一瓶绝对伏特加,没有搭配任何饮料,直接净饮,我至今还能遥遥记起那种口感。其实伏特加没有什么味道,在所有的烈酒中,伏特加犹如一个刻板的教导主任,不苟言笑,你无法像细品威士忌或者干邑那样,体验它的层次,花香,烟熏味,泥煤味,它一贯到底,只有酒精的微微香味。也如同一个素衣人,走在一条黑暗的街道上,穿越你黑暗的梦。

  人们想起伏特加,总会想到俄罗斯、北欧那漫长的冬季。不同国家的酒都有着强烈的民族性,干邑就显得浪漫,中国白酒就显得好客,俄罗斯的伏特加则是直给,不留回旋。俄罗斯有一名作家叫维克托·叶罗费耶夫说过:“其他国家的人们是喝酒,在俄罗斯不是喝酒,我们喝的不是伏特加,我们正在喝的是我们的灵魂和精神”。他称伏特加酒为”俄罗斯的上帝”。然而“上帝”的魅力过大,在漫长的冬夜,人们靠着他取暖欢乐,每年都有不少人酗酒而死。在俄罗斯,禁酒在历史上是常有的事。苏联时期的俄罗斯,不同的领导人总会有不同的禁酒宣言,苏维埃时期,禁酒的口号是:“同志、站直了!趴下是建不成共产主义的!”戈尔巴乔夫的禁酒指令是:“人们不能泡在伏特加酒里进入共产主义!”

  事实上,如今国际上流行的伏特加品牌大多数不是俄罗斯生产的。最典型的是绝对伏特加(Absolut Vodka)产自瑞典南部小镇,使用优质冬小麦和纯净深泉水。每年大约有8万吨冬小麦被用于伏特加的生产,由于使用100%天然成分制成,每款产品都忠实地反映了原料的风味。GREY GOSE灰雁伏特加则产自法国,使用100%的法国特选小麦,它通常用于制作美味的法式糕点,再加上由香槟区石灰岩自然过滤的纯净泉水。

  在几十年前,伏特加给人的印象是冰天雪地里的战士,伏特加赐予他们力量与勇气。而如今,伏特加的形象越来越多的与时尚结缘。

  其中最典型的是绝对伏特加(Absolut Vodka),他们以推出时尚原创的限量装而著称:2005年的SECOND SKIN、2006年的BLING-BLING、2007年的DISCO、2008年的MASQUERADE、2009年夏季的ABSOLUT MINI BAR绝对迷你吧;到2010年夏推出的ABSOLUT 72 BIAN绝对伏特加中国限量版”72变”、以及2011年冬季的ABSOLUT MODE EDITION绝对摩登限量装……在2012年,他们来了更绝的:”绝对不同”,400万瓶,每一瓶都不一样。这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更像是生产流水线和艺术家工作室相结合后所诞生的作品——它既带有一点”疯狂科学家”的风格,又有点街头艺术的味道。反正我每年收藏绝对伏特加的限量版只是为了漂亮,不是为了喝。

  几乎没有人愿意净饮伏特加了。这不符合这个时代潮流,年轻人喜欢百搭,追求流行和时尚。净饮一杯伏特加像是托尔斯泰干的事,他坐着慢车从圣彼得堡到莫斯科。

  大美无言,伏特加也有优良的性格:它不多事,只做基酒,不做基友,纯纯净净,是所有鸡尾酒的大众情人。

  番茄汁、胡椒,再有点盐,与伏特加兑在一起,就成了血腥玛丽;《007》里的邦德每每坐在酒吧里,也会点一杯伏特加马天尼,并且说一句”要摇的,不要兑的”,不过他选择的牌子永远是斯米诺伏特加,道理你懂的。其实有更狠的玩法,你可以把黑胡椒撒入伏特加,吮一口生姜,迅速把伏特加倒入口中,这是重口味加上重口味;更可以把伏特加、朗姆酒、龙舌兰、白兰地、金酒、威士忌每一种20g,倒在一起,一口下肚,这就是史上最猛烈的鸡尾酒,名字叫”明天”,没有错,喝完了就明天见了。

  当然也有更舒缓的喝法,搭配上各种果汁,柠檬汁、猕猴桃汁、石榴汁,只有微微的酒精,产生一点点迷醉。这适合和初相识的姑娘小伙一起慢慢喝。如果在一个暧昧的冬夜,你拿出保卫斯大林格勒的气魄,猛地灌下一杯纯净的伏特加,然后紧握双拳,狠狠哈出一口气——你多半会吓跑了她,她不会把你当成詹姆斯邦德。

  有一次看苗炜苗师傅的文字,他说判断吃主儿比较复杂,而判断一个吃货就容易一些:“一是看这人是不是患有痛风,据说得这病的都是海鲜吃多了;二是看这人是不是胖子,脸上是不是油光粉亮。这都是暴饮暴食落下的毛病。”这两个标准我都符合,论痛风我是初段选手;论胖子,我地上一滚也是一丈开外,似乎我算是一个吃货?

  我承认暴饮暴食落下了不少毛病,痛风是最亮丽的那一抹。自从2006年夏天开始,我就开始小心翼翼地和身体内的嘌呤物质交战,有时候看着似乎是我赢了,但是最终赢的还是它。丫总是在凌晨时分来袭,那时多半我正在做着美梦,疼痛似乎也是一个梦,但是当我醒了,疼痛还在脚丫子上。痛风像是天山童姥的生死符,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来,来了你就得忍着。秋水仙碱成了常备药,似乎这是李秋水转世,唯有它能和天山童姥战斗上一刻。我把所有预备着秋水仙碱的人当成同道中人,看到就心有戚戚焉。

  痛风并没有叫我过上“萝卜青菜保平安”的日子,我还是有点不吝,好了伤疤忘了疼。并且依然热衷于“重口味”,我在这里聊重口味有点像被判刑的人聊自由,没有球鞋的人想踢球,似乎只能以身试法,不能以己度人,于是胆怯。

  我的职业是一个美食记者,据说这个是被人羡慕的工种,每天的工作就是去各大饭店吃吃喝喝。本是爱吃的人,但是把吃喝当成工作,还是觉得有点失败,那感觉就像把情人混成老婆。写一点与美食有关的文字,都是干活,写一千字算一千字的钱,我得靠着这个还房贷,每每想到此处,我就很伤情。做美食记者没有什么成就感,在别人看来无非是写写餐厅软文,帮着人家做宣传,忽悠更多的人去吃饭。我不是一个纯粹的吃货,于是胆怯。

  周围的酒肉朋友一大堆,每个人似乎都还是写字的一把好手,拎出来一个就能写这些不疼不痒的美食专栏,不就是写吃喝嘛,谁没有点嘴尖的小感触?我觉得我不如他们写得好,于是胆怯。

  这群老帮菜们都在吃喝圈中摸爬滚打几十年,随口就是故事,随手就是典故,我不过是个80年代出生的胖子,吃过的饭不如他们吃过的盐多,见过的饭没有他们见过的姑娘多。当一个吃货需要时间的磨炼,一天就有三顿饭,一年就有365天,不由得感慨春宵苦短。我没有他们吃得多,于是胆怯。

  俗话说:三辈子学吃。一条灵敏的舌头需要从小锻炼,唐鲁孙是满族镶红旗后裔,珍妃的侄孙,从小锦衣玉食;王世襄出身书香门第,小时候玩鹰打猎,吃吃喝喝,也是根红苗正。我出生在河北农村,没有美食传统,小时候觉得妈妈做的白菜汤就是无上美味,而邻村做的灌肠简直就是最高享受了,每吃一次我三天舍不得洗手,仿佛做梦都能闻到那油腻的香气。美食没有从娃娃抓起,感觉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就算当了皇上,也不过是“混世魔王”,于是胆怯。

  吃喝一道讲究“行万里路,吃百家饭”,我尽管总是饥肠辘辘,可脚步总是在北京一带游荡,去趟郊区就算是出了远门。有人叫我介绍一下外地的美食,我马上晕菜,上海如何?成都如何?广州香港如何?我去一趟也是匆匆忙忙,对当地美食没有概念,而外地的美食到了北京难免走味。我所吃到的法餐,不过是北京风味的法餐,我所吃到的日本料理,也仅仅是北京风格的日料。美食最讲究“当地”“当季”,也就是在原产地吃到的最合乎时令的美食,才算真享受。如此说来,我能吃到的如此概念的美食无非是小肠陈大锅煮的卤煮火烧和全聚德腻乎乎的烤鸭子,于是胆怯。

  我始终认为,天天吃白食吃不成一个美食家。做我们这行的,大部分吃饭都是工作餐,去了餐厅老板全部安排妥当,安排好后厨精心打理,服务员热情服侍,上什么吃什么,别人说什么记什么,永远不必担心埋单的问题。这样的饭局练习不出来一个标准的吃货,保温房里的确长不出什么大树,于是胆怯。

  光说不练假把式,我总是试着把自己的厨艺练习精到,本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认识那么多名厨,多多讨问一些诀窍,没准也能学到不少拿手好菜。家里总是有各种调料,总是跃跃欲试,哪怕仅仅是个三级厨子的水平。但是总是事与愿违,我到现在也还是那几道拿手菜,做出来的味道基本上沿袭着我老妈的路子,在河边走了好几年,硬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于是胆怯。

  然而我最胆怯的是什么呢?以上答案全不对。我写此类文字最胆怯的是两个字:“无用”。就算是嘴边的小缠绵、心底的小感动、对吃喝的全心全意,这些能有什么用呢?这些文字太轻飘,以至于落不到地上;这些文字太附庸,以至于叫我有些不好意思。事实上,美食在我们生活中很重要吗?这些叙述美食的文字有那么要紧吗?每每想到此,我写字的冲动顿时萎掉。

  我于是一边忙着萎掉,一边忙着奔赴下一个饭局。一出门就是红尘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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