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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空花》 作者:杨千紫

第21章 似此星辰非昨夜(2)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容易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比如我对他的依赖,比如我对他不合理的期待。我现在只想远远地离开他,不要再像一个傻瓜一样被他的一举一动牵动了心思。

  “哦。”李御淡淡地应了一声,沉默片刻,拿着那小盆仙人掌站起来,说,“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先上去了。”

  我出于礼貌,忙也从座位上站起来,却倒显得两个人之间有些拘谨了。他走到门口,回过头来说:“这段时间我会多派些人保护你。”他扬起嘴角,笑容里有淡淡的烟草香,说,“别嫌他们烦。”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轻轻带上门。

  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这样站着,望着那扇闭合的门发呆。脑子里空空的,也不再想起那些曾经的、隐晦的、一个人的心事了。

  也是不想再想。

  4

  房子已经选好,是栋公寓,并不很大,物业很好,算是城里的高档住宅区,精装的,再选一些家具就可以搬进去了。

  原本想买大一点的房子跟彩姐一起住的,可是她来电话说打算近期把儿子从大陆接过来。我想了想,最后还是买了两栋分开的小公寓,彼此离得很近,这样既能有个照应又不打扰她们的家庭生活。彩姐还年轻,分分钟都有可能再嫁,我也不能总霸占着她让她照顾我。这栋楼,就算我给她准备的嫁妆吧。

  其实,我原本是没有实力这样大手笔的。我顶着个豪门千金的名头,现在早就已经今非昔比了。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现金,是因为我卖掉了杜渐伦送我的钻石戒指。

  The memory of the sea,巴黎华裔设计师Flora Ou的代表作,世界上只有三枚。原来这样的顶级珠宝果然是很好的投资品,现在出手卖掉,比他当时买入的价格翻了好几倍。

  想到杜渐伦,我不由得拿起今早收到的那张蓝色的信笺看了看,心想他的后母杜叶惠玲,难道不知道我跟他之间的事吗?

  这张卡片的右下角印着一个月桂的Logo,象征它来自于明珠雅集—Bright Lady Association,是明珠城上流社会的一个慈善团体,成员都是女性,其中大多是阔太太,也有历届明珠城小姐和明星,一年只收一个会员。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组织今年会批准我加入,尤其是在杜叶惠玲当主席的时候。

  这个女人,杜叶惠玲是杜渐伦的后母,出身十分高贵。据说叶家早年是在S城做船运生意的大家族。杜家也是名门望族,现在应该还是杜渐伦的父亲掌权,可是他一直很低调,家族史更是神秘而隐晦,以我过去跟杜渐伦的关系也只是知道一点皮毛而已。我从来没有见过杜渐伦的父母,只知道杜家有三个儿子,杜渐伦排行第二,与杜家长子同为前妻所生。杜叶惠玲是续弦,育有一子一女,她的儿子排行第四,是老幺又是太子,在杜家最是得宠。

  还好杜渐伦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太有野心的人,也乐得做个富贵闲人。他不是长子,也不得宠,在杜家的地位其实蛮尴尬的。记得那时他听从家里安排去英国念书,我抑制不住思念跑到那边看他,见面的时候一边捶打他一边埋怨。他将我抱在怀里,说:“陪太子读书,没办法的。”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家庭带给他的寥落。

  我叹口气。

  为什么还要再想起这个人呢?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放下来自明珠雅集的蓝色信笺,拿起手袋往门外走去。

  转眼已经没日没夜地忙了半个月,跟电影公司的合作也谈得差不多了。公司正在走上轨道,宋氏旗下的PR公司近来更是风生水起。现在出去帮彩姐办点事,就当自己给自己放半天假吧。

  明珠城的季节性并不那么明显,秋天也只是浅浅的凉。阳光透过树叶斑驳地落在地上,碎金一样,明亮而遥远。

  这是城郊的一家孤儿院,四周种着许多植物,大多未经修剪,在市区倒是很难见到这样的景象。彩姐没有身份,把儿子接过来容易,落户却很难。倒是明珠雅集提醒了我,或许通过慈善机构会容易许多。首先让彩姐把她儿子送到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再由明珠城这家孤儿院出面跟他们联系领养,虽然中间也要费许多周折,不过总算有些可行性。

  这时,半空里忽然飞出一个球来,充气的那种,七彩的塑料皮里面有小铃铛,叮叮地响着。我下意识地往后一躲,那只球落到树丛里,正碰在伸出来的树杈上,砰一声爆掉了。

  一群七八岁大的小孩子追着那个球跑过来,见它坏了,小脸上纷纷露出沮丧的神情。我看着他们,就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曾在院子里这样追着模型飞机到处跑吧。我从手袋里掏出一袋好时巧克力,在他们面前晃了晃,笑着说:“别难过了。来,姐姐请你们吃巧克力。”

  他们看我一眼,又看一眼金灿灿的巧克力,欢天喜地地围过来,低着脑袋吃了一会儿。半晌,其中一个年纪略大的孩子抬头看我,说:“姐姐,你刚才要是接住那个球多好,它就不会坏掉了!”

  这小男孩长得很清秀,一双眼睛黑溜溜的。我蹲下身,拍拍他的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叶安齐。”小男孩仰着小脸回答。

  我对他说:“如果下次测验你考到A的话,姐姐就买一个新的给你好不好?”

  小男孩眨眨眼睛,说:“哪个科目呢?我数学很行的,但是英文就差些。”

  我笑,说:“这样吧,你考几科A,姐姐就买几个Ball给你。你英文考A,就再买个篮球,化学考A,就买排球,物理考A,就足球……你说好不好?”

  他想了想,小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挠了挠脑袋很认真地说:“那我真要努力学习才行了。”

  我忍不住笑起来,阳光洒在我脸上,让我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这样发自内心的笑容,我真的很久未曾拥有了吧。小孩子的世界简单而美好,就像纯净水一样不含杂质。人生如果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呢?

  忽然觉得有人在看我,一道目光直直落在我身上,有些熟悉的感觉。

  我回过头,不由得一愣。

  那个男子一袭黑色休闲衣,站在阳光的阴影里,神色仿佛暧昧不明。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并不像平时那样犀利而有压迫感,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缘故,而多了某种和煦的温度。

  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李御。

  下午我跟他一起留在孤儿院吃晚饭。

  我从来不知道,李御竟是会对小孩子那么有办法的男人。叶安齐那群小孩子对他言听计从,围前围后地转个不停,我完全被冷落在一边,并且在他们踢足球的时候被安排成最没人愿意做的守门员。

  很久没有玩得这样疯了,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脱掉高跟鞋和正装外套站在草坪上,轻风拂面,倒是异常舒服的一种感觉。转眼竟跟这群孩子一直玩到太阳下山,要不是最后院长出面下令,那群小孩子还不肯放我跟李御走。

  日落西沉,天上挂着一层蒙蒙的灰色,地平线上只有一丝很浅的金光,秋天里夜色降临得总是很快。停车场在山脚下,需要步行穿过孤儿院门外这条路。

  两侧绿树成荫,零星的落叶散在地上,草丛有半人高,颇有些荒凉的意味。

  两个人一前一后无声地走着。我走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有些出神。脑海里浮现出今天下午他脸上的那种笑容,与往日比起来,又是另一种迷人了。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感觉,豁然开朗的样子……就好像一瞬间,天都亮了。

  每当他那样笑起来的时候,我总是舍不得移开目光。因为我知道,这样的表情不属于我,以后也很难再看到了吧。正在胡思乱想间,草丛里忽然冲出来一只很大的野狗,朝着我狂吠起来。

  我吓了一跳,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那只狗紧追上来,叫得越发起劲。我本来是不怕狗的,可是一时也被吓住了,愣在原地动弹不得。整个人正僵着,右手忽然被一片温热牵起。我身子一震,抬头就看见他深黑的双眸,映着晚霞,依稀有种柔软。李御拉着我往前走,十指相扣。

  我一愣,怔怔地跟着他的脚步。

  那只狗盯了李御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叫了,围着我们转了几圈,竟然摇摇尾巴转身走掉了。

  四周安静下来。风声穿过树叶,簌簌的,连同晚照的余晖,星星点点地洒落在地上。

  李御牵着我的手,与我并肩走在狭长的林荫道上。我的高跟鞋踏在地上,发出噔噔的声响,更衬得世界一片寂静。

  我望一眼他的侧脸,想起他下午在草地上清澈的笑靥,不知为何就问出那么一句话来:“李御,你……开心吗?”

  夕阳下沉一寸,天色暗了几分,我的声音落在黄昏里,宛如尘埃。四周静得出奇,他停下脚步侧过头来看我,唇边有淡淡的烟草味的笑意。

  他说:“什么叫开心?我已经忘了。”

  我忽然间无言以对。或许我挑起的真是一个傻到了极点的话题。我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他也不是令我情窦初开的少年,我们不是漫步在校园操场上不知人间疾苦的小情侣,有什么资格和风情来谈论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可是他现在拉着我的手,很暖,又离我那样近,近得我一伸手就可以紧紧抱住他。我抬头看他,回答说:“开心,就是心里觉得温暖、轻松,并且不孤独。”话音未落,只觉自己这句话说得真像小时候看的琼瑶剧啊。这个念头闪过,我忽然觉得好笑,侧头望向别处,长发顺势贴在脸颊。

  李御怔了怔,伸手扶住我的腰,大手轻轻扳过我的脸,让我不得不看着他的眼睛。此时天色已经很暗了,零星一点橘色混合着蒙蒙的灰色,就像绚丽油画上的底色。他漆黑的眼眸里忽然有种清浅的温柔,退去了往日的犀利和冷峻,睫毛纤长且根根分明,仿佛沾染了最后一丝夕阳。

  我鬼使神差地伸手抚向他的脸庞,用两根食指轻轻地挑起他的嘴角,有些调皮地说:“开心,就是你这样笑起来的样子。”

  李御没有说话,只是直直地看着我,大手忽然按住我的后脑,低头朝我逼近过来……一阵魅惑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心中一窒,以为他是要吻我,那一瞬间竟然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住。可是他忽然停下来,鼻尖在距我脸庞半寸的地方顿住。我强自控制着起伏的呼吸,抬头看向他的眼睛。

  他的目光被长长的睫毛挡住了,沉浸在一片阴影里,神色仿佛暧昧不明。忽然间他又松开了我,转身走在我前面,淡淡地说:“走吧。”

  天边最后一抹亮光将李御的影子拉得老长,我愣住片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声地跟在他身后。

  当我坐到他副驾驶位子上的时候,窗外的天色终于完全暗了下来。

  “你想去哪儿?”他忽然问我。

  其实我想去很多地方……逛街买东西,吃冰激凌,去海边吹风,去大桥上看夜景……

  “回家。”我却这样回答。

  还是回家工作吧,谁让我是天煞孤星,天生劳碌命。

  李御应声开往回家的方向,可是兜了个圈,又往反方向去了。我不熟悉路,半晌才发觉:“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有点饿,去吃点东西吧。”李御淡淡地回答,眼睛里却有一种晶亮的光彩,“你陪我一下午,应该请你吃顿好的。”

  5

  他竟带我来了大排档。

  四周一片嘈杂,人声鼎沸,空气里飘着好闻的烧烤味,头顶上亮着渔网一样纵横交错的银色小灯,远处是漆黑一团的海,坐得远的客人,隐约能听到海水拍岸的声音。这一片的大排档经常上电视节目和旅游杂志,是明珠城有名的“星海夜市。”

  李御熟练地点了好多烧烤,还要了几瓶啤酒,接着把菜单递给我,问我还要什么。我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又点了几样,都是我没吃过的东西。

  环视四周的热闹场面,我有些兴奋:“这里的味道好好闻啊。”

  李御见我这样,笑容里似乎有些宠溺:“多吃点,你最近太瘦了。”

  他头顶有星辰似的灯光,他的脸本是健康的小麦色,现在被映得雪亮。我说:“你经常来这儿吃饭吗?”

  “带孩子们来过几次。”李御抽了张纸巾为我擦了擦桌子,说,“你今天为什么去孤儿院?”

  我眨了眨眼睛,狡黠一笑,歪着头说:“我去找你啊。”

  李御弯起嘴角,笑容里没有防备:“找我干吗?汇报工作?”

  “我想帮彩姐把儿子接过来。”我也笑了,不再逗他,“说真的,我真没想过会在那里遇见你。”我往前凑了凑,好奇地睁大了眼睛,“你去那里干吗?”

  李御看我一眼,没有回答。

  我有些失望,他还是没有向我敞开心扉。

  这时菜上来了,李御熟练地用桌沿启开啤酒瓶盖,帮我倒了一杯,说:“你酒量好像不怎么好,少喝点吧。”

  “其实吃海鲜烧烤,最好喝白酒。”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为了避免冷场,转着酒杯说,“以前杜渐伦经常带我吃大排档的。”

  说一出口,我自己也愣了一下。为什么忽然提起杜渐伦呢?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真不该提起这个名字。

  李御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低头吃菜,不再说话。

  盆装的盐水濑尿虾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轻轻地拈起一只,很认真地开始剥皮,不小心被虾皮刺破了手指,又浸了盐水,格外疼。我看了一眼发白的指尖,为了美味,忍着刺痛继续剥。

  从小到大,我还真是第一次亲手剥濑尿虾的皮。之前杜渐伦带我吃大排档,他总会帮我剥好,放在一个单独的小碗里,装满了才肯给我吃。有时候我忍不住,还没等装满呢就伸手去抓,杜渐伦就会轻轻地打开我的手,笑着说:“小馋猫,不许偷吃。”

  想着与杜渐伦的陈年往事,我不由得就怔了一会儿,转眼间李御已经拿走了我手里剥到一半的濑尿虾,动作麻利地帮我剥好,说:“笨手笨脚的,杜渐伦肯定是因为你笨才不要你。”

  我怔了一下,然后扑哧笑了,伸手接过,飞快地塞进嘴里,嘻嘻笑道:“嗯,真好吃。”

  说来也奇怪,杜渐伦这个名字,第一次提起的时候让人尴尬,第二次提起反倒无所谓了。我忽然接上他的话头:“我也没有很笨啊,这是我第一次嘛。”

  李御抬头看我,眼睛弯弯的,阴阳怪气地重复:“哦,你的第一次?”

  我的脸忽然就红了,猛喝了一口酒,扭头望向别处。海岸旁边有山,山腰和山顶安了许多紫色和绿色的远光灯,远远看去,如童话森林,五彩缤纷。

  李御取笑我:“还挺能喝的。”说着拦住一个服务员,“给这位小姐再开两瓶。”

  我嗔了他一眼,只见那怯生生的服务员走到我身边,开瓶手法十分不纯熟,使了半天劲才打开。服务员面露喜色,急忙将啤酒往我眼前一放,结果桌子不稳,啤酒瓶子一下就倒了,倏忽间洒了我一身。

  我急忙站起来抖着衣服,服务员连声道歉,我只觉胸口一片凉意,琥珀色的液体迅速扩散,这件白衬衫算是废了。

  也许是因为我忽然站起来了的缘故,很多人回过头来看我,我有些不好意思,急忙又坐下了。服务员年纪很轻,想是吓到了,还在不停道歉,我摆摆手,让她走了。

  李御看了我一会儿,开始解自己的扣子,说:“你看,我就说你笨手笨脚。”

  我不服气:“这也算到我头上?都怪你,叫她来开啤酒。”说罢我用力瞪了他一眼。

  也许是星海夜市的氛围充满了人间烟火,也许是远处的灯光和海浪声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今天的李御格外不同,很亲切,让人觉得轻松又熟悉。

  李御忽然站起身来走向我,将自己的黑衬衫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还亲自帮我系上胸前的两颗扣子。我一怔,这才发觉白衬衫被啤酒打湿以后,内衣像幻灯片似的映了出来。李御把衬衫给了我,只剩一件黑色背心,露出宽宽的肩膀和小麦色的皮肤,让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打扮,虽然身材很棒,可是一看就不像好人。

  “你这人真坏。”我低头看着他为我剥的一盘子濑尿虾,扬嘴一笑,“坏到了骨头里。”他可能剥了很久,我却三两下就吃完了,由衷地称赞,“真的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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