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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贫农马大爷这一记狗屎棍,李燕环发飙了:哼,姓马的,你嫌我胖?我还嫌你老呢!

  胖了有救,老了可就没救了!懂不懂?

  等我减掉30磅,打扮漂亮点,到你面前晃几晃,不把你迷倒我就不姓李了!那时候,你跪在地上求我,我都不会睬你!

  她活也不干了,上网疯狂搜索减肥妙方,专找那些“三个月内减掉30磅”“一个月内减掉20磅”的减肥秘籍看,因为她是个急性子,半年减五磅的事,她干不来,而且要赶在老马找到老婆之前就实施打击,不然就没什么意思了。

  她搜来搜去,发现减肥秘籍不外乎三条:

  1.吃药

  2.饿饭

  3.运动

  但药她已经吃过了,肥没减掉,还吃进了急救室。

  她吃怕了!

  饭她已经饿过了,曾创下过五天不吃饭只喝水的纪录,但后果是体重没掉,人却饿晕了,还落下个病根:一饿就浑身发痒,一饿就上吐下泻,一饿就晕。

  她饿怕了!

  运动她也已经做过了,跑步,游泳,瑜伽,跳绳,跳舞,仰卧起坐,俯卧撑,健身球,健身带,健身椅,健身毯,健身床……应有尽有!

  这么说吧:只有你没想到的,没有她没试过的。

  最后她决定去买个跑步机,因为在那之前,她还没用过跑步机,只在操场上跑过。

  说不定跑步机管用呢?

  如果不管用的话,电影电视上怎么会有那么多帅哥美女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的镜头?市场上又怎么会有那么多跑步机出售呢?

  其实到美国之后,她也去过学校的体育馆,那里有几大排跑步机,各种各样的都有,看得她眼花缭乱。但她从来没敢上去跑过,怕使用不当,从上面掉下来,让人笑掉大牙。

  如果买一个跑步机放在家里,自己偷偷摸摸上去跑,那么掉下来也不怕,顶多把人摔伤摔死,但总比被人笑话强。

  对,就这么办,去买个跑步机,以后就每天躲在家里跑步,有成果就去老马面前晃,没成果就不吭声,只当去年圣诞节的800块钱bonus(奖金)没发的。

  她租住的是一个town house(镇屋),楼上楼下两层都是她的,虽然左右的墙壁是和邻居共用的,但如果把跑步机放在一个不靠墙的地方,应该不会惊扰到邻居。

  于是,她下了班就跑到商场,选了个600多块钱的跑步机,有手拉杆的那种,可以边跑边拉,既练腿又练手。她还听从帅哥售货员的建议,买了三年的warranty(保修),以示此次减肥绝不是三分钟热情,那是要坚持三年的。

  再加上送货费和安装费,总共花了1000多美元。

  其实还有更便宜的跑步机,一二百块就能买到一个,她是特意买贵点的,这样就可以逼着自己跑步:花了这么多钱,不跑多可惜啊!

  过了几天,跑步机运来了,送货的是两个拉丁帅哥,殷勤周到地替她安装好,其中一个帅哥还上去蹬蹬蹬跑了一通,算是测试。

  帅哥穿着露胳膊的T恤和露小腿的短裤,肌肉结实,跑起步来,动如家兔。

  你没看错,是“家兔”不是“脱兔”,因为是跑步机嘛,跑来跑去都没跑出那巴掌大的地盘。

  帅哥跑得那么轻松自如,那么拉风,使她很有跑步的欲望。

  但她打死都不肯当着两位帅哥的面跑,怕摔个狗吃屎。

  等送货的帅哥走了,她才小心翼翼地站上去,从零速度开始,慢慢加速,一直加到2.0,嗯,很好,不会摔下来。

  但才跑了两次,她就不想跑了:干吗呀我?就算我减掉50磅,变成了瘦美人,老马跪在地上求我,那又能说明什么呢?不还是受制于老马的审美观吗?不还是承认胖人不值得爱吗?

  那不是我赢了,而是老马赢了。

  他嫌我胖,我就汗流浃背地减肥?他谁呀?王爷还是侯爷?

  但是不减肥好像也是老马赢了,因为是老马嫌她胖,而不是她嫌老马老。

  她嫌还是嫌老马老的,但她傻不啦叽地把自己说服得不嫌了。

  结果让老马占了上风,率先嫌弃了她!

  太悲催了!

  师兄那一役,把她那本来就不多的自信心毁掉了一半。老马这一役,把她剩下的那一半自信心全部毁掉了。连一个半秃的、43岁的、只能在破刊物上发文章的老家伙都看不上我,那还有谁能看得上我?

  难道这辈子注定要孤独一生?

  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安全地、无痛地、不让父母伤心地、不让世界笑话地结束自己肥胖的一生?

  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四全其美的自杀方法,顶多只能做到前两条:安全地,无痛地。但父母肯定会难过,世界肯定会笑话。

  那几天,她一门心思都是在寻找一种完美的自杀方式,准备找到之后,使用之前,先写个详细的protocol(实验方案),放在网上好找的地方,方便那些跟她一样不幸的胖姑娘。

  闺蜜不知道贫农马大爷的事迹,因为她没敢告诉闺蜜,怕闺蜜骂她目光短浅,自降身份,连带把闺蜜的脸都丢了,所以闺蜜还蒙在鼓里,成天谈的都是老板:“怎么样?进展顺利吗?”

  “进什么展?”

  “进老板的展呗。”

  “你别老哄着我做白日梦了,我已经给你说过了,老板对我没那意思。”

  “到底是你阅人无数,还是我阅人无数?”

  “当然是你阅人无数。”

  “那是该听我的,还是该听你的?”

  她苦笑无语。

  闺蜜安慰说:“你别慌,要给老板一点时间。结束一段婚姻,特别是有孩子的婚姻,是需要一点时间的。”

  “好吧,我给他时间,反正我的时间也没别的用处。”

  她这人好像特有说反话的能力,因为她刚说完这话,她的时间就派上了别的用处。

  师兄给她打电话来了,寒暄了几句就问:“张教授家的春节晚会你去不去啊?”

  “哪个张教授?”

  “张兴啊,他老婆在你们那边的——”

  “哦,你说程宁嘉家的晚会啊?我——不准备去了。”

  “为什么?”

  “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去那里干吗呀?”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都不认识,至少她认识老马,但就因为认识这么个人,她才不想去那里露面。

  师兄说:“怎么会一个人都不认识呢?你连我也不认识了?”

  “你也去?”

  “老板家开party,我还能不去?”

  她突然兴奋起来,师兄是不是发现跟闺蜜没戏,转回头来追我了?

  在这个post-Ma(后老马)时代,个子不高又离过婚而且鄙视过自己的师兄也显得那么可爱了!

  怎么着也比老马强!

  连鄙视都比老马鄙视得高明!

  管他呢,先去看看再说。

  她故作勉强地回答说:“好吧,那我就去吧。”

  “一定去啊,别说话不算话!”

  她和师兄讲完电话,决定先不把这事告诉闺蜜,反正瞒着闺蜜又不是第一次了,再说还不知道师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呢,有什么好汇报的?

  她在心里制订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到了party上,我就亲亲热热和师兄说话,让那个姓马的瞧瞧!哼,咱们结交的可是年轻后生,山寨梁朝伟,你算个什么呀?像你这种老家伙,咱根本不拿你当根葱!

  程宁嘉夫妇举办的新年party是potluck(便饭,便宴)式的,主人准备一些菜,客人也带些菜去。

  她带去的是春卷,自己包的,这是她最得意的杰作,在东方超市买的春卷皮,一包25张,买了四包,馅儿是自己做的,用了芹菜、豆干和火腿,芹菜是中国芹菜,比较有嚼头,西芹不行,包在春卷里一炸就软成一包水了。

  她用鸡蛋清做糨糊,以做实验的精益求精态度包了100个春卷,大小一致,简直就是艺术品。

  然后,她在切菜板上铺一层餐巾纸,把50个春卷一个挨一个地码在上面,用保鲜薄膜盖上,放进冰箱上层的冷冻箱,留着以后慢慢吃。

  春卷是她最爱吃的中国食品——没有之一。

  在国内的时候,老妈经常包给她吃。到美国后,再也找不到老妈包的那种春卷了,中餐馆卖的都是小孩子胳膊粗细的egg roll (春卷),皮厚得像水牛皮,没脆性,嚼不动。还有一种叫spring roll(素春卷)的,皮子和尺寸都很像她妈妈包的春卷,但里面是一肚子的白菜胡萝卜,不好吃。

  于是她自己做春卷解馋,做了几次,就做成精了,每次去参加potluck聚会,她都是带自制春卷,每次都得到广大吃货的高度赞扬。

  她特意等到聚会当天下午6点才开始炸春卷,因为炸好的春卷放久了,外面的面皮就不脆了,会变“皮”,咬都咬不断,那就会毁了她“春卷李”的名声。

  她用的是最清亮的玉米油,把一个个春卷炸成金黄,摆在一个大玻璃菜盒里,码了好几层。

  然后她开始打扮,这次她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没穿那么隆重,只穿了一件收腰的衬衣,下面是一条直筒裤,外面还是套件开衫,化了个裸妆,把假睫毛美瞳那一套都省了。

  等她开车来到程宁嘉那里,人家已经开餐了,好多的人,都围着一个长桌子团团转着拿食物。她急忙挤进去,把自己带的春卷硬塞进满桌珍馐里,然后拿了套一次性餐具,跟着大家去夹菜。

  夹了菜,各路人马都聚成小山头,三个一伙,五个一堆,在那里高谈阔论,还都是大嗓门,满嘴食物都阻挡不了声如洪钟。

  她没看到师兄,心里有点愠怒。

  但她也没看见老马,心里又平衡了一点。

  反正她也不是非见师兄不可,希望见到师兄,主要是为了在老马面前要回一点面子,既然老马不在现场,她见不见师兄就无所谓了。

  她发现华人聚会和老外聚会不同,华人夫妻很少有成双成对的,都是各吃各的,各玩各的,有人问起,才会指着老远一堆人说:“那边那个是我的老婆\/老公。”

  她觉得这样挺好的,像她这样的单身女就少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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