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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岛芳子传》 作者:李一鸣

第22章 末日来临(3)

  在这同一时刻,古井大航长老一挥手,两三个剽悍强壮的善后联络班广赖等日本人,见势便撩开大步,直奔遗体而去,一齐动手将事先准备好一块白布铺在地上,很快把遗体裹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又把绣着五颜六色花样的布盖在上面。接着,长老轻声细语地念了几句经,即由川岛芳子堂姐金幼贞领尸,将遗体抬上了卡车。当天下午,运往朝阳门外日本人墓地火化。

  3月26日,即川岛芳子被处决的第二天早晨,北平市的各个报纸,除了报道川岛芳子被处决的综合消息之外,还发表了记者们联名给司法当局的抗议书。全文如下:

  冀高检处昨日奉命执行金碧辉死刑时,冀第一监狱拒绝记者入门。本市外勤记者联谊会,为此特向冀高检处及冀第一监狱提出质询,请求答复,原函如次:敬启者:关于金碧辉执行死刑事,本会根据会员报告,谨向贵监质询数点:

  (一)查本埠各新闻机关(中央社、天津大公报办事处、民国日报北平办事处、中电三厂、华北日报、明报、民强报等),于昨晨5时左右曾奉高检处主任书记官陈诘夫电话通知,于6时以前往第一监狱采访金碧辉执行死刑新闻。而各记者准时赶到后,贵监竟拒绝记者入门。贵监为司法部门,为何出尔反尔至于此?

  (二)查昨晨美国生活杂志社记者,曾被允许进入贵监采访金碧辉执行死刑新闻,而被邀前往采访之本外埠中国记者30余人竟被贵监给以闭门羹。据贵监官员称,昨金碧辉死刑,系奉命秘密执行,或虽为秘密执行,而许记者参加,则中国记者30余人为何皆被摒诸门外,即供给中外报纸新闻之中央社,亦不能例外。贵监此种措置,系根据何种法理?怀抱何种心理?抑或另有别情?敝会会员反思莫解,为此敬请贵监予以答复,敝会并对司法尊严及新闻自由遭受损害,表示极大遗憾。

  对于新闻媒体的抗议质询,司法当局不予置理,也无可奈何,只能不了了之。

  一波未平,一波竟又接踵而起,而且这一波实在起得突兀,非但出于老百姓的意料之外,就是司法当局的官员也觉得万分的诧异。这就是4月1日的北平的《经世日报》,突然又登出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本报讯:上月25日金碧辉在第一监狱被枪决后,因执行的过于秘密,其尸又血肉模糊,不可辨认,各方颇多谣传。记者因未亲眼得见执行时情形,故亦疑信参半。但今晨4时记者突接获一怪电话,自称为川岛芳子,记者立刻突感毛骨悚然、惊骇莫名。她又说现住松树胡同45号,特电约本市各报记者前往一叙,为她呼吁,主持公道。她说她还准备请求非常上诉。被邀请的还有刚出狱的电影明星李明,及她的3位辩护律师刘煌、李朋、李宜琛(李宜琛已赴沪,准备今晨搭机返平参加)。记者为慎重起见,乃不得已鼓足勇气,于黎明亲往一晤,果于指定地点亲睹其人。抱同样心情到场的尚有其他各报社记者数十人均感神秘莫测。她说她并未作鬼,原来鬼在一监。因之大家一致对25日被枪决的金的替身惋惜不已云云。

  又讯:详情待检察长提起上诉后,才公布。

  这篇报道颇具煽动性。文中谈论的情景,真是滑稽可笑。它的“谬论”在明眼人看来,自然是雪亮的,事实上绝对不会这样。不过是3月25日亲自在一监门前采访遭到“愚人节”而发乎内心的情绪,以莫须有的梦话开了那么个小小的玩笑,以满足好奇人的心理。

  所以,这爆炸性的消息一经发表,人们都惊异地奔走相告,北平全城一片哗然。《经世时报》门前更是挤满了人群,整日电话不断,连军、警、宪、特都登门追问消息的虚实真伪,要求澄清事实。这又却是《经世时报》初料不及的。以致那篇报道的墨迹未干,又不得不再发表一则简短消息来“辟谣”:

  本报讯:本报昨日(4月1日)所谓“金碧辉尚在人间”一则新闻,完全不确,特向读者致歉。不过,假如昨天有人真正相信了这则新闻,那么他比一般聪明人多了一个节日(按:现在世界上尚无聪明节)。

  那么《经世日报》为何利用4月1日“愚人节”开这么一个小小的玩笑,还差点下不了台呢?据那位写稿的记者后来撰文回忆说,是因为“抗战期间,国民党与日本暗中勾结,军统特务与日本间谍互相利用。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积极反共,对待汉奸更是明紧暗松,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才不得不判了全国人民皆曰可杀的10个大汉奸的死刑,但迟迟不肯执行。胜利后两年又8个月第一个被执行的金碧辉,就出现那么蹊跷的事,先邀记者采访,突然秘密执行,而且枪打得很神,从后脑袋穿入前鼻出来,血肉模糊,使人难以辨认,这是为什么?我采访过多次执行死刑的刑事案件,这样奇特的枪决还是第一次,尽管当时我感到此中大有文章,根据一些传闻,亦作了徒劳无益,甚至多少带着不小的危险性的采访,那时年少气盛,确实不甘心,很想搞个水落石出。但又无可奈何。月底突发奇想,半夜急就一稿交夜班编辑,于4月1日见报。”“这条小消息无异在沉寂的北平扔了一颗重磅炸弹,当天报社电话不断,军、警、宪、特都来‘亲候’来了。自然,我早已回避到一个朋友家躲了起来,当晚又写了条几十字新闻,刊登在4月2日报上。”

  尽管发表了这条“更正”消息,但留在民众中的影响和误会实难消除。人们仍旧对第一监狱的官老爷怀有巨大的愤慨,遭到无所忌惮的连续追问:

  被处决后的川岛芳子

  为什么最为关键的行刑场面却搞得如此神秘,单单选择辨认不清楚面孔的漆黑黎明时刻执行死刑?

  为什么在处刑后仍不将现场和其他情况向新闻记者公开?

  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把中国记者拒之门外,而只允许两名外国记者进入现场?

  为什么将犯人的面部等处弄得那么血肉模糊,又沾满泥土。以致难以使人辨识?

  对于早就以男装短发着称的金碧辉,公审时还给人们留下这样一个不易忘记的深刻印象,但为何死时的头发竟然长得能够盘绕在脖子上?

  面对这些令人深思的各种疑问,官方无法再保持沉默了,于是在报端发表了第一监狱长的谈话:

  “其实,我那天因去天津出差。对新闻记者的处理,可能有疏忽不周之处。总之,都是由于我不在而发生的。”

  川岛芳子被处决后,国民党留下的一个名叫小桥助人的日本人,感到异常沮丧,怀着遗憾和悲痛的心情,及时给她的义父川岛浪速寄去一封信,详尽地禀报了川岛芳子被处死的情况。

  川岛浪速先生:

  您的养女川岛芳子小姐已逝世。特此告知。

  1948年3月31日。

  中国北平市内二区东斜街24号

  电信管理局宿舍

  小桥助人

  又启:

  关于认领您养女尸体的起因:1948年3月初,住在北平东单观音寺胡同20号的日本临济宗妙心寺古井大航长老,经常关心报上刊载的有关您养女的消息,因此便同某人商量,并通过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认领遗体的报告,要求法院批准。据说法院得知有人认领遗体的消息后。决定把川岛芳子的遗体和普通死刑囚的尸体放在一起处理掉。因而古井长老便加紧同法院接触。法院对一般人或者普通僧侣请求领尸是不准许的。因古井长老是德高望重的高僧,所以才承蒙当局破例批准。

  古井长老,曾任过临济宗妙心寺宗务总长职,是临济宗的代理总管,也是日本静冈县兴津町清见寺的住持。1938年曾以代理总管身份来华北慰问当地的日军,一直住到现在。在这期间,他曾担任华北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山东省传教监督,后来又任朝鲜传教监督。这位高僧为了传播佛教事业东奔西走,历尽了千辛万苦。他虽然已是78岁高龄,可现在仍是一位精明健壮的长老。

  关于认领遗体的前后经过:1948年3月25日上午7点多钟,律师打来电话说为商量领取川岛芳子遗体问题,要古井长老尽快赶来。古井长老带着翻译、日侨自治会会员广濑英雄一同来到律师家。接着古井长老带着律师给监狱负责人的信,在上午9点半到第一监狱,并递上律师写的信。监狱当局让在外等候,并说还没有验完尸,还得暂等一下。到12点多钟,第一监狱的西大门外,一条凹凸不平的白色木板上放着一具尸体。尸体面部盖着旧苇席,上面压了两块破瓦片。身上穿的是因衣,右脸全是血污,很难辨认。看来子弹是从后脑打进。从右脸射出的。古井长老揭去苇席。在遗体上盖了三层新棉花,下面铺上白床单,然后再用白毛毯把遗体裹起来,外面套上新被套,被套上盖块绣有五彩花样的布。古井长老念完经文后,便将遗体抬上卡车。午后一点从第一监狱出发。两点多钟便到了朝阳门外火葬场。古井长老在第一监狱西大门外念经时,二三百名护卫遗体的警察,都表示肃穆之意。当古井长老往卡车上抬遗体时,因遗体头部抬高,流出的血,把裹尸体的外套布染红,实在令人目不忍睹。

  遗体运到火葬场后,由日莲宗总寺院妙法寺和尚深泽世法师、广濑氏会同火葬场上的人员,一起把遗体安放在室内。在举行了简单的送葬仪式后,便将遗体送进火葬室密封,这时人们一齐退出。

  本想在当夜火化,因为事情发生的很突然,柴薪等一切都未准备好,所以只好拖延到第二天早晨火化,并委托火葬场的监督人和深泽世看护尸体。

  第二天上午10点,我陪同古井长老到了火葬场。因为还需等两三小时才能火化完,于是我们选了埋骨灰的地方。并挖了坑。直到午后1点半左右才火化完。古井长老、深泽法师和我捡完骨灰,将骨灰分成两份,一份准备给您,一份准备埋葬。念完经文后,便将一部分骨灰装在骨灰盒里,另一部分埋在地下,最后焚香告别。

  川岛芳子墓碑刻有法名“爱新璧苔妙芳大姐”之位。

  准备以后给您寄的那份骨灰,暂时安放在观音寺的佛坛上,每天由古井长老烧香。

  3月31日,正是川岛芳子处刑后的第十七天,古井长老通知川岛芳子生前所有知心好友,举行了简单的追悼仪式。参加追悼的诸公有:

  日侨自治会会长古闲二和夫人、佐藤修一郎、井光太郎、茂手木宗一、坂本七三郎和夫人、前钟纺天津分公司经理吕立,此外还有七八人。追悼会在当天下午两点开始,4点钟结束。

  川岛芳子的骨灰,由古井长老回国时带去。他将亲自送到府上。再者,有关这次领取遗体的一切费用,全是某氏的盛情厚意,已得到解决。古井长老见到您时,均会详细告诉。

  我虽然住在北平,但未尽任何力量。领取遗体时我也未到现场,只在火化后参加了悼念和检骨灰的事,特此向您表示歉意,并请多加原谅。

  这封信写得很乱,您看起来一定很费劲。最后祝您身体健康。

  川岛芳子的遗物有被褥衣服等十几件,古井长老领回后,已作了适当处理。

  有关川岛芳子处决的闹剧并没有就此平息。事隔不久,北平的一家报纸,突然又登出一条令人震惊的“鸣冤启事”。街头巷尾,报童们尖声叫卖:

  “看报,看报哇!最新消息:3月25日处死的女汉奸金碧辉,替身刘小姐!”

  署名刘凤贞的“鸣冤启事”。披露了这样一个内容:

  她的姐姐刘凤玲就是消息中的那个替身“刘小姐”,在第一监狱中得了重病,无法医治,一直熬着,日见消瘦,家境又十分不好,被债务包围着,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她当然会想到钱。这时有人找刘凤玲的母亲,告诉她有一个女囚要找一个替身,如果她女儿愿意的话,可以用10根金条换取,并答应先付4根为定金,其余6根执行死刑后再去领。哪晓得,当替身的女儿被执行枪决后,母亲按当初约定去兑现6根金条,结果被戏弄,这一去却不明不白地失踪了,再也没回来,又得不到死活的消息。因此,失去两位亲人后,刘凤贞痛心不已。她一气之下,遂前后两次投书高等法院检察处及报社,揭露和控告收买替身的经过详情,为其鸣冤。

  第一封信其中这样写道:

  我姐姐名叫刘凤玲,她是孝女,面貌像金一样,还会日文日语。我母亲听我盟哥刘仲侪的话,把我姐姐的命卖了10条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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