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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第45章 咖啡情缘

  我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唱卡拉OK,是个挺乏味的女人。唯一的嗜好是咖啡。

  小学4年级,爸爸的同事李叔叔送给我一罐从坦桑尼亚带回来的正宗非洲咖啡,我如获至宝。小孩子哪懂咖啡,纯粹是看个稀罕。那时市场上见不到包装精美的产品,我于是对那个亮晶晶的金属罐爱不释手。又正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羡慕的年龄,觉得铁罐上一行行的外文显得那么洋气。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了很久,才想到重要的是罐里的咖啡。用长长的钢制勺把撬开罐口,里面是一层密封的锡纸,撕开锡纸,一股浓郁的又苦又香的气味扑面而来。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咖啡。

  正好第二天中古友谊小学组织春游,那一回,我们要去的是香山。爸爸看我捧着个咖啡罐闻了又闻,突然有了灵感。他冲了一小锅咖啡,加了大量的糖,没放奶,晾凉了以后灌进了我的绿色军用水壶。我站在旁边馋得要命,可爸爸很坚持:“小孩子晚上喝了咖啡睡不着觉,明天爬上香山再喝。”

  我一个晚上都没睡好,想的不是春游,而是咖啡。

  第二天,我背着一壶咖啡爬山去了。爬到山顶,已是中午。春天的太阳已有些热力,我又刚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上鬼见愁,小脸涨得红扑扑的,额角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那一刻,我反而没有想到咖啡,只是本能地捧住水壶,咕咚咕咚地喝了个痛快。小孩子忘性真大,我光顾着和同学换面包、香肠、茶叶蛋,咖啡的事想都没想。

  只是我当时不知道,10岁那年,在香山山顶,我就落入了咖啡的情网,一生不能自拔。

  不久以后,各种品牌的速溶咖啡相继出现了。电视上每天播着广告: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于是,咖啡不仅仅是咖啡了,它代表着一种温馨、富裕的生活,让人神往。

  香山之行以后,我再没喝过咖啡。想必是爸爸听说了咖啡因对小孩不好,况且,小小年纪,真要每天端杯咖啡,那样子也挺奇怪的。小孩嘛,就该去喝可乐、果汁,微苦的滋味今后有的是时间品尝,何必着急?

  和咖啡再续情缘已是大学毕业以后了。想想,我和咖啡倒颇像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天各一方,最终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倒挺像我的感情生活。

  大学五年级,我开始边上学边在中央电视台主持节目。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从此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独立生活。人说饱暖思淫欲,我却是饱暖思咖啡。

  有了钱,我先想到了咖啡,这其中还有很实际的考虑:喝咖啡能减肥。

  我开始改造自己的生活方式。再也不能像大学时代那样了,每天早餐喝粥、吃油饼不仅不够小资,也不利减肥。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食谱:黑咖啡加麦片、牛奶和香蕉。

  有一天早晨起床后,我才发现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了。我也没多想,空着肚子喝了一大杯黑咖啡。这下出事了。5分钟后,我开始出冷汗,心跳加速,双手发抖,而且莫名其妙地兴奋,忍不住地想要傻笑。我吓坏了,瘫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心里还在胡思乱想:“人吸了毒大概就是这种可怕的状态吧。”

  1994年,我碰到了一个咖啡爱好者,同好相见,自然少不了交流心得。

  “咖啡嘛,我只喝麦氏或雀巢。”那个巢字我说的尾音格外上挑,那份得意显而易见。

  “不会吧?”对方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了,“你竟然喝速溶咖啡。告诉你,要想喝真正的咖啡,就得买咖啡豆,现磨,现泡。我最喜欢的品牌是Starbucks。”

  我被对方一顿抢白,立刻气焰全消。

  那天,我心悦诚服地聆听了有关咖啡的知识,并且喝了平生第一杯Starbucks的苏门答腊。第一口,就有了坠入爱河的感觉。

  1994年底,我去了Seattle(西雅图)。这座宁静美丽的城市拥有3样让当地居民引以为傲的宝贝:微软公司、Nirvana乐队的已故主唱Kirt Cobain和Starbucks。我竟然一不留神来到了Starbucks的故乡,我快乐得好似进入了天堂。

  第一次来到位于西雅图着名的海边市场Pike Place Market里的starbucks店,我有一种近乎朝圣的心情。店铺的布置简洁明快,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咖啡香,货架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咖啡器皿:玻璃的、陶瓷的、金属制的咖啡杯、咖啡罐、咖啡壶,玻璃柜台里搁着吃多了绝对要胖、但宁可变胖也不可不吃的甜点。西雅图Starbucks店的可爱之处还在于,它有着全世界最酷的店员。他们一律系着挺刮的绿色围裙,围裙里是黑色的长裤、衬衫。给顾客冲咖啡、找零钱的时候,他们会聊起哲学、音乐、电影和政治的话题。我平常最怕和陌生人进行一些不咸不淡的对话,但却很享受和这些店员们天南地北地聊天。他们大多是在校的大学生,课余时间在咖啡店打工,勤工俭学。因为学生的未来充满了所有的可能性,所以他们丝毫不介意眼下清贫、忙碌的半工半读,这使得他们的态度永远从容亲和。

  在Starbucks买咖啡有一种面临人生重大选择的兴奋和紧张。含不含咖啡因?要大杯、中杯还是小杯?要热饮还是冷饮?Latte、Mocha还是Capuccino?

  Tom Hanks和Meg Ryan主演的影片《You\"ve got mail》(网络情缘)里就有这样一个情节。我的选择是这样的:large iced mocha in a grand cup with extra cream,意思是,我要一杯中杯的冰摩卡,但请放在大杯里,杯子里多余的空间请多加奶油。这种主意也只有我这种馋猫才能想得出来。

  在西雅图的日子里,我常常在星期天的午后端一杯咖啡,面前堆着厚厚一摞《星期日纽约时报》,在Starbucks店里消磨一个下午。

  西雅图是个适合居住的城市,但对我来说,它太过宁静。我是北京的孩子,我怀念那里的车水马龙、喧闹嘈杂,只有在那样的环境里,我才有生龙活虎的感觉。所以,一年后,我带着满满两箱衣服、书籍和5磅Starbucks咖啡豆回到了北京。

  1999年以前,北京、香港都没有Starbucks,我只能利用每次去美国出差、休假的机会,一次买上几磅,回到北京放在冰箱冷冻室里,然后尽可能节省着喝。一旦断顿了,只有将就着喝速溶咖啡。

  1998年去东京玩,居然在涩谷街头看见一家Starbucks,我就像见到亲人似的激动不已。可惜,东京离北京和香港还是太远,我也不可能为了喝杯咖啡专门飞到日本。

  我是个专一的人,对人对咖啡都如此。没有Starbucks的日子里,我的心依然牵挂着它,而且,我有个宏伟的计划,我想把Starbucks引进中国,在大街小巷开满连锁店,让它有朝一日比麦当劳还知名。可惜,我天生没有生意头脑,又是个光说不练的人,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把咖啡文化一点点带进北京人的生活。

  我还记得站在国贸门口,手里拿着在北京买的第一杯星巴克冰摩卡,满足得直在心里叹气:“在我最热爱的城市里,喝着我最喜欢的咖啡,还有比这更美的事吗?”

  算一下,我正式喝咖啡已经有9年的历史了。9年中,咖啡带给我很多美妙的享受,也给我留下了一个可怕的后遗症:早晨起床后,我如果不喝上一大杯又浓又黑的咖啡,中午12点一过,一定头痛欲裂。

  第一次发作是在1996年秋天。当时,我正坐着乌篷船在绍兴曲曲弯弯的河道里拍节目。中午时分,我的太阳穴开始发胀、发疼,那种疼痛是渐进式的,越来越强烈。我工作的时候从不提这样那样的要求,就怕给制作单位留下不好合作的印象。那天,我完全顾不上自己的形象,一个劲儿地催制片主任上岸去买咖啡。我不用看医生也能猜到头疼的原因——早晨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喝咖啡。半小时后,制片主任买来了平常日子里我根本不屑一顾的三合一咖啡。我连滚带爬地上了岸,在一家小饭馆里要了热水一口气冲了4包,也不管是开水就龇牙咧嘴地一股脑儿地喝了个精光。头立刻就不疼了。人一精神,我又恢复了平常矜持的样子,一个劲地感谢小店阿婆的救命热水。阿婆不理我,她那没牙的嘴还张着老大,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如果是拍电影,我猜阿婆当时的内心独白应该是:解放这么多年,没人抽大烟了呀!这姑娘真是可怜,偏偏有了大烟瘾。

  我的老公30岁以前只喝过一次咖啡。那还是高中的时候,眼看第二天就要期末考试,可功课都还没背,他决定熬夜苦读,于是冲了一大茶杯速溶咖啡,咬着牙皱着眉咕噜咕噜一饮而尽,然后擦擦嘴,伸了个懒腰,趴在桌上睡着了。我的公公婆婆不知就里,清晨起床见儿子歪倒在书桌上,旁边摊着代数、几何、英语书,茶缸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碰倒了,桌面上洒了一滩黑色的咖啡渍,以为他彻夜未眠,最终支持不住才沉沉睡去,不由得悲喜交集。喜的是儿子竟然如此用功,悲的是,他小小年纪却承受着这么繁重的课业负担。我的公公婆婆正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我的老公在熟睡了8小时后,揉着被压麻了的胳膊醒了。他说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喝过这种“苦了吧唧的安眠药”。每次看我一杯一杯喝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他就哆嗦,并且义正词严地表示:“打死我也不喝。”

  对他,我从来都是循循善诱:“光喝咖啡挺苦的,所以才要吃甜点哪。像我这样,喝一口咖啡,再来一口奶酪蛋糕,味道没治了。”

  “我也不爱吃甜的。”老公不上钩。

  我不气馁:“光吃甜点是太了,所以才要喝咖啡啊。像我这样,吃一口蛋糕,再喝一口咖啡,那味道……不信你试试。”

  老公彻底被我说晕了。他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一把夺走我手中正比比划划的叉子,恨恨地叉走半块蛋糕塞进嘴里,再端起咖啡杯,一仰脖喝了个精光,重演了高中那一次的豪放。

  从此以后,我老公也爱上了喝咖啡、吃甜点这些颇为小资的生活方式。

  我在心里偷着乐。他先掉入我的情网,现在又掉入咖啡的情网不能自拔。两张天网罩着他,任他插翅也难飞。

  总有人劝我:“你每天喝那么多咖啡,对身体不好。”

  我想了想,还是端起了我的咖啡杯:“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开车,这么多年了,我连男朋友都没换,就爱喝个咖啡,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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