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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美人皮》 作者:张宝瑞

第31章 在劫难逃(4)

  蔡若媚与戴笠同居5个月后,戴笠也开始为白敬斋着想。他终于选定一个美丽娴雅的年轻女人王璇,她是清末某著名学者的孙女,正在一所大学任教,她曾经是戴笠的猎物,后来被戴笠冷落。

  由蔡若媚介绍,王璇进入白敬斋的府邸,担任白敬斋的女秘书。白敬斋见王璇清秀可餐,比蔡若媚少几分浮艳,但是比她多几分典雅,当过国文教师,文字甚佳,就像一个刻满甲骨文的小花瓶,心中自然欢喜。

  王璇见白敬斋文质彬彬,一派儒雅,知他与国民党上层人物渊源甚深,虽没有戴笠的虎威,但学问颇深,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特别是给她算命,说得头头是道,自然心服口服,不禁多了几分敬仰。

  白敬斋有王璇服侍左右,见她打字、英语、写文章、书法都不错,身上又暗生异香,自然欢喜,只是未到时机,不敢轻举妄动。

  时间一久,白敬斋不着急,蔡若媚反而替他着急,听说夫君未与王璇有染,不禁叹息。白敬斋安慰她道:“男女之间,不仅是交股而欢,更应说心有灵犀。我知你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这是计策便然,夫君不怪罪你。当年越王勾践为灭吴兴越,亲尝夫差粪便,献心爱美女西施供夫差淫乐,都是韬晦之计。现在你我及家人安全无恙,戴笠已不在为难于我,总裁对我信任,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这有何不好?”

  蔡若媚淌着眼泪道:“这可委屈你了,你该多么寂寞!”

  “有薇儿这样美丽可爱的女儿陪我,我是多么开心,我有什么寂寞可言?再说,我年岁渐大,已没有更多身体上的要求了……”

  蔡若媚关切地说:“你应该多吃点补药。”

  “那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你心里只要有我就行了。”

  王璇的灵性正像酒窖里的酒,深沉酿厚,愈加有味。王璇对白敬斋的情感日益加深,渐渐地便离不开他了。这种爱里有一种父爱,王璇三岁时父亲便因肺病离开了人世,从小缺少父爱。如今她能够从白敬斋的身上享受到一种敬而畏的慈父般的爱。她有时也在思想:白先生喜欢不喜欢我?是不是因为我曾是戴笠的情人嫌弃我?他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难道就不需要情爱和性爱,他的原配夫人蓝氏因是父母包办婚姻,他不满意以致愤怒离开故乡,把那个比他大3岁的小脚女人抛弃家中,只带走蓝氏生的女儿白蔷。他的大姨太蔡若媚虽是新式女人,但现已委身戴笠,外界义论纷纷,基本上不登白府一步,偶尔回来也是看望白薇。白敬斋子然一身,显得寂寞孤独。

  白先生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他的眼神里时常露出神采,有时情不自禁地用宽大手掌按住我的肩头,有几次他还亲自攥住我的手,教我写篆书。我真有些摸不透他的心……

  当王璇把这些想法告诉她的一同窗女友后,那个女友微笑着给她出了一个主意,帮她搞到一包春药。

  这天晚上,王璇拿着一瓶白兰地酒和碟炸鸡腿走进白敬斋的卧室。

  白敬斋见她走进来,摘掉老花镜,放下报纸。

  “哟,又找我喝几盅了!”

  “今晚我要跟你喝个高低!”王璇把酒瓶和炸鸡腿放在桌上。

  白敬斋笑道:“你可是我手下的败将。”

  王璇眉毛一扬,说:“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几巡酒入腹,两个人都是昏昏然。原来王璇在酒中放入春药。

  白敬斋只觉得欲火中烧,有些不能自持。他见五璇在眼前晃悠,想抓住她。

  王璇也是酒壮人胆,药催春心,双眼娇媚地频送秋波,浑身的毛孔仿佛都张开了,痒痒的,像无数小虫在爬。

  白敬斋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笑道,“璇子,我的预测功能怎么样?”

  王璇也站起来,打着晃儿说:“当然不错,这天怎么这么热?热得我的心脏都出汗了!”她脱掉外衣,露出小红肚兜,肚兜上绣着一对鸳鸯。

  白敬斋不禁心花怒放,说道:“璇子,我还有透视功能……”

  王璇笑道:“你的功能多着呢!”

  “璇子,你刚才说你的心脏出汗了,我看见了,一颗红通能宾心,正冒水滴呢!”

  王璇转了一个圈儿,“白先生,你好眼力……”

  白敬斋呼地坐在床上,“我还看见你屁股上有颗痣,一颗红痣。”

  王璇听到这里,着实吃了一惊,原来她的左臀部果然有一颗红痣。

  其实是白敬斋在浴室里安装了摄像头,他已多次领略了王璇的胴休,这是特务最简单使用的手段。

  王璇一下子扑倒在床上,叫道:“白先生,你要是说对了,我叫你三声爹,要是说错了,你叫我三声娘。”

  白敬斋笑道:“好,一言为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可验身了。”

  说完,白敬斋剥下王璇的蓝布裤,又急不可耐地剥下她的粉红色裤头……

  王璇的左臀上果然有一颗明显的红痣。

  “你输了……”白敬斋愉快地说。

  王璇快活地趴到白敬斋的耳边说:“我不叫你爹,我叫你夫君……”

  一年后,王璇生下了女儿白蕾。

  她成为白敬斋的二姨太,白蕾是白敬斋的三女儿。

  白薇行走在宽大的走廊里,只顾沉浸在回忆之中,没想到走过了。

  金陵菊说:“是客厅。”

  她带白薇走进客厅。

  蔡若媚坐在沙发上,她显得有些苍老,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壁炉前有一架照相机,架在高大的三角架上。

  两侧的一角,金棱梅手持一柄自动步枪,对着白薇。

  “把她的手铐下了。”蔡若眉朝金棱菊说。

  金棱菊掏出钥匙,摘掉白薇手腕的手铐。

  蔡若媚厉声对她说:“你虽然是我的亲生女儿,但你又是党国培养多年的栋梁,是梅花党的后起精英。你不要为了虚无缥缈的情感,成为党国的叛徒,成为梅花党的叛逆。党是有纪律的,何况你又是高级干部!”

  白薇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你身上的梅花图,都有哪些人看到了?有哪些人拍摄了?”

  白薇想了想,说:“叶枫看过,但是他很快就被共党杀了,我跳崖后曾经被一个守林人救走。”

  “那个守林人如今在哪里?”

  “他被我杀死了,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随意看过我身体的男人……”

  蔡若媚说:“这才像我的女儿。”

  白薇又说下去:“后来黄飞虎的小女儿黄妃拍摄过。”

  蔡若媚笑道:“可惜那些胶卷都暴光了……”

  “小薇,去洗个澡,我把你身上的梅花图拍摄下来,这梅花图只能掌握在我们白家手里。你身上带着这梅花图非常危险,万一落到共党手里,咱们的大业就会付诸东流。我拍摄后后想法为你处理一下。”

  白薇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澡,把身上的潮湿、晦气、疲惫一洗了之。她在毛巾上打了许多香皂,在身上那些沟沟坎坎细微之处仔细认真地擦洗,她感觉自己脱胎换骨就像变了一个人。

  当她从浴室里出来重新站在蔡若媚眼前时,她正微笑地望着她。

  白薇低头看着自己曲线匀称优美的胴体,叹了一口气,“妈妈,我已经32岁了,已经没有那时的风景了。”

  “32岁,正是一个女人最成熟的年龄,这个年龄段呈现的是最动人的风景……”蔡若媚从怀里摸出一个小药瓶,用力拧开瓶盖,倒一些药水涂在手里,然后在白薇身上揉搓着。

  白薇感到母亲的手温暖柔软,药液凉凉丝丝的,感到十分舒适。她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湿热的泪水夺眶而出,一滴滴飘落下来,有的滴在蔡若媚的手上,胳膊上。

  一朵朵梅花出现了。

  金陵梅、金陵菊看得目瞪口呆。

  她说完迅疾来到照相机前,取下照相机,熟练地拍摄着。

  “一朵、二两、三朵……”她一边轻声数着,一边按快门,拍了一卷又一卷,足有几十卷。

  蔡若媚拍完后,把那些胶卷放入一个小布口袋,拴在腰带上。

  蔡若媚喟然叹道:“你哪里像三十四岁的女人,你的皮肤简直就是20岁的女人,穿上衣服吧,我的女儿!”说完,她将药瓶扔进壁炉里,颓然坐在沙发上。

  白薇一件件穿好衣服,蔡若媚示意地坐在旁边。

  “小薇,梅花党的纪律你是知道的,你也曾遵守纪律处决过叛徒和意志薄弱者,现在你还有最后的机会,把这把手枪拿去!”蔡若媚从怀里模出一支左轮手枪,递给白薇。

  “把龙飞干掉!这是党考脸你的最后时刻。”

  蔡若媚一字千钧,铿锵有力。

  白薇的头像炸开了,她掂量着手枪的分量。

  金陵梅、金陵菊的自动步枪枪口对着她。

  “小薇,你听见没有?”蔡若媚厉声喝道。

  白薇缓缓地站起来,右手平端着手枪,一步步向外走去。

  金陵梅和金陵菊端着自动步枪尾随着她。

  白薇心事重重地走下楼梯,就像沿着十八层地狱的阶梯走着,前面黑暗,潮湿,她不时打着寒噤,端枪的手也颤抖着。

  金陵梅和金陵菊的身影尾随着她,就像两张铺天盖地的网,随时都把她裹在网里。

  夜风袭了过来,从白楼的缝隙,未及关上的窗口,这是暮冬的寒风,一阵紧似一阵,就像一把把刀子刺在白薇的身上。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从龙飞的嘴里得知,他想与她远走高飞,到第三国去;去阿根廷,这是典型的南美国家,许多德国的纳粹党人也曾在那里隐姓埋名,特别是那些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那红色尖顶的小木屋,日夜流水深深的小溪,翠绿欲滴的植物,是宁静安谧的栖身之处。

  去澳大利亚,那是人烟稀少,被称为欧洲的乡村,雪白的绵羊在绿色的草坪上嬉戏,还有那一瘸一拐的袋鼠,笨拙的模样实在可爱。

  去芬兰,阿姆斯特丹,那是全世界的花都,橱窗里各种肤色的漂亮裸身女郎招摇过市,美女在这里黯然失色神秘皆无。在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四周一片静谧。

  去南非,那里是明显的白色和黑色皮肤交融之处。在太阳浴的海滩上,人们都变得赤裸裸的,男女的性别意识在渐渐淡化。

  去日本,在樱花映照的温泉小溪中,男女快乐地共浴,水面上漂着一个个浮盘,一壶清酒,一碟蚕豆,几片鲜鱼。扭捏作态的少妇,脱掉五颜六色的和服,晃悠着两只诱人的白奶子,束一条毛巾围在腰际;下水后,将毛巾解开披在白皙的肩上。

  白薇想着想着已经走到龙飞的囚室门前,她端枪的手在颤抖,抖个不住。右手心里渗出了汗滴。

  她感到窒息,眼前一片恍惚。

  她在朦胧之中想起龙飞的一幕一幕,情景历历在目。

  金陵梅见门虚掩,推开了门。

  龙飞不在房内。

  龙飞逃跑了。

  白薇大吃一惊。

  金陵梅、今陵菊呆若木鸡。

  手铐被砸开了,丢弃一边。

  门锁被人砸坏。

  有人放走了龙飞。

  龙飞正在回忆往事,女儿龙晓菲手里提着一个小花蓝走进书房。

  “爸爸,你又沉思了,你沉思的样子像俄国的作家列夫·托尔斯泰”。

  龙晓菲把小花篮放在书桌上。

  女儿已经上初中一年级,在八一学校上学,是少先队大队长,又是语文课代表。

  龙飞一见到女儿,什么发愁的事情都云消雾散。

  “这是什么杰作?”龙飞指着花蓝里的盏盏小灯伞,五颜六色,五彩缤纷。

  龙晓菲高光地说:“夏天快到了,我作了许多小伞,遮雨用的。”

  龙飞问:“这是什么材料制成的?”

  “牛皮纸,我染上了各种颜色,好看吗?”

  “好看,好看,又像灯伞,我还以为是灯伞呢,原来是雨伞。”

  “又可以做灯伞,放在灯泡上就是灯伞,各种彩灯,相映成辉。爸爸,你是牛皮纸是用牛皮做成的吗?”

  龙飞笑首摇摇头,“那得需要多少牛皮呀,鼓面是牛皮制作的。”

  “咚,咚,咚,要不然怎么敲起来那么响呢,惊天动地。我们学校少先队鼓号队的小鼓也是牛皮做的。”

  “牛皮”这个字眼忽地一闪,映入龙飞的脑际。

  小白房子内的那个灯伞立刻映入他的脑际,那个灯伞很古怪,像牛皮?像羊皮?不,有没有可能是人皮呢?

  白薇的人皮?

  想到这里,他猛地推开女儿,飞快出门,上电梯、下楼,然后扑向自己驾驶的吉普车。

  龙飞驶近东四附近的粮钱胡同,他把吉普车停在胡同西口,然后迅疾奔向13号宅院。

  龙飞一看表,已是晚上11时15分,他来到13号宅院后面,爬上墙头,院内漆黑一片,只有路灯昏暗的光线洒向院内。

  龙飞潜入院内,周围一片沉寂。他摸索着来到那所神秘的小白房子前,门虚掩着,他走了进去,一片潮湿的味道迎面而来。

  龙飞从兜里摸出手电筒,拧亮手电筒,朝屋内照去,壁上诗词依旧,墙角依然堆积着几个木箱子。他朝灯伞的地方照去,只见那盏灯没了,灯伞不翼而飞。

  龙飞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几天前这个灯伞还悬挂在空中,黄惨惨的,泛出淡黄色的光芒,怎么就没有了呢?

  龙飞用手电筒扫向悬持电灯之处,只见顶壁上有个小孔,这盏灯让人卸掉了。

  龙飞大吃一惊。

  特务们提前行动了,自己来晚了一步。

  刚刚寻找到的线索,就这样轻易地被权断了。

  龙飞不甘心,于是离开了这所小白房子,向小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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