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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剑狂花》 作者:古龙

第一部分

 “小楼昨夜听春雨”。

本是充满诗情画意的佳句,却隐藏着刀光剑影,血雨腥风,这怡人情怀的诗句,原来竟是称雄一世的魔教的教魂。
白小楼,以他盖世的武功,创建了魔教;同时也以他的风流倜傥,赢得了仇青青、仇春雨双双的爱慕。三人为情所系,互成倚角鼎助魔教,可谓盛极一时。武林大业,如日在中天,可在爱情上,白小楼却面临着二者只能择其一的尴尬境地。当白小楼忍痛割舍仇青青,要与仇春雨结为百年夫妻时,而仇青青的腹中,已怀上了她与白小楼的爱情之果。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仇春雨也含愤离开了白小楼。
白小楼失去仇氏姐妹的相助,魔教不支,很快被仇人歼灭。数年后,白小楼与仇春雨后裔白天羽仗持父传的春雨剑,为重建魔教而叱咤武林,又演绎出一段惊心动魄的武林故事。
引言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
不管他天地间又平添落花几许,也都是寻常事。
花落人亡,天地无情。
天地本就无情,若见有情,天早已荒,地早已老。
第一部 花灿烂,人有情
 雪地里的恨
二月初二,龙抬头。
冬尽,初春。
雪却仍飘着,满天雪花,大地一片苍茫。古老有劲的松树上沾满了银白的雪花,有风吹过,刚停息在树叶上的雪花又被吹起,吹入那无边无际的风雪里。
钟毁灭狂奔着。
他的鼻子、他的耳朵、他的嘴唇他的手都已被寒雪冻得发紫了,他的眼睛里却充满了血丝。
一种在怒气到了极限时才会出现的血丝。
他已狂奔了一天一夜,却丝毫不见有疲倦之意,就算有一丝丝,也早已被心中的怒气给吞噬了。
他奔、他怒,为的只不过是赶到一个地方,去和一个从小结拜的好兄弟决斗。
既然是从小结拜的好兄弟,为什么还要决斗呢?
同样在雪地里,同样的寒气刺骨,皇甫擎天的鼻子、耳朵、嘴唇和他的手都很红润。
一种很温暖的红润,一种只有在火旁才会有的红润。
用柘木架成的火堆上摆着一个铁锅,铁锅里放着银白的雪团。
雪在铁锅里逐渐溶化,只一会儿的时间,银白的雪团已不见了,已化成了一锅纯净的水。
水面上缓缓的冒出的自烟,由淡而浓,再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喝到一杯热腾腾的茶。
他起火煮茶,为的只是在等一个人。
等一个从小结拜的好兄弟,等着和他碰面,等着和他决斗。
既然是从小结拜的好兄弟,为什么还要决斗呢?
△△△△△△
钟毁灭十七岁崛起江湖,二十一岁就已被人称为“九天鬼帝”,身经大小四十二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
他高大强壮,个性豪爽却又带着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这一个人唯一能躲过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不要出生到这个世上来。
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魔魔”属下子弟四千七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
“魔魔”是钟毁灭自创的组织,从开创至今,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却已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条路绿林豪杰,统统收拢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帮会。
现在钟毁灭才二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一个新的形象——英雄与魔鬼的结合。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形象是怎样造成的。
他平生从不相信任何人,唯一的莫逆就是皇甫擎天。
皇甫世家代代为官,“皇甫”是皇帝所赐之姓,他们本姓“甫”。
皇甫擎天的曾组父甫水钢平息了关东大乱,皇帝为了嘉奖他,特赐“皇”
姓冠于甫字之上,于是甫水钢就成了皇甫水钢。
甫擎天当然也成了皇甫擎天。
他威武英俊,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子汉,而在他身边,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
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傲之处。
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是他在二十四岁时,就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继承了他父亲的官位。
上任不到半年,他任职的省城之内就再也看不到强盗小偷之类的人,两年里就己肃清了附近的武林败类。
现在皇甫擎天才二十七岁,声名却已响遍了江湖,他一生中好友甚多,结拜的却只有一个。
就是“九天鬼帝”钟毁灭。
雪花如雾般的飘着,既银白又苍茫。
钟毁灭的眉睫上已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却盖不住那满腔的怒火。
他身上的那一件深蓝色的长披风,随着他奔跑而随风扬起,就宛如蝙蝠的双翼在振翅。
编蝠飞翔,静而快速。
钟毁灭的脚步声却早已传遍了整个山谷,惊飞了无数的山鸟和野兽。
也使皇甫擎天微微的抬了抬头。
他将欲喝的茶杯停留在唇边,一双明亮的眼睛凝视着脚步声的来源处。
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但你如果仔细看,一定可以发觉在他的眉宇间,有着一抹淡淡的无奈,和一丝轻轻的痛苦。
他的无奈是为了什么?
他的痛苦是为了什么?
为了即将开始的决斗?
脚步声渐大渐急。
皇甫擎大缓缓站起,眉宇间的无奈和痛苦更浓。
远处终于出现了人影。
一个像蝙蝠的人影。
皇甫擎天终于站定了,长披风已不再扬起。
钟毁灭一双锐利如豹的眼睛直盯着皇甫擎天。
如果目光能杀人,皇甫擎天现在大概已被杀了十七八次了。
皇甫擎天的目光迎合着钟毁灭,他的脸上还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钟毁灭的刀在背上。
皇甫擎天的剑在手。
漆黑的刀,纯白如雪的剑。
黑如死亡的刀。
纯白岂非也如死亡?
刀与剑之间的距离已渐渐近了。
他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渐渐近了。
杀气已现,渐浓。
浓如雪。钟毁灭终于走到皇甫擎天的面前,突然拔刀,刀光如死亡般遥远,却又美丽如阳光下的玫瑰。
刀气就在皇甫擎天的眉睫间。
皇甫擎天不动。
刀光划过,一丈外的古松树枝纷纷断落,枝叶上的雪花也纷纷掉落,如美人的珠泪般落下。
然后刀光就忽然不见了。
刀还在,在雪地里。
钟毁灭拔刀、划过、插入雪地里。
刀身直没雪中,刀柄仍在幌。
钟毁灭用的也是天下无双的刀法。
漆黑的刀,苍白的手。
钟毁灭的脸色更苍白。他的脸上充满了怒意,瞳孔也已在收缩。
皇甫擎天仍在凝视着他,发亮的眼睛里,忽然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一种不知是已接近解脱时的欢愉?还是无可奈何的悲伤?
两个人的目光接触,仿佛触起了一连串看不见的火花,就仿佛遥远苍穹中划过的流星般。
“你好。”皇甫擎天忽然开口说。
“我好。”
“我知道你一定很好。”
“我当然好,你当然一定知道。”钟毁灭淡淡的说:“否则你怎又会约我来?”
皇甫擎天的眼中仿佛有针在刺他,他转头注视着远方一棵不知名的树,过了很久,才又缓缓的说:“你错了。”
“我错了。”
“你错在不该来的。”
“我是错了。”钟毁灭说:“锗在不该跟你结拜。”
他脸上的怒意仿佛淡了些。他接着又说:“如果我们没有结拜,如果我不是你的朋友。”钟毁灭仿佛在冷嘲:“我的心里就不会有气,你也就不会有痛苦。”
皇甫擎天目光重落,再次凝视着他。
“你错了,我也错了。”皇甫擎天淡淡的说:“你错在跟我结拜,我错在我是皇甫世家的人。”
“不是,我们都没有错,错只错在命运。”钟毁灭说:“命运为什么要让我们相遇?为什么要让你是皇甫擎天。我是钟毁灭?”
刀光重现。
话声一落,钟毁灭就已拔出雪中的刀。
刀光一闪,这次断落的不是一丈外的松树,而是皇甫擎天的发丝。
如果不是他闪的快,断的恐怕是头颅了。
刀光漫天,刀如闪电。
刀声破空。
皇甫擎天连闪了七次身法,却是无法甩脱那柄漆黑的刀。
钟毁灭眼中的血丝又浓了,浓如火。
漆黑的刀,纯白的剑。
刀与剑相碰,迸出火花,就仿佛流星相碰时所发出的火花般灿烂。
火花和目中的怒意几乎已快将皇甫擎天燃烧。
钟毁灭的残、怒、狠、快,都已在他的一刀一刀下展露了出来。
反手一刀,淡淡的斜挑而上。
皇甫擎天明明看见他这一刀的出手和部位,明明可以躲得过的,可是等这一刀到了他的眼前,他却还是无法避开。
刀光划过,血花溅起。
血花如雪花般溅飞,洒落。
雪花凄凉,血花热情。
皇甫擎天的左肩被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他已感觉到力量逐渐顺着流出的血而消失。
雪花银白,血花鲜红。
血花很快的就和雪花凝结。
银白瞬间成了鲜红,就宛如蔷薇绽放般红艳、凄美、哀怨。
钟毁灭的眼孔中已看不见血丝了,他的双眼已红得如蔷薇,刀却还是漆黑的。
漆黑得就仿佛死亡前那一刻那样陌生、遥远,却又仿佛是你至交好友般的拥抱着你。
皇甫擎天的瞳孔仿佛在扩散,他的眼中已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两种颜色。
漆黑和银白。
并不是漆黑的那一刀,并不是银白的那团风雪。
当那一刀向他砍过来时,他没有看见那一刀的锋芒,只看见那一片漆黑。
只看见如情人张开双臂般的漆黑,柔柔的向他涌了过来。
就在这一片漆黑刚要拥住皇甫擎天时,忽然停了下来。
钟毁灭高举着漆黑如死亡的刀,凝注着已快虚脱的皇甫擎天,他的眼中露出种无法叙述的表情。
那是种又恨、又同情,还带有一些悲伤。
到底是结拜的兄弟,在最后的一刹那间,钟毁灭面临了抉择。
这一刀是砍下去?或是不砍?
砍下去,从此江湖中再也没有皇甫擎天这个人。
不砍,后果....
命运的改变,往往在于人的一念间。
如果在最后一刹那间,钟毁灭不迟疑了一下,这个故事或许就无法发展下去。
砍?不砍?
就在钟毁灭内心自我挣扎时,他看见一柄纯白带有冰冷光芒的剑,无声无息的刺入他的右胸第七根和第八根肋骨间。
然后他的人就仿佛泥般的躺了下去,一倒下去,就看见皇甫擎天高高的站在他的面前,手中纯自的剑尖上正在滴着鲜红的血。
“就因为你是皇甫擎天,才要这么做?”钟毁灭忽然问。
“是的。”皇甫擎天的声音仿佛有了痛苦之意。“就因为你是钟毁灭,我才必须这么做。”
“你为什么不一刀杀了我?”
“不能。”
“因为你是皇甫擎天。”钟毁灭说:“做官的要杀人,一定要等到命令下达时,才可杀人?”
“是的。”
钟毁灭冷笑,他将头转向别处,将目光停留在远处一棵古松上的一只不知名的飞鸟上。
“你为官,我为寇,所以你就必须抓我,因为这是自千古以来就不变的道理?”
“是的。”皇甫擎天淡淡的回答着。
“好。”钟毁灭回过头来,深深的注视他。“你不愧为我钟毁灭的结拜兄弟。”
风在吹,吹过雪地,带走了血腥,带走了寒意,带走了残冬....
无论风带走了任何东西,有一样却是任凭谁也无法带走的。”
——恨。
第一章 大典前夕
 一
正月十四。
济南。
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擅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凤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恙?”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
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
“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
“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
“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
“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束的人固然可以堂堂人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束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人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
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
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睛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
“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令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矩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已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妞。”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妞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推?”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
“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已请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
“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第二章 最穷的杀手
 一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时,纵酒挥刀斩人头。
一间破庙,一个人。
一把长剑,一只铜壶,一壶浊酒。
一堆火。
任飘伶以长剑吊铜壶在火上煮酒,破庙里有寒凤呼啸而过,任飘伶脸上的表情比寒风更冷,冷如剑锋的光芒。
正月十五,晨。
雪虽已停了,寒意却更甚。
这壶酒已是最后一壶酒,喝完了,今天就得断粮。
任飘伶盯着铜壶,苦笑的摇摇头,最近半个月来,他几乎比乞丐还要穷。
穷得三餐都以白菜热面为食,喝的酒也是最劣品的酒,今天却更惨了;他连吃碗白菜热汤的钱都没有。
如果再不接笔生意的话,恐怕就会沦为强盗了。
不管是好酒、坏酒,喝到肚子里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会令人醉。
一壶酒已被喝掉一大半,任飘伶才觉得身体稍微暖了些,人也觉得轻飘飘的。
就在他又准备喝一口酒时,地上忽然多出了一条人影,任飘伶眼尾瞄向门口。
一个身穿华丽轻便服的中年人,面带笑容的看着任飘伶。
“任先生?”中年人的声音也有笑意。“任大侠?”
仰口一喝,酒从嘴角溢出,任飘伶用衣袖抹了抹嘴,然后满足的靠在墙壁,闭目养神,就仿佛门口没有站着人,也没有听见有人在叫他。
这个站在门口的中年人居然还在笑,还在问。
“任大侠?”
任飘伶仿佛已睡着了。
中年人居然还能笑,而且笑的更愉快,他伸手掏出了两张银票,轻步的走近任飘伶,轻轻地将银票放在任飘伶的大腿上。
大概是穷人对于钱财都比较敏感些,中年人将银票放好时,任飘伶就微微的张开眼,看了看大腿上的银票。
“这是山西大通行的银票,每张一千两。”中年人说:“请任大侠笑纳。”
“我为什么要收这两张银票?”
他总算开口了。
“小的叫卓恩,是南宁次守的总管,有事想烦大侠相助。”中年人说:
“这两张银票只是小小的意思。”
“你是想要我替你杀人?”
“听说任大侠的剑是江南一带有名的快剑。”
“你要我杀谁?”
“载思。”中年人说:“南君王的师爷。”
任飘伶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总算睁大了些,他看着中年人,过了一会儿,忽然间:“你身上有没有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中年人说:“有。”
中年人虽然不明白任飘伶的意思,但还是将五十两银子递给了他。
任飘伶很仔细的将五十两银子收了起来,然后站起,将两张银票还给中年人。
“这...”
不等中年人说出,任飘伶就打断了他的话。
“有两件事务必请卓先生注意。”
“是的。”
“第一,我不是什么任大侠、任先生,我叫任飘伶。”他淡淡的说:“第二,这次要杀的人用不着二千两。”
“只要五十两就够了?”
“是的。”任飘伶盯着中年人。“因为你只值五十两而已。”
“我?”中年人满脸诧异。
“对。”
话声未落,剑光已闪。
只一闪,剑光就不见了。
剑又回到剑鞘里,中年人的咽喉却已多出了一个洞,一个窄而圆的小洞,鲜血这时才开始冒出。
中年人的脸上还残留着惊讶、不信和恐惧。
任飘伶将铜壶中的酒全喝光,然后才迈步走了出去,在走过中年人时,淡淡的留下了一句话:“你是我杀的人之中,代价最低的一个。”
等任飘伶的人影消失于门外时,中年人才倒了下去,这时他咽喉的血已开始凝固。
中午。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任飘伶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白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名人侠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任飘伶一进入小饭铺,就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三个身材很瘦小的中年人坐在靠门的左边,他们背对着任飘伶,可是一旦有行动的话第一个冲到任飘伶坐的地方的人,一定是这三个瘦小的人。
在任飘伶的正对面,坐着一对看起来好像是夫妻的人,做丈夫的仿佛对妻子很体贴,不时的替她挟菜倒茶,任飘伶却知道这双手杀起人来,也好像挟菜般的轻松。
坐在柜台里,仿佛已睡着了的掌柜,说不定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大刀,正等着刺杀任飘伶的最佳时机。
这些人看起来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任飘伶却绝对相信他们都是杀人于瞬间的好手。
用这么多高手来盯着他,载思也未免太看重他了。
任飘伶慢慢的吃着一碗拌着猪油的白饭,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载思和皇甫擎天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来这里为了什么?
是为了今天下午的大典?
或是还有别的事?也许是无意间来到这里的?
“可是载思这次错了。”任飘伶在心里微笑:“他派人来盯着我,实在是浪费了人力。”
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随着寒风从窗缝里窜了进来。
皇甫擎天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大典、接圣旨、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水柔怡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皇甫擎天,他们结合已经有二十年,已经有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和一个十七的小儿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皇甫擎天又喝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三十一杯。
他喝的不是载思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又倒了一杯酒,却没有把这杯酒喝下。
门又悄悄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水柔怡,是载思。
皇甫擎天垂下手未,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茶几上,看着站在门口的阴影中的载思。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
就在皇甫擎天踏出房门的同时,有三匹快马已然进入了济南府。
两位武官护送着一位“公公”。
三个人三匹马一人城,立刻有九个人迎了上去,九个载思派出来迎接钦差大人的侍卫。
三个人很快的就被迎进南王府。
当然三个“大红包”也早已塞进了这三位大人的口袋里。
这时,五年一次所选出来的花魁,已坐上了花轿,已从醉柳阁出发,已在大街上游行。
鞭炮震天,人潮喧哗。
大街上挤满了争看花魁的人们。
刚放下饭碗,任飘伶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很难看。
他忽然想到载思为什么要派这些好手来盯着他。
载思派这些人来这里,并不是要他们来杀任飘伶,而是他们来送死。
要他们来让任飘伶杀。
任飘伶刚想将这可怕的想法告诉他们时,已来不及了,这时他们发动任务的暗号,显然已响起了。
第一个冲到任飘伶身旁的人,果然是那三位瘦小的年轻人。
任飘伶刚避开第一次的攻击时,正对面的那对夫妻一双鸳鸯刀已如轮圈般的划向任飘伶。
虽然是白天,大院里却仍然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大府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的羊皮卦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来。
总管南七省,当今武林中的第一强人,南郡王皇甫擎天终于出来了。
皇甫擎天出现的时候,穿一身以黑白两色为主,经过特别设计和精心裁剪的衣裳,使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威武高大,也使得他年纪看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轻得多。
他用明朗诚恳的态度招呼宾客,还特地走到府前的石阶上,向院子里的人群挥手。
一声轻雷,乌云间忽然有雨点落下。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于瞬间,被杀也是一刹那间的事。
他们的鲜血也是红的,就跟那些靠苦力而活的人的血一样红。
鲜血满地,尚未凝固。
任飘伶就站在鲜血中,小饭铺里已不见往昔的热闹,现在它已充满了阴森、恐怖、死亡的气息。
他的目光透过雨帘而落在远方的一朵乌云上,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没有杀人后的沮丧,或是欢愉。
又是一声轻雷,雨点已逐渐大了。
任飘伶走出小饭铺,走入雨中,走入一片苍茫中,走入天地织成的一片虚无里。
大厅中央的大案上,两根巨大的红烛已燃起。
皇甫擎天已经跪在案前一团铺着虎皮的圆团上,宣旨的公公已经站在皇甫擎天的面前。
大典已将开始。
载思安排在人群中的好手,每个人的手都已伸入怀里。
怀里藏着的,当然是致命的武器。
现在只要有人一有动作,这些人的手都必将在刹那间把一件武器从怀里伸出来,在刹那间把他们格杀于大厅前。
载思所提心的三个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任飘伶在小饭铺,那位好客的白少羽自先生当然还待在醉柳阁。
钟毁灭那位可怕的手下胖妞,根本就看不见人影,更别说九天鬼帝了。
眼看着大典已将进行,只要公公宣完圣旨,事情就比较好办些。
“皇甫擎天。”公公的声音嘹亮。
“在。”
“接旨。”
“谢公公。”
“宣——”
公公刚开口读第一个字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就宛如烧焦的木炭般黑色,然后他的人就倒了下去。
载思的笑容就随着倒下的公公而忽然冻结,就像是一张手工极拙劣的面具般冻结在他脸上。
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和行动仿佛也全都被冻结,可是在一瞬间之后,就忽然骚动沸腾了起来,使得大厅上变得就像是火炉上一锅刚煮滚的热粥。
唯一能够保持冷静的一个人就是皇甫擎天。
公公一躺下,他就看见公公背上插着两根细小的箭,流出来的血也跟他的脸色一样灰黑。
这两根细小的剑显然沾有剧毒。
大案上的两根巨大红烛已从中央断烈,露出银白色的铁盒子。
这两根细小的箭,原来是从藏在红烛里的铁盒子发出的。
大厅里一片混乱,侍卫们正加紧的维持状况。
九天鬼帝的报复终于来了。
载思凝视着皇甫擎天。
皇甫擎天却在盯着巨大红烛,然后苦笑一下,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还是这么胆小,都二十年了,居然还不好意思露面。”
第三章 雨的洗礼
 一
云在天空游荡,它从远方飘来,又飘向远方。
从来没有人知道云的故乡在哪里?
云的归处是何方?
这就是藏花喜欢云的原因。她现在就躺在绿草上,凝视着天空的云彩。
今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她这种年纪欢愉的节日,可是她却宁愿独自躺在这一片寂寂的草原上。
每逢过年佳节,她总是一个人躲得远远的,躲入一片空寂中,躲入自己内心的天空里。
尤其是今天。
一大早,她就溜出了家,溜到这里,然后从早上躺到现在。
云朵不知变化过多少形状,她却连姿势都没有换过。
山风带来了远方的泥土味,也带来了大街上的欢呼声和鞭炮声。
现在语人想必已进府受封了。
想到语人,藏花无奈的苦笑。
同样是养女,同样是花漫雪收养的女儿,待遇却截然不同。
语人长得美,说话声音也好听,不但人见人爱,就连她们的养母花漫雪都特别疼爱她。
给她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住的也是华丽的房间。
藏花呢?
一切藏花所能用的东西都是旧的。
——不是语人用过的旧东西,而是别人不要的。
语人用过的东西,一切都毁掉,绝对不会留下来给藏花用。
五年前,花漫雪就已开始训练语人做一个“花魁”。
今年的“花魁”得主,果然是花语人,她果然没有令花漫雪失望。
她似乎是什么事都没有令人失望过。她似乎天生就是个宠儿。
藏花天生好像就是个讨厌鬼,她顽皮、捣蛋,做的每件事都出乎人预料,都会令人头痛三天。
所以城里的人几乎都喜欢花语人,除了胡疯子是藏花唯一的朋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为伍。
就仿佛她是瘟神般的,一靠近她就会被传染。
藏花也乐得这样,一个人无拘无束的,多轻松、多自在,做任何事也不怕别人议论,也不必为任何人做勉强自己的事。
藏花相信花语人一定过的很不愉快,尽管她表面上很痛苦,很无趣,实际上,她活得比任何人都愉快,丝毫没有一点烦恼之事。
可是今天她却觉得很烦躁。
如果说她烦躁,是因为语人被选为“花魁”,她是死都不承认的。
问她是为什么烦躁呢?
她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来。
总之,她今天觉得任何事都不对,就连天边的云朵仿佛都变成了食人鹰。
藏花最讨厌食人鹰了,每次遇见食人鹰,她都会想尽办法将它打下来。
她认为所有动物里,食人鹰是最残忍的,人死了已经够悲哀,它却专吃死人的肉。
乌云如兀鹰般的盘旋于天空。
天边突然亮起一道闪电,接着雷声如闷鼓般的从远方传来。
“下吧!”藏花依然不动的躺着。“让这苍穹的甘汁,洗洗大地的尘埃。”
雨下了。
起先只是点缀式的毛毛雨,越下却越来越大,最后简直就如瀑布般倾盆而下。
藏花还是不动,只是眼睛被雨水打得有点睁不开。雨越大,她心里就越舒坦。
这阵雨来得正是时候,不但冲淡了天地间的寒气,也冲淡了藏花心里的烦躁。
就在她觉得眼睛实在受不了雨水的侵袭而坐起时,忽然看见大雨中有个人施施然的走着过来。
从小饭铺走出后,任飘伶就任凭雨点打在他身上,打在他脸上。
雨水顺着脸颊流下脖子,流入衣襟内,再由裤管流出,流入大地。
旧的流出,新的雨水不断的涌入,在这川流不息的过程中,任飘伶已走到了这一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
然后他看见一个人从草地上坐了起来。
一个仿佛刚从地狱边缘挣脱而出的人。
看见有人也在淋雨,藏花的心里更愉快了些,这世上还是有可爱的人在。
——喜欢淋雨的人,一定有他的可爱之处。
这是藏花评定人品的五种方法之一。
“唉!你好。”藏花愉快的挥着手,“你是谁?”
这时任飘伶正好走到藏花身旁,他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有趣的盯着她。
藏花也很有趣的凝注着他。
“你是谁?”他不答反问。
“我的问题你还没有答复,我是不是可以晚一点回答你的问题?”藏花笑着说。
“可以。”
“那么我再问你一次。”藏花说:“你是谁?”
“你的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可以。”藏花又笑了。“不过这样,你当然也就得不到你问题的答案了。”
任飘伶笑了。
他这一笑,就仿佛寒冬里的阳光般令人心头一振。
他笑的样子实在很不好看,却又带有一种说不上的魅力。
这是藏花对他的笑容评定结论。
“任飘伶。”
“花藏花。”
他坐下,就坐在藏花的旁边。
大雨浠沥,乌云渐淡。
“有谁想得到江湖上最有名最贵的杀手,居然喜欢淋雨。”藏花笑着说。
“名人也要吃饭。”任飘伶淡淡的说:“况且淋雨可以使人脑袋清醒一点。”
“你的脑袋难道常常昏昏的?”
“一个月里大概有二十四五天是这样子的。”
任飘伶回答。
“怎么可能呢?”藏花问:“看你的样子不像是天天醉的人?”
“世上除了酒以外,还有一种也可以使人脑袋昏昏的。”
“哪一种?”
“饿。”
“饿?”藏花仿佛有点吃惊。“你时常在饿?”
“是的。”他笑着说:“尤其最近半个月。”
“你难道忘了吃东西是可以治饿的?”
“我怎么会忘记。”任飘伶说:“问题是,我想吃却没办法吃。”
“为什么?”
“你难道忘了吃东西是要给钱的?”
“你没钱?”
“你不信?”
“江湖上最贵的杀手居然会没有钱吃东西?”藏花说:“谁会相信?”
“我。”任飘伶说:“除了我之外,大多数的人想法都跟你一样。”
“你所赚的钱呢?”
“花了。”
“怎么花的?”
“吃、喝、玩、乐。”
“你不会省一点?”
“已经够省了。”任飘伶笑着说:“每次赚五十两,我都花了三天才用完。”
“五十两?”藏花又吃了一惊。“你每次代价才五十两?”
“是的。”
“江湖传言,你是最贵的杀手。”藏花说:“最贵的就是五十两?”
“那倒不是。”
“为什么你的代价只有五十两?”
“因为现在值钱的人,已越来越少了。”
“值钱的人?”藏花问:“你杀人还分价钱?”
“当然。”任飘伶淡淡的说:“有些人万两我未必肯杀,有些人只要五十两我就肯动手了。”
“哪些人是你万两也不肯杀的?”
“不该死的人。”
“该死的人,五十两你就拔剑?”
“是的。”任飘伶说:“今天早上我就赚了五十两。”
“谁?”
“一个只值五十两的人。”
任飘伶似乎不想谈论这件事情,所以他很快的转变话题。
“像你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是有安排不完的约会,你怎么会有空来这里淋雨?”
“是呀!就因为约会太忙了,忙得几乎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所以饿得头昏昏的。”藏花说:“才会想到这里来淋淋雨。”
“是吗?”
“嗯。”
“真的?”
“假的。”
藏花的眼神仿佛有了些伤感,她的声音也怪怪的。
“这是我自己想的,也是我希望的事。”藏花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事实上却不是这回事。”
她接着又说:“奇怪,我从来不会向人讲这种事,更不会在陌生人面前如此坦白,”藏花看着他。“对你,我就觉得好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聊天似的。”
任飘伶将视线转向远方,他的眼神里也有了感伤。
“那是因为我们是在雨中相逢。”他淡淡的说:“雨不但使人头脑清醒,也会使人坦然相见。”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自古以来,‘雨’一直都是人们感伤的代用词。”他说:“在雨中很容易使人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事,也会使人忘情的说出一切。”
△△△△△△
乌云虽然已散了,雨还是下的这么大,而且似乎没有停的意思。
藏花却已不想再淋雨了。她迅速站起。
“享受雨的洗礼,是我喜欢的事,伤风发寒却非我所愿。”藏花用一双带有笑意的眼睛盯着站起的任飘伶。“居然今天你赚了五十两,那你就该请我喝顿酒。”
“我可不可以不请你?”任飘伶笑着问。
“不行。”
载思进来时,皇甫擎天已在小厅等着,就坐在那铺着貂皮的椅子上,用水晶杯喝他的葡萄酒。
只有皇甫擎天一个人可以这么做,有一天有一个人自己认为载思已经离不开她的少女,刚坐上这张椅子,就被赤裸裸的抛在门外的积雪里。
载思所有的一切,都绝对不容人侵犯,只有皇甫擎天是例外。
但是载思还是让他在小厅等了很久,才披上件宽袍赤着脚走出卧房,第一句话就问皇甫:“你是不是来问我,为什么我预料的三个人,一个都没有出现?”
“是的。”
载思也坐了下去,坐在一叠柔软的紫貂皮上,平时,他在皇甫面前,永远都是衣冠整齐、态度恭谨,从未与皇甫平起平坐。
因为他要别人感到皇甫擎天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
可是现在房子里只有他们两个。
“什么事我都算到,也算对了,只有一样我疏忽了。”载思说。
“哦?”
“感情。”载思说:“我没有算到人的感情。”
“感情?”
“是的。”
载思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感情。“你年轻时与钟毁灭结拜,他绝对不会派个刺客来杀你,今天的行动只不过是给你一个心理负担。”
皇甫静静的看着载思。
“真正的行动会在跟你面对面的时候才展开。”载思倒了杯酒,“阔别二十年的敌人,第一次向你问候,多少你也该回个礼。”
“我是该回个礼。”皇甫缓缓的喝光杯中酒,然后淡淡的说:“我想这种事你一定替我安排好了。”
“是的。”
“一定是个‘大礼’吧?”
“是的。”
载思喝了口酒,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慢慢的接着又开口:“早上我派谢青夫妇和李宏兄弟他们去围杀了任飘伶。”载思说:“想必他们都已死在任飘伶剑下了。”
皇甫眉头微皱。“盯任飘伶的原本不是杜铜那一组吗?为什么临时换成谢青他们?”
“杜铜不能死。”
“谢青可以死?”
“是的。”
“为什么?”
“因为这是我先代你回钟毁灭一个小礼。”载思淡淡的说。
“一个小礼?”皇甫不懂他话的意思。
“谢青夫妇和李宏兄弟都是胖妞最得意的手下。”载思盯着皇甫。
“胖妞的手下?”皇甫也盯着载思:“你的意思是他们是来卧底的?”
载思点点头。
“我好像记得谢青他们进入王府是你保举的?”
“是的。”载思说:“就因为我是他们的保举人,所以他们才不会起疑心,才会去对付任飘伶。”
他接着又解释:“一开始我就已知道他们是胖妞的手下,所以才会让他们进入王府。”
“这样他们的一举一动就都在你的控制下?”皇甫替他将话接完。
“是的。”
皇甫又倒了杯酒,神色凝重的沉思了很久,才抬头再看着载思,又问:
“任飘伶和谢青他们既不认识,也无仇无恨的,为什么一定会杀了他们?”
“因为任飘伶已别无选择。”
“为什么?”
“任飘伶这次到济南府来,并不是冲着你的。”载恩说:“他是为了胖妞来的。”
“为了胖妞?”
“是的,他到济南就是为了要杀胖妞。”
“他跟胖妞有仇?”
“没有。”
“有怨?”
“没有。”
皇甫擎天凝注载思,一字一字的说:“任飘伶要杀胖妞是因为有人出价?”
“是的。”载思说:“三千两的代价。”
“这个出三千两的人就是你?”
“是的。”
皇甫又沉默了下来,这次他没有喝酒,视线也没有离开过载思,他一直盯着载思,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才缓缓开口:“你从来没有见过胖妞,怎么知道她的人在哪里?”
“我不知道。”载思笑了。“可是我相信任嫖伶一定可以找到胖妞。”
“这就是你替我回给钟毁灭的大礼?”
“是的。”
第四章 好请客的白先生
 一
菜只有两道普普通通的下酒菜,酒却已喝了十二瓶。
十二瓶绍兴。
藏花将第十二瓶内的最后一滴酒滴入杯内,然后晃了晃酒瓶,轻轻的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的酒只能喝到这里。”藏花似乎意犹未尽。
“你还想喝?”任飘伶笑着说:“你还喝不过瘾?”
“十二瓶,一人六瓶。”藏花说:“只够塞牙缝。”
“酒未能尽兴,是人生一大憾事。”任飘伶叹了口气。“只可惜我身上只有五十两,五十两只能喝十二瓶酒而已。”
他拿起杯子,将杯口凑近鼻子,轻轻的闻着,等享受过那阵酒香之后,才接着又说:“劝君珍惜这杯酒,虽未尽兴已解谗,”任飘伶笑了笑。“等我再赚到下一笔钱时,再好好的请你喝个痛痛快快。”。
“不行。”藏花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不行?”
“你已将全身所有财产都请了我,我岂可就这样让你走。”藏花一本正经的说:“至少也该让我表示一下,让我请你喝五十两的酒。”
“你要回请我?”
“是的。”
“你有五十两吗?”
“没有。”
“那你如何回请我?”任飘伶笑了。“这家店的老板是你的朋友?”
“不是。”藏花也笑了。“他怎么会是我的朋友呢?他只不过是我的儿子而已。”
严冬虽已过去,寒意却仍在。
胡不败今天心情很愉快,因为今天他身上穿了一件兔毛的新棉袄。
一件他昨晚羸来的全新棉袄。
他就穿着新棉袄坐在柜台内,用一种很愉快的笑容迎接着进门的每一位客人。
可是他这种愉快的笑容只保持到第七位客人而已,因为第八位客人和第九位客人一进门,他的笑容不但不见了,头也忽然间变成三个那么大。
这第八位和第九位客人就是藏花和任飘伶。
任飘伶他不认识,可是藏花却是令他头大的人。
尤其是当她喝了六瓶绍兴之后。
现在胡不败的头已不止三个那么大,他已不知道大到什么程度了。
因为现在藏花正用一种很愉快的笑容看着他。
“你好。”
藏花用一种很愉快的声音向胡不败问好。
“我怎么会好呢?”胡不败的声音仿佛要哭,“你明知道一碰到你,我只有倒霉的份,我又怎么会好?”
“从今天开始你一定会转好了。”藏花说:“因为我已决定。”
“决定什么?”
“决定不再在你店里白吃白喝。”
“真的?”
“真的。”
“你发财了?”
“像我这种人怎么可能发财呢?”
胡不败瞄了坐在座位上的任飘伶一眼。“你那位朋友是呆子?”
“你看他像吗?”
“不像。”胡不败摇摇头。“你既然没有发财,你那位朋友又不是呆子,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是个大穷光蛋,来我店里还跟以前一样的白吃白喝。”
“不会。”藏花说:“我说过了,从今以后绝对不再在你这里白吃白喝。”
藏花又笑的很愉快,她又用一种很愉快的声音对胡不败说:“我决定以后在你这里所有的吃喝都记帐。”
“记帐。”
胡不败差点哭出来。
无论谁听到这句话后的表情,一定绝对跟他的表情一样。
“这不跟白吃白喝一样吗?”
“不一样。”藏花说:“怎么会一样呢?”
“怎么会不一样呢?”胡不败苦笑。“记帐,你拿什么来付?”
“钱。”藏花说:“当然是拿钱来付。”
“你有钱?”
“你不要瞧不起人。”藏花说:“我藏花一定有发大财的一天,到了那一天我不但付清所有的帐,还会好好的请你一顿。”
“只要你不要好好的吃我一顿,我就已心满意足了。”胡不败说:”我怎敢希求你好好的请我一顿。”
桌上还是两道菜,十二瓶酒。
菜是普普通通的大菜,酒是装得满满的绍兴。
藏花替任飘伶倒了一杯酒,然后又替自己倒了一杯。“这两道菜已是这家店里最好的菜了。”藏花说:“希望你不要介意。”
“这是我三个月来吃到最好的菜,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介意?”任飘伶说。
藏花举起杯子,对着任飘伶说:“干一杯酒,醉乡路稳多故友。”
“好,好词。冲着这句话我就该好好的请你一顿。”
这句话不是任飘伶说的,更不是胡不败。
这句话是一位身穿白色丝缎长袍的年轻人说的,他就站在门口,等这句话说完时,他已坐到藏花身旁了。
“掌柜的,再拿十八瓶酒,要好酒。”白衣少年说:“要道道地地四十年陈的竹叶青。”
他接着又说:“另外再上几道菜,要——”
“要道道地地的好菜。”藏花替白衣少年将这句话说完。
“对。”
白衣少年笑了。
“单嫖双饮。”白衣少年说:“喝酒不能无伴。”
他自己很快的倒了三杯酒。“来,我先干三杯,敬两位。”
菜八道,酒十八瓶。
十八瓶竹叶青。
桌面也由小的换成大桌。
胡不败的笑容又恢复了,他很快的就将酒菜送上来。
——这个世上毕竟还是“有钱”的人受欢迎。
“我姓白,白天羽。”白衣少年笑嘻嘻的看着藏花。“你呢?你叫什么?”
“藏花。”她也笑嘻嘻的看着白天羽。“将花藏起来的藏花。”
“藏花?”白天羽说:“好,好名字。”
他转头看向任飘伶,微微思考了一下,才开口:“人不飘伶,剑飘伶。”
他喝了杯酒后,接着又说:“世上只有飘伶的人,哪有飘伶的剑。”
“为什么?”藏花真好奇。
“因为剑是有根的。”
“剑有根?”藏花又问:“根在哪里?”
“在仇人的要害里。”白天羽又喝了杯酒。“不管剑在何方,总有一天它会回去寻它的根。”
“换句话说,就是不管剑到了哪里,总有一天它都会回来刺入仇人的要害里。”藏花说。
“是的。”
任飘伶一直在听,自从白天羽加入后,他忽然间好像变成了哑巴。
白天羽似乎不想让他沉默下去。“任飘伶任先生,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任飘伶没有回答,他却反问:“你是谁?”
“我是谁?”白天羽又笑了。“我叫白天羽。”
“我不是问你的名字。”任飘伶双眼直盯着他。“我要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为何而来?”
白天羽收起了笑容,脸上的表情也渐渐严肃起来,他双眼也直盯着任飘伶。
“我是为‘泪痕’而来的。”白天羽说。
“泪痕?”
任飘伶的眼睛里突然闪出刀锋般的光芒。
“你怎么知道‘泪痕’?”他的声音也刀锋般寒冷。
“我知道。”白天羽冷冷的说:“我当然知道。”
任飘伶的目光从白天羽的眼睛移向鼻子、嘴。他缓慢仔细的凝视着白天羽。
白天羽的眼色、神态、站着的姿势、呼吸的频率、衣服的质料、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他都没有放过。
他看得好像远比载思仔细,他那双灰黯的眼睛里竟好像隐藏着某种特地制造出来的观察别人的精密仪器。
等观察完后,任飘伶用一种很平和的声音问白天羽:“你是不是从山上来的?”
“是的。”
“是不是一座很高的山?”
“是。”
“你住的地方是不是有一道清泉、一株古松?”
“是。”
白天羽已经开始觉得很惊奇。
“那座山是不是有个很喜欢喝茶的老人?”任飘伶又问:“他是不是经常坐在那棵古松下用那里的泉水烹茶?”
“是。”白天羽说:“有关‘泪痕’的事,就是他告诉我的。”
“他有没有告诉你有关我这个人的事?”
“没有。”
任飘伶凝注白天羽,灰黯的眼里又亮出刀锋般的光芒。
“他从来也没有提起过我?”任飘伶问:“连一点有关我的事都没有提起过?”
“绝对没有。”白天羽说:“他老人家只不过告诉我,世上最可怕的武器就是‘泪痕’。”
“你有没有告诉过别人?”
“没有。”
“有没有人知道你的来历?”
“没有。”
白天羽马上接着又说:“载思曾经检查过我的衣物,想从我衣服的质料上看出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可惜他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蚕是自己养的,丝是他自己织的,衣裳是他自己缝的,那座山是座不知名的高山,除了他们之外,还没有凡人的足迹踏上去过。
白天羽又微笑。“载思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查出我的来历。”
“你的剑呢?”任飘伶又问:“有没有人看过你的剑?”
白天羽的剑当然在他的手上。
“有几个。”
“几个什么人?”
“几个死人。”白天羽说:“看过我这柄剑的人,都已死在我的剑下。”
“你这柄剑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有的。”
“有什么特别?”
“这柄剑的剑脊上刻有七个字。”
“哪七个字?”
“小楼一夜听春雨。”
“小楼一夜听春雨”
任飘伶的眼中忽然露出种任何人都无法解释的表情,仿佛很悲伤,又仿佛很欢愉。
“春雨,春雨,原来世上真的有这么一柄剑。”任飘伶喃喃的说:“世上为什么要有这么样一柄剑?”
“有‘泪痕’就有‘春雨’。”
“春雨我知道是白天羽的剑,可是‘泪痕’是什么呢?”藏花忍不住开口问:“泪痕为什么是世上最可怕的武器,它是什么样的武器?”
白天羽没有回答,他看着任飘伶。
藏花也在看着任飘伶,她在等着他回答。
任飘伶慢慢的倒了杯酒,慢慢的喝下,他的目光望向远方的一座不知名的高山,过了很久,才开口:“泪痕是一把剑。”
“剑?”藏花说:“剑为什么叫‘泪痕’?”
“因为这柄剑的剑脊上有一道很奇怪的痕迹。”任飘伶说:“看起来就好像是泪痕一样。”
“泪痕?”藏花说:“杀人的剑上为什么会有泪痕?”
“宝剑出炉时,若是有眼泪滴在剑上,就会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泪痕。”
“是谁的泪痕?”
“是萧大师的。”任飘伶说:“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萧大师。”
“宝剑初出,神鬼皆忌,这一点我也明白。”藏花说:“可是我不懂萧大师自己为什么也要为它流泪呢?”
“因为他不但善于铸剑,相剑之术也无人可及。”任飘伶声音中充满了哀伤。“剑一出炉,他已从剑上看出一种无法化解的凶兆。”
“什么凶兆?”
“你自己刚才也说过,宝剑出世,神鬼共忌,这柄剑一出炉,就带着鬼神的诅咒和天地的戾气。”任飘伶长长叹息。“不但出鞘必定伤人,而且还要把萧大师身边一个最亲近的人作为祭礼。”
“萧大师最亲近的人就是他儿子?”
“不错。”任飘伶黯然说:“这柄剑出炉时,萧大师就已看出他的独生子要死在这柄剑下。”
“他为什么不毁了这柄剑?”
“他不忍,也不敢。”
“这柄剑是他自己的心血结晶,他当然不忍下手去毁了它。”这一点藏花懂。“可是我不懂他为什么不敢毁了它。”
“天意无常,天威难测,冥冥中有很多安排都是人力无法抗争的。”任飘伶眼中又露出那种说不出的哀伤。“如果萧大师毁了这柄剑,说不定就会有更可怕的祸事降临到他的独生子身上。”
“后来萧大师是怎么处置这柄剑的?”藏花又问:“泪痕又怎么会到你的手中?”
“我听说过,江湖中有位磨刀的老人,相剑凶吉,灵验如神。”藏花说:
“萧大师的大弟子想必就是他。”
任飘伶点点头。“萧大师的二弟子邵空得了他的筹剑之术,后来也成为一代剑师。”
“邵空子?”藏花耸然动容:“就是铸造离别钩的那位邵大师?”
“就是他。”任飘伶说:“这两人都是不出世的奇才,但是萧大师却将自己最得意的刺击之术传了第三个弟子,而且将‘泪痕’也传给了他。”
“为什么要传给他?”
“因为这个人不但心胸博大仁慈,天性也极淡泊,完全没有一点名心利欲,而且从不杀生。”
“他已尽得萧大师的剑术,当然没有人能从他手中将泪痕夺走。”藏花说:“这么样一位有仁心的长者,当然更不会伤害恩师的独生子。”
“是的。”
“所以至今萧大师的独生子还活着?”
“是的。”
“那‘泪痕’又怎么会到你的手中呢?”藏花又再一次问这个问题。
任飘伶的目光又飘向远方。“因为..因为我是萧大师三弟子的徒弟。”
“他不但将剑述传给了你,也将‘泪痕’传给你?”
“是的。”任飘伶说:“他三十岁时就陷于深山,发誓有生之日绝不再踏入红尘一步。
“是哪座山?”
“不知道。”任飘伶说:“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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