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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藏之七步桥》 作者:红娘子

第五章 水妖

〔范启泽连忙往后退,不过他还来不及丢掉手中拨弄锦鲤的枝条,而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猛地睁开了眼睛,在幽绿的水中看着范启泽,然后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那个枝条。〕

  从ATM机上面提出了一笔钱,范启泽打车去了城里最大的花鸟市场。他想起了那个算命先生的话,现在他打算去放生一尾鱼,不管有没有用,至少要试一试。现在的情况有点难以预料,如果警察查出汽车是自己的话,就算自己长满一百张嘴也没法解释清楚。

  要是放生一条鱼就能解决事情的话,那就太好,范启泽的理性告诉他这不大可能,但是一种即将溺死的心态又让他亟不可待地冲进了市场。

  选好一尾锦鲤,坐上出租车,对师傅说道:“西山,昌定河。”

  这一路上范启泽死死地抱着装有锦鲤的鱼缸,几乎快将水捂热了,直到下了车,依然还是在一种慌乱的心态下。

  昌定河的不系舟算是城市里面有名的景点,这是一个不大的河湾,却聚集了无数条色彩斑斓的锦鲤,这也是近百年来的善男信女们怀着和范启泽一样不安的心情和祈求放生在这里面的,而这里每天还会有人来喂食,大清早的,石舫下面像是着了火一样涌动着无数红色和金色的生灵。

  范启泽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坐下,将鱼缸放在面前,却并不急着将鱼放下去,而是盯着出神,看着精灵般的锦鲤在鱼缸中转动。

  “要是你进了这个塘里算是得了自由,那就保佑我也能够逃脱这一切吧。”

  说完这一串奇怪的祈祷,范启泽将鱼缸直接丢进了水里,水面咚一声晃动着涟漪,然后那条锦鲤慢悠悠地浮上水面,像是作别一样,让范启泽心头一暖,莫非还真有灵性这么一说?

  锦鲤晃动着尾巴,在水里适应一样转了两圈,然后猛地一激水,往那群抢食的鲤鱼游去,可刚刚转向,就如同被电击一样,侧身浮在水面上,一动也不动了。

  范启泽连忙靠上前去,趴在岸边,顺手摸了条枝条想将它拨弄正了,可那条锦鲤抽动了几下,完全翻了白肚皮,一点生机都没有了。

  范启泽徒劳地划着树枝想将鱼捞过来,但是那条锦鲤确确实实死了,一动也不动地浮在水面上,范启泽心也和那条鱼一样僵硬得不行,这算什么?求平安也不行吗?

  范启泽垂头丧气地坐在草地上,手中拿着枝条,傻了一样击打着水面,看着那条锦鲤翻着难看的白肚皮一点点顺水流动,可是在水面下好像有什么东西悄悄浮现,白花花的,像是一条巨大的鲤鱼。

  这让范启泽有点好奇,仔细看着那个巨大的东西出来,那像是水底里面的一大块玉石,在清晨的阳光照耀下显得非常显眼,透明的一样,在绿色的水中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范启泽继续看着,可是由于隔得稍微有点远,他不得不趴在岸上,仔细观察这个他认为可能为自己带来好运的兆头。

  没准真的是条大鲤鱼,自己可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大的锦鲤,如果要养在家里,起码要双人床那么大一个鱼缸才能勉强放下。

  那条所谓的白色大鲤鱼慢慢往上浮,也慢慢地往范启泽这边靠着,这种速度几乎让范启泽等得心急,他迫不及待地想看到这条大鱼的身影,可是在足够靠近的时候,他惊呆了,那条大鱼像是一个人,因为他隐约看到了两个浑圆而白皙的乳房,随后就是平坦的腹部,最后一颗精致头颅也慢慢显现出来。

  她的头发像是水草一样在水中荡漾着,眼睛紧闭,用一种漂浮的状态在水中躺着,腿部沉在下面,看上去更像是一场恐怖的花样游泳。

  范启泽连忙往后退,不过他还来不及丢掉手中拨弄锦鲤的枝条,而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猛地睁开了眼睛,在幽绿的水中看着范启泽,然后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那个枝条。

  就一下,范启泽被拖进了水中,这是最冷的时候,虽然不是严寒的北方,可也有一些冰碴子结在水边草上,水里更是寒冷透骨,范启泽在进入水里的一刹那,完全的丧失了任何抵抗,手脚就是像是从冷冻库中拿出的鸡爪一样,蜷缩在一起,耳中开始鸣叫,在绿色的水中慢慢下沉,看着阳光一点点的在水面消失。

  他想到了冰河,那个水下修行的圣斗士。可范启泽并不能在这样的寒冷水中找到自己的妈妈或者看见任何东西,现在他只能等死,范启泽不想在这个时候想到这种荒诞的东西,可是他更加不想记起那个梦,在芨芨滩的河里被水妖引诱的梦。

  但是事实就是自己甚至连那个女人是什么样子还没有看清,就这样被她拖下了水,而且现在她很可能还在拉着自己的领子,往更深的地方游去。

  这可如何是好?范启泽徒劳地划动了自己的手臂,他好像听到了水面上有人在喊叫着有人落水了,可这大冷的天,谁能做这个雷锋呢?

  渐渐的,他闭上了眼,不再看上面投下来的光柱。

  等到再睁眼的时候,范启泽诧异的看着四周,这是他一天内第二次被人围观,这样未免有点太过残忍,在自己好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无数人盯着看了两次!

  范启泽身上披着厚厚的被褥,旁边还点了个大功率的电炉子,一个看上去像是公园看门老头的人递过一瓶二锅头,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安慰地说道:“来,小伙子,不管是有什么想不开,还是冷得难受,都要先喝一口!”

  范启泽有点发愣,并没有接酒,而是将被子捂得更加紧,身边传来一个女声,说道:“他不喝,我喝!”

  老头兴奋地将酒递去旁边,随后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声,其中也有那个女声,十分清脆,还有几分豪放。

  范启泽扭头一看,傻了眼,她怎么会在这里?

  老头将酒瓶再次递给范启泽,并且说就是她救了范启泽一命,那女人对着范启泽笑了一下,一如那天遇到时候的一样,深邃得让范启泽有点摸不着头脑,出于救命之恩,范启泽问起女人的名字。

  女人笑出了声,笑声好像一个漩涡一样,将范启泽带回一个不能准确记住年份的日子,但是日子很清楚——12月24日,一个北方城市飘着雪的夜晚,那时候范启泽只是个大学生,过着混沌的日子。

  在这几个月前,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天使一样出现,带着一点儿朴素的雀斑以及一双明亮如星的双眼,在范启泽面前清风一般划过。

  当她在和食堂师傅争论到底自己打的是土豆片是炒肉还是土豆片炒青椒的时候,范启泽上前帮腔,使大师傅不得不将勺子再次从菜盆中搜索一遍,然后他们就在一起吃了这顿晚饭,那一次范启泽破天荒地剩了饭菜。

  于是后面他们就常常一起吃饭,然后他们在平安夜的那一天在雪地上第一次说起了关于爱的话题。那天那个女孩就是那么笑的。

  这实在有点模糊,可是范启泽还是记起了这个声音。

  女人歪着脖子看看范启泽,她好像也有点惊奇,大声说道:“怎么是你,你不认识我了吗?”

  范启泽木然地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不能确定,因为这个笑声的主人不像对面这个人,她太过漂亮了。

  那个女孩并没有这般风采,即使眼睛也和这个女人一样大而动人,可应该没有一个有着迷人曲线的鼻子,也没有两抹精美的眉毛,这也就是为什么范启泽当年称她为柴火妞的原因。

  “我是兰汶啊!”

  女人用毛巾仔细擦了擦头发,再次露出一个笑容,让范启泽呆住了,兰汶?柴火妞?不可思议的事情,女大十八变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全然就是变形金刚类型的!

  “柴火妞儿!你去了韩国吗?”

  兰汶伸手打了范启泽一下,让他不要瞎说,人总是会变的,不用这么大惊小怪。范启泽摇摇头,还是怀疑这人是不是当初在雪地里面相互献出初吻的对象。

  一番烘烤之后,两人走出了公园管理处,兰汶朝手里哈着气,问范启泽:“你在这个城市吗?”

  “我来之前跟你说过啊,我会来这里……”

  话没有说完就停下了,这里有一段两人都不想提及的事情,于是默契的没有说下去,范启泽换了话题,调笑着说:“什么时候改行做雷锋了啊?这有点不像你的风格啊。”

  “得了吧,我要是知道那下面是你,我才不冒险去救你呢!”

  范启泽尴尬地笑笑,郑重的感谢了兰汶的救命之恩,然后就要走掉,他想起来翼翼的事情,现在来看,自己对任何女性来说都是致命的毒药,这无关自己的魅力,而是自己黑漆漆的天灵盖,谁招上谁死。

  看到范启泽要走,兰汶有点不快的意思,对着他喊道:“难道你就不打算请我吃顿饭作为回报吗?”

  范启泽转过身,没回答,这时候必须得硬下心肠,他不想再出现什么事情了。

  “就吃土豆片炒肉吧,我知道有一家,做得特别像我们学校的食堂的味儿。”

  范启泽停下脚步,转头说道:“那可就真够难吃的了。”

  “走吧,不会吃穷你的。”

  兰汶坐在这家极为简陋的饭馆角落,却如同耀眼的明灯一样,招来整个店里所有男人的目光,但是坐在她对面的范启泽却像是死鱼一样,目光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兰汶走了,或者是土豆片炒肉的威力吧,小饭馆的小煤炉烧得很旺,可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落水的缘故,范启泽周身冰冷,身子蜷缩在一起,半天也没有开口说话。

  兰汶要了两份土豆肉片,声称这才像食堂,范启泽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要提起食堂,还有土豆片炒肉,这样让他很难受。

  那些年的时间好像很短,两人如胶似漆地在学校的每个地方出现,一起吃着食堂难吃的菜,却一直开心着,傻子一般。

  可很多事情不须面对。一天又一天的时间过去,如果可以回忆,那是一团模糊的美好,是一件又一件小事堆积起来的不舍,用最为珍贵的青春留下的最难忘记的印象。

  可范启泽几乎忘了自己是怎么和她说出分手的,只记得那天喝了不少酒,只记得那年的盛夏阳光恶毒,想起来都刺得他自己生痛。

  这么多年泡在各种各样的欲望中,他的感觉开始生硬麻木,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中游走,却越来越少专注。

  范启泽看着兰汶,想说些回忆的话,可没开口,就被兰汶用冷冰冰的话堵上了嘴。

  “你来这里干吗?”

  “你为什么在这里啊?我是说在公园。”

  “我在这里工作啊。”

  兰汶忽闪着眼睛,笑着回答,原来这附近有一个景点,兰汶承包下来,现在成了个不大不小的老板。

  “你是说那个洞么,好像还是我们公司勘察建设的。”

  兰汶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知道。那么说说你怎么到这里,然后又怎么掉进水里的吧。”

  范启泽省过了翼翼和前面两个姑娘的故事,只是说起了那尾不争气的锦鲤,一放进水就死掉了。

  兰汶咯咯地笑着,好像这里真的是食堂一样,范启泽不确定自己该不该马上走人,免得再出什么事情。

  “你那条鱼可能有点问题,如果老板想把一条将死的鱼卖给你,只需要在水里放一点煤油就可以了。”

  范启泽听说过这种事情,煤油的刺激会让那条鱼在临死前多挣扎一会,但是自己那条并不像被使用了这么残忍的招数。范启泽抓抓头皮,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兰汶将饭勺一扔,拉着范启泽就出门,说要帮他找一条好鱼,顺顺利利地去放生。

  范启泽被她稀里糊涂拉着走,看着她打量着卖鱼的摊贩,看着她睁大眼睛看着玻璃缸里面的锦鲤,看着她笑逐颜开地跟老板还价。

  然后就是他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尾漂亮的红色鲤鱼,继续跟着兰汶前往不系舟的放生台。

  与此同时,林涵猛地从床上跌落下来,摔这一下让他一下子跳起,大声喊叫着。定睛一看,老爸林孟正双手抱肩的看着他,一副威武的样子,眼中燃烧着一团火,像是要活剥了林涵。

  林涵委屈地问道:“什么事啊?今天不用上班的。”

  “什么事,你自己去看看客房!”

  林涵连忙裹着被子跑去客房,林孟在后面继续大吼着:“还有长绒棉的狗屋!”

  林涵连忙跑去狗屋,一下子泄了气,披着被子呆立着,要是明敏带着狗出门散步了还好,要是明敏携狗私逃,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长绒棉也太没有义气了,难道就是看到昨天明敏钱包里面那点钱就动摇了?这样的话还真不如当年让它在新疆饿死!”

  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句,林涵睡眼朦胧地想继续回去睡觉,一般的毛贼应该不是长绒棉的对手,他不用担心。

  林孟看到这个不争气儿子居然是这个态度,操起手中的水烟袋挥舞过去,不料林涵一个就地卧倒,灵巧地闪过了林孟的烟筒。

  林孟想要继续打下去,却听到林涵发出微弱的鼾声,并且将被子掖了掖,这小子居然就地睡着了。于是他打来一盆水,掀开被子,照头淋了下去,林涵又一次跳了起来,大冷天在头上洒水的滋味当真不好受。

  “老头子,你干什么啊!”

  林孟丢掉盆,看看这个死不争气的儿子,有点语塞,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笨蛋啊,明敏多好的女孩子啊,你怎么就一点也不关心啊!”

  “她有男朋友了,就是那个范启泽。”

  林涵狂奔着找到毛巾,死命的擦着头,他运气好,要是平常老头子可能会用水烟筒里面的水,这样就完蛋了。

  “范启泽,就是那个衰鬼?那太好了,你现在就追求明敏吧,那小子活不了几天,不成威胁。”

  林涵愣了愣,问老爸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孟抽了口烟,沉吟半天说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按照经验,那小子活不了多久了。

  “真的没有救的方法了吗?”

  “趁着有时间,你救救自己吧,要是你不把明敏找回来,我就让你喝了这锅烟水。”

  林涵冲出屋子,逃命一样跑向汽车,林孟在后面喊道:“知道去哪儿啊?”

  “西山昌定河!”

  实际上可以这么说,林涵真的不愿意去找明敏,以他的判断明敏有可能找不到地方,打车或者坐公交车的话只要有长绒棉在,就没办法上车,最坏的打算就是走过去,推算起来他们会在半小时车程后的高速辅路上面。

  这是精密的科学运算,但是他还是不想去找她,因为这样自己就得载着明敏去找范启泽,这未免太过窝囊了。

  一面开车,一面打通了明敏的电话,嘟嘟几声以后,转入了留言信箱,隔一会再打还是留言信箱。

  不幸的是林涵低估了钱的力量,如果没有钱,长绒棉哪儿都进不了,但明敏出门不久就用百元大钞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去范启泽的家,敲了半天门以后才无奈地走开,最后找了一家因为明敏的金卡而破例允许带宠物的二十四小时咖啡店呆了一晚,这个时候正在打瞌睡呢。

  林涵还在沿着去西山的路寻找,不过他的天生直觉让他放心地继续前行,从小他就拥有了一种直觉的判断能力,而且十有八九还能猜对,这也就是林孟一直希望他继承家业的原因。可是性子倔强的林涵却一直都没有答应。

  西山公园的大门口,林涵和明敏几乎是同时赶到,长绒棉看到林涵的时候,兴奋地叫了一声,猛地冲了过去,扑上去就猛舔,这个大家伙快把林涵给撞倒在地了。

  林涵提着长绒棉的两个爪子,将它丢开,狠狠地瞪着它:“吃里扒外的东西,谁漂亮就跟谁走啊!今天晚上没肉吃,就猪油拌饭!”

  长绒棉伸长了舌头,趴在地上咕噜着,倒像是在讽刺林涵,一会儿明敏也跟着跑了过来,对林涵说长绒棉可能进不了公园,就算给看门的再多钱都没有用。

  “傻了吧,做我们这一行的还用买票,长绒棉!”

  长绒棉被林涵这一叫马上就提起了精神,大屁股猛摇,这意味晚上可能不用吃可怕的猪油拌饭了。

  “去,找个洞,我们钻进去!”

  长绒棉飞也似的沿着墙根跑开,林涵得意地介绍:公园嘛,总有猫啊狗啊刨出的洞子,自己以前就是这样进去公园,一毛钱都不用花。

  明敏傻在一边,真没想到林涵除了是个穷光蛋意外还是个留门爬墙的吝啬鬼。

  林涵看了看明敏,道出了他的心声:“穷是穷点,但是我这是反对公园乱收费啊!你不用鄙视我。”

  不一会儿,长绒棉就屁颠屁颠地回来,带着两人往一处无人的地方走去,不远处一个墙角真的有一个洞,大小刚好够人穿过,三人都钻了进去,往林孟说的不系舟方向寻去。

  范启泽将那尾锦鲤放进水中,看着它钻进了水里甩尾离开的时候,他真的算松了口气,实际上一切可能还没有改观,但是单单完成了这一件事情,就足够让精神紧张的他暂时缓下心跳。兰汶侧头看着专注的范启泽,眼中不知怎么居然饱含泪光。与这个眼神一相对,让范启泽奇怪地打了个寒战,这才想到自己的决定,必须要离开,如果继续这样呆着,天知道兰汶会不会也死掉。

  范启泽结结巴巴地编了个理由,就此告辞,兰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范启泽见状连忙走掉,一会就消失在人群中。

  兰汶站在湖边,像是一颗孤独的兰草,美艳动人,可范启泽不敢回头看,下一步怎么走,脑子里面完全没有头绪,只是顺着人流走着。

  水面里一条红色锦鲤悄然翻着鱼肚白,浮上水面,兰汶也不见了踪影。

  明敏和林涵在人群中无头苍蝇一样寻找着范启泽的身影,看到明敏着急的样子,林涵心里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这是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一直自我感觉冷漠淡定的寻尸人却在这里被人牵着鼻子走,说出去绝对被业内人笑话。

  “啊,他在那儿!”

  明敏突然发现了人群中的范启泽,连忙想要冲过去,没错,这种忧郁的、高个的、英俊的男人的确有点像黑暗的萤火虫,很是引人注目。

  林涵在后面一把抓住明敏,低声说道:“不要过去,有点不对劲儿!”

  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林涵范启泽昨晚上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这样让明敏过去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明敏挣不掉林涵的手,只能跺脚瞪着林涵,远远看着范启泽游魂一般行走着。

  突然身后一个人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脖子,而后一阵并不浓烈但是直钻鼻子的香风划过,一个漂亮女人从身后出来,以极快的速度走上前去。

  那是一只冰冷的手,猛地触及林涵的皮肤让人极为难受,林涵收紧了脖子,打量这个冒失的女人,从背影看上去就是可以原谅的美女,她行色匆匆,不知在找什么。

  那个女人就是兰汶,她从林涵身后冲出,然后直接迎上范启泽,拥抱着来了个法式热吻,这时候明敏愣在一边,而林涵完全傻了,没想到演了这么一出激情戏码。

  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侧目,部分好事者开始鼓掌,就像电影场景一样,范启泽被这一下弄糊涂了,猛地将自己从热吻中拔出来,看清了兰汶的脸,连忙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绒棉远远地开始嚎叫,巨大的叫声传到范启泽耳中,他看到了林涵和明敏就在不远处站着,身后还有那只恶狗,它正不安地盯着自己,这种气氛很不好。

  林涵感觉明敏快要哭了,连忙想安慰几句,不料明敏却甩开他的手,直接冲了过去。

  兰汶将手勾上范启泽的肩膀,附在他耳朵边上说了句:

  “你不是不想她再缠着你吗?我帮你。”

  说着眼神还不断的往明敏和林涵这边飘去,像是在欣赏明敏被自己气炸的过程,范启泽斜眼瞧瞧一旁,顺势一拉,和兰汶往公园门口走去。

  明敏眼中似乎像有什么转动着,这种感觉最近一直在纠缠着她,看着那两个人离开,自己却没有没有力气追上去,好像被下了判决书一样,而且是终审判决。范启泽对她已经全然没有了一点感情,这出激情戏就是最好的说明。

  林涵上前拉了拉,没有动静,对她说什么她不也不理,于是干脆买了两杯奶茶和一根烤肠,和长绒棉一边吃一边等着明敏恢复神智。

  范启泽稀里糊涂地跟着兰汶走,上了出租车,最后停在他家楼下的时候才算缓过神来,绝对不能就这样上去,昨天晚上的事情还没有弄清楚,现在屋里面肯定有警察等着自己,就这样上去无异自投罗网。

  “我不能回家,不能……”

  兰汶看了一下范启泽的脑袋,昨天晚上的伤口早已不再流血,但是那条劾人的疤痕还在,边上的头发被血凝结在一块,真搞不懂他到底是怎么不顾别人眼光跑去公园的。

  “你头上的伤需要包扎,要不然可能感染!”

  范启泽这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受了伤,碰了碰伤口,痛得呲牙咧嘴,这几个小时来一直处在一种亢奋状态中,他已经麻木了。

  可他还是坚持不上去,如果警察抓到自己,那就完蛋了。

  “去你那儿!行吗?”

  范启泽捂着脑袋,用一种待宰的动物的眼神看着兰汶,一张原本帅气的脸配合着血污,还有语气中不可掩饰的恐惧,让兰汶直接笑出了声,两人重新坐上车,往兰汶的住所开去。

  兰汶的住所十分简单,一切都是素色的,灯光温柔,所有东西规整得井井有条,范启泽喘着粗气躺倒在沙发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天花板。

  兰汶去打水,找药,准备给范启泽处理伤口,范启泽突然坐起身子,四下找着电视或者电脑,看到没有,索性站起来满屋乱绕。

  他想看看到底翼翼的事情有什么发展,只要警察找到了自己是车子的主人,或者宾馆闭路电视会的录像,那么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更糟的情况是——范启泽在内心的深处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是不是自己开车去杀了她?因为车钥匙在自己手里,车停在哪儿自己知道,更关键的是,自己丢失了那一段记忆,最后出现在地铁站里面。

  和前几次一样自己昏睡过去,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然后就有事情发生,他由此才想到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其实就是自己杀了他们,因为在很多年前,他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的情况,尽管只有一次,但是这足以说明自己有这个可能。

  想到这里,范启泽有点手足无措,在屋子里面团团转地找电视,兰汶看到他这个情形连忙上来,问他在找什么,然后将一台尘封许久的小电视从角落中弄出来。

  电视画面有点闪烁,但是范启泽还是聚精会神地看起来,将手中的遥控器哆哆嗦嗦一阵乱按,而兰汶在他头上洗洗擦擦,他一点也没有察觉的意思。

  “你想看什么?”

  兰汶仔细地处理着范启泽的伤口,漫不经心地问起,范启泽答应了一声,却不回答,直到看到地方台在播出的新闻,就是那个车祸现场,一个胖警察乱七八糟的发表了一些官方说辞,大意就是怀疑车辆被盗,肇事者撞伤了人逃逸,伤者不知所踪。

  “混蛋!一定是骗人!他们应该开始抓我了,这下彻底完蛋了!”

  范启泽恶狠狠地盯着电视屏幕,眼神想要透过胖警察的身子去看看车祸现场,翼翼可能已经死了,在画面一角隐约露出的血痕,让人不忍多看。

  兰汶包扎完毕,递给范启泽一面镜子,问他觉得自己手艺如何,范启泽看到自己的头包成了一个印度阿三,自己的眼睛红得像兔子。

  “挺好的,我该走了。”说罢起身要走,被兰汶挡在门口,说什么都不让他走。

  “我没事的,还有一些事情要办,下次见吧。”

  范启泽心身疲惫,而且他在不确定问题到底出在哪儿的情况下,真的不敢和兰汶待在一起,这样太过危险。

  兰汶眼睛一转,目光落在了电视上面,直截了当地问道:“是不是这个事情?”

  范启泽慌忙否认,可兰汶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劲头,一把将他拉回房间,相当彪悍地对着他说了句:“你就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睡觉!”

  面对这种强大的气场,范启泽有点语塞,随后老老实实接过扔过来的被子,窝在了床上。

  而后传来了重重的摔门声音,看样子兰汶出了门,范启泽眨了眨红红的眼睛,什么时候她变得这么严厉了,自己倒像个傻小子凭她摆动,这时候头上的伤开始发作,加上止痛片的威力,他躺在床上没到三分钟,就彻底睡了下去。

  等他在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到周围软绵绵的被褥,又神经反射一样弹起来,仔细看看才想起来之前发生的一切,所幸自己还是在兰汶家中,而屋子里面漫溢着饭菜的香味让他如同重回人间。

  兰汶开门,倚着门槛盯着范启泽,对他说从那天中午开始,他已经昏睡了两天一夜,像一头猪一样。

  “吃饭吧,要是再睡下去我估计得叫救护车了。”

  范启泽感觉到自己的胃已经绞在一起了,连忙爬起来跑到饭桌那里,桌上摆着土豆片炒肉,还有一些小菜。

  范启泽举着筷子却没有下手,只是在空中晃着圈,不知道兰汶为什么这么钟情这个土豆炒肉,莫非想唤起一段久远的回忆,还是单单的喜欢淀粉类食物加上肉?

  “我说过要亲手给你炒一次的,现在就是这个了。”

  范启泽有点尴尬,这几年来他试图忘了对兰汶的记忆,但是现在她将这些东西一一提了出来,撕开掰碎铺陈在他面前。

  他怔怔地将嘴巴填满,因为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土豆有点酸酸的,有些许辣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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