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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上弦月(典藏版下)》 作者:花清晨

第18章 :脱衣舞吗?

  一面画满了神秘的花神图腾符号的赤红大鼓赫然映入眼帘,那鼓架约有一米多高,鼓身也有一米多高,鼓面很大,约莫能容下十几个人同时站在上面,鼓面上还摆放了不少装满鲜花的花篮。

  鼓上正背立着一位广袖阔袍纱衣、发髻高绾的女子,那绣花绿色褛衣下的身段凹凸有致。只见她纤指轻扬,手腕上的铃铛声清脆入耳,那双粉白的莲足正一步一跺,有规律地边旋转边击打着鼓面,脚踝上的铃铛声同样轻响。

  那一声声咚咚作响的鼓声伴随着魅惑的铃铛声直敲人的心间,这真是“鼓”惑人心!

  那玲珑的身段随着乐曲节奏不停地旋转着,脚下击打的步调也越来越快,那飘逸的水袖、裙摆宛如阵阵绿烟,随舞飘扬。由于她舞动的水袖一直遮着面庞,叫人看不清她的模样。轻快单调的乐曲渐止,她也停下了单调的击打式舞步,仍是背对着我们这边。

  这时,她缓缓地转过身,我看清了这女子的容貌,一双黑白分明、明媚勾人的眸子,淡雅的脂粉妆下那张娇俏的粉脸白中透红,性感轻扬的嘴唇娇嫩欲滴,脖颈处露出的肌肤雪白细嫩。

  好一位美艳的花神!脑中能够想到形容她的词便是“尤物”。

  她这一停下,立刻就赢来了满堂喝彩。我很纳闷,依常理来讲,这段舞虽激昂而撼动人心,但却显得单调了些。

  正当沉吟之际,忽然,她的双臂微晃,身上那柔软轻薄的绣花绿色褛衣顺势滑下肩胛,勾在手腕上。粉白凝脂般的颈肩,粉嫩细腻的藕臂,柔软光滑的腰肢,全部暴露于众。

  铃音响起,褛衣从她手腕上轻轻坠落,异样的乐曲响了起来,底下的人群沸腾起来,更加激情。

  我咋舌,她要干吗?难道要跳脱衣舞?

  她的手腕犹若灵蛇舞动一般,指尖滑过耳后,一头青丝随即散了下来。接着她的指尖又顺着她的眉,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下巴,她的锁骨,她的胸前,她的腰肢……一一轻抚下去。双臂又灵活地舞动起来,细软的腰肢随着臀部有力地摇摆,魅惑的铃声响彻耳际,脚下细碎的舞步,忽若轻云般飘移,忽若疾风般旋转。颈间的轻摇,双肩的微颤,手腕的翻转,指尖的轻捻,腰臀的晃摆,莲足的轻点……

  我不禁哑然失笑,居然能在这里看到有人跳久违了的艳舞,美其名曰花神舞,这真是太意外了。

  这种热辣煽情的舞蹈,看得我热血沸腾,浑身燥热,口还有些干,更何况场下的那些男人,呼喊声,抽吸声……

  但花神一双媚眼总是若有若无地往我们三人的方向瞟来,看我的时候眼光倒显怨毒,看我身旁的两个男人却似诱惑调情。不,正确地说她在对夜寻欢调情。

  这女人眼神是不是有问题,放着银狐这样的大帅哥不勾引,却勾引一个长相很一般的男人。

  我瞟了一眼身旁的霍无影,他正如追寻到了美味猎物一般,犀利地盯着台上的女人看。我再偏头看向夜寻欢,他竟然也是目不转睛地与那妖艳的花神对望,脸上还挂着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

  哼,男人都一个德行。

  我咬了咬下唇,强忍着心中一股无名之火,冷着眼,继续观舞。

  这花神舞了很久,才结束了那段勾魂摄魄的舞蹈,提起脚下的花篮,拿起篮中的鲜花一朵朵向人群上方抛去。

  众人的呼声不绝于耳,“花神散花了,花神赐福了!”

  “谁接的花最多,受花神庇佑之福最多。”

  “我的。”

  “我也要。”

  ……

  全场只有三人立于原地没有去抢花。

  “喜欢什么花?我去接。”夜寻欢笑意盎然地问我。

  我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拒绝道:“我的命向来都很硬,将来也会活得很好,不需要她庇佑。”

  夜寻欢仍是笑。

  “我非采花花自来。送你!”霍无影将刚接住的芍药递至我眼前。我赌气般地接过霍无影递来的芍药,低头看花。

  忽然间,咔嚓一声响,人群惊乱起来,尖叫声四起。

  我们同时惊讶地看向那鼓台,鼓架中的一根木柱不知在何时裂开了。又一声裂响,另一根木柱也裂开了,整个鼓身往我们这边略略倾斜。若那两根木柱全部断开,这鼓身无疑会翻向我们这边。

  适才专注观舞的人们,现下一个个恐慌万分,众人竞相奔走。

  鼓台上那个妖娆的花神扮演者,这会正一脸惶恐地紧扒着鼓面,娇弱地呼喊着:“啊!救命!”

  台下那几位看似和她一伙的乐师舞伶并无出手相救的意思,竟抱着各自的物品慌张地跑走了。

  喀嚓!又是一声响,那鼓台摇摇欲坠。在鼓台倒塌的千钧一发之际,夜寻欢已飞身至鼓台下接住了由鼓台滑落而下女人的身子,女人倒在他怀里,含情脉脉地凝望着他。

  我拈着芍药的手指不知不觉地掐向手心。

  霍无影在我身旁撇了撇嘴,心有不甘地道:“夜使的身手还真快,比我捷足先登。”

  “那你就该改名叫霍乌龟。”我没好气地道。

  “好浓的醋味哦,谁打翻醋缸了?”霍无影揶揄道。

  懒得理这只死狐狸。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四秒钟,五秒钟……

  两人还是维持先前的姿势,我咬了咬嘴唇,克制住想打人的冲动,垂首望着手中的芍药,蓦地,一个邪恶的念头跃于脑际。

  我对霍无影微笑道:“霍采花,多谢你的芍药。看好了!”

  说完,我拈起缩在花瓣上的“可爱”小东西,快步走向前,学起那女人刚才的舞姿,连着几个旋转,顺势在手臂轻挥之际,丢出了手中之物,目标是那女人雪白的胸脯。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准,那只“可爱”的毛毛虫正好落在她胸上,滑入乳沟中。只听她惨叫一声,从夜寻欢的怀里跳了起来。

  她捂着胸口,乱蹦乱跳乱叫着,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个不留神,又摔倒在地上,胸中之物落了出来。

  我强忍着笑意,示意霍无影有了个弥补的机会,但霍无影并未去扶那女人,而是笑逐颜开地往我身边走来,扶她的还是夜寻欢。我难以置信地望着霍无影,脸色微变了变,朝那两人走去。

  夜寻欢扶起了那女人,停留了几秒,才松了扶着她的双手。

  那女人柔声道:“秦操多谢公子两次相救,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这声音真是媚到家了,听得我骨头都酥了,与林志玲有的一拼。情操?她若是情操,我便是那大内密探零零发。

  夜寻欢道:“殷木岑。”

  “秦操多谢殷公子相救。”

  殷木岑?他说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我疑惑地望着他,他冲我似笑非笑,眼神继续在那秦操身上逗留。

  霍无影像变魔术一样,从手里递出一个小盒子给那秦操,双眼暧昧地盯着她胸前那片红肿,浪笑道:“这盒药膏,秦操姑娘一定用得着。鄙人姓霍,霍无影。”

  “秦操多谢霍公子怜爱。”那女人接过膏药,向霍无影欠了欠身,谢道。

  冷笑一声,我从倾倒的鼓台下拾起她那件纱衣,递了过去,面无表情地道:“虽然现在不是盛夏,蚊子也还会有那么几只,倘若你多穿些,那药自然也用不着。”

  她注视着我,表情变幻不定,最后定格在脸上的依然是像之前一样带着仇视怨毒成分的冷淡,想来她知道她乳沟里的那只毛毛虫是我做的手脚。她接过纱衣后冷淡地道了声谢谢,姿态万千地穿上,随即又换了一张笑脸,转向夜寻欢轻声细语地问道:“殷大哥,这位姑娘是?”

  殷大哥?呵呵,好熟哦。

  夜寻欢看了我一眼,轻笑一下,道:“她?我表妹。”

  表妹?呵呵!对着人家老头老太的时候,称我为内子,现在对着人家姑娘,我居然成了表妹?!表妹,表妹,表妹……你妹的!

  “不知姑娘如何称呼?”那女人道。

  瞟了一眼手中的芍药花,我抬起头,挺了挺身子道:“夫家姓寻,秦操姑娘可以唤我一声寻夫人。”

  此话一出,那女人的脸上有瞬间的惊愕,随即转为“原来如此”的满意神情,接着便柔声对夜寻欢道:“殷大哥,秦操适才不小心伤了脚踝,能否劳烦殷大哥送秦操回花舞园?”

  夜寻欢望了我一眼,便道:“好!”

  他扶着那女人,头也不回地往某个方向走去。

  两人越走越远,空气中只留下淡雅的脂粉香和一种熟悉的气息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胸腔的某个位置却显得空荡荡的。

  我攥紧拳头,直到霍无影推了推我,我才意识到右手拇指和食指那锥心的疼痛。我的手指红肿了,方才捏毛毛虫时被刺伤的,先前我都没有感觉。

  我抬眼望着这杂乱的场地,脚下的步子略显沉重,但我仍坚持着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必胜客栈的方向走去。

  “你现下的样子刚好可以用四个字形容:失魂落魄!”霍无影在我身后笑道。

  我停下步子,怒道:“霍采花,你真的很无聊,没事做就去采你的花!”

  他道:“可惜花被他人采走了。花舞园是这临山郡有名的舞伶馆,一朝四国也有很多有名的舞伶都是从那里出去的,先前秦操姑娘的舞艺你也欣赏了,无论是人还是舞艺,都很出色是不是?”

  我不由得挑了挑眉,道:“你想怎样?”

  “想不想去见识一下夜使采花的手段?”他轻抬嘴角,笑望着我。

  “他采不采花关我什么事?”我嗤笑道。

  “我很好奇,难道你不好奇?”他道。

  “霍采花,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三八!”我不得不“崇拜”起这个男人,三八的特性已经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致。

  “这跟我俊不俊有什么关系?想不想去?我就不信你不好奇。”他又道。

  “哈哈哈,你对我很了解吗?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我想看他采花?我失魂落魄?哈哈哈……”我狂笑不止。

  “难道不是吗?凭我多年采花的道行,女人的心思岂有看不透的?你分明就是妒火中烧。”他讥笑道。

  “妒火中烧?哼!你还不曾见识过什么叫做真正的妒火中烧。你费了这么多口舌,无非是想让我陪你去花舞园,想看我为他争风吃醋。是不是想不通为何自己长了这么一副好皮囊,却输给了那么平凡的男人,想借此机会慰藉自己?好啊,我成全你,就陪你走这一趟,不过,你会很失望的。”我冷笑着道。

  霍无影望着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便领着我去往花舞园。

  花舞园,是这临山郡最有名,也是最受临山郡百姓尊敬的一个地方,在这里每隔三年便会出一位人们心中敬仰的花神。被挑中跳花神舞的舞伶,也绝非平常所说的舞伎,一般会在此女子及笄之后,三年内的花神全由其担当,三年之后,十八岁的舞伶将没有机会再成为花神。而秦操就是连任了三届的花神,这届完了,也将重新择选下一届的花神。

  第三十一章花舞园原来那女人才十八岁,与我这高龄少妇相比,真的是好年轻哦。不论古今,大叔爱Loli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过了年纪曾为花神的舞伶往往会嫁入豪门。临山郡的人以娶花神为荣,由此可见,这样的舞伶身份是何等高贵。

  若不是霍无影的解说,乍一听花舞园这个名字,我还以为那是一家青楼。

  既然秦操的身份那么高贵,何以鼓台倒塌时,临山郡的百姓和花舞园的人一个个都不出手相救,反倒是被夜寻欢这个外来客救了?

  霍无影给我的理由有二:其一,鼓台一倒,意味着有人惹怒了花神,自然是先逃命,难不成留下来被花神罚?其二,人若出名必遭他人妒。嗬!这其二真是说进我心坎里了。

  花舞园平时不允许人随便出入,能够出入的除了花舞园的人,便是受了邀约的贵客,而我和霍无影皆不是受邀约的贵客,因而想进那园子,唯一的法子便是他以轻功带我入园。

  习惯了夜寻欢的拥抱,不代表我会接受这只淫狐,除了允许他以轻功带我入园可以触碰我的手臂之外,我身上的其余部位一律不允许他触碰。因而藏身于树上的提议直接就被我否决了,离远一些,立于暗处观看,还不是一样。

  夜寻欢因救了秦操这位花神,自然是花舞园的上宾。

  瞅着侍女们捧着上等佳肴和美酒不停进出的上好厢房内,乐师们抱着乐器弹奏,琵琶声脆,箫声美妙,换了舞衣的秦操如行云般轻舞着。

  夜寻欢欣然享受着眼前的一切,浅啜杯中酒,还时不时抬头望向那跳舞的女人。

  “切!”我不自觉轻嗤出声。

  身旁的霍无影笑问:“有感觉吗?”

  “你希望我有什么感觉?冲进去,把他拉出来,换你坐在里面喝美酒赏舞?”我冷冷道。

  秦操的舞停了,跪坐在几案前,为夜寻欢斟酒,两人也不知说些什么,只瞧见那女人笑得眉飞色舞。哼!凭夜寻欢那死缠女人的一流功夫,是能让她如此笑逐颜开。

  “你可知道他们适才在说什么?”霍无影道。

  “不知道,我又不是顺风耳,我也不想知道。”我道。

  “你真的无动于衷?秦姑娘方才是邀夜使明日于花神湖泛舟,而夜使也答应了。”霍无影道。

  “那又怎样?你告诉我的目的,是不是还想明日再让我陪你去看他们俩泛舟于花神湖?”我愠怒,声音也不由得高了几分贝。

  霍无影干笑两声,道:“你的声音有些大,小心我们俩被发现,给轰出去就难看了。”

  使劲掐着手心,我再望向那厢房,正好瞧见原本侧对着我们的夜寻欢,正往我们这方向望过来,但眼神也不似在看我们这边,脸上还挂着一抹会心的笑。

  秦操端起他适才放下的酒盅,送至自己的唇边啜了一口,夜寻欢转回头去望着她,后脑勺对着我们。那女人分明是在用嘴给他喂酒。

  我的双臂抱于胸前,不知不觉中双手又掐向自己的胳膊。

  “这回有感觉了吗?”霍无影很“适时”地又问我。

  我冷冷地白了他一眼,道:“凡事顺其自然,遇了处之泰然,得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艰辛曲折必然,历尽沧桑悟然。懂吗?”说完,我便转头往来时翻进来的那面院墙走去。

  “什么?呵呵!我好像对你有感觉了。”霍无影跟在我身后。

  “劝你莫做皮卡丘的弟弟皮在痒。”我回讽道。

  “皮卡丘?皮在痒?哈哈哈!我喜欢听你说话。”

  霍无影带我翻出花舞园后,我便像发了疯一样地往前奔去,直至远离花舞园,跑不动了,我才停下,闭上眼倚着背后的墙喘息着,不断地告诫自己要冷静。

  “小美人,这么晚了怎么一人在这儿?是不是很寂寞,要不陪大爷我玩玩?”

  倏地,我睁开眼,一个身高还不及我的猥琐瘦男人立于眼前。

  自从被夜寻欢害得穿回女装之后,总是能引来一些狂蜂浪蝶的骚扰,有他在的时候还好,若是碰上我一人落单,那头可就大了。

  哼!你以为只有你在才能帮我赶走这些可恶的家伙吗?你以为你就那么了不起,离开你我就到不了白虎国吗?没有你的存在,我以前一直活得都很好,一个人外出也都安全得很。

  “想跟我玩是吗?好!那我们就来好好地玩一玩。”我狞笑道。

  我抱起拳头,将指关节捏得咔咔响,在那猥琐男将手伸向我脸的一瞬间,我朝着他的脸挥出一记重拳。模仿巴神庵的必杀技,愤怒中,我单手掐住他的脖子,只觉右手涌出一股隐形的气流,凭借这种爆发力我一把便将他给按在地上。

  “想跟我玩是吗?那就让你好好尝尝被玩的滋味!”我咬牙切齿地怒吼着。

  上勾拳、下勾拳、左直拳、右直拳……

  “女侠……饶……饶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求您……放过小人吧……”猥琐男抱头大声哀号求饶。

  “叫你去采花!叫你去寻欢!你这头死猪,叫你寻欢,叫你采花,叫你再采,看我不打死你!”我嘶吼着,用手肘往这个被我压倒在地的猥琐男人胸前狠顶。只听他闷哼一声,嘴角涌出一口鲜血,看到这血,我更加兴奋,好像是揍人揍红了眼。

  原来揍人的滋味是这样!实在是爽呆了,难怪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有那么多人喜欢打打杀杀,追求打架的最高境界。原来打架可以发泄心中的郁闷,原来打架可以让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原来打架会让自己有一种强势感!

  “住手!你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霍无影的喝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即将挥下的拳头也被他一把抓住。

  猛地,我回过神,瞅见那猥琐男被我打的惨样,不禁跪在地上一阵狂笑。

  那猥琐男在我的狂笑声中艰难地爬起身仓皇而逃。

  我笑了很久,直至笑声渐止,霍无影才疑惑地问道:“你会武功?方才你使的是什么招式?从来没见过。”

  刚才揍人的行径,让我心中舒爽了不少。而对霍无影的疑问,实际上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股子蛮劲突然打哪儿来的。曾经笑笑和我提过,说我体内有股很强的内力,只不过我不懂得如何掌控而已,常常将它化为蛮力。我仔细想想,那股强劲内力除了是“他”当年输给我的,还会有谁?

  我恢复常色,道:“呵呵,你说错了,我并不懂武功,只不过力气比一般人大而已。你说的什么招式,可能是我看别人打架,学学样子,只凭一股蛮劲而已。”

  “你那股蛮劲可真是厉害,若不是我及时拦着你,差点就要闹出人命。”霍无影哂笑。

  我低头不语,自知气短。

  “妒火既然灭了,想不想去喝酒?我请你。”他殷勤道。

  “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笑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然后把她卖了,最后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的青梅竹马;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第三次醉酒,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着眉说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妓。你还想请我喝酒吗?”

  他沉吟了半晌,难以置信地说:“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笑了起来,霍无影的话似乎让我开心了些。“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今生再也不想踏入青楼半步。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栈喝酒。

  事情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住在这儿,他住的这间离我们住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儿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摆了满满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是还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酒,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的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随即披散下来。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笑道。

  “你不怕花神用花砸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你长这么帅,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吗?”举杯,我又问道。

  他哈哈大笑,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哦。”

  我干笑两声,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要想做这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佳;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眼波流转,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轻啜一口酒,哂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呢?”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饮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其一,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具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其二,那些深居闺阁的大家闺秀,虽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得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我的天!居然还有这种说法。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接着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巴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同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这种无耻勾当,应该叫残忍才对吧?”我鄙夷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叫艳福。”

  “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呵呵,继续。”我笑道。

  “自恋?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遭人采花,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声嘶力竭地乱喊乱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对于这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须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得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我的天!作为这两种人家的千金倍感压力。

  “禽兽。”我冷冷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地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其一,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劳动,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

  我不禁嘴角开始抽动,真不是一般的禽兽啊。

  他见我并不娇羞,不禁笑起来,“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坯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快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得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的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论,我不由得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的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籍了,名曰‘采花宝典’。”

  “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小淫贼所为,而对于像我这样达到一定级别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贬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地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地接了下去。

  “哈哈哈,这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嘴了?”霍无影笑道。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一饮而尽,淡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的,现在听霍无影的话,看来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酒,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他被口中的酒给呛住,怪叫起来:“咳咳咳……你该不是除了知道他叫夜寻欢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是的,现在想来,我对那个男人真的是一无所知,而对于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竟然也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真是可笑至极。呵呵呵!我猛灌一口杯中酒,不由得自嘲起来,以笑默认。

  霍无影那双盯着我看的勾魂眼一时间没了焦距,貌似在想什么深奥又令他困扰的问题,若有所思之后,但见他又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要不要抛弃他,换作跟我走?”

  “哈哈哈,跟你走?为何我要跟你走?”我听后莫名地狂笑了几声,又灌了一杯。

  “这世上没有几个男人能比得过我的。”他自负道。

  “你不要太自负哦,早晚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依我洛半仙的金口,你会死得很惨。”我恶毒地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毫不介意,“那就换我跟你走。你要去白虎国做什么?”

  “你们采花宫的男人是不是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还是地球上的女人全跑到火星上了?”我揶揄道。

  他苦笑道:“为何你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我抚了抚微烫的脸颊,单手撑着脸,凝视着他,又打了个酒嗝,笑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他猛灌一口酒,微微眯了眯那双诱人的勾魂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笑盈盈道:“嗯哼!我终于明白为何他不要回去。你确实很让人着迷,绝色的容颜、泼辣的性子、风趣的言语,损人还不着痕迹,啧啧啧,迷到我也不想回去了……”

  说着他便起身,脸朝我凑过来,我用酒盅抵住他眼看要亲过来的唇,皱眉道:“请不要太随便。”

  他接过酒盅,喝尽杯中酒,压低了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盅惑我,“曾经只是年少轻狂,其实我并不是个随便的人,至少不曾对女人动过心,但……你却不一样,令人怦然心动,让人情不自禁。”

  “哈哈哈……”这真是有史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因为跟我表白的人是一个采花贼。我轻抹笑得流出来的泪,道:“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讲的: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说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我相信你随便起来不是人。哈哈哈……”

  他无奈地望着我干笑。

  眼前的他开始有点模糊,我知道我到极限了,我笑眯眯地趴在桌上玩转着酒盅。

  “明天去花神湖泛舟?”他道。

  “不去,我要早点回家。”

  “只多待一天而已,况且这时节来到临山郡不去花神湖泛舟着实可惜。”他叹息道。

  “呵呵。”

  “我们单独租一艘画舫?”他又道。

  “不要,回家。”

  “事后我带你回去。”他道。

  “呵呵。”

  我眯着眼,看着霍无影的手已经抚上我的肩,他的整张脸也往我面前凑了过来,尚未贴近我,就被人猛地拉开,那人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

  那人的头发是银色的,只听他厉声道:“此事我跟你没完。”

  嗯?是他?哼哼!他不是应该软玉在怀吗?

  接着他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因为我真的很困,好想睡。

  任由他抱起我,往屋外走去,窝在他怀里,真的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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