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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情 人(6)

    第六节
    我回到埃莱娜·拉戈内尔身边。她正躺在一条长椅子上哭泣,因为她以为我马上就要离开寄宿学校。我坐在长椅上。埃莱娜·拉戈内尔躺在我身边,她那柔美的身躯在华丽的连衣裙里面自由自在,着实令我倾心。我从没有见过象她那样美的胸脯。我从没有碰过它。埃莱娜·拉戈内尔还是一个不懂得害羞的姑娘,她不知道什么叫害羞,她竟然能一丝不挂,光着身子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上帝赋予人间最美的事物,莫过于埃菜娜·拉戈内尔的身躯,那真是不可言状的美。她的身村和她那一对挂在胸部而又似乎欲脱离胸部的乳房显得十分对称。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她那丰满的乳房更富有魅力,她的乳峰丰满外凸,仿佛令人垂手可得。在如此夺目的光辉面前,连小哥那苦力般的身躯也不免黯然失色。男人的躯体总是显得干瘪、内秀。可他们的体形却经久不衷,这和埃莱娜·拉戈内尔大不一样,她的形态无法长期保持,只不过一朵季节花,不久便会叶落花谢。埃莱娜·拉戈内尔来自大叻高原。她的父亲是镇上的官员。不久前她正好在学期中间来到这里。她胆怯害怕,常常愿意呆在你的身旁不言不语,或是哭泣流泪。她有一种山里人特有的暗红的肤色,因此人们很容易认出她来,因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由于贫血和天气酷热而脸色苍白、发青。埃莱娜·拉戈内尔不上中学课程,她不知道上学,也不懂得学习,她什么也记不住。她在寄宿学校里读小学的课程,而上这些课根本毫无用处。她依偎着我哭了起来,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和她的双手,我对她说,我将跟她一起留在寄宿学校里。埃莱娜并不知道自己长得非常漂亮。她的父母也不知道要把她培养成个什么样的人材,他们只想尽快把她嫁出去,埃莱娜可以随意找到任何一个未婚夫,可她并不想去找,因为她不想结婚,她一心想跟着妈妈回国去。最后,她还是按着妈妈的愿望嫁人了。她要比这个头戴小丑帽、脚穿金丝鞋的我长得更加漂亮,但我要比她更加成熟,更加接近结婚的年龄。当然埃莱娜·拉戈内尔也满可以出嫁,可以配偶成婚,只是她什么也不懂,你可以吓唬她,可以给她解释会使她害怕的一切,可以叫她呆在那里,乖乖地等着。
    埃莱娜·拉戈内尔还不懂得我所懂的一切。然而她已经是个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就如我所猜想一样,我所知道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埃莱娜·拉戈内尔的躯体沉甸甸的,天真无邪,她的皮肤就象某种水果的表面一样光滑柔嫩,而这种柔嫩很快就将会感觉不出来,只能让你产生少许的幻觉。埃莱娜·拉戈内尔令人产生杀她的念头,令人做起亲手杀她的美梦。她身上虽然有一副象似精白面粉的形象,可她自己却无所感觉,这些东西将赐给玩弄它们的那双手,赐给吸吮它们的那张嘴,而她却不把它们记在心上,也不了解它们,更不了解它们那神奇的威力。我真想吮埃莱娜·拉戈内尔的奶,就象他在中国城那间房子里吮我的奶一样,我每天晚上都到那里去,去那里加深我对上帝的认识。我对她那宛如精白面粉的酥胸贪婪无厌。我真想把她带到我每天晚上所去的地方去,让他和她在一起,我将可以通过她获得一种彻底的享受,然后我死也甘心。
    我爱慕拉戈内尔如同爱我那堤岸的情人一样,我把他们看成是一样诱人的血肉,只不过拉内尔的肤色更加明亮,更加洁白无瑕。她的每一个举动,每滴眼泪,每个缺点,每一处无知,都可以使他的形象反复展现。埃莱娜·拉戈内尔就是这个可怜男人的妻子,这个堤岸的、中国的难以理解的男人。埃莱娜·拉戈内尔也是属于中国。
    我没有忘记埃莱娜·拉戈内尔。我没有忘记这个可怜的男人。自从我动身回国以后,自从我和他分手以后,整整两我没有接近过任何一个别的男人。而这种神秘的忠诚应该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当时还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因为那是我栖身的地方,除此之处,别无他处。就在这个冷漠无情,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我最深深地相信我自己,我有我自己最基本的抱负,那就是将来我一定要从事写作。
    我在堤岸情人单身宿舍里渡过的那些时光,曾经给这块灰暗的灰暗的地方带来了短暂的欢快。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地方,是和死神咫尺相邻的地方,是暴力、痛苦、失望、蒙受耻辱的地方。这就是我那堤岸的委身之处。它在大河的彼岸。然而有朝一日,我将会渡过大河去寻找新的归宿。
    我不知道埃莱娜·拉戈内尔后来的情况,也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是她第一个离开了寄宿学校,比我动身回法国早得多。那时是她妈妈要她回到大叻去。我好象记得是让她回去结婚,因为她可能碰上一个刚从大城市来的人。也许我弄错了,我把我想象的和埃莱娜·拉戈内尔奉母亲之命被迫回国一事混淆在一起。
    让我也向你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是这样的:为了抽鸦片烟,我大哥偷了佣人的钱,还偷了妈妈的钱。他翻箱倒柜,又偷又赌。父亲临死前在那名叫“两海之间”的地方买下了一座房子。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家产。由于他在赌场连连失利,妈妈只好把房子卖掉替他还债。可这也不够。永远没有够的时候。当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企图把我卖给古波尔咖啡馆的顾客。正是为了他,妈妈才有心思活下去,为了他能够吃饱、睡暖,为了他还能听得见呼唤他的名字。妈妈省吃俭用,用了十年的积蓄替他在安布瓦兹附近买下一块地产。可这块地产一宵之间就被他抵押出去。妈妈只好支付利息。从我说过的那片林场砍下来的木头也都被他一宵之间输个精光。他还偷窃我这位快死的妈妈的钱。他是一个专门翻箱倒柜的家贼,他嗅觉灵敏,善于搜索,无论是成堆的布料还是细小的藏物都难逃厄运。他还偷过亲戚的东西,什么首饰、食品等等,一偷就是一大堆。他还偷过杜阿姨、男仆人和我小哥哥的东西。至于我,他自然也没有少偷。他差点没把自己的妈妈也给卖掉。当妈妈刚刚断气而尸骨未寒的时候,他便急急忙忙把公证人请来,假惺惺地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他最善于逢场作戏,此时此刻他如丧考妣。公证人说这份遗嘱无效,因为死者过于偏袒她的长子的利益而损害我的权益。差别之大,令人觉得可笑。我必须当机立断,或接受,或拒绝。我表示接受:我签了字。我终于接受了这份遗嘱。大哥两眼低垂,说了一声谢谢。他呜咽地哭起来。他可能由于在南方当过法奸与敌人合作而遭当局追捕,他再也不知道哪里能有藏身之处。他终于跑到我家里来避风。我一直也不很清楚其中的底细,可他毕竟避开了一次危险。也许他曾经出卖过一些人,出卖过一些犹太人,这些事他都可能干得出来。每当他杀了人之后,或者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他总是显得十分温顺、亲热。当时我丈夫还被关在集中营里,大哥还表示同情他。他在我家里住了叁天。我忘记了他的老毛病,所以每当出门的时候,我什么东西都没有锁起来。当时我把用自己的配给证买下来的白糖和大米储存起来,以便等我丈夫回来时可以食用。他到处搜查,随意取走我的东西。他还翻弄我卧室里的小衣柜。他终于找到他可以下手的东西。他把我全部的积蓄五万法郎统统拿走,分文不留。他带着赃物离开了我的公寓。后来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并没有和他清算这笔老账,这对他来说实在太丢脸了,我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在他登到那张伪造的遗嘱之后,为了换得一口面包,他竟然把那座冒牌的路易十四城堡也给卖掉了。这笔买卖也象那份遗嘱一样,也是弄虚作假,鱼目混珠。自从母亲死后,他就孤零零地一个人,他在世上没有一个朋友。他从来就没有交过朋友,他在蒙帕斯曾经有过几个女人在他手下“干活”,有时他并不叫这些女人干活,至少开始的时候不叫她们干活,有些时候也雇用一些男人,不过这班男人往往还得向他倒贴钱。他孑然一身,生活在极端孤独之中,尤其是他的晚年过得更加凄凉。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坏蛋,他的动作是微不足到的。他让他周围的人感到害怕,只此而已。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丧失了他那真正的王国。他还不是一个强盗,只是一个家里的二流子,一只翻箱倒柜的家鼠,一个赤手空拳的杀人犯。但他从不感到绝望。既然所有的坏蛋都能活着,他也照样能活下去,他没有果敢之处,整天担心受怕,惶惶不可终日。自从母亲死了以后,他就过着一种古怪的生活。在图尔,他只认识咖啡馆里的侍者,拿他们做为他了解情况的“渠道”,那班酒气熏天的常客则是他在咖啡馆后厅打牌的陪客。他亦步亦趋,开始效仿他们,他拼命地喝酒,两眼充血红肿,嘴巴歪斜,模样凶狠。他在图尔已经一无所有。当他把两处地产变卖抵债之后,两袖清风,空空如也。他在母亲租下的那间家具贮藏室里住了整整一年。他睡了整整一年的扶手椅。多亏当时房东开恩,允许他进屋栖身,使他能得在那里呆了一年。后来,房东终于下逐客令,把他拒之门外。
    在这一年期间,他何尝不想赎回他那块已经典押出去的地产,他把母亲留在家具贮藏室里的家具一件一件地输光了,还铜制佛象,铜制器皿,后来连床、衣柜和床单也都拿出去当赌注。最后终于全被输光,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之外,一无所有。孑身一人,孤苦零丁。在这一年里,谁也不愿意收留他。他给巴黎的一个表兄弟写信求援。终于在马尔赛普市弄到一个勤杂员的房间。这位五十开外的老光棍总算谋得有生以来第一个职业,领到有生以来头一份工资。他是海运保险公司的勤杂员。我想他在那里足足干了十五年。他进了医院,但没死在那里,而死在自己的家里。
    妈妈从不对谁说过这个孩子的不是。她从不抱怨自己的儿子。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个偷鸡摸狗、翻箱倒柜的人。这种母爱简直就是一种罪过。他一直隐瞒这种罪恶的母爱。如此母爱着实令人费解,对任何不了解她的儿子的人来说,就是当着上帝的面也无法解释。关于她的儿子,她总是喜欢谈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本来在我们兄妹叁个当中该数他最聪明、最赋有“美感”,最精明能干,并且还是一个最爱他母亲的人。总而言之,他可算是最了解她了。她说,我真没想到一个男孩子竟然能够如此敏感,如此富有深厚的感情。
    我们后来见过一次面,他和我谈起小哥哥死时的情景。他说,我的小哥哥,我们的小保罗死得可怕极了,简直叫人恶心。
    我脑子里迄今还留下这么一幅我们家庭生活的景象:那是在堤岸家里的饭桌上。我们兄妹叁个在饭厅里吃饭。他们都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妈妈没跟我们一起吃饭。开始,哥哥看着我和小哥哥吃饭,后来他把叉子一搁,两眼直盯着小哥哥。他仔细地瞧着他,然后他突然冒出一名难听的话。他说的是有关吃东西的事,他说小哥哥应该自量一点,吃东西不要没个够。小哥哥没有吭声,照样吃下去。他又提醒一句,说什么那些大块的肉是专门留给他的,叫他别忘啦。他说:别来这一套。我问他:为什么这些肉光是留给你的?他说因为本来就是留给我的。我说:我真盼望着你死去。我再也吃不下去了。小哥哥也没法吃下去。他正等待着,只要小哥哥敢于还口,哪怕是说出一句话,他那双摆在桌上的拳头就会砸烂他的脑袋。小哥哥仍然一声不吭。他脸色苍白,泪水从睫毛之间掉了下来。
    大哥死的那天是个阴沉沉的天。我记得是在春天,四月份的某一天。那天有人给我来电话。他们没说别的,只说他死在他房间里的地板上。死神终于在他的历史行将结束时,提前降临。其实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的命运就早已注定了,只是死神来得太迟了。自从小哥死了以后,他的命运就已经在劫难逃了。
    妈妈曾经要求把他和自己安葬在一起。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埋在哪处公墓里,我只知道在卢瓦尔省。他们俩双双被埋葬在同一个墓穴里,而且仅仅是他们俩个。这是千真万确的。一幅不堪入目、令人难以容忍的景象。
    一年到头,黄昏总是在同一时刻降临。暮色非常短促,几乎骤然而至。每逢雨季,整整几个星期看不见天日,天空总是雾气沉沉,就连月光也无法透过。而旱季则恰恰相反,万里睛空,洁白如洗。即使那些没有月亮的夜晚也仍然光亮可见。大地上,水面上,公路上和墙壁上,投下了一个个平行的影子。
    我记不清白天的景象。因为阳光的照射使自然的色彩失去了光泽,遭受了破坏。而夜间的景象,我却记得一清二楚。那蓝色就在天际的尽端,在那浓云密雾的后面,覆盖着整个世界的天穹,对我来说,天空就是这蓝色底下的纯洁的光迹,这种混合的冷色赛过其他任何颜色。当我们还住在永隆重的时候,有时当妈妈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叫人套上那辆旧式的双轮马车,我们驾着马车前去观赏那间奇妙的景色。月光从天上落下来,撒在清晰透明的瀑布上,撒在寂静的、纹丝不动的空气中。空气也是蓝色的,人们可以把它捧在手里。天空就是这种不断闪烁的光芒。月光照亮了一切,照亮了大河两岸的田野,无边无际,直至那视野的尽头。每个夜晚都有不同的景色,都可以叫出不同的名字。而那夜间的声音就是乡村家犬的吠叫声。它们神秘地吠叫,此起彼伏,互相呼应,村村相传,漫无边际,通宵达旦。
    在院子里的小径上,番荔枝树的影子漆黑如墨。整个花园都凝固在一种冷漠的静止之中。房子也是一样,既宏伟壮观,又忧郁悲伤。小哥哥跟在我后面走着,这时候他一再观望着那扇朝着寂静的大道敞开的栅栏门。
    有一次他没有来到中学的门口等着我。只有司机一个人坐在那辆黑色的轿车里。他对我说,少爷回沙沥去了,因为他父亲病了。还说他——司机——奉命留在西贡负责送我上学,接我回寄宿学校。数日之后,少爷回来了。他又重新坐在那辆黑色轿车的后排座位上,因为怕被人看见,他总是把脸扭过去,他总是提心吊胆。我们互相亲吻,一声不吭,一再地拥抱接吻,完全忘记这是在学校的大门口。他一边亲吻,一边哭泣。他的父亲还得活下去。他最后一线希望幻灭了。他曾经对父亲提出过这个要求。他央求父亲让他继续把我留在他身边,求他理解他的心情,还说他父亲一生当中至少也会经历过一次如此强烈而且不可阻拦的爱情。他央求父亲也允许他享受一次与这位白人姑娘的疯狂的爱情,他求父亲允许他在姑娘被送回法国之前充分地去爱她,至少再爱她一年的时间。因为对他来说,这刚萌芽的爱情是如此的强烈,无法抛弃,这肉体的分离实在是太可怕了,何况父亲也知道,以后这样的爱情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的。
    父亲一再对他表明,他不愿看着他的儿子早日死去。
    我们一起泡在浴缸里的凉水中,我们互相吻着,呜咽着,痛不欲生,可这一次,我们的确是因为所享受的是一种无法得到的安慰而痛苦万分。后来我对他说,没有什么值得悔恨的,我向他重复刚才他所说的话,说我随时都可能动身回国,因为当时我也无法决定我自己的行动。他说从今以后,这一切他将无能国力,因为大局已定,无法挽回。我对他说我同意他父亲的意见,我也表示不再继续和他混下去。可我并没有陈述我的理由。
    永隆一条长长的大街延伸到湄公河的岸边。入夜以后,这条大街总是空无一人。那天晚上,就象几乎每个晚上那样,突然停电了。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开始发生。当我刚踏上这条大街的时候,当花园的栅栏门刚刚在我身后关上的时候,电就被切断了。于是我拔腿就跑,因为我害怕黑暗。我越跑越快。突然间,我似乎听见在我身后也有另外一个人在跑。我肯定后面那个人正跟着我的脚步追着我跑过来。我一面跑,一面回头看。我于是看见:这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瘦得象死人一样,她边跑边笑。她光着脚丫,紧跟在我后面,想把我抓住。我认出她了。她就是镇上的女疯子,是永隆的那个女疯子。我头一次听到她说话,她总是在夜里才说话,而白天却睡大觉,并且常常在这条大街上,在这个花园门前。她一边跑,一边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叫喊。我十分害怕,以至想叫人都喊不出声来。那时我可能只有八岁。我听见她那狂笑声和嚎叫声。她肯定是在拿我开心。留在我的记忆中的就是这种内心的害怕。要是说这种害怕超越我的理性,超过我的确力,那未免说得太轻了。我当时简直是魂不附体了。当时如果那个疯子用手碰我一下,哪怕是轻轻地一碰,我也将会比死去还可怜,我也将会变成一个疯子。我跑进邻居的花完里,我想钻进屋子里去,可当我刚爬上台阶的时候,我就摔倒在门前。后来过了好些日子,我仍然心有余悸,无法叙述我在那天晚上的遭遇。
    长期以来,我一直担心母亲精神状态的恶化——我还不能给她这种病态定性——每当她和她的孩子分离的时候,她就会处于这种状态之中。我想只有我才知道我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情况将会怎么样,而我那些哥哥是不可能知道的,因为他们无法想象妈妈那种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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