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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 作者:雨桦

第29章 许安离番外篇

  2001年7月2日 哈根达斯

  遇见,是美好的。使我忘记了许多现实的压抑。

  时光像是垂暮之年的老人,缓慢的行走在宇宙间。一天的光阴漫长成了一光年般的遥远。永远都等不到季节的轮回和夏天的花开。生活变得寂寞而孤独。最爱听的CD一直哑着,整天趴在书本上,看那些悔色的公式!永远也做不完的模拟试题。偶尔趴在阳台上,看着太阳在城市这座钢筋水泥筑成的森林中,由东到西,缓慢地爬行,然后,再暗然地消失地平线以下。这已经是一次奢侈的浪费了。

  这就是高三么?黑色三年中的魔鬼年么?

  喜欢趴在窗台上发呆。发呆也是一次享受呢。

  望着路上的行人发呆的时候,那些行人的背影就会在眼睛里,渐渐模糊,失去他们原有的棱角,笑容,再次清晰时,却变成了她——

  洗得发白的校服,挂在像竹杆一样的身体上,随风飘。安静的脸,带着干净的笑容。他喜欢笑,笑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好看。与不太熟悉的男生在一起,笨拙而羞涩,而和我在一起,则是十二分的不乖,经常像幼儿园里的坏小孩儿一样故意揉乱我的头发,让我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好看,偷吃我的便当,被发现了,仍然一脸的无辜,死不承认……

  他——骑着质地一点儿都不好但颜色,款式,名字,绝对是名牌的的山地车,我生活的那座小城的人,通常是喜欢假名牌的,包括我们学校里的男生啊,阿迪达斯运动衣,假的,耐克鞋,仿造,就连《流星花园》也流行盗版的哦。

  省钱呗。

  那次,从学校里溜出来,偷偷跑去看《周渝的火车》出来后,天很热,我对他说,要是地上有水泡,我都会喝掉。她看着我,愣了半天,然后,转身,跑到影院门口,卖冷饮的大妈如秋天刮落的树叶一样在人群里纷至沓来的穿梭。

  有哈根达斯么?

  他大声问。手在屁股兜里摸出一张百元的新钞,那天,他穿的是紧身水磨蓝牛仔裤,运动鞋,纯白T恤,一副青春少年的靓丽模样,向老大妈晃晃手中的钱,很款的样子。

  我差点笑破肚皮:你白痴啊,买运动衣问人家卖冷饮的要?

  老大妈也用莫明其妙地眼神看着他:你要什么?

  哈根达斯啊。他再次大声说。

  去问商店么,跟我捣什么蛋啊。然后,甩给他几个白眼。走人。大概是觉得他很痞。很少见过这样痞的男孩子吧,看他那样安静,才没骂他已经是仁义之尽了。

  我,要,哈,根,达,斯!

  他跟上来,一字一句的重复道。

  你有病啊!

  四十岁的老太太破口大骂。

  我拉起他的胳膊就走,生怕打起来。扯他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停下来,急赤白脸道:你跟老大妈贫哪门子的嘴啊。说你有病你就有病!

  我没病。我要吃冷饮。吃哈根达斯。75元一支。你听清了么?

  什么?75元一支?宰人呢?还是你装阔?你妈妈两天不吃不喝的工资耶!

  ……

  听他慢慢说完,我不再板着脸教训他,有好半天回不过神来,继尔。差一点要笑破肚皮了呢,这次,白痴的不是他,是自己。我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羞愧。

  哈根达斯是冷饮的一种。

  可以吃的玫瑰,而我竟然把代表爱情的哈根达斯说成是阿迪达斯的系列装。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第一次听说,可以吃的‘玫瑰!’可以甜蜜到用全身的细胞嗅觉感知的‘玫瑰’。哈哈哈~~!后来,每次说起吃冷饮,那个疯笑啊……都快傻了。

  据说,哈根达斯在有钱人的西方,也只是情人在一起时才会消费的!毕竟,这样的爱情消费太昂贵,只需几口就轻轻地消失了。

  那时,我和他,经常躺在草地上望着天空中飘来飘去的云幻想:哪天才会吃上真正原装的哈根达斯啊?他突然转身,用一根草戏弄着我呆望天空的脸:

  “喂,你什么时间?”

  “等我有钱以后,天天给你给买哈根达斯。”

  “这可是你说的。拉勾上吊,不许变。”

  “好,不许变”

  我们彼此拉钩。他笑了,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一蹦一跳。我喜欢看他笑的样子,干净,纯粹,明媚。

  很多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他那样的笑容,就像心情不好时,习惯了和他在一起默坐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背椅成片的白桦林,仰望天空发呆。偶尔也有飞鸟飞过。但很快,划破安静的天空,会没有任何的痕迹,就像我们已经翻过的日历一样。

  习惯了看着他在我面前调皮。

  其实,他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生,和他在一起,会让人想到37度,人体最适宜的温度。后来,大一的假期,我回家,那时,小城真的有了哈根达斯。可是,那个人要给我买哈根达斯的人呢?

  后来,我吃了哈根达斯,不是在北方以北的那个小城,而是在岛城。不是他买给我的,是另外一个男孩子买给我的,那是和他相遇的第三次,他买哈根达斯给我。我知道哈根达斯的意思,只有情侣在一起可以吃这种冰淇淋,居然我也没有拒绝。后来,他问我,想一辈子都吃哈根达斯吗?

  我佯装不知,只说,冰淇淋啊。天热当然想吃啊。

  他又问,那你知道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我说,花的一种。

  他说,冰淇淋中的玫瑰,就是哈根达斯。

  米老鼠,离开了小城,离开了北方以北,我终于发现,人是有多种灵魂和世界的,不是我离开了北方,是我离开了曾经的自己。

  我都变得让自己陌生了,当然,也会让他陌生。只有给他写信的时候,我才回到那个曾经的自己。哪一个我是真实的我?哪一个我是虚伪的我?

  一个人在同他的过去告别,是不是也意味着他开始长大?

  是不是也意味着他开始退变青涩的年华,走向成熟?

  如果退变和告别竟然是这样的悲伤和残忍,我宁愿不要。因为,天使也会伤心的。

  小溪经常取笑我,说我是天下第一大傻瓜。

  她说得没错。我傻得够可以的了!

  在我看来,和你的那种感情,一生,也只有一次了,一想到这一生再也不可能继续爱着你了,只想流泪,而你知道,我以前是不喜欢哭的。从我初中认识你以来,从我们不知不觉用彼此的鼓励去战胜那么困难以来,从你冒着烈日在电影院门口,追着老大妈,为我买哈根达斯以来,从你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害妈妈找了一个星期,你寄给我的六大本厚厚的高中笔记以来,从我们一起或哭或笑走过那么多苍翠的年华以来,我觉得我已经拥有的太多了。

  我不该再向你渴求什么。

  能够和你一起走过这么多岁,已经足够。

  只是,从此以后,一想到再也不能为你,哪怕是做一点微小的事情,就有些伤感。

  带着温柔海水气息的夏天又一次铺天盖地而来。

  校园的夏天,每年都有大四的人带着伤感离别,每年都有一群大一新鲜人带着好奇的眼睛涌入。

  生命的河流总是这样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我偶尔会坐在树下,望着远方的天空,想起那些已经离散天涯的学长们。想起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岁月如流水,我们终究要长大。拥抱着和你告别,藏起支离破碎的心,笑着落暮。

  青春如歌啊,是那种用脚印唱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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