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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私人史》 作者:季羡林

第2章 只道寻常 (1)

  父辈

  本文节选自《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我的家乡山东省清平县(现归临清市)是山东有名的贫困地区。我们家是一个破落的农户。祖父母早亡,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祖父之爱,我是一点也没有尝到过的。他们留下了三个儿子,我父亲行大(在大排行中行七)。两个叔父,最小的一个无父无母,送了人,改姓刁。剩下的两个,上无怙恃,孤苦伶仃,寄人篱下,其困难情景是难以言说的。恐怕哪一天也没有吃饱过。饿得没有办法的时候,兄弟俩就到村南枣树林子里去,捡掉在地上的烂枣,聊以果腹。这一段历史我并不清楚,因为兄弟俩谁也没有对我讲过。大概是因为太可怕、太悲惨,他们不愿意再揭过去的伤疤,也不愿意让后一代留下让人惊心动魄的回忆。

  但是,乡下无论如何是待不下去了,待下去只能成为饿殍。不知道怎么一来,兄弟俩商量好,到外面大城市里去闯荡一下,找一条活路。最近的大城市只有山东首府济南。兄弟俩到了那里,两个毛头小伙子,两个乡巴佬,到了人烟稠密的大城市里,举目无亲。他们碰到多少困难,遇到多少波折。这一段历史我也并不清楚,大概是出于同一个原因,他们谁也没有对我讲过。

  后来,叔父在济南立定了脚跟,至多也只能像是石头缝里的一棵小草,艰难困苦地挣扎着。于是兄弟俩商量,弟弟留在济南挣钱,哥哥回家务农,希望有朝一日,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能衣锦还乡,也得让人另眼相看,为父母和自己争一口气。

  但是,务农要有田地,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常识。可我们家所缺的正是田地这玩意儿。大概我祖父留下了几亩地,父亲就靠这个来维持生活。至于他怎样侍弄这点地,又怎样成的家,这一段历史对我来说又是一个谜。

  我就是在这时候来到人间的。

  天无绝人之路。正在此时或稍微前一点,叔父在济南失了业,流落在关东。用身上仅存的一元钱买了湖北水灾奖券,结果中了头奖,据说得到了几千两银子。我们家一夜之间成了暴发户。父亲买了60亩带水井的地。为了耀武扬威起见,要盖大房子。一时没有砖,他便昭告全村:谁愿意拆掉自己的房子,把砖卖给他,他肯出几十倍高的价钱。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别人的房子拆掉,我们的房子盖成。东、西、北房各五大间。大门朝南,极有气派。兄弟俩这一口气总算争到了。

  然而好景不长,我父亲是乡村中朱家郭解一流的人物,仗“义”施财,忘乎所以。有时候到外村去赶集,他一时兴起,全席棚里喝酒吃饭的人,他都请了客。据说,没过多久,60亩上好的良田被卖掉,新盖的房子也把东房和北房拆掉,卖了砖瓦。这些砖瓦买进时似黄金,卖出时似粪土。

  一场春梦终成空。我们家又成了破落户。

  在我能记事的时候,我们家已经穷到了相当可观的程度。一年大概只能吃一两次“白的”(指白面),吃得最多的是红高粱饼子,棒子面饼子也成为珍品。我在春天和夏天,割了青草,或擗了高粱叶,背到二大爷家里,喂他的老黄牛。赖在那里不走,等着吃上一顿棒子面饼子,打一打牙祭。夏天和秋天,对门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总带我到外村的田地里去拾麦子和豆子,把拾到的可怜兮兮的一把麦子或豆子交给母亲。不知道积攒多少次,才能勉强打出点麦粒,磨成面,吃上一顿“白的”。我当然觉得如吃龙肝凤髓。但是,我从来不记得母亲吃过一口。她只是坐在那里,瞅着我吃,眼里好像有点潮湿。我当时哪里能理解母亲的心情呀!但是,我也隐隐约约地立下一个决心:有朝一日,将来长大了,也让母亲吃点“白的”。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没有等到我有能力让母亲吃“白的”,母亲竟舍我而去,留下了我一个终生难补的心灵伤痕,抱恨终天!

  我们家,我父亲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个,有六个因为家贫,下了关东。从此音讯杳然。留下的只有五个,一个送了人,我上面已经说过。这五个人中,只有大大爷有一个儿子,不幸早亡,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生下以后,就成了唯一的一个男孩子。在封建社会里,这意味着什么,大家自然能理解。在济南的叔父只有一个女儿。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要把我送到济南。当时母亲什么心情,我太年幼,完全不能理解。很多年以后,我才听人告诉我说,母亲曾说过:“要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拼了命也不放那孩子走!”这一句不是我亲耳听到的话,却终生回荡在我耳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我终于离开了家,当年我六岁。

  一个人的一生难免稀奇古怪的。个人走的路有时候并不由自己来决定。假如我当年留在家里,走的路是一条贫农的路。生活可能很苦,但风险绝不会大。我今天的路怎样呢?我广开了眼界,认识了世界,认识了人生,获得了虚名。我曾走过阳关大道,也曾走过独木小桥;坎坎坷坷,又颇顺顺当当,一直走到了耄耋之年。如果当年让我自己选择道路的话,我究竟要选哪一条呢?慨难言矣!

  离开故乡时,我的心镜中留下的是一幅一个贫困至极的、一时走了运、立刻又垮下来的农村家庭的残影。

  官庄岁月

  本文节选自《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归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蜷,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肝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天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仨天天在一起玩,浮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六岁那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大奶奶

  本文节选自《寸草心》。

  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共十一位兄弟。老大、老二,我叫他们“大大爷”、“二大爷”,是同父同母所生。父亲是个举人,做过一任教谕,官阶未必入流,却是我们庄最高的功名,最大的官,因此家中颇为富有。兄弟俩分家,每人还各得地五六十亩。后来被划为富农。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老八、老十,我从未见过,他们父母生身情况不清楚,因家贫遭灾,闯了关东,黄鹤一去不复归矣。老七、老九、老十一,是同父同母所生,老七是我父亲。从小父母双亡,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祖父母。贫无立锥之地,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九叔也万般无奈被迫背井离乡,流落济南,好歹算是在那里立定了脚跟。我六岁离家,投奔的就是九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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