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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全集》 作者:柏拉图

第三十七章

在一定意义上,上述法庭的任命也是一种行政官员的选举。

事实上,任何行政官员都必定是处理某些事务的法官,而法官尽管不是真的行政官,或真的能够变成行政官,但在一天中的某些重要时刻,他也要对某些事情做决断。因此我们可以把法官包括在行政官之中,然后开始说谁适合承担这项功能,他们要处理什么事务,在各种情况下应有多少名官员。最简单的法庭可以由与案情有关的人员组成,他们通过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他们中的某些人来处理案子。但对其他所有案子的处理将有两种法庭:一种法庭处

但在审理这类案子理的案子是某个人受到他人的伤害,想要把对方告上法庭,求得判决;另一种法庭处理的案子是某个公民认为有人伤害了公众的利益,因此为了支持国家而将他告上法庭。我们必须解释什么样的法庭要有多少法官。首先,我们必须为所有个人设立一个共同的夏至后的那个月新年开始的前一天,正义法庭,使争执双方的声音有第三者听到,其构成是这样的。在所有行政官员,无论是一如果国家受到伤害,那么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如果年任期的还是更长时间任期的,都要在阿波罗神庙里集合,在对这位神起誓以后,他们可以分别选举法官,每个管理部门选一名,这个人应当被本部门的官员认定为是最称职的,最善于审理与他的同胞公民有关的案子,在将要到来的一年中最虔诚。选举完成后,投票者将对当选者进行审查,如果有人没有通过审查,那就要以同样的方式补选,通过审查者将为那些拒绝其他司法审判的派别担任法官,选举法官的投票应当是公开的。公民议事会的成员和其他有权任命法官的官员必须作为证人和旁听者出席审判,希望旁听者也允许参加。如果有人认为任何法官故意错判案子,他应当向执法官提出上诉,被确认有错判行为的法官必须对受害者做出所受损害一半以上的补偿,如果认定要给予法官更大的惩罚,那么处理上诉的执法官应当进一步明确处罚,或者规定法官要向公众和执行处罚者交纳的罚金。至于对反公众罪行的审判,首先必须让公众说话剥夺了这样的裁决,那么每个人都会抱怨时,除了把最初阶段和最后阶段留给公众,对案情的法庭调查应在三名最高级别的行政官面前进行,原告和被告应当就由那几位最①希腊各地历法极不统一,雅典历法一年的首月是卡通巴翁月,约相月。参阅王晓朝:《希腊宗教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页。

当于公历的年版,第

我们已经用所谓勾画轮廓的方式处理了一部如上所述,这种事务不加限定同样很难称高行政官出席法庭调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要由议事会对双方的选择作调整。只要有可能,每个公民也应当参与私人案子的审判,因为一个人若是不参与审判就会感到自己不是这个共同体的真正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有各个部落的法庭,在特定时候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这些法庭的法官,他们的审判要尽量不受私人因素的影响,但所有案子的终审必须由我们所说的已经设立了的这个完全不会有腐败行为发生的法庭来进行,这个法庭负责审理那些在他们的邻居面前或部落法庭中无法解决的案子。

关于法庭问题其为行政事务分,但还有一部分尚未完成。实际上,在我们立法的最后一部分,我们还可以看到一项更加准确的对法规和法律行为的分类。所以,尚未完成的这部分内容我们留到我们的工作快要结束的时候再来考虑,而我们对其他行政官员的选任方法已经作了相当充分的规定。我们的考察若不按照自然秩序从头到尾详细地覆盖整个基础,我们就不能充满自信,准确而又全面地处理市政和行政管理的每个细节。你们可以看到,到目前为止,我们对选举官员所作的这些安排已经使这个准备阶段有了充分的结论,并可作为新的立法的起点,而无需进一步推延或犹豫。

克利尼亚先生,你对这个准备阶段的处理我完全理解,我更高兴的是你把已经得出来的结论作为一个起点,与下一步要做的事情联系起来。

雅典人那么我们可以说,我们这场老头们的大游戏到目前为止进展良好。

克利尼亚我在想,你所谓的进展良好实际上是想说这是一个思想有活力的人的艰苦工作。

一种用例证或雅典人也许是吧,但是问问你自己是否同意我的下一个观点。

克利尼亚什么观点?你想说什么?

来不会有画完的时候,他会不断地为它着色或润色雅典人呃,你知道画家在画一个人物的时候,他的笔好像从或者无论什么用专业术语表示的某个过程但似乎永远不能抵达那个时刻,此时这幅画的美丽和活力已经不能再增强了。

克利尼亚尽管我本人对这些艺术缺少专业知识,但我听别人谈论得够多了,足以使我跟上你的描述。

雅典人也不会感到困惑!但仍旧有一个观点,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假定一位画家的意愿是想要画一幅非常美丽的画,美得无法更美了,几年过去了也不会褪色。但你知道,由于这位画家不是长生不老的,因此他必须培养一名继承人,能够修补时间给这幅画带来的损害,或者由于这位画家的本领不到家,使这幅画有某些缺陷,因此这位继承人要能够给这幅画润色,或者是尽管画家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其效果很快就发生了变易?

克利尼亚当然。

雅典人那么好,立法家不是也有同样的意愿吗?首先他想要尽力制定一套接近绝对完善的法律。然后随着这些法律的付诸实施,接受时间的考验,你难道认为会有立法家如此粗心,竟然忘了这些法律必定有一些缺陷,要有某些继承人来修补它们,以此确保由他建立起来的社会体制可以逐步改善,而不会衰退吗?

克利尼亚每个立法者当然都会有这样的意愿。这是必然的。

雅典人所以,如果有人发现了某种方法教训来使别人明白保存和改善法律的重要性的方法那么我

男性的或女性的、年轻的或年老的想,他绝对不会厌烦对这种方法作解释,直到获得成功为止。

克利尼亚当然不会厌烦。

雅典人那么,我自己和你们俩现在不也应当做同样的事吗?

克利尼亚做什么事?你想说什么?

雅典人呃,我们想要建立一套法典,任命一些执法官,但我们这些人已经快要日落西山了,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为那些比我们年轻的人立法,而且同时也要让他们成为立法者和执法官。

克利尼亚只要能够做到,我们务必这样做。

雅典人我们至少可以试一试,尽力而为。

克利尼亚当然可以。

雅典人所以,我们应当对他们这样说:朋友们,法律的保存者们,我们当前为各个不同部门立的法有许多省略的地方,这种情况无法避免。我们将尽力而为,为更多的部门和整个体系刻画轮廓。但是你们必须为这个轮廓填补具体内容,必须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麦吉卢、克利尼亚和我本人已经相互之间反复说明了这一点,但我们现在急着想要你们成为我们富有同情心的追随者,你们的目的应当是把像我们这样的立法者和执法者的想法全都记住。总的说来,我们完全一致的看法是,无论用什么方法来使我们全体公民的灵魂拥有与人性相应的优秀美德,它们必定是某些职业、天赋气质、财产、激情、信念,当然还有学习的产物。我要说,学习没有终结,只要生命在延续,就要努力学习,没有任何灵魂会把学习视为累赘。

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到了最后,除了俯首听命于卑劣者的统治,或者被驱逐流放,不会有别的什么选择了,不改变那种产生卑劣者的政治体制,这样的命运必定会出现。这就是我们当着你们的面宣布的“我们”一致同意的论断。而“你们”这一方,在开始赞扬或批

评我们的法律之前要确立双重目的,即批评那些与实现我们总的意愿不相吻合的法律,接受那些与我们的良好意愿相一致的法律,使之成为你们生活的准则。所有其他的追求你们必须放弃,尽管这些追求能导致某些不同的所谓的善。

我们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一步立法,以宗教为起点。首先我们必须回到五千零四十这个数字,我们发现对这个数字作划分有许多便利之处,在建立部落时,你们记得,可以把这个总数分成十二份,再将其中的一份除以二十便可得到二十一这个商。我们的人数可以用十二整除,同样我们每个部落的人数也可以被十二整除;所以每次这样的划分必定被视为神圣的,是上苍的恩赐,因为十二这个数字与每年的月份数相应,与宇宙的旋转相应。事实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有共同体都本能地把这个数视为神圣的,尽管有些权柄也许会做出更加真实的划分,得到更加幸运的神圣的结果。对我们来说,当前的目的是证明我们有理由喜欢五千零四十这个数,因为这个数可以被从一到十二的各个数整除,十一除外,要证明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只要把划分开的两部分放在一起就可以了。如果我们有空闲,用很少话语就可证明这个事实。所以我们可以把我们当前的任务托付给这个传统的信念,做这样的划分。每个部落都可用一位神或一位神的儿子的名字来命名,再为他们提供祭坛和其他器皿,在那里我们每月将举行两次献祭,这样每年有十二次献祭为十二个部落举行,有十二次献祭为城里的十二个区举行。这些献祭的目的首先是确保得到神的青睐,促进宗教;献祭的第二个目的,从我们的角度看,是增进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发展各种社会交往。因为从缔结婚姻和增强对嫁娶双方所属部落的联系角度看,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我们一定要尽力防止婚姻事务中可能发生的任何错误。为了保证得到最好的效果,甚至我们男女青年的体育运动也应当采取男女共舞的形式,这

样就可以附带地给他们提供一个相互观看裸体的机会,但参加跳舞的人应当已经达到适当的年龄,有足够的理智,在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清醒和节制中进行。我们合唱队的监理要对所有这类事情进行监督和控制,他也要和执法官一道对我们立法有可能忽略的地方进行补充。如上所述,在所有繁多的微小细节中,立法者不可避免地会有所省略,而那些对此拥有日常经验的人应当在实践中学会如何使用制定规则和每年修订的方法提供补充规定,直到法规达到相当完善的地步。所以,要试验所有这些献祭和节日舞蹈的细节,一个适当而又确定的时间是十年,在此期间,在各部门工作的行政官可以向执法官报告原有法律忽略了的地方,提出补充,直到各项法规都臻于完善,然后向民众宣布他们有能力补充法律,并从今以后将这些补充的法律与那些最初由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一道实施,这个时候如果最初的立法者还活着,那么行政官可以与立法者一起行动,如果最初的立法者已经死了,那么行政官就单独行动。行政官一定不要故意去创立什么新法,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绝对有必要这样做,那么应当征求所有行政官、全体公民议事会成员、所有神谕的意见,在这些权柄的批准下方能制定新法,没有它们的批准,无论什么样的改变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法律总是需要有反对的意见。

所以,每当二十五岁或二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在其他部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配偶,可以与之共同生儿育女,那么他无论如何都要在三十五岁以前结婚。但首先要让他知道寻求适当配偶的正确方式,因为如克利尼亚所说,每一法律都必须从它自己的绪言开始进人正文。

克利尼亚先生,谢谢你提到我。我发现最适宜引进这种法律的时机,你已经用了。

雅典人你真是个好人。那么下面这番话是我们将要对一位

出生在某个高尚之家的儿子说的。我的孩子,聪明人会对你已经订下的婚约表示赞同,他们给你提的建议不是要让你过分关注对方的贫富,而是要你在其他条件基本相等的情况下,尽可能与家境比较贫寒的人结婚。这样做实际上对双方所处的社会和家庭都有益,因为从差别中求得平衡和保持特定的比例比无限制的极端要好。知道自己脾气过于急躁、行事过于鲁莽的人应当尽可能选一个安宁的家庭结亲,而脾气和行事方式与此相反的人应当找一个与此相反的家庭结亲。我们可以为所有婚约制定一条惟一的规矩:一个人应当为了城邦的利益而求婚,而不是主要根据自己的想像。然而存在着这样一种天然的本能,我们每个人都会接近与自己最相似的人,这就使得整个社会上的人品性和道德不一,这也就给大部分国家带来不可避免的结果,而我们的国家不希望有这种情况发生。假如用法律禁止富人与富裕家庭结亲,或禁止一个能干的人与能干的家庭结亲,强迫脾气急躁者找一个脾气温和的人做伴侣,或强迫一个脾气冷淡的人找一个热情洋溢的人做伴侣,那么要制定这样的法律确实是可笑的,更有甚者,会引起人们的普遍怨恨。要看到一个国家像一只倒满热气腾腾的美酒的好碗确实不容易,但通过其他人或清醒的神灵的矫正,美好的婚姻还是能够给我们提供健康的、美好的配偶。我要说没有人,或几乎没有人,能够察觉到子女的婚配也是这样。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我们在立法时省略了婚姻问题,努力让每个人在其子女的婚姻中建立一种平衡,要追求婚姻状况的平等,而非无止境地追求富裕的婚姻,要用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批评来指点那些追求富裕配偶的人。

当然了,如前所述,这番话是我们对婚姻的告诫,也是一个追求永恒者的义务,其方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子女在他死后仍旧侍奉神。所有这些话,以及更多的话,可以在论及婚姻义务

的序言中说。但若有任何人拒绝自愿地服从城邦的要求,疏离城邦,到了三十五岁还不结婚,那么如果他属于最富裕的等级,他每年要交纳一百德拉克玛的罚金,第二等级的交七十德拉克玛,第三等级的交六十德拉克玛,第四等级的交三十德拉克玛,这种罚金将会献给赫拉。拒绝或拖延交纳罚金的人要负上十倍于罚金的债务。收缴罚金的事务由这位女神的司库负责,他在非强制的情况下收缴,所有违法者都要当众交纳。这就是拒绝结婚者在金钱方面受到的惩罚。至于来自晚辈的荣誉,违法者一样也得不到,没有一个比他晚出生的人会对他表示任何尊敬,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要责打对他不尊敬的人,那么所有人都会支持和保护受伤害的一方,任何在场的人要是不这样做将会被法律宣布为懦夫和叛徒。

我们已经讨论过嫁妆问题,但我们可以再次强调,尽管在我们的社会里,所有公民的生活必需品都可以确保,但假定仍旧有穷人到老不能娶妻是合理的,因为他们付不起嫁妆;再说,女方十分傲慢或者男方试图卑鄙地控制女方的钱袋,也都会引起不能结婚的现象。所以,服从我们建议的人会有一个良好的记录,不服从我们建议的人就要向公共金库交纳罚金。接受或者提供嫁妆不得超过五十德拉克玛的价值,或者不超过一个明那,或者不超过半个明那,最富裕的阶层不超过这个数目的两倍,如果超过这个标准提供或接受嫁妆,那么超过标准的部分应当献给赫拉和宙斯,这些神祗的司库要像我们说过的那位赫拉的司库那样强制收取罚金,或在不强制的情况下让独身者从自己的私人钱袋把罚金交出来。

同意订婚的权力首先应当属于当事人的父亲,如果当事人没有父亲,则属于他的祖父,如果他也没有祖父,那么属于他父亲的兄弟,如果他也没有这样的亲戚,那么这个权力就从父系转向母系。如果父母两系的近亲都没有了,那么就由当事人最近的远亲,

总之,这类行为日夜都要避免。因为神本身掌握着人的生无论是什么亲戚,与监护人一道行使这个权力。

关于订婚仪式以及正式结婚前后要举行的神圣仪式,当事的公民都应当向宗教法律的解释者咨询,按照他们的指点恰当地举行这些仪式,使各方满意。

如果有这些情况发关于结婚喜宴,男女双方家庭邀请的朋友不能超过五人,亲戚也不能超过五人,喜宴开支要与家庭境况相称,最富裕等级的不能超过每人一明那,第二等级的是第一等级的一半,其他等级按照这个比例递减。服从这条法规将受到所有人的赞扬,不遵守这条法规的将由执法官给予惩处,把他们当作从来没有听到过缪斯婚礼之歌的乡巴佬。至于酗酒问题,这种情况除了在庆祝酒神节的宴会上会发生,其他场合不太会有,但对婚宴来说,酗酒毕竟是危险的,尤其是对要结婚的人。新郎和新娘最好是在头脑清醒的时候相见,因为他们此刻面临着人生道路的重大转折,必须十分谨慎。

再说夫妻应当在头脑清醒时同房,怀孕是件不确定的事,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发生,这全在神的把握之中。此外,这种事情决不能在狂欢时进行,新生命的孕育必须安静有序地进行。而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只会乱爬乱摸,他的身体就像他的心灵一样疯狂。喝醉酒的人在播种时是笨拙的,鲁莽的,所以毫不奇怪,他通常会生出呆滞的婴儿,其灵魂就像身体一样扭曲。因此,男子一定要终年谨慎,终生谨慎,尤其是在生育后代时,他一定要尽可能避免各种有损健康的行为,或错误的接触,或使用暴力生,就会给那未出生的生命的灵魂和身体留下印记,造成后代的退化命的第一步,并且在生命成长的各个阶段给予矫正,所有当事人都必须抱着适当的敬畏之情来做这件事。

已经要结婚的人必须考虑建立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他必须离开父母,与他的妻子住在新家中,在那里生儿育女。在人生的所人”

有想法中,总会有某些事情无法实现,当希望破灭时人的心思会集中在这一点上,久久不能忘怀,而永久的伴侣会给你带来温暖,使你很快忘掉不愉快的事。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的年轻夫妇应当离开父母,离开新娘的亲戚,去他们的老宅居住,就像去一个殖民地定居。他们会回父母家探视,父母亲戚也会来探望他们。他们在自己的家中生育和抚养子女,由此把生命的火炬一代代传递下去,按照我们法律的要求,永远侍奉神。

下面要谈到个人物品与财产。如果所有权能使人真正感到满足,那么一个人应当拥有哪些东西?有许多物品很容易得到,就像我们很容易指出它们的名字来一样,但奴仆有很多种,很难说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对奴仆的看法半对半错,我们关于奴隶的用语和实际经验是矛盾的,对此我们可以马上证明。

麦吉卢请你告诉我们,你的话该如何理解?先生,我的朋友和我对你的意思困惑不解。

雅典人但你们没有感到惊讶,麦吉卢。拉科尼亚的“希洛可能是希腊生活中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人们的争论涉及希洛人的功过。关于玛里安迪尼人在赫拉克利亚实行的奴隶制,以及帖撒利的农奴地位问题,也有相类似的争论,尽管不那么尖锐。

如果考虑到这些情况以及其他类似的情况,我们该如何确定对奴仆的所有权?我在论证过程中涉及的那个要点,也就是你很自然地问我在想什么的地方,就是这个问题。当然了,我们全都明白,我们应该说一个人要拥有最优秀的、最可信赖的奴隶。但是,奴隶)是被斯①希洛人(巴达人征服的麦西尼亚人,音译“黑劳士”。

兵,担任军中杂役和运输他们是斯巴达的国有奴隶,不属于奴隶主个人,而属于奴隶主全体。他们平时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战时被征为轻工作。

去一半良好的德性。”

经常证明在各方面比我们的兄弟或儿子要优秀得多,他们经常保护主人的生命、财产和家庭。你们无疑知道这些关于奴隶的看法是很普遍的。

麦吉卢是的,确实如此。

雅典人对奴隶的相反看法同样也很普遍,比如说奴隶心灵腐败,聪明人决不能信赖所有奴隶。我们诗人中最伟大的天才在谈到宙斯时做出了精湛的解释:“使一个人陷入奴籍,便会使他失所以一个人在争论中可以持有一种观点,也可以持有另一种观点。有些人不信赖所有奴隶,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鞭笞他们的奴隶,就好像他们在与许多野兽打交道,而另一些人则正好相反。

麦吉卢非常正确。

克利尼亚那么,先生,既然这个问题有那么多分歧意见,在我们的国家里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奴隶所有权,如何管教奴隶?

雅典人呃,克利尼亚,人这种动物是变化无常的,所以很清楚,真正的奴隶与真正的自由人和主人之间,不像是存在着或将会产生一种经得起考验的、必不可少的区别,所以如何对待这种形式的财产给我们带来了困难。在麦西尼亚普遍而又反复产生的大量事实,还有拥有大量讲一种方言的农奴的那些共同体的经验,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这种制度是邪恶的,更不必提意大利的海盗船所进行的各种掠夺和冒险了。面对所有这些事实,我们确实会感到困惑,不知该如何处理整个问题。我明白,我们确实只有两个对待奴隶的方法:一是不让那些安分守己的、驯服的奴隶聚在一起,也尽可能不要让他们全都讲一种语言;二是恰当地对待他们,为他①荷马:《奥德赛》,卷,行。

他们时如果这种事有可能们多作些考虑,这样做确实是为了他们,但更多地仍旧是为了我们自己。对待处在这种地位上的人不使用暴力是恰当的,在加害于要比加害于和自己地位平等的人更加踌躇再三。因为正是这些很容易被伤害的事情最能表现一个人对正义的真正的、不伪装的敬畏和对错误的憎恶。因此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为不能在他与奴隶的关系中犯下错误和受到邪恶的玷污,胜过他与其他人的关系,由此可为善的丰收播下种子,对每一位主人、每一位独裁者、每一位有权对较弱的一方行使权力的人,我们都可以真诚地说同样的话。当然了,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认为当奴隶该受惩罚时也不惩罚他们,也不是认为可以娇纵他们,不需要用我们对自由人使用的那种办法来告诫他们。我们对奴仆使用的语言应当是简洁的命令,而不应当是男女之间使用的那些熟悉的开玩笑的话,然而有许多主人在对待他们的奴隶时使用这种方式,表现得极为愚蠢,因为对奴隶的娇宠会马上使得双方的关系变得很难受,对顺从的奴隶来说是这样,对下命令的主人来说也是这样。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对。

雅典人好吧,我们已经尽力为公民提供了足够数量的有能力帮助他做各种事情的奴仆,我想,我们的下一步应当是规划我们的建筑。

克利尼亚是的,当然是这样的。

雅典人我们的城市实际上是新建的,原先没有居民,所以我们必须关注它的建筑及其所有细节,也不要忘了神庙和城墙。克利尼亚,这个主题实际上应当在婚姻问题之前讨论,但由于我们整个建构都是在想像中进行的,所以要搁置这个主题现在是个极好的机会。等我们的规划付诸实现时,如果情况允许,我们将首先处理城市建筑,然后把制定婚姻法当作我们这类工作的最终圆满完

成。而当前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提出一个简要的提纲。

克利尼亚是这么回事。

雅典人那么神庙应当建在市场周围,实际上是围绕整个城市,着眼于安全和清洁,要把神庙建在高地上。执政官的衙门和法庭应当建在神庙附近,在神圣的高地上接受诉讼和进行判决,这样做的原因部分在于法律事务本身是庄严的,部分在于这里是可敬畏的神祗的住地,法庭在这里审理那些谋杀案或其他要处以死刑的罪行是适当的。至于城墙,麦吉卢,我的想法和你们斯巴达人一样,就让它们安宁地睡在大地上,不要去吵醒它们。我之所以这样说,理由如下。经常被人引用的那位诗人幸福地提到过城墙,他说一座城市的城墙应当是铜的和铁的,而不是石头的,但若我们已经带领年轻人在每年的巡查中挖战壕、修堡垒,想要以此御敌于国门之外,而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还是把自己关在城墙之内,那就会贻笑大方。首先,城墙决不会带来城市生活的健康,反而会普遍地使城里人的灵魂变得软弱无力。城墙诱使居民在城内寻找庇护所,而置进犯的敌人于不顾,城墙也诱惑居民放松日夜不停的警戒,使他们认为自己找到了一种真正安全的办法,也就是把自己关在城墙内,躲在城墙垛子后面睡觉,就好像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躲避辛苦似的,他们不知道真正的安宁必定来自辛劳,而不光荣的安宁和懒惰会带来更大的辛苦和麻烦。或者说,是我大错特错了。不,如果人们必须要有城墙,那么他们应当从一开始就把他们的住处建成一道城墙,用整个城市的房屋连成一道连续不断的城墙,在每一所房子里都可以防守,每条街道四面都是统一的,有规则的。这样的城市就像一所巨大的房屋,也不会很难看,它易于防守的特点给它带来无限的好处,在安全方面胜过其他任何城市。维护这些最初的建筑首先应当是拥有者的责任,而市政官应当担负起监督的责任,对维护不善者处以罚款。市政官的责任还包括维护城市清洁

如果他一方面认卫生,禁止私人乱建乱挖,以免影响市政规划。他们也要负责市区雨水的排泄,还要为城里城外的住宅制定建筑规则。我们的法律不可能处理城市生活的所有方面,有许多细节只好省略,执法官可以按照他们的实际经验发布补充性的法规。现在,这些建筑物和市场上的建筑物,包括体育场、学校、剧场,都已建成,在等着人们的到来,学校等候学生,剧场等候观众,按照恰当的立法顺序,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为婚姻以后的事情立法了。

克利尼亚务必如此。

这正是我说雅典人很好,克利尼亚,让我们假定婚礼已经结束。在婴儿诞生之前,新婚夫妻有不少于一年时间的间隙。新娘和新郎在一个高于一般水平的社会中该如何渡过他们的时光“按照恰当的顺序”的意思这个问题并不是最容易回答的。我们已经碰到过一些这样难解的问题,但没有一个会像这个问题令民众大倒胃口。还有,克利尼亚,我认为,对于我们确实相信是正确的东西,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把它说出来……克利尼亚当然,我们必须这样做。

雅典人如果有人建议给社会提供一套关于公共行为和共同生活的法律,然而却又在这些法律对私人事务形成压力时认为这些法律是肤浅的,认为想要规范一切是不恰当的,个人的私生活应当享有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为所欲为那么他就大错为个人行为不受法律控制,而另一方面又骄傲地认为他的公民准备依据法律来指导他们的相互关系和公共行为特错了。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因为我将要指出我们的新婚男子将频繁地出现在公餐桌上,不会多于也不会少于他结婚之前。我想,当公餐制一开始在你们国家出现时,这种制度曾引起人们的惊讶,但在战争时期或其他某些同样紧急的情况下,对于处在极度危险之中的某些小团体来说,这种制度是必要的,当你们有了这种尝

试,并且普遍地适应了公餐制以后,你们认为这种做法对于国家的安全有很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以这样的方式,公餐制成了你们的习俗之一。

克利尼亚极为可能。

雅典人这就是我们要说的要点。尽管曾经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太奇特,强制推行这种制度是危险的,但是希望推行这一制度的立法者会说现在不会有这样的困难。然而,尽管采用这种制度会取得各方面的成功,但会有一个天然的后果,而且当前也没有其他什么地方采用这种制度,所有这些都会驱使立法者像谚语所说的那样,“在火堆里梳理羊毛”,在大量的诸如此类的工作中白白浪费他的精力,无论是提议还是实施这种制度,这个后果都不可低估。

克利尼亚先生,你显然是在犹豫不决,你想说明什么问题?

雅典人为了避免对这个主题作冗长无用的讨论,请你们精力集中一点。社会生活凡是有确定的秩序和法律,其结果就是幸福,但是抗拒法律或制定错误的法律比正确立法出现得更加频繁我们当前的论证就是在这个地方停了下来。事实上,我的朋友,你们的男子公餐制是一种值得敬佩的制度,有着神奇的起源,如我所说,它确实出于一种真正的、必然的天意,但你们的法律没有规定妇女的地位,在你们国家里看不到任何妇女公餐制的遗迹,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由于女性秘密和灵巧的特点,你们对女性这半个种族事先所作的安排已经留下了无序的状态,这是立法者的错误让步造成的。由于对女性的疏忽,你们已经让许多事情失控,而实际上只要将它们置于法律之下是能够做到井然有序的。未加任何约束的女性,并非如你所想像的那样,是问题的一半,不,她是问题的两倍,甚至超过两倍,因为女性的天赋禀性比男性低劣。因此,我们最好能从国家的善着眼,把这个问题提交修改和矫正,设

这在理论上计一套同时适用于两种性别的制度。事情就是这样,人们在这样的消费中是不会快乐的,在一个不知公餐制为何物的国家或社会里,一个谨慎的人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所以,实际上该如何迫使妇女参加公餐而又不被嗤笑呢?没有别的什么事比强迫已经习惯于在阴暗的角落里生活的女性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更难了,如果多这样做了的话,那么女性表现出来的愤怒抵抗会比立法者强大得我曾经说过,在其他社会里,女性可能不会因为受到正确的统治而大喊大叫,而在我们自己的社会里她们可能会这样做。所以,如果你们希望我们关于整个体制的讨论抵达终点是可能的我打算扞卫我的建议,把公餐制当作健全的,可行的,只要你们俩都喜欢听我的论证,否则我们可以放弃这个主题。

克利尼亚先生,我向你保证,我们俩都喜欢听你的论证。

雅典人呃,那么你们会听到的。但若发现我走了很长一段路以后又回到了起点上来,那么你们一定不要感到奇怪。你们知道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什么急事,所以我们可以很从容地从各个方面考察我们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法律。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好,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头那个话题上来。任何人确实应当完全明白一件事。人类要么根本就没有开端,也不会有终结,但总有过去和将来,否则的话从有人类起到现在为止必定已经有无数个世代了。

克利尼亚无疑如此。

雅典人很好。那么我们能不能假设,有无数各种各样的国家在全世界兴起和灭亡,也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和不合理的制度,以及各种各样的饮食习惯和气候变化,在引起生命有机体的许多变化?

得墨忒耳和她女儿珀耳塞福涅馈赠的礼物、特里普托勒摩斯克利尼亚可以,当然可以。

雅典人呃,我们相信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期,葡萄、橄榄树、馈赠的礼物,还有其他人的发明,这些东西不都是引起变化的工具吗?所以,我们必须假定在这些事物出现之前,动物像今天一样互相为食,不是吗?

克利尼亚确定无疑。

雅典人此外,我们注意到现在仍旧有许多地方用人来献祭,而另一方面有报道说,有些民族连牛肉都不吃,献祭也不用动物作牺牲;他们用糕饼、蜂蜜浸泡的食物,还有其他“纯洁”的供品,来荣耀他们的神祗。他们禁食肉类,认为吃肉是有罪的,或者用血玷污诸神的祭坛是有罪的。那个时代人类的生活完全遵守所谓的奥菲斯教义,普遍实行素食,完全禁止食用一切动物。

克利尼亚这个传说广泛流传,极为可信。

雅典人当然了,你们会问我,你现在提这些事情用意何在?

克利尼亚先生,你说得一点没错。

雅典人所以,克利尼亚,我要试着进行解释,我的用意出于下述考虑。

克利尼亚请你开始吧。

雅典人我注意到,人类普遍受到三种欲望的驱使,如果一个人受过良好的训练,那么会产生美德,如果一个人受到不良的训练,那么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从人出生那一刻起,他们的需要首先是食物和饮水。一切动物均有求食的本能,也有避免一切不适的本能,这方面的要求若不能充分满足,它们就会发出愤怒的嚎叫。

①特里普托勒摩斯是半神,在得墨忒耳指导下学会制造犁和种植小麦和大麦,并传授给人们。

我们将尽量减我们第三种最紧迫的需要和最强烈的欲望产生较迟,但却最能使我指的人疯狂是那种不可压抑的淫荡的性欲。我们必须把这畏惧心、法律、真正的谈话三种不健康的欲望从追求所谓的快乐转向追求善,我们必须试着用三种最高的事物来检查和制裁它们,在缪斯和体育诸神的帮助下,克制这些欲望的生长和盲动。

至于最终这样,我们才能按照我们关于婚姻、抚养、教育子女的法规去生儿育女。我们的讨论按照这些线索展开,我们的几项法律也有可能完成,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公餐制的例子一样要不要让妇女参加公餐,或者说只有男子才参加公餐,等我们弄清了相关问题后,我们也许就能看得更加清楚了少这些必要的预备性的事情,因为我们对这些用来规范和保护我们自己的预备性的事情还没有立法。这样,如我所说,除了使我们的立法更加恰当、更加合理外,我们将对这些预备性的事情本身有更加准确的认识。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那就牢记我们刚才提到过的要点,我们很有可能会再提到它们。

克利尼亚你要我们牢记的要点到底是什么呢?

雅典人就是我们用三个分句来表达的要点,你可能记得,我们首先提到食物,然后提到饮水,第三就是性的激动。

克利尼亚呃,先生,我知道了,我们肯定能记住你现在强调的这些要点。

雅典人很好。现在让我们来为结了婚的夫妇立法,目的是指导他们如何和以什么方式对待生育,或者说,如果他们不服从,那么就诉诸于法律处罚。

克利尼亚以什么方式?

他们雅典人新娘和新郎都要以尽力为城邦提供最优秀的后代为目的。当你们与别人联合做事的时候,如果合作者都能用心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就能做得很漂亮,但若当事人一点儿也不用心,那么结果就完全相反了。所以,让新娘把心思放在她的新郎身上,和他同房,新郎这一方也一样,只要他们的孩子还没有出生,他们就应当这样做。将要做母亲的人要接受我们已经任命了的妇女监理的监督之下由执政官来决定有多少人担任这个职务,由执政官选择一个适当的时间进行妇女监理的选举和任命每天都要在伊利绪雅的神庙里集合,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三分之一。开会的时候,每个成员都要向这个委员会的所有成员,男的或女的,报告她看到在这些生育者中间有谁注意了这些法规的细节,我们规定了婚姻的献祭和仪式。如果一对夫妇多产多育,那么这个生育和监督生育的时期将延续十年,但不能再长;如果一对夫妇在这个时期结束时仍无子嗣,那么就要由这个管理妇女的委员会与夫妇双方的亲属共同商议安排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分居。如果为了双方的某种利益而发生争执不下的情况,那么他们应当挑选十名执法官来仲裁,哪些执法官可以参加仲裁由他们决定的。女监理可以进人年轻夫妇的家,用警告和恐吓制止他们有罪的愚蠢行为,如果他们仍旧犯错误,那么就向执法官报告,让执法官来制止这种冒犯。如果他们采取的行动也证明是无效的,那么这件事情就要公布于众,冒犯者的名字下会有这样一句话,“屡教不改者”。一名犯有这种错误的男子将被判定为无能者,除非他能在法庭上成功地驳斥起诉者。他将被排除在婚宴和生日宴会之外,如果他出现在这些场合,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揍他而不受惩罚。

同样的法律也适用于女性冒犯者,如果她的名字被公布于众而又不能成功地为自己辩护,那么她将被排除在妇女游行和其他高尚活动之外,禁止参加婚礼和儿童的生日宴会。当一对夫妇已经按

是在生育子女之后,在需要并适宜的情况下服无论何种适宜妇女担役,不超过五十岁。

七卷雅典人现在,我们的男孩、女孩都已经出生了,下一步我们当然就要考虑如何抚养和教育他们。这个主题可不能在沉默中放过,但我们的处理将戴上指导和告诫的假面具,而非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从一般的观察来看,家庭生活的隐私表现为许多小事,儿童的痛苦、快乐、欲望都会轻易引发这些小事,而立法者不可能就这要具体说明最长的年龄跨度是从十六岁照法律的要求生育了自己的子女,此时男方若是与一名不是他的妻子的妇女苟合,或者女方与一个不是她的丈夫的男子有苟合之事,而对方仍旧在生育者之列,那么他们要交纳由那些生育者规定数量的罚金。在此生育规定之外,那些节欲的男女应当受到各种尊敬,而那些不节欲的人则会名声扫地。当有较多的人在这些事情上表现出合理的节制时,法律应当对此保持沉默;但若有许多人不节制,那么就要像前面说过的那样制定法规来强制人们实行节制,要使他们的行为与现在规定的法律相一致。

一个人的第一年是他整个生命的开始,应当在相关神庙中注册为“生命的开端”。对每个支族的男孩或女孩来说,还必须要有进一步的记录,记在一堵刻有执政官年号的白墙上,我们的纪年是用执政官的名字命名的。旁边还必须要有这个支族的成员名单,死者的名字被删去,由此可以看出每天有多少人活着。对女孩来说,结婚的年龄到二十岁,而男子的结婚年龄是从三十岁到三十五岁。担任公职的最低年龄限制,妇女四十岁,男子三十岁。服兵役的年龄规定,男子是从二十岁到六十岁,对女子来说任的军事工作

些小事逐一提出告诫,由此使我们公民的性格变成一堆大杂烩。

这样做对于整个公众是一种恶,而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错误频繁发生时,用法律来进行惩罚是不合适的,有损尊严的。这种法律,就像我们制定的法律一样,确实包含着一种危险,因为犯罪的习惯就是来自重复这些微不足道的错误。因此,尽管我们无法针对这些小事立法,但要我们保持沉默也不可能。我必须试着想出一些所谓的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而现在我的看法肯定显得像是谜语。

克利尼亚你说得没错。

雅典人好吧,我想下面这句话可以被我们假定为至理名言:

正确的抚养制度必定最能使身体、灵魂完善和卓越。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

雅典人我想,使儿童身体完善的意思,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就是必须使他们从一开始就正直地成长。

克利尼亚呃,当然了。

雅典人进一步说,我们观察到,一切生物的成长在其初始阶段都是最快的、最明显的。确实有许多人认为,人在出生后的头五年中生长最快,而其后二十年的生长还不到头五年的两倍,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克利尼亚当然是。

雅典人那么,当身体迅速生长,体重猛增的时候,如果不加以恰当的锻炼来达到平衡,那么就会出现各种灾难性的后果。我想,这也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克利尼亚确实是。

雅典人所以,身体接受抚养的这个主要生长期同时也是它需要最多锻炼的时期。

克利尼亚你在说什么,先生?我们真的要把最多的锻炼强加于那些小孩和新生的婴儿吗?

雅典人你说得不准确。还要更早些,当婴儿还在母体中就应当锻炼。

克利尼亚什么,我的天哪!在胚胎中?你不会是这个意思吧?

雅典人我确实是这个意思,尽管我对你不懂其中的奥妙并不感到惊讶。这种锻炼是奇妙的,但我希望能向你作解释。

克利尼亚务必。

雅典人我自己的同胞可能比较容易理解这个观点,因为他们中有些人非常热衷于运动。事实上,在我们中间,儿童们,还有一些已经不再是儿童的年轻人,都有养鸟的习惯,为的是斗鸟。不过现在他们养鸟已经不再是为了能够进行斗鸟表演了。这些养鸟人都把鸟带在身上,比较小的拿在手里,比较大的藏在长袍里,放在肘部,走很远的路,这样做并非为了他自己锻炼身体,而是为了他的宠物的身体。这种做法至少表明,聪明人注意到摇晃和震动对所有身体都有益,无论是它们自己运动,还是被船只载着晃动,或者骑在马上摇晃,或者其他种类的身体被迫运动。就这样,身体吸收了固体或液体的营养物,生长得健康而又美丽,更不必说强壮了。注意到这些事实,我们该如何开始行动?要是我们指示怀孕的妇女要注意运动,等孩子出生后要塑造婴儿的身体,好比制作蜡像要趁蜡还柔软的时候进行,头两年要用襁褓包裹婴儿,那么你会嘲笑我们吗?我们要不要强迫母亲背着孩子不停地走动,去乡间,去神庙,去亲戚家,直到孩子可以自己站立为止,或者由于担心过早行走会伤了孩子的肢体,所以要做母亲的一直背到第三年为止,如果不这样做就要用法律制裁她们?我们的保姆又怎么样?要不要规定我们的保姆必须是身体最强健的,每个婴儿要有不止一个保姆,违反这些规定的人要受到处罚?肯定不要。因为这样做的

不是让他安静,而是让他听某话,会使我们自己面临更多的我提到过的后果。

克利尼亚什么后果?

雅典人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受人嘲笑呢?我们更无法保证我们的保姆必定会有女人的心思,或者女仆的心思,我想没有人会服从这样的规定。

克利尼亚那么请你告诉我,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认为需要做出所有这些指示呢?

雅典人我会告诉你为什么。因为在一个社会里对家庭事务进行立法会受到忽视,在这种情况下要指望公共法律有稳固的基础是愚蠢的,而我们的主人和自由公民的心灵可能会通过聆听这些指示而承认真理。明白这个道理的公民会把我们现在作出的指示当作法律,用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做了,他在管理自己的家庭和城邦时才能同样幸福。

克利尼亚我相信你说的这番话包含许多真理。

雅典人我们在开始谈论婴儿的身体时讲过一些基本要点,因此在我们以此为线索详细解释对婴儿心灵进行的训练之前,不能假定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一类立法。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我们提到的这两个事例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即人们认为日夜不断地对婴儿的身体和心灵进行抚养,这样做对婴儿,尤其对初生婴儿,是有益的。如果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使我们对婴儿的抚养接近理想状态,那么我们最好还是把他们都送到海上去。

从下列事实中我们也能得到一些教训。儿童的保姆通过自己的经验知道我们提出来的这条原则的真理性和有用性,女科里班忒的做法也证明了这一原则。你知道,当母亲们想要使烦躁的婴儿入睡时,她们的办法不是让他不要动,而是正好相反,让他运动她们通常抓住婴儿的胳膊摇晃

种音调。这也就是说,她们实际上对婴儿发出咒语,就好像酒神女祭司做的事情一样,载歌载舞地运动。

克利尼亚请你告诉我,先生,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些事实?

雅典人呃,要找到解释并不难。

克利尼亚这个解释是什么?

雅典人上述两种不安都是惊吓的表现形式,惊吓的原因可以归结为灵魂的某些病态。因此,当灵魂的无序状态碰上摇晃时,这种外部运动就支配着内部运动,也就控制住了惊吓或疯狂的根源。通过这种控制,心灵产生一种精神上的安宁,从先前的烦躁和激动中解脱出来,于是在这两个例子中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在一个例子中使婴儿入睡,在另一个例子中,酒神狂女在向神祗献祭时伴着笛声狂舞,然后从暂时的疯狂中摆脱出来,恢复清醒头脑。我在这里说的尽管非常简明扼要,但这个解释却很有道理。

克利尼亚确实很有道理。

雅典人能产生这些效果的办法使我们承认,自幼经受这种惊吓的心灵最有可能养成胆怯的习惯。现在我们每个人都会承认,这种办法是在培养胆怯,而不是在培养勇敢。

克利尼亚没错。

雅典人因此,我们必须承认还有一个与此相反的过程,也就是在惊吓和恐惧产生时对其进行控制,这种对勇敢的培养需要终生进行。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呃,在此我们可以说,婴儿在运动中接受训练为灵魂美德的养成贡献了一个重要因素。

克利尼亚是的,确实如此。

雅典人进一步说,鼓励儿童养成温和的脾气将会在道德品质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而暴躁的脾气则会促使邪恶的产生。

克利尼亚无疑如此。

雅典人所以我们必须试着说明一种能引诱新生婴儿快乐的方法,只要我们有能力使之产生这样的效果。

克利尼亚我们确实要这样做。

雅典人我要说一下我拥有的确定信念:娇宠儿童会使他们的脾气变得暴躁、乖戾,有一点儿小事就闹别扭,但若用相反的态度,非常严厉、非常霸道地对待他们,则会使他们没精打采、低三下四、闷闷不乐,使他们不适宜与他人交往,参与公共生活。

克利尼亚但是请你说说,当这些小生灵还不能听懂人的语言,还完全不可能接受教育的时候,又如何能让国家当局承担起抚养他们的责任呢?

雅典人呃,我相信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新生的小生灵,尤其是新生的人,从一开始就会尖叫,尤其是婴儿,不仅会尖叫,还会流眼泪。

克利尼亚没错。

雅典人所以保姆要根据这些迹象来猜测应该向他们提供什么;如果婴儿在得到了保姆提供的东西后就安静了,保姆就会认为自己猜对了,但若婴儿仍旧在哭喊,那么就是猜错了。因此,你瞧,婴儿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根据尖叫与眼泪这些明显的征兆来发现的,在不少于三年的时间里,这样说都是对的,而这头三年过得好不好对人的一生来说并非无关紧要的。

克利尼亚是这样的。

雅典人脾气乖戾、忧郁的人总是自惭形秽,比善人更容易抱怨。我想你们俩都会承认这一点,是吗?

克利尼亚我肯定承认。

雅典人好,如果我们雇佣所有的聪明人抚养正在成长的孩子,让他们在头三年中全都避免这种困顿、惊惧的经验,尽可能远

离痛苦本身,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成长起来的灵魂一定会充满快乐和仁慈。你们难道不这样想?

克利尼亚我没有疑义,先生,只要我们能提供充分的快乐。

雅典人我亲爱的先生!这正是克利尼亚和我将要产生分歧的地方。你向我们提出的建议是我们所能接受的最不幸的事情,因为这种不幸从儿童开始生长的时候就已经系统地进入他们的生活。让我们来看我说得对不对。

克利尼亚请展开你的意思。

雅典人呃,我的意思是你我之间的这个分歧点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麦吉卢,你也必须动动脑筋,帮我们做出决断。

我自己的意向是,正确的生活道路既不是追求快乐,也不是无限地避免痛苦,而是想要达到一种中间状态,对此我刚才用了“仁慈”这个词,我们全都有可能借助神谕的力量把这种状态归于神本身。

我认为,像神一样的人必定会追求这种心灵习惯,他肯定不会不顾一切地追求快乐,也不会忘记自己要经历一份痛苦,我们也一定不要让他承受他人的痛苦。男女老少,或是新生婴儿,在其接触的范围之内,人的性格确实是在幼年由习惯造成的。呃,要不是我怕被你们误解为是在开玩笑,我会说得更彻底一些。我会下令派人专监视那些生育期的妇女,要她们在怀孕期间不能有频繁激烈的快乐或痛苦,以保证她们养成仁慈、明智、安详的精神。

克利尼亚先生,你不需要让麦吉卢来判断我们俩谁拥有的真理更多。坦率地说,我承认我们全都必须避免一种无节制的痛苦或快乐的生活,在所有事情上走中庸之道。这是对你这番高尚言论的恰当回应。

雅典人克利尼亚,你的回应确实令人敬佩。那么就让我们三个人进一步思考下一个要点。

克利尼亚什么要点?

这就好比我们在讲到对待奴隶时说过,雅典人我们大家现在要讨论的无非就是这些规定,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所有人都把这些规定称作“不成文法”,认为是“祖宗之法”。还有,通过最近的谈话,我们产生了一种信念,这种传统既不是制定出来的法律,也不是毫无规范的东西。它是一种体制的榫眼,是连接各种已经成文的法规的通道,通过这些不成文法以及那些有待记载的规定,真正的源于祖先的传统得以保存。这些规定的制定是正确的,并在实践中为人们所遵循。它们可以起到一块盾牌的作用,保护迄今为止已经成文的所有法规,但若不成文法背离了正确的界限,那么整个情况就好比撤去了支柱和挖去了基础的房屋。任何令人敬佩的建筑物一旦失去原来的支撑,一般的结果就会倒塌,一部分一部分地倒塌,或者是整个儿全部倒塌。

克利尼亚,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要尽一切可能把你的城邦牢牢地铆接在一起,尽管它才刚开始建设。凡是可以称作法律、风俗或习惯的事情,无论大小,都不可掉以轻心,因为它们全都是社会的铆钉,少了一样东西,其他东西就不能永久长存。如果说宏大的立法要用无数项碎的传统和风俗习惯来使之壮大,那么我们对此一定不要感到奇怪。

克利尼亚你肯定是对的,我们不会忘记你的提醒。

尽雅典人那么,直到男女儿童长到三岁以前,要让他们一丝不苟地服从指令,这样做首先会给我们的抚养工作带来好处。到了三岁,以及三岁以后,四岁、五岁、六岁,这些年龄的儿童玩耍是必要的,因此我们先前的悉心照料和严厉惩罚可以放松一些管这样做并不是退步既不要愤怒地用野蛮的刑罚来处置犯了罪的奴隶,也不要娇宠奴隶,对他们不加管束,对待自由民我们也一定要采取同样的态度。

至于儿童们玩的游戏,自然本身在儿童的这个年龄就会告诉儿童有哪些游戏可以玩,他们只要呆在一起,就会自己发明游戏。所有

三岁到六岁的儿童,首先要在所在区域的圣地里集合,就这样把原先分布在各村的儿童集中在一起。还有,保姆们要注意他们的行为是否得体,至于保姆本人和所有保姆在这一年中,都必须接受我们已经提到过的由执法官任命的妇女总管的控制。这些总管由负责监督婚姻事务的妇女选举产生,每个部落一名,总管的年龄必须与监督婚姻的妇女相仿。接受任命的总管每天要去圣地一次,处罚任何冒犯者。如果冒犯者是奴隶或外邦人,那么就由某些公仆来执行,如果有公民对处罚的正当性提出争议,那么女主管就要把他带到乡村巡视员的法庭上去裁决;如果没有争议,那么女主管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威,甚至对公民实施处罚。男女儿童满六岁以后就要分开,男孩与男孩在一起,女孩与女孩在一起,分别学习他们自己的课程,男孩子要学习骑马、射箭、投掷,女孩子如果高兴的话也可以学,但最重要的是学习使用长枪和盾牌。当然了,关于这些事情的现有流行观念全都基于一种普遍的误解。

克利尼亚什么流行观念?

雅典人大家相信,人的两只手做各种事的能力存在着天然的差别,而两只脚或两条腿有没有这样的差别人们就觉察不出来了;正是由于保姆和母亲们的愚蠢,所以我们全都是一只手残废的。实际上,自然把我们身体两侧的肢体造得一模一样,只是由于我们不正确的习惯,才使它们有了差别。无疑,在那些不那么重要的行为中,用哪只手无关紧要,例如,弹奏七弦琴,一般用左手扶琴,右手拿琴拨子,弹其他琴也一样,但若要把这种做法当作惯例要其他所有人照办,那就没有必要了,而且这样做也非常愚蠢。我们可以用西徐亚人的做法为例,他们并不规定用左手拿弓,右手拉弦,而是不管哪只手都可以。他们赶马车以及做其他事情也是这样,由此可以说明,想方设法使人的左手比右手弱有多么不自然。

我说过,如果事情仅仅涉及牛角做的琴拨子,或者某些类似的器

摔跤由在具,那么用哪只手只是件小事,但若要用到铁制的兵器、弓箭、标枪,等等,尤其是必须要用长枪和盾牌来对抗时,用哪只手的差别也就出来了。在这个世界上,学过某些课程的人与没学过的人,接受过良好训练的人与根本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是有差别的。一个练习过摔跤和拳击,技艺臻于完善的人,不会发现自己不能用左手搏斗,如果他的对手迫使他改变位置,攻击他左侧,那么他不会停止战斗或不用左手还击。我想,使用刀剑,或使用其他武器的时候也应当这样做,人生来就有两副肢体进行防卫和进攻,只要有可能,就决不要留下其中的一半不接受训练。呃,如果一个人生来就有革律翁那样的身体,或者愿意的话,有布里亚柔斯那样的身体,那么他一定要能够用任何一只手投标枪。男女官员必须注意这些问题,女官员要监督儿童的游戏和饮食,男官员要负责教导他们,使我们所有男孩和女孩顺利地成长,既温和又勇敢,善用左右手,他们的天赋也不会由于受到那些已有习惯的压制而被扭曲。

出于实用的目的,对儿童的教导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身体方面的教养,与身体有关;另一类是音乐,旨在心灵的卓越。身体的教养又可分为两个部门:跳舞和摔跤。一部分跳舞是为了表演诗人的灵性作品,同时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尊严和体面;另一部分跳舞旨在身体的健美和高贵,确保身体的柔韧和肢体的强健,使肢体能够优雅地运动,优雅既伴随着各种形式的舞蹈而产生,又渗透在各种舞蹈中。至于摔跤,这种出自愚蠢、空洞的荣耀而发明的手段安泰俄斯或凯居翁发明,拳击由厄培乌斯或阿密科斯发明的客人进行拳击。)是希腊传说阿密科斯(中的珀布律喀亚王,凶残好斗,与每一位外来)是希腊着名的摔跤手;厄培乌斯希腊传说中拳击的发明者;①安泰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利比亚巨人,擅长格斗;凯居翁

穿戴盔甲的运动在这个岛上是献给库里特页。

野外遭遇中是无用的,用于庆祝活动是粗鄙的。但是,不伤及脖子、胳膊、肋骨的所谓“站立式摔跤”对于增强体力和增进健康是有用的,这种训练在各种情况下都不能忽视。当我们进到我们法典的恰当位置时,我们要把这一条作为指令写下来,既给我们这些学生,也给他们未来的教师,诸如此类的知识一方要仁慈地传授,另一方要感恩地接受。还有,我们也一定不要忽略适宜的舞蹈表演,的,在拉栖代蒙是献给那对双胞胎天神的。我还可以指出,这种舞蹈在我们国家献给处女神③,她喜欢这种穿戴盔甲的娱乐。她认为空着手娱乐没意思,全身戎装的舞蹈才是正确的。我们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应当模仿这些舞蹈,以博得这位女神的青睐,这样做肯定是最合适的,既能培养战争技能,又可为我们的节日增光添彩。还有,男孩子从很小开始直到他们有能力上战场为止,有义务携带武器骑马参加各种节日游行,以此荣耀神;他们向诸神以及诸神的儿子祈祷时总是伴随着或快或慢的行进和舞蹈。此外,他们的比赛和为比赛而进行的练习必须拥有同样的目的。这样的比赛,事实上,在战时或平时,既有利于国家又有利于家庭,而其他的身体锻炼,娱乐性的或严肃的,并非为了自由民。

现在,我已经很好地描述了身体训练的过程,我一开始就说过,这是我们必须加以考察的;现在,整个纲要已经摆在你们面前。

如果你们有谁能提出一个更好的纲要,那么就请摆出来吧。

克利尼亚不,先生,如果我们拒绝了你的这些建议,那么很)是神的①库里特(侍者,这个词的原意可能是“年轻人”,在克,第里特的狂欢祭仪中手持兵器跳舞,表演着宙斯出生的神话。参阅王晓朝:《希腊宗教概论②双胞胎天神指太阳神阿波罗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

③指雅典娜。

难再提出一个更好的身体训练和体育比赛的计划。

雅典人至于下一个自然而然的主题,阿波罗和缪斯们的馈赠,我想我们一开始就已经把要说的都说过了,只剩下身体训练还没有处理,但是现在我们显然必须把两样事情都说给每个人听,在谈论别的事情以前应当先说这些事情。

克利尼亚是的,肯定要说。

雅典人那么,我要请你们集中精力。这些事情我们确实已经讲过一遍了,而且讲的人和听的人都表现出高度警惕,要处理好这些惊人的悖论,尤其是在当前这个事例中。在进到我下一步将要摆在你们面前的这个论题时,我感到有些悲哀,然而我又想鼓足勇气,决不在它面前退缩。

克利尼亚先生,你的论题是什么?

雅典人呃,提到儿童们的游戏,我认为我们的共同体对此陷入了一种普遍的无知状态,看不到它对我们已经制定的法律能否永久保存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凡是对儿童的游戏做出具体规定的地方,就能保证儿童总是以相同的方式做相同的游戏,从中得到快乐,而我们在一些更加严肃的事务上的立法也要像儿童做游戏一样不受干扰,但由于儿童的嗜好是无限多样的,不断波动的,因此儿童游戏总是会有新的变化和新的花样。如果不规定儿童的游戏类型,不依据游戏的情况或所使用的玩具来确定判断游戏好坏的标准,那么发明和引进新游戏的人就会受到特别的尊敬,我们把这些人称为社会的害人虫丝毫也不为过。这样的人在你们背后不断地改变着年轻人的性格,唆使他们藐视古老的习俗,崇拜新颖的东西。我要再说一遍,对一个社会来说,没有比这种语言和观念更危险的东西了。请你们允许我解释一下这种罪恶有多么严重。

克利尼亚你指的是对古老习俗公开表示不满吗?

雅典人正是。

克利尼亚呃,至少我们这些人会对这种呼吁置若罔闻。我们都会抱着最友善的精神聆听你的解释。

雅典人那么我可以先说了。

克利尼亚请吧。

雅典人在讨论当前这个问题时,让我们超越一下自己,不要再在我们中间区分听众和讲话者。我们将会发现,除了从坏变成好,变化总是高度危险的,比如季节的变化、风向的变化、摄生法的变化、精神习惯的变化,总而言之,一切变化都是危险的,除了我刚才提到过的从坏变成好。我们可以思考一下我们的身体,想一想它熟悉各种各样的食物、饮料或身体锻炼方式的过程。身体一开始可能并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摄生法的有用性在引导身体接受它们,身体与新的摄生法调和,对它们熟悉起来,从而使生活过得快乐与健康。但若一个人再次被迫发生改变,要使用别的得到认可的摄生法,那么他一开始会对新食谱造成的混乱感到恼火,然后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才再次变得熟悉起来。呃,我们可以假定,同样的事情在人的理智和灵魂中也会发生。人们生来就处于某种法律体系之下,而这种体系又在某种幸福的神旨保佑下长期稳定不变,因此没有人记得或曾经听说过有某个时代的事情与他们自己所处的时代不一样,他们的整个灵魂充满着敬畏,不敢对已有的东西作任何改革。所以,立法者必须发明诸如此类的办法来保障共同体的利益,下面就是我就这一发现提出的建议。就像我们说过的那样,人们全都以为儿童玩耍中的新花样只是一种游戏罢了,而不把它看做一种最严重的、最可悲的罪恶的源泉,而实际上它确实是罪恶的源泉。于是,人们并不想方设法去阻止这种改变,而是一边抱怨一边听之任之。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这些玩新花样的儿童将来一定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与从前时代不同的人,儿童身上的变化会诱使他们去寻求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追求一套不同的体

制与法律。没有一个人想到由此带来的显着后果,因此我们刚才称之为共同体的最大不幸。其他方面的变化若仅仅是外在的,么其后果当然不那么严重,但若对道德准则进行频繁的修正,则是一种最大的变化,需要我们认真防范。

克利尼亚是的,当然要。

雅典人那么好,我们以前说过节奏和音乐是一种再现,用来表达较好的和较差的人的气质,对此我们现在是否仍旧这样想?

克利尼亚我们对这一点的信念仍旧和原来一模一样。

雅典人那么,我们必须使用各种手段来防止儿童在舞蹈唱歌中创造不同模式的欲望,也要防范可能有人引诱儿童去寻水各种刺激,我们该不该这样说?

克利尼亚完全应该。

雅典人我们中有谁能够找到一种比在埃及使用的办法更好的办法?

克利尼亚那是什么办法?

雅典人呃,就是把一切舞蹈和音乐神圣化。首先,节日必须通过编制年历固定下来,要规定庆祝哪些节日,在哪些天庆祝,分别荣耀什么神祗、神祗的儿子,或精灵。其次,某些部门必须决在庆祝某位神的节日里要唱什么样的赞歌,在节日仪式中要跳什么样的舞。当这些事情都已经决定了以后,所有公民都必须公开向命运之神和所有神祗献祭,向个别的神分别唱颂歌,献上庄严奠酒。如果有人想要违反这些法典的规定,在崇拜神灵时引进的颂歌或舞蹈,那么男女祭司将与执法官一道,以宗教和法律的名义,把他从节日庆典中驱逐出去,如果被驱逐者拒绝服从,那么在这些负责宗教庆典的人眼中,他将被终生视为不虔诚之人。

克利尼亚这是对的。

雅典人关于这种办法,我们在实施的时候必须十分小心。

雅典人当一名年轻人更不必说一名老人了克利尼亚你担心什么?

看到或听到某些不寻常、不熟悉的事情时,他不太像是马上就能解除困惑。他更有可能会停一下,就好比独自旅行或与同伴一道旅行来到了十字路口,也没有人确切地知道该往哪里走,这时候他会停下来向自己提问,或者把自己的疑问告诉同伴,在没有形成一个这条道路到底通向哪里的确定看法前,他会拒绝继续前进。这也是我们当前的处境。现在产生的一个法理问题是很独特的,对这个问题我们当然必须彻底考察,我们这把年纪的人一定不要随意充满自信地坚持说自己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这个问题。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对。

雅典人所以我们要暂时搁置这个问题,在进行一番其他的考察后再来作决定。更何况,我们不希望我们的整个立法被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论题无谓地打断,所以我们的立法工作仍旧要坚持到底。确实,由于上苍的仁慈,当整个讨论到达终点时,对我们当前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许就出来了。

克利尼亚先生,你的建议很好。让我们就这么办。

雅典人我说,让我们先把这个悖论当作一个前提接受下来。

我们的歌曲已经成了“经典”,以往时代的人也曾把某些弦琴的曲子称作经典,由此可见,他们对所谓经典的意思并非完全陌生。有些人可能在梦中看到真理,或者在醒着的时候看到异象。简言之,让我们假定有这样一条法规,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有关歌曲、祭仪、青年歌舞表演的公共标准,无论是唱歌还是跳舞,都不得超越我们法典的规定。遵循法律就能畅通无阻,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惩罚,由执法官和男女祭司执行,这是前面提到过的。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一点确定下来吗?

克利尼亚可以。

我们还是雅典人那么在这些事情上,人们可以确定什么样的他自己不会违反的法律统治呢?这是需要考虑的另一个相关的要点。我们最安全的办法是从设想一些典型案例开始,让我先设定下面这个例子。假定献祭已经进行完了,牺牲已经按照法律的要求焚烧,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些崇拜者儿子或兄弟突然出现在祭坛前,又献上一些祭品,这种做法完全是一种亵渎。我们难道不可以说,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或其他族人都会感到惊愕、沮丧、灰心、不祥,急于把心中的愤怒说出来?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

雅典人确实,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社会都有这种情况发生。执政官刚以公众的名义进行献祭,而这时候就有一支歌舞队,或者有许多歌舞队,转了过来,他们不是远离祭坛,而是经常来到祭坛旁,把庄严的仪式变成纯粹的亵渎,用他们的语言、节奏和阴郁的琴声折磨听众的情感,而最成功地使这个刚献祭过的城邦突然流泪的歌舞队还将被判定为胜利者。我们一定不能赞同这种做法。如果我们的公民确实需要在某个历法规定的哀悼日听这样的哀乐,那么更恰当的做法是从国外雇一些人来表演,就好像在举行葬礼时雇一些吟游诗人来表演卡里亚音乐。我认为,这样的安排也可以用于我们讨论的这种表演,我还可以说尽快把这个论题打发了吧在表演这些哀歌时的恰当打扮不是花冠和金色的服装,而是正好相反。我想要再次问我们自己的惟一问题是,我们对这第一条有关颂歌所做的典型规定是否满意,颂歌应当克利尼亚应当什么?

雅典人应当用吉祥的语言。我们确实可以规定,我们的颂歌应当是完全吉祥的。或者说,我不需要重复这个问题,只要把这条规则定下来就行了。

克利尼亚没问题,你可以这样做。对你的建议我们全都投赞成票。

雅典人我们的第二条规定是什么?献祭完了以后必须向有关的神祈祷,是吗?

克利尼亚显然是的。

雅典人我想,第三条规定是,我们的诗人必须明白祈祷是向一位神发出的请求,因此应当十分谨慎,千万不要漫不经心,心里明明想的是要祈福,但却发出诅咒声。你知道,对神做这样的祈祷是十分可笑的。

克利尼亚当然。

雅典人我相信,前不久我们指出圣地或我们在城里的居所都一定不要拥有金银财宝,对此我们感到满意。

克利尼亚我们是说过这样的话。

他们会做出错误的祈求雅典人现在我们要问,这个论断想要说明什么原则?其中的涵义不就是诗人并不是判断善恶的最能干的法官吗?因此在这种时候用错误语言和曲调的诗人当然会引导我们的公民违反我们制定的有关在这个神圣时刻进行祈祷的法规,尽管我们刚说过,很难再发现比这更严重的错误了。

我们下面还要不要再添上另一条典型的有关音乐的法规,以产生这样的效果?

克利尼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你要是能说得更清楚些,那我们会很高兴。

雅典人任何诗人不得创作违反法律规定的不符合公共标准的作品,这些标准就是正确、高尚、优良,也不得在将其作品送交负责审查的官员和执法官审查,并得到批准之前就随意向他人表演。

这些审查官实际上是我们在选举负责音乐的官员和教育总监时任命的。把问题再重复一遍,我们要不要把这条规定当作我们立法工作的一条典型法规,或者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克利尼亚呃,当然要做出这样的规定。

雅典人一旦做出了这些规定,就可以恰当地向诸神敬献颂歌,还有伴随着琴声的赞扬和祈祷。在诸神之后,精灵和英雄同样也能得到恰当的祈祷和赞颂。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

雅典人下一步,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制定下列法规,而不必再有所顾忌了。终生不懈地追求这些身体的或心灵的目标并服从法律的公民,将受到我们的赞扬。

克利尼亚呃,当然了。

雅典人至于那些还活着的人,在他们的整个生命尚无一个光荣的终点时就用颂歌奖励他们是冒险的。所有这些荣誉都应当同样奖励给有杰出善良表现的男女。有关歌舞的法规应以下列方式决定。较早时代的音乐在古代诗歌中有非常丰富的内容,古代的形体舞蹈也有很丰富的内容,从中我们可以非常自由地选择与我们正在建构的这个社会相适应的东西。应当任命一些不小于五十岁的人来进行选择,由他们决定哪些令人满意的古诗可以接受,而那些被认为有缺陷的或完全不适用的诗歌,有些可以完全排除,有些则可以按照诗歌和音乐专家们的建议作某些修改。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专家的诗歌才能,不过,除了少数情况外,我们不能相信他们的嗜好或喜爱,而要抱着立法者的目的使我们自己成为解释者,制定舞蹈、歌曲、歌舞活动的整个规划,使之与我们的目的尽可能吻合。任何未经规范的音乐活动在这种制度下都会得到无限的改进,哪怕没有添加任何音乐的甜食,喜悦则是所有相同类型的音乐都能提供的。如果一个人自幼年起,直到有理智的责任年龄为止,一直熟悉严肃的古代音乐,那么他会排斥与之相反的音乐,斥之为野蛮的声音;但若他从小听着流行音乐长大,亦即令人

发腻的那种音乐,那么他会感到与之相反的音乐是僵硬的、令人不快的。因此,如我前述,这两种类型的音乐从人们的喜欢与不喜欢的角度来看,无所谓有利与无利,我们额外需要考虑的就是一种音乐通常使人变成比较好的人,另一种音乐通常使人变成比较坏的人。

克利尼亚完全正确。

雅典人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粗略划分两种类型的歌曲:适宜女性的歌曲和适宜男性的歌曲。我们也必须给这两种歌曲提供恰当的音调与节奏。如果一首作品的整个音调或节奏不对头,那么确实是件可怕的事,就好像我们的各种歌曲在这些方面都没有得到恰当的处理。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针对这些要点立法,以一般纲要的方式。现在我们完全有可能对两种歌曲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但是把什么样的歌曲指定给女性是由天然的性别之差来决定的,因此这种天然的差别应当成为我们区分两种歌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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