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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下)》 作者:柳暗花溟

第14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不是有劫匪吧?应该不会呀,百安镇就是因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队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齐山才把她放心留在这里的,现在怎么会有强人出没?

  耳听到马蹄声停在了客栈门前,方初晴扑到窗边,从窗缝中往外看,就见街上尘土飞扬,一支马队把挨近的两个客栈围得水泄不通,果然约有三五百骑之多。马上的人穿得破破烂烂的,但脸上却蒙得紧,只有一双双黑森森的眼神放射着贪婪狂热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当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没有躲避,显然对这突然出现的意外也完全没想到,更没有经历过,全部当场傻了。

  “客栈里的人听着,老子们只是求财。立即放下财物,空身出来,到场院上集合。老子数十声,到时不出店的,格杀勿论!”

  咦,他们说的是图语,本来她一个字也听不懂,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完全明白了。难道,是恐惧激发了她灵魂深处的图国基因吗?她噌的一下蹿上床,忙忙地找钥匙开箱。要知道她重生后坑蒙拐骗以及辛苦劳动的所有积蓄都在箱子里,如果被抢了,她损失可大了!她满脑子惦记着自己的血汗钱,却忘记了倘若她是公主,这些小利怎么能放在眼里?

  可是她连钥匙还没找着,门就嚯啦一下被撞开了,齐山的二管事飞一样冲进来,拉了方初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紧,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舍命不舍财!”

  他跑得奇快,方初晴被拖得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一路磕磕绊绊地跟他跑到楼下,只勉强把面布蒙上,待他们在宽大的场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刚好喊到十。

  “好险!”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暗道。

  当然,也有不顺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犹豫地杀掉,每个都是一刀砍掉脑袋,行为极其凶残蛮横。若不是方初晴看到过杀人场面了,有可能会立即晕倒。而客栈中,也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不是有人舍不得财物,就是还有保镖做零星的反抗。

  “说了只求财,不要命的,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匪众中,一个中等个子的公鸭嗓漫不经心地说,虽然因为蒙面而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语气中那种轻浮、视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愤怒。

  这个人,应该是当家主事的!

  而且这些人明显踩过点,知道商队已经结束生意,正打算满载而归时才来的。不然,不可能进了镇后就直接到商队包下的两间客栈,一点也不迟疑。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因为齐山有哪炷香没烧到才招来了瘟神,不然虽说是当强盗的,也不必如此遮遮掩掩。

  再看那些马匹,虽然做了掩饰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马匹,倒有战马的气质。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动整齐划一、训练有素,铁血利落,倒像是当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纪律也不可能像军人一样行动,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约半年时间,天天跟职业军人们混在一起,又深谙驯马之道,所以这些别人很难发现的疑点被她看出来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说了。二管事大为惊讶,还没说话,就听那个高大的喊话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哗。如果有人敢说一个字,照样是杀!”

  之后,土匪们除了领先的几个头目,其他人马迅速分为四队,一队人数较多,进客栈去搜刮财物。另一队人数稍少些,负责把东西搬出来,然后套车装车。第三队人看起来比较精干,在附近巡逻警戒,威胁镇民快回屋去。第四队人数最少,负责看守跪在场院里的人,并有四五个小兵样的前来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么办?不会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队中就她一个女人,虽说以她现在的形貌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安全,但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丧心病狂,连胖大妈也不放过?

  “只求财,不要命,本爷爷说话一向说话算话。”那公鸭嗓又傲慢地发话了。为了保命,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道,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得了,这种又老又肥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道,伸腿踹了方初晴的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好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接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到底看看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就响了起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是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后退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我们西域女子,脸不能给人看。偏偏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居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的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很快,客栈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户们全部损失惨重,而官匪们也快速地扬长而去。当然,他们没忘记不怎么值钱的女奴一名。他们扔给方初晴一匹马,把她的一只脚绑在马鞍上,告诉她会骑就跟着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觉得这帮官匪就是想羞辱她,并不是为了那几个大钱,幸好她骑术精湛,不管这群混蛋们怎么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没掉下马背。当然,她假装骑得东倒西歪,惊险连连,甚至动作滑稽,惹得他们大笑,但就是没掉下马。而官匪们大概为劫来的巨财太兴奋了,根本没瞧出她有半点破绽,只在狂奔了半日后,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里,把她卖给了专门贩奴的商人。

  到这时候,方初晴几乎绝望了,因为她等于被倒手了,齐山要找到她,恐怕会很难很难。可她凭一己之力,更难逃走。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能指望上别人,她自己就必须想出个办法来才行!

  “但愿你吃得这么胖,至少力气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费嚼用。”方初晴正愁得没法儿,那人贩子走上来横挑鼻子竖挑眼。

  他本不想买下这老女奴,但惹不起那群强盗。好在花费也不多,倘若运气好,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赚几个茶钱。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厌恶,连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贩子带着一群奴隶也出发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个人一组,脖子后共扛着一根竹子,双手绑于竹上。女奴们好一点,大概是因为女人们没什么力气,又怕摔倒时伤了脸,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绳拴了手臂,两人一排,连成一长串。这样,别说是跑了,就连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别太大,不然就有苦头吃。

  方初晴混在队伍中,发现这人贩子的手下看管备卖的“货物”很严格,根本没什么机会逃走,就算能逃,没有马也逃不远,被逮回来就是个死。于是,她收回了鲁莽的念头,尽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问和她绑在一起的年轻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要被带到优加城的人市上去卖掉。”那姑娘轻轻抽泣着,“如果运气好,卖到良善的人家为奴为婢,还能吃口饱饭,如果被卖到青楼,或者被人买了当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还难受。”说完,泪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长得老丑也好呀,至少凭劳力吃饭,就算被打骂,也胜于污了这身子。

  可方初晴却没注意到别的,心里只是哀叹不止。这就叫阴差阳错吗?齐山就是去了优加城,她则留在百安镇被掳走。然后当她被卖到这图国的都城去,他却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就算他立即寻找她,优加城也将会是他最后想起来的地方。

  而她,撑得到那个时候吗?

  她的心害怕极了,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静了下来,却无意中在奴隶队伍中看到一个被镣铐锁着的女人,实实在在吓了一跳,若不是定力足够,差点惊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单独锁着她呀?”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证面容不会被人看到,再度低声问同绑的姑娘。

  那姑娘警惕地左右看看,见没人注意,把声音压得极低地道,“听说以前是江国北军的,叫什么王三娘。”

  方初晴简直骇住了,是真的被吓到,绝不是假装。虽然她一看就认了出来,但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时确认了,简直是惊上加惊,“她为什么会……最近不是没有打仗吗?”

  “她不是因为被俘才被卖为奴隶的吧。”那姑娘又低声道,“看到那个缺一条胳膊的看守没有?以前是图军,在战场上吃过王三娘的亏,不当兵后就做了人贩子的手下。听说王三娘也不知抽了什么疯,居然跑到图国来了,结果倒霉地在野店里遇到这群杀千刀的。”

  “就这样被抓了?”太丢人了吧?

  “是给迷倒的。虽然她在军中挺厉害,可是江湖经验少呢。”那姑娘的语气又是同情,又是轻蔑,很复杂似的,“人贩子觉得她长得虽然一般,但是却能卖个最好的价钱。北军的女将呀,又会功夫,很多图国贵族都想买回家尝尝滋味,会出大价钱的。唉,可惜,她这身份给图国人做玩物,只怕没有好结果。”

  方初晴打了个寒战,非常怕自己的身份也暴露。她可是顶着皇上信使的头衔,恐怕更多图国贵族想拿她当奴隶欺凌奸淫吧?不,不行,她宁死,也不要落到这个下场。

  只是……王三娘为什么来图国?细想下,她不禁心中一动,有几分了然了。

  当天晚上,人贩子倒是让奴隶们住了客栈,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而是那种大车店,只头顶有遮挡,身下有热炕罢了。晚饭时还给了顿热玉米糊糊和干硬的菜饼子吃。这当然不是他们好心,而是怕奴隶们身体或精神出状况,发卖时会打折扣,到时损失得更大。

  人贩子及打手们自然住在二楼的好房间,奴隶们就分为男女,住在两个盘着大通铺的大房间里,门窗全锁着,有打手轮流看管。男奴们全带了镣铐,女奴们则被松了绑,除了王三娘以外。

  因为怕被认出来,方初晴很心虚地远远避开王三娘,不过周围全是女人,而且也快睡觉了,她却连面巾也不摘,吃饭都是背着身的,倒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而偏偏,越怕什么越来什么,这卫生情况不好的客栈遍布蟑螂,恰巧有一只就爬到她的膝头,所以她虽然非常克制,还是轻呼了出口。

  王三娘萎靡地倚在墙角,想起自己的事又是怨恨、又是委屈。在她心里,她现在走到这步田地全是方初晴的错。假如没有那姓方的,王爷将不会属于任何一个女人,她也不必违抗命令,编出许多谎言,最后更不必当了逃兵。虽然她无父无母,了无牵挂,但她才花信年华,一生却在这一年就这样毁了。

  每念于此,她就恨不得一口口咬掉方初晴身上的肉才解气。因此,这么多日子来,她对方初晴的“思念”并不比沈澜少,结果当方初晴不小心开口,虽然只是短而轻的一声,却立即引起了她的注意。

  王三娘目光犀利地瞪了过去,方初晴尽量保持着平静,告诉自己不要慌,但当二人目光相对时,女性的直觉、情敌间特殊的气场还是令她被认了出来。

  “来人!来人!”恶念只在心中一闪,她便放开喉咙大叫,虽然一只手被锁在梁间木柱上,却仍然跳起来,似要扑到方初晴身上撕咬似的,吓得临近的几个女奴尖叫着慌忙躲开。

  原来!她一直追不到方初晴,却是因为这姓方的和她是同一个想法,既然在大江国待不下去,也只有到了敌对的图国才能真正摆脱王爷的通天手眼!

  “吵什么?活得不耐烦了就说话,老子给你们这起贱货淋上热水,然后扔到外面冻冰柱去!”守卫正昏昏欲睡,被王三娘的尖声大叫吓了一跳,凶恶地踢了一脚门板道。

  “告诉你们老大,那个西域肥女是易了容的。”王三娘大声道,眼神中闪过疯狂兴奋的光芒,白眼球充血,变得赤红,格外狰狞可怕,“让他立即下来看看,否则他会损失一笔大财。”

  “妈的,谁听你个疯婆子胡说八道!老实点,否则砍断你的手!反正那些贵人们不过想骑骑北军的母军马,有手没手也无所谓!”那守卫很不耐烦地威胁道。

  “爷若不信,不妨扒掉她的外裳看个仔细。”眼见那守卫要走,王三娘急道,“倘若我骗人,随爷怎么处置。可若是贵货贱卖,爷不觉得可惜吗?”为了能让方初晴遭受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王三娘脸面也不要了,连“爷”都喊了出来。

  那守兵听她的声音那么迫切,有些半信半疑起来,不由得叫来另一个守卫,一同打开房门,谨慎地走进房间。虽然都是女人,但这个王三娘可是有功夫的,他不得不小心,谁知道这起女人会出什么幺蛾子。

  “她到底是什么人?你认识?”那守卫被镇住了,并没有上前。

  “她是北军要塞里的……舞娘。”王三娘支吾了下。

  妒忌令她疯狂,疯狂令她做恶事,恶事令她放弃了自己的所有,如今她不顾一切,连女人最基本的自尊和善良也丢到了一边,只想着让对方比她更痛苦、更不堪!

  “但愿你不是说瞎话找死!”那守卫顺手抽了王三娘一鞭子,转身离开,到二楼找他老大去了。

  冷汗,顺着方初晴的脊背而下,像一条蜿蜒的、细小的毒蛇。她愤怒地瞪着王三娘,轻蔑地道:“你爱他是不是?所以你假传他的话,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可是你又怕她,所以只好当了逃兵。你觉得唯有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所以来了图国,没想到却被迷倒,转而会被发卖,是不是?”看到王三娘时,她心中所有的疑惑有了答案。

  “老天有眼!老天有眼!”王三娘不愿意提及她所做的事,只不断赞美着老天爷。她脸上挂着笑,却不知那笑容有如从地狱里来的无妄凶魂,令人看得不寒而栗又极端厌恶。

  “真遂了你的意,才是老天无眼呢。你真无耻,因为喜欢一个男人而做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方初晴冷哼一声,“你这样的女人,就算再投胎一万次,变成无数美女形貌,也不可能令他看你一眼。告诉你,倘若我再遇到他,必每日每夜和他在一起,绝不会因你的存在、你曾经的恶言恶行而生疏半分!我会让他全心全意地爱我,再也想不起这世上有过你这样一个人,假如你还算得上是人的话!”

  呼,这话说得真痛快。气人乃快乐之本,尤其对王三娘这种变态的!

  “你闭嘴!你闭嘴!你一定会不得好死!等你成了贱妓,他会把你像脚底上的泥一样甩掉!”王三娘果然气得暴跳如雷,挣得铁链哗啦哗啦响,其他女奴们都吓坏了。

  若平时,王三娘状若疯狂的样子,方初晴也会害怕。可现在她再一次走到了生死边缘,反而真的冷静了下来,刚才王三娘的话令本来毫无办法的她想出了一个主意,心底也生出些鱼死网破的心思。或许谈判得好,她就可以自保,在这么弱势的情况下,她也只有这条命可以做赌注了。她自己动手,慢慢脱掉外套和里三层、外三层的里衣,把那柄金匕首紧紧握在手里。既然保不住伪装了,何不大方些,免得让那些脏手碰她。

  在众女奴的惊叹声中,那人贩子带着手下到了,嘴里还说着,“你最好说的是实话,不然扰了我的清梦,你……”

  他也惊叹了。妈的好运啊这次!不到一百大钱就买了个绝品!

  眼前的年轻女人个子高挑,腰细腿长,身段凹凸有致,更不用提那张妍丽明艳的脸。纵然算不上绝代佳人,倾国倾城,却也是大美女一名,是他贩过这么多货色中最顶级的了。

  “你是想要赚大钱,还是想要收尸?而且顺带着毁了你贩人事业的名声?”人贩子还没开口,方初晴先淡淡地说。

  “你什么意思?”人贩子有点发愣,继而怒火上升。还没有奴隶敢这么和他说话。

  方初晴慢条斯理地抽出挂在腰侧、匕首一样的金簪子,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对准自己的颈动脉,细声细气地道,“咱们单独谈谈呗,何必害得你人财尽失?”说着,手上略一用力,刺破的皮肤上立即涌上了鲜血,顺着她脖子上的雪样肌肤滑下来,触目惊心。

  若面前的是普通女子,那人贩子断不会怜香惜玉,就算是血溅当场,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做这行这么久,性子刚烈的女子见得多了。可现在自损的是顶级货品呀,他眼中看到的不是流下的血,而是损失的银子,倘若美人的脖子上有大伤痕,发卖的价钱可是会打折扣的。

  于是他虽然心中有气,可还是答应了方初晴的条件,带她到楼上单独谈话,置王三娘跳着脚的大喊大叫于不顾。

  “到底要说什么,老子没有好耐性,趁早讲明白点。”他不耐烦地道,同时对两个打手使了个眼色。

  但方初晴很机警,始终保持着一个开阔的角度,如果有人逼近,她随时可以“自尽”。当然,她祈祷那些人不要太愚蠢,否则她下面的计划就全完了。

  “你不要卖掉我,我另有方法让你赚到钱,而且是持续不断的大钱。”方初晴知道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干脆开门见山。

  “当我才在道上混吗?想骗我?!”那人贩子眯起眼睛,心里疑惑更深,“不卖你?老子如何赚那白花花的银子。哼,任你说得天花乱坠,老子也不上当!”

  “你卖掉我,就算价钱再高,也不过是赚一笔,哪有细水长流来得好?再者,能从别处分一杯羹岂不是更划得来?”方初晴见那人贩子目光扫来,立即勇敢迎上,强迫自己不流露出一点怯懦,“货物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两种,你只卖出使用权,所有权却保留在手里,赚钱的日子还长远呢。”

  人贩子一时没听懂,愣了愣,看样子又傻又凶残。

  方初晴知道这种人其实对弱势者来说更可怕,因为他不讲理,于是连忙解释道:“这位爷,你刚才也听说了,我是一名舞娘,但你不知道的是,我会跳一种西域艳舞,全图国只此一份,别无分号。凭着这种技艺,把我放到任何一间歌舞坊去,都必然大赚其钱。只要你把优加城中有名歌舞坊的老板全请了来,我私下跳上一曲,我保证他们会出大价钱。但你不要把我卖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让他们只出租金,一个月为限,我轮流在他们的场子献艺。等我名动优加城的那一天,你再把我收回。那时……他们会争着出更大的价钱。你也是从道上混的,应该算得出来哪个赚得多吧?”她不能在贩奴的场子上跳,那样就不金贵了,她必须坚持这一点。

  “这样做……你有什么好处?”在这世上,没好处的事谁会做?他可不是傻子。

  “你要保我清白,我卖艺不卖身。”方初晴说出自己的目的,“只要我保持着完璧之身,我的价钱就只会越来越高,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人贩子一听这话,摸摸下巴,心下稍定,因为对于一个女子来讲,要保清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就解释得了为什么这美人处处为他着想了,不然他还真不敢相信。

  他心里盘算一番,暗喜,面儿上却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番,最后用息事宁人的态度说:“你别光说不练,什么西域艳舞?如果没你说的那么好,就算我想放过你也不成了。”

  方初晴一听,心里踏实一大半。

  在重生前,为了塑形,她像那千千万万的白领一样,什么瑜珈、肚皮舞、钢管舞全跳过。而且据她所知,这时空、这年头都没有那种舞蹈出现,所以虽然她的技艺不是很高,但胜在重生后也一直练习,跳起来也像模像样,所以很有把握会成为坊间红人。等她红了,齐山要找她就容易了。就算齐山不来,她逃跑的机会也大些。

  所以,她才出了这样的主意,废了那么多心机和唾沫。自从她离开北境,就一直行险,可目前,这是她在仓促间唯一想到的办法了。只有让人贩子有利可图,她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她根本没想到沈澜,因为她不知道沈澜已经深入敌国腹地来救她了。

  她把衣服轻轻拉了拉,把下摆缠在腰间,露出一小段没有丁点妊娠纹的小蛮腰来,立即听到一名打手抽了一口气。她手心冒汗,但觉得她还不具备夺人心魄的美貌程度,那人贩子为了钱,断不会让手下碰她,所以她保有着脆弱的安全。而随着肚皮舞那充满诱惑性的舞姿,配合着她横飞的媚眼,人贩子彻底确认了方初晴绝对是一棵摇钱树。

  转天就到了优加城,这算是方初晴故地重游,心里的感觉简直五味杂乱。好在人贩子并没有反悔,也按照她的要求请来了裁缝、吹奏乐班子和首饰匠。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为了省下养奴的费用,只两天就卖光了,包括王三娘在内。

  后来方初晴也不知她被卖到哪里去了,反正她是在八家“娱乐场所”老板的观赏下,又跳了一段肚皮舞。这回,音乐妖靡,是吹奏班子根据方初晴的哼唱琢磨出的曲调;服装,轻纱曼妙、如烟似雾,性感又苗条的身段和如花面容若隐若现;首饰,五彩缤纷,环佩叮当,虽然是假的,但颜色和式样都很漂亮。

  而这新鲜刺激的舞蹈使八大掌门如痴如醉,最后她以高价被三家最大的歌舞坊联手租了一个月,出价最高的金碧苑将作为她首演之地,还有今后的优先租赁权。

  “我这个女奴可是卖艺不卖身的,各位老板必须保证她的清白,不然……这百倍的赔偿还好说,以后大家可没法儿见面了。”道上的人谁不知道他有后台,想必是不敢惹。

  “那是自然。”金碧苑的杨老板笑着说,“就冲她这段舞,必是名动优加城的料。我们的姑娘都知道,头牌未必是长得最美的,重要的是举止风流,懂得男人心理。其中傲气是必须的,没有也得装出来。因为男人贱,不甩他们才意味着身价。这位姑娘冰清玉洁,恩客们才心痒痒。哈哈,你想赚钱,我也想啊。她这个舞十分独特,别人若想偷艺,只怕不是一时半刻能学得来的,不过这姑娘到底叫什么名字?”

  人贩子看向方初晴,因为之前他还真没问过。在他眼里,货物哪需要名字?

  “玛拉姬丝。”方初晴垂下眼睛,故意带点外国腔地说。

  “好名字,真有异国风情呀。”以杨老板为首的三家老板赞叹,就没听出这是麻辣鸡丝的谐音。

  “好说好说。”人贩子抱抱拳,好像这名字是他给起的,然后转头对方初晴“和蔼”地说,就像个男老鸨子,“你这就跟杨老板回去安顿一下,我还有事要离开优加城,一个月后再来接你。你一定要好好跳,别让几位老板白花了钱,小花会跟着侍候你的。”小花,就是和方初晴绑在一起的那个姑娘。为了显得她是高级的舞娘,人贩子特意留下一个女奴没卖,充作方初晴的丫头,帮她收拾几件衣服和假首饰什么的。

  方初晴温顺地点点头,心中却想着:下一步,她的目标是安静观察,同时存点钱。在这一个月内,她会被严密看管,估计没什么机会,但时间长了,对方一定会松懈,她必须时刻准备着。

  那只能当匕首用的金簪子被人贩子抢走了,一来怕她再闹着自尽威胁人,二来因为那非常值钱,纯金的嘛。沈澜送的金链子也没保住,虽然她说那是腰链,没有沉重的东西压腰的话,跳舞时没有感觉,但仍然让人贩子以镀金的铁链子替换掉了。

  所以,她又回到了重生初期一穷二白的时候。甚至还不如那个时候,至少那时她是自由的。

  在金碧苑疯狂造势了三天后,西域舞娘玛拉姬丝正式登台。一曲舞蹈跳下来,热情的舞姿立即融化了北国的寒冷。她没料错,只一天她就名声大噪,金碧苑的杨老板赚翻了。

  第三天上,金碧苑要凭票入场了。第五天,一票难求。杨老板很会做生意,没有多派票,而是提高票价,这样既赚得不少,还显得金贵,更令人趋之若鹜。第六天,他来后台说,有大人物今天会到场,要方初晴好好跳。

  自从被掳、被拐卖以来,方初晴有意识地沉默寡言,要知道说多错多,少说多看才有机会跑,此时闻言也不过点了点头,心中好奇那大人物究竟有多大,需要杨老板特意嘱咐,难道是皇族中人?

  跑到台侧偷偷一看,就见舞台正对面的二楼包厢内似乎有人,因为包厢门处挂着珠帘,影影绰绰的看不真切。不过那包厢这几天一直空着,显然是某显贵人士的专门座位,这几天就算金碧苑内人满为患,那地方也没人坐过。

  她缩回身子,心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不安,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很是心慌意乱。但那种奇怪的感觉却并不是因为包厢中人,而是隐藏于台下普通的座位中。她用力想看清楚明白,却只看到人头攒动的众生相,这极热场面中那极冷的感觉却根本寻不到根源。

  “小姐,该上场了。”小花在一边轻声催促。

  她应了一声,戴上面纱,随着西域风情的妖靡音乐翩翩起舞,暗中自嘲地想:她很有绝世名伶的潜质嘛。连着跳了几天肚皮舞,技艺提高很快,怪不得人家都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果然熟能生巧。

  只是今天不知怎么,总觉得台下那些炽热的目光中有两道冰冷的视线追随着她。或者说更炽热,热到狂怒,令她感觉皮肤都被灼伤,几乎舞不下去了,媚眼也不敢乱飞。

  不是……遇到变态了吧?她心里怦怦乱跳。

  一曲舞毕,在如雷的掌声和如雨的口水中,方初晴态度矜持,姿态优雅地略施一礼,缓缓往后台走去。每天,她都只跳一曲,一来为了显示身份和此舞的不可多得,二来体力也跟不上。可她还没走到台口,就听包厢里有人朗声道:“我家爷想请这位玛拉姬丝姑娘到府上一叙。”嘈杂鼎沸的人声中,清清楚楚地传来,镇得场子瞬间静了下来。

  几天来,这种要求方初晴听得多了,但从没有一个人带着这种居高临下而且志在必得的语气,虽然说得客气,可那意思是不能反对的。她抬头望向包厢,看不清那人的面目,但看见他对自己点了点头,不禁恼火。哈,连问话都是身边人代问的,好大的谱。不过话说回来,那个位置最好的包厢一直空着,想必是长年为他留的。在优加城中,这人恐怕不只是有钱,还有权吧?一时之间,她略有些紧张,不知杨老板对不对付得了。

  她没开口,只是侧头望向隐在台口布幔后的杨老板。这猥琐的中年男见状,立即走上台来,对着包厢恭恭敬敬地道:“这位爷,对不住得很,玛拉姬丝小姐只是在我金碧苑献艺,不陪客的。”他自然知道那珠帘后的男人是谁,但是却要假装不知,不透露一点那人的身份消息。

  “并不是陪客,只是玛拉姬丝小姐舞姿独特不凡,请过府清雅叙谈而已。”那人低声说了些什么后,身边的仆从又道,“只要小姐点头,立即有千两纹银的车马费送上,晚上自会送小姐回来。”

  杨老板听到一千两这三个字却眼睛亮了一亮,但随即又黯淡了下去。包厢里的人不能惹,可他在道上的信誉也不能破坏。再多的钱,也不是自己的呀,除非……玛拉姬丝自己愿意。其实她端的什么身份呢?不过是一个还没下水的婊子。如果是他,只要给钱,让他当场脱光了,他都愿意。

  正犹豫着不知要怎么回答,就听普通观众席上一个人慢悠悠地道:“我也出一千两……黄金。”

  方初晴吓了一跳,惊异地望向观众席。就见一个高大的胖子坐在人群中,长相普通,肚子大得像顶着一口锅,一身绫罗绸缎穿得俗不可耐,皮帽子上还镶玉,手上的扳指、脖子上小指粗的金链子,无不显示出这是一个没见过面的土财主,若不是开口叫的价吓人,谁也不会注意到他。

  只是,他的那双眼睛……认真凝视的话,会发现灿若寒星,眸光里隐约的杀气腾腾、怒火冲冲是那么熟悉,还有他放在桌上那只因生气而握紧,暴了青筋的拳头,身后站着的三个傻乎乎的随从……就算他化成灰,她都会认得。只一眼,她就认出了他!

  天哪,他怎么会来的?这里可是图国的都城优加,对他来说太危险了。可虽然担心得要命,心底却有一丝狂热的喜悦,因为他来了啊。他扔下千军万马来找她了!

  她的心骤然狂跳,激烈得似乎要冲破胸膛。她还没有找到逃走的机会,还在隐忍潜藏着,齐山也没有等到,为什么他会出现?这不是梦境吧?不管了,梦也没关系,只要见到他就好。因为离别,才体会到了相思的滋味。不管了,不管了,不管了,她要跟他走!

  她情不自禁地向舞台边缘走了两步,双手轻轻抓着胸前的衣服,眼睛舍不得放开他。她戴着面纱,在外人面前从不露脸,名字也改了,他是怎么认出她来的呢?不过他这造型……哈,是谁给做的呀。不仅可笑,而且不专业。现在他的外形痴肥土气,可那双手却没做处理,依然修长有力、干净整洁,真是好看得要死!

  想到这儿,她不禁轻笑出声,把全场人都给惊了。

  这位麻辣鸡丝小姐是什么毛病?除了跳舞时热情奔放,平时总是冷若冰霜的,谁也不理,今天怎么对一个猥琐的胖子另眼相看?难道她只是表面上清高,听到一千两黄金,立即就见钱眼开了?顿时,全场人的目光变得了然、轻视、后悔、理解、兴奋、乃至色情起来。

  不过沈澜的拳头却放松了,显然对方初晴的反应感到还可以接受。这女人,露着胳膊、腰、脖子在这里大跳艳舞,勾引男人,本来他气得想掐死她,可现在看她一眼就认出他,心里好过许多。大概因为想着他,所以才能看破伪装吧?先把她带走,回去后再教育修理她。如果有可能,他希望把所有看过她跳舞的男人全宰了,那样就相当于没人看过她的柔美了,除了他。他的三个亲兵是刚才得了信号就闭上了眼睛,半点没看到。

  “两千两黄金。”包厢中的人似乎不愿意丢面子输给个乡巴佬,加价道。

  “三千两。”沈澜半点犹豫也没有,眼睛就定在方初晴身上,半分也舍不得离开。

  “四千两!”那人又跟。

  然后,在杨老板的哆嗦和全场不住的惊叹中,方初晴的三倍价格竞拍到了沈澜所出的一万一千两!立即全场轰动!可了不得了,虽然台上的是个尤物,可这个价钱也太惊人了吧?这已经不是女人问题,而是男人尊严和脸面,谁也不会输这口气的。

  “两位爷,两位爷,请听小的一句。”杨老板看到场上火药味渐浓,气氛剑拔弩张,连忙打圆场道,“出来寻欢作乐而已,何必伤了和气呢?依小的看,万两黄金已经是极高的价格了,爷们不必再破费,不然不是折了我们的福气吗?”他沉吟了下,好像很为难似的,“虽说玛拉姬丝小姐只是借我这小地方表演歌舞,但二位爷诚心‘真挚’,今天我就托大一次,代小姐决定,还是跟那位爷去喝酒谈诗吧。”他示意包厢那边。

  沈澜一听,啪的一掌拍在桌上,那上好的硬木桌子立即粉碎,“你什么意思,老子出不起钱吗?”他的声音很平静,但任谁都被他的怒气吓得一哆嗦,坐在他身边的人自动散开了些,立即显出他卓尔不群的气质来,就连那可怕的外形都似乎变得英俊不凡了。

  “这位爷啊,到我金碧苑来是找乐子的,何必生气呢?”杨老板强抑着心里莫名其妙的恐惧,点头哈腰地道,“我这不没说完嘛。明天,明天玛拉姬丝小姐会再跟您叙谈叙谈,您看这样可好?看您像是从外地来的,风尘仆仆,不如今天由我做东,好好招待您,明天……”

  “她的每一天都是我的。”沈澜打断杨老板,听着有些不讲理,可方初晴却心里甜丝丝的。

  杨老板往包厢方向瞄了一眼,见那人稳坐如山,那意思是给自己撑腰了。所以,他虽然被沈澜的气势和表现出来的武功吓到,却仍然强迫自己强硬起来,站直了身子,板着脸道:“这位爷,您这样就没道理了。人,是我的,我愿意送她去哪儿,跟您没关系。就算您钱多,我不收又能如何?”

  “人家麻辣鸡丝小姐可是自由身,在你这跳舞而已。”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句,唯恐天下不乱。

  杨老板眉头皱紧道:“没错,她只是跳舞。但她的主人把她交托于我,重要时我可以做决定。哪位对此有意见?”

  “我有。”方初晴今天第一次开口。

  嗡嗡作响的场中,再度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也再一次聚集到她的身上。

  “杨老板……”她侧过头,冷笑着说,“你有什么权利为我做主呢?就算你想多嘴,至少也得问问我的意思。”她现在的身份本是一名表面上众星捧月,实际上低贱无比的舞娘,可这句话说来,骄傲而自尊,凛凛有些说不清的高贵气质散发到周身,令人不由自主地被镇住了。

  “不知姑娘……不知姑娘……”杨老板有点尴尬。

  “我要他!”还没等他说完,方初晴一指沈澜,大声道,“倘若今天我非得跟个男人走,我跟他走,别人谁也休想让我动一步!”说完略抬头,看到包厢内那个一直安坐的人蓦地站了起来。

  她再不犹豫,退后数步,突然向台下冲去,像三级跳远那样,隔着人,跃上一个桌子,然后是另一张桌子,最后飞扑到沈澜身上,不管冲劲儿有多大,反正他接得住不是吗?

  两人身体接触的一刹那,沈澜身体一晃,却稳稳地抱住了她,而她则紧紧环住沈澜的脖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想了他好久啊,终于,终于给她抱上了。这一刻,他怀里的暖意瞬间就包围了她,令她贪婪地想靠近些、再靠近些,恨不得身体能完全贴合,不留一点缝隙。

  她顾不得别的,心头被重逢的快乐弄得头昏脑涨,在沈澜的脸上吧哒有声地用力连亲好几口,最后又使劲亲他的嘴唇。可沈澜却轻轻拉开她,一把扯掉那土得掉渣的绸缎外衣,雪白的中衣下,他强健的胸膛剧烈起伏,显然也很激动。随手,把脸上的人皮面具也扯掉了,露出那张亲爱的脸。

  “这才是我!”他很认真地说,独占欲居然强烈到这个地步,连方初晴拥抱亲吻他的伪装也不行。

  方初晴感觉快被蜜糖汁淹死了,欲再度亲吻眼前人,可是……亲?!天哪,面纱呢?一定是刚才她三级跳时折腾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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