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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时刻》 作者:小布什

第3章 戒除酒瘾 (2)

  鲁宾的死让我也非常悲伤,但这是一种7岁小孩式的悲伤。我很难过是因为我失去了我的妹妹和未来的玩伴,我很难过是因为我看到父母如此悲痛欲绝。只有在多年以后,当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才理解了我7岁时的悲伤和我父母失去爱女后的绞痛之间的区别。

  在鲁宾去世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和母亲的关系愈发亲密。父亲经常出差在外,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陪母亲上,让她被爱包围,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有一天,她听到迈克·普罗克特在外敲门,问我可不可以出去玩。“不去了,”我说,“我要和我母亲待在一块儿。”

  自从鲁宾离开我们后,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的弟弟杰布,比我小7岁,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婴儿。我的两个小弟弟尼尔和马文还有我的妹妹多萝之后相继出世。我渐渐长大,母亲在我生命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是童子军的妈妈代表,开车带我们去卡尔斯巴德洞穴国家公园,让我们尽情游走在钟乳石和石笋之间。作为少年棒球联盟的妈妈代表,她坚持为每场比赛担当记分员。她带我去大斯普林市最近的医院做牙齿矫正,在开车的路上不忘教我说法语。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当时我们两人开车穿过沙漠,我在车里不断地重复着:“Ferme la bouche…ouvre la fenetre.”要是后来的法国总统希拉克能够看到我当时学法语的样子就好了。

  一路走来,我继承了母亲的很多性格特点。我们拥有着同样的幽默感。我们喜欢惹对方生气,用来表达爱意,或是用来阐述观点。我们都有着火暴的脾气。而且我们有时候也过于直言不讳,这种性格让我们经常陷入麻烦。在竞选得克萨斯州州长的时候,我曾告诉选民我的眼睛像我父亲,口无遮拦像我母亲。我这么说是为了博他人一笑,但事实也的确如此。

  作为乔治·布什和芭芭拉·布什的儿子,我肩负重望,但是他们望子成龙之心并非人们之后所猜想的那样让我备感压力。我的父母从来不把他们的梦想寄托在我身上。即便他们希望我以后能够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投球手,或者高瞻远瞩的政治家,或者才华横溢的艺术家(这个没戏),他们也不会把对我的期许表露出来。他们教子有方,给予我无尽的爱和鼓励,让我独立开辟自己的人生之路。

  当然,他们也给我的行为设定了界限,我有时候也会越界,这时母亲就会惩罚我。她会变得非常生气,因为我们性格相似,所以我知道怎么惹她生气。如果我顶嘴,她就会惩罚我。如果她说我骂脏话了,她就会让我用肥皂洗嘴巴。这种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大部分时候我都不会去惹她生气。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男孩,喜欢另辟蹊径,就好像她作为家长也喜欢寻找自己独特的教子之道。我曾说过,她现在头发花白,我是有责任的,其实这句话一半是玩笑一半是真。

  长大后,我渐渐体会到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条件的,这种体悟越来越深。当我14岁到了当时的法定驾驶年龄的时候,我撞报废了两辆车,但我的父母仍然爱着我;我借了父亲的车开,粗心大意地倒车,结果把车门给撞掉了;我曾经把伏特加倒进鱼缸里,把妹妹多萝的金鱼害死了;有时候我会变得很暴躁、苛刻和无礼--尽管我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父母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

  他们的爱和宽容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你知道你的父母无条件地爱着你时,你就没有理由去叛逆,也不需要惧怕失败。我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至,享受生活,爱着父母,正如他们爱着我一样。

  有一天,我刚学会开车不久,父亲出差在外,母亲把我叫到她的卧室。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急促,她让我马上开车送她到医院。我连忙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说上了车再告诉我。

  我驶出私家车道,她叮嘱我开稳一点,绕开地面障碍物。然后她告诉我她刚刚流产了。我当时吃了一惊。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母亲谈论这个话题,也从来没想过会看到一个胎儿的遗体--母亲把它放在一个瓶子里面带去了医院。我记得当时自己在想:这可是一条生命啊,这是我的弟弟或者妹妹。

  之后母亲住进了医院,被送往了检查室。我在走廊里面来回踱步,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我几次从一位老妇身边走过,她安慰我道:“别担心,亲爱的,你的妻子不会有事的。”

  当我被允许进入母亲的病房时,医生说她会好起来的,不过她需要在这里过夜了。我告诉母亲刚才走廊里的那位女士跟我说的话,她放声大笑,笑声和往常别无两样,这也让我能够安心回家了。

  第二天,我回到医院接她回家。她谢谢我这么照顾和负责,同时也让我不要告诉其他人关于她流产的事情,因为她觉得这是家庭内部的私事。我尊重她的想法,所以我在此书中讲到这个故事也是得到她的允许的。那天我为母亲做的事微不足道,但对我却意义重大,因为这件事进一步加深了我与母亲之间的情感联系。

  我在民风粗犷的得州长大,而布什家族的其他成员却生活在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中。我6岁那年,我家拜访了在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生活的爷爷奶奶。我被邀请和大人们一起共进晚餐。为了这次晚餐,我特地穿了一件大衣,打了一条领带。而在米德兰,除了去礼拜天的教堂主日学校,我从来没有在其他场合穿过这么正式的衣服。餐桌的布置非常讲究,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多的勺子和刀叉全部整齐地摆放在一起。一位身着黑衣、系着白色围裙的女士给我端上来了一碗红色的汤,看上去非常奇怪,汤中间还漂着一点白。我小尝一口,非常难喝。然后大家都盯着我,等我把这碗美味的汤喝完。晚餐前,母亲曾经告诫过我一定要把东西全部吃完,不能剩,不能抱怨不好吃。但是她忘记告诉厨师,她是用花生、黄油和果酱把我养大的,不是罗宋汤。

  父亲给我讲过好多关于我祖父祖母的故事。我的爷爷普雷斯科特·布什身材魁梧,有六英尺四英寸高,笑声爽朗,性格豪迈。他在格林尼治颇有名气,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人品正直,长期以来担任镇议会主席。他的高尔夫球技出众,曾担任美国高尔夫协会主席,作为参赛选手曾在美国常青公开赛上击出66杆的好成绩。

  1950年,爷爷竞选参议员,却仅以1000张选票之差遗憾地输掉了竞选,并从此退出政坛。但是两年之后,康涅狄格的共和党人邀请他再次出山。这次,他竞选成功。

  10岁那年,我去华盛顿拜访爷爷。他和奶奶一起把我带到乔治敦的一个聚会上。我在一群大人中间漫无目的地走动,突然,爷爷抓住我的胳膊说:“小乔治,来,我想让你见一个人。”他把我带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面前,他是聚会上唯一一个跟爷爷一样高的人。

  “我给你带来了你的小选民。”爷爷对这个人说道,他是爷爷的同事,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林登·约翰逊(后来的美国总统)。他的大手一把握住我的小手说道:“很高兴认识你。”

  祖父有时候也非常严厉。他小时候读书的学校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学,但不准发表自己的意见”,那种环境对于我这样一个自恃聪明的小话痨来说是非常陌生的。他会很快对自己做出纪律要求,并严格执行,我发现他的这个特点是因为我拉了他的爱犬的尾巴之后,他立刻在房间里把我追得四处乱跑。当时,我觉得他非常吓人。但是长大之后,我才了解到这位外表庄严的老人其实有一颗温柔的心:母亲告诉我妹妹鲁宾去世后,爷爷在格林尼治的一片公墓里挑选了一座非常美丽的坟墓给她,这给母亲带来了极大的安慰。当祖父在1972年辞世后,他就被安葬在了鲁宾的旁边。

  父亲非常热爱和尊敬他的父亲,也真挚地爱着自己的母亲。奶奶多萝西·沃克·布什有着天使般的性格。她可能是我见过最甜美的人。我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时,她把我放进被窝里,裹好,念完祷告后就挠挠我的后背。她为人非常谦逊,教导我们永远不要自吹自擂。她在世时见证了我父亲就职美国总统,1992年父亲连任失败后的几周,她与世长辞,享年91岁。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父亲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奶奶让父亲在她床边给她读《圣经》。当他打开《圣经》时,一叠发黄的纸滑落了出来。这是父亲许多年前写给她的信。她一生都把这些信件视为宝物,希望在她生命的终点,仍然把它们保留在身边。

  母亲的父母生活在纽约州的拉伊市。我的外婆保利娜·鲁滨逊·皮尔斯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她死于一场车祸,当时我的外公马文正在开车,突然他俯身握住一杯热咖啡,不想让咖啡泼出来,然而汽车却失去控制,突然转向冲出了马路,撞向了路边一堵石墙。我的妹妹与外婆同名,就是为了纪念不幸离世的外婆。

  我非常喜爱外公马文·皮尔斯,他有个外号叫僧侣。他曾就读于俄亥俄州的迈阿密大学,在4项不同的体育项目中,他均进入了学校的顶级队伍。在我年幼的眼里,他拥有着一种神秘的光环。他是麦考尔出版公司的总裁,前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是他的远亲。在我的印象中,他性格温柔,富有耐心,为人谦虚。

  我去东海岸的几次探亲让我有了两点重要认识:首先,我能够适应任何环境;其次,我真的非常喜欢老家得克萨斯的生活。当然,在东海岸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我可以亲临现场观战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比赛。当我10岁的时候,我好心的叔叔布基,也就是我父亲最小的弟弟,带我去看了一场纽约巨人队在其主场马球球场的比赛。如今我依旧记得那天我亲眼看到自己的英雄威利·梅斯在场上打外场手的位置。

  50年之后,我再次见到了威利,那次,他在白宫南草坪担任一场少年棒球联盟比赛的荣誉组织者。当年,他已经75岁了,但是在我眼里,他看上去仍然像那个人称“Say Hey Kid”的棒球小子。那一天,我告诉小球手们,“我原本想成为我这一代人中的威利,但是我连一个弧线球也击不出。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只能当总统了”。

  1959年,我们全家搬离米德兰,来到了550英里以外的休斯敦。当时,父亲已经当上了一家石油公司的CE0,从事近海钻井。该行业在当时扩张迅猛,因此把家搬到墨西哥湾能够更便于管理海上钻井架。我们的新家坐落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经常有暴风雨光顾。这里的气候与米德兰截然不同,在米德兰,你只能看到沙尘暴。我对这次迁居感到紧张,但休斯敦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我在那里学习打高尔夫球,结交到了一群新朋友,并就读于一所叫金凯德的私立学校。当时,我觉得米德兰和休斯敦的差异巨大,但是后来的经历告诉我这真是小巫见大巫。

  有一次放学后,母亲在校车到站停靠的附近接我回家。当时我已经是读九年级的大孩子了,母亲们一般都不会去校车车站附近接我们回家,只有小学生的母亲才那么做。那天她看上去兴奋异常,显然是有什么好消息。当我从车上走下来的时候,她就迫不及待地叫道:“祝贺你,乔治,你被安多弗(Andover)录取啦!”这对她来说是个喜讯,但对我却不见得。

  在前一年的夏天,父亲曾带我去参观他的母校--位于马萨诸塞州安多弗的菲力普斯预科学校。这所学校显然和我以前读过的学校风格迥异。大部分的宿舍楼都是大石砖建筑,围绕广场修建。这里看上去像一所大学。我非常喜欢金凯德中学,但是决定已经作出,不容更改。去安多弗上学是布什家庭的传统,我要延续这一传统。

  我的第一大难题就是要向得克萨斯的朋友解释安多弗的情况。在那个时代的得克萨斯,如果有人被送往外地上高中,多半出于惩罚的目的。当我告诉一个朋友我准备去马萨诸塞州的一所寄宿学校读书的时候,他只问了一个问题:“布什,你犯了什么错误吗?”

  1961年秋天,我入学了。我想我的朋友也许说得没错,父母是想惩罚我才把我送到这里来的。不管是去上课,还是吃饭,还是去教堂做礼拜,我们都得打领带。安多弗的冬天漫长而寒冷,我们仿佛被流放到荒无人烟的西伯利亚。作为一个来自南方的得州人,我在这里认识了四个新的季节:冰雪,新雪,融雪和灰雪。安多弗是一所男校,学校里面除了几个在图书馆工作的女性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女性。渐渐地,这些图书馆的女工作人员在我们的眼中成了漂亮的电影明星。

  这所学校治学严谨,对我来说是个巨大挑战。在安多弗读书是我经历过的最艰难的事情,其艰难程度与我40年之后竞选总统的难度有的一拼。我的学习成绩落后于其他学生,因此必须悬梁刺股,努力追赶。在上学的第一年,我们寝室晚上10点熄灯,无数个夜晚,我不得不趴在地板上借着过道上的灯复习功课到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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