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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东莞十八年》 作者:汪雪英

第21章 走过我生命中的几朵玫瑰诗友(4)

  又过了三年,我们都成了大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荣因为经常发表作品,时不时有些慕名而来的文友,亦有读者给她写信,琦也是其中一个。琦就这样走进了荣的生活,琦欣赏荣的散文和随笔,感觉这样一个女孩,简直就是上帝对他的恩宠。琦是一间鞋厂的生产主管,没事的时候也涂鸦一些文字,但发表的不多。琦很喜欢荣的风趣幽默的文笔,荣也喜欢琦的机智和实干魅力,琦管理着几千人的大工厂,琦在九十年代初就有三千元的工资,作为一个高级管理人员,琦是有魄力的。琦长得高大、帅气,最主要的是有共通语言,还有思想深度和想法。最主要的,还是我们江西老乡,就算荣远嫁他乡,也没出省的。说实话,琦是那种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儿,当然也是荣理想中的白马王子。

  他们的恋爱也经历了很多苦难,荣跟琦虽然都是江西人,但两个县离得太远,荣的父母不答应,舍不得女儿嫁得太远,琦的母亲倒是很希望儿子娶荣回家,早点了结自己的心愿。不答应只能拖,年复一年,荣和琦准备打持久战,荣的父母怕真的耽搁了女儿,只好妥协。九三年的时候,荣终于都把自己嫁了。因为有爱,荣过得很幸福很快乐。尽管当初也是为了要攒钱在井冈山火车站旁边建房,地基较贵,荣只能省着用,但小日子过得相当让人羡慕。

  九四年九月的一天,荣给我打来电话,说她生了个七斤多重的大胖小子,很可爱,婆婆笑得合不拢嘴,我很为她高兴。那一年,我也大丰收,也生了个儿子,那就是我的诗集《漂流花季》,这本书还让在全国打工群体中红透了半边天,我把这本薄薄的诗集邮寄给荣,荣高兴的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荣说:“我们这群昔日的丑小鸭里面,终于有了一只被人群关注的青鹤。”孩子两岁后荣把他托咐给婆婆,荣跟琦一直在外打工,在一起生活,日子过得很丰满,很幸福。几间年,房子也建好了,荣也不在为钱担忧。现在的琦是高级白领,他也不要荣出来上班了,荣在家只带一个九岁的儿子,还有刚出生一年的女儿,生活好了,人也发福了,我知道琦在厚街的华坚某鞋厂,月薪过万元,还是做他的老本行。

  记得2003年八月的一天,我和东莞的一班作家朋友,在厚街镇华润超市广场为我们的打工杂志《南飞燕》作签名售书活动,琦和荣春风满面地来逛商场,一眼就发现了正在人堆里忙碌的我。荣高喊着我的名字向我跑来,我不太相信真的是荣在叫我,以为耳朵出毛病或是幻觉。当场给了她一个拥抱,我挑了几本有我文章的杂志送给荣,荣硬是要塞钱给我,说那不是见外,只有她掏钱买的她才很开心。荣说她还是老样子,见到有我署名的文章,一定会花钱把杂志买下来。而且这些年,都有几个与我同名的作者,但荣一眼就能认得出来我的文风,哪些是我写的,哪些是别人写的,有时候,她说,此文章的作者汪洋,绝非我认得的这个文友汪洋。听,荣这么多年没见过我了,却常买有我文章的杂志,居然丝毫不差,荣从没买错过众多署着与我同名的文章,这让我很骄傲。这证名,荣是我的死党。是我的姐妹。

  这些年,荣很少写东西了,笔似乎有些生疏了。长时间不写,下笔就开始有些困难。她希望能重拾旧梦,写一些生活感悟,我相信,荣会的,这么好的功底,怎么会说写不出来就写不出了呢?

  我建议荣还跟我比赛,较劲,一起写作,一起读自考大学。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第五朵玫瑰——艳玲,童年的不幸,未能打碎她美丽的梦。

  艳玲是一朵白玫瑰,她本身是无色的,给什么颜色,就成什么颜色,单纯,但是饱经雪霜和风雨。

  艳玲比我小好几岁,虽然也写作,但我跟她来说,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她跟我妹妹是同一届毕业的中学生,但跟我和满媛,一同住过803宿舍,所以大家在一起玩的机会很多,再加艳玲写诗,距离就更拉近了一步。

  艳玲是寄养在叔叔家的孩子,从小就感受到了苦难,过早地感受到童年的不幸以及委曲求全的不好受,因此,她写的诗消极,还带有点愤世妒俗,还有点儿消极和沧桑,又有点儿看破红尘的味道。这似乎不是她这个只有十七岁年龄的女孩所能承受的,命运对她真是太不公平了。艳玲的诗风因为消极,没法子上公司的黑板墙报,她的个性,连同文风,都是豪爽的,给人玩世不恭的感觉。

  走过我生命中的几朵玫瑰诗友(七)

  艳玲只是爱好文学,喜欢信笔涂抹那么几句诗,严格来说,她不是文学作者,她写的东西太简单,而且她小小年龄,就显得沧海桑田,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孩子。也许命运的跌落,给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太大的打击吧。艳玲是那种表面性格豪爽,内心却无比淡漠的女孩,这是我的感受。艳玲长得漂亮,是很多男孩追求的那种,可她倒好,对谁都一样,像大哥哥,又像普通朋友那般,她很会处理感情,对追求她的人很好,她认为,人家喜欢你,追求你,是人家的权利,你自己有自己的选择,可以不喜欢,但不能对人无理,所以,艳玲赢得了好口碑,她这人热情、大方,她崇拜她的父亲,追她的男孩可是不少,但她就是不能放开心胸去爱一个人,去享受一份爱情。因她心性高,一个也没能看上,她认为找对象就得找像父亲那样的,帅气,有才华,是高级知识分子,又懂得疼人,父亲是方圆百里公认的才子。六十年代末的大学生,在这农村是非常少见的。而艳玲的父亲就是其一。你说艳玲不骄傲不自豪么?

  也许是艳玲母亲的第二次婚姻不是很幸福造成的吧,这影响了她的择偶观,我一直在想,如果她母亲在那边过得很好,为什么不带她们姐妹过去呢?自己的前夫不幸去天国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日子过好了,而愿意把自己和所爱的人生的孩子寄养在叔伯家呢?

  艳玲与我们几个一起写诗,一起谈论我们喜欢的作家:张欣、铁凝、冰心、路遥、汪国真、王蒙、张爱玲、池莉、方方等,一起看我们喜欢的《平凡的世界》等文学名著,但艳玲的真正爱好跟她堂姐秀风一样,是喜欢唱歌,再加之我和满媛也喜欢唱歌,为此,宿舍里总是飘着我们或快乐或忧伤的歌声,艳玲和秀风两姐妹还参加了厂里举办的合唱团,而且她们两个还另有独唱曲目,她们悠扬而高昂的歌声给厂领导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艳玲和秀风因为歌唱得好,很快就被提升为车间组长了。

  在生活中,丝毫看不到对艳玲生活有什么不满,但她从骨子里,就恨她的母亲,从小就把她们姐妹抛弃不管不问了。她母亲在南昌城,偶尔也回来看看她们,给她们姐妹俩寄点衣物什么的?也能让她们高兴好半天,因为,姐妹俩太需要母爱的滋润了。

  她和妹妹爱玲一样,跟秀风家姐妹关系都很好,尤其是秀风,因为年龄相当,毕竟是堂姐妹,初中毕业,她们几个都未能继续升学,就跟秀风出来东莞打工了,艳玲早一年出来,她妹妹爱玲后一年出来,艳玲急子性,做事也很利落,快手快脚,属于那种不做完,心里不爽的那种女孩。

  每天,艳玲一早起来,像只百灵鸟般,总要清唱着高歌一曲,她的歌声,就是起床的钟声,大家听到她唱歌,就知道不能再睡懒觉要上班了,

  害得隔邻宿舍的人都往我们宿舍这边张望,我想,大概被艳玲的歌声打动了吧,晚上,兴致高的时候,总要和满媛一起,领着我们宿舍大家一起合唱一曲歌儿,什么流行唱什么,什么好听唱什么?唱歌的日子让人过得舒坦也过得好快,转眼间就一年年的流过去了,艳玲出落得越发鲜嫩水灵了,她的想法很多,经常听她说要到深圳去上班,她说那个城市商贸好,有更多机遇。

  她真是有先见之明,打工,却想着自己做老板,几年后,她真的走了,走了没过几年,她又到海南去了,找了一个男朋友,结婚了,好多年未见,世界真的很小,没想到,她妹妹爱玲,嫁给了我叔叔的大儿子,成了我叔婶家的大媳妇,我的堂弟媳,也是我大堂弟的媳妇,管我叫堂姐呢?

  去年,终于见到艳玲,十年年未见面,艳玲的孩子都差不多有她那么高的了,艳玲打扮的美丽迷人,女人味很浓,也越发的魅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幸福得泡在蜜罐里的女人了,艳玲的老公开了几家手机电讯店,艳玲也学会做了,这生意在老家做挺有市场,他老公就把手机电讯店做回江西老家了,把我堂弟都带出去做这一行了。

  我问艳玲,你还喜欢写诗看书么?她说,看书一直是我的最爱,并常看常新,但是写作就抛开了,她告诉我,很怀念当初一起写诗一起疯玩的日子,但是,结了婚的女人,哪有时间玩小资,对她来说,写诗是小资,玩不起了,赚钱才是第一位的。而我则认为,写诗,爱诗,就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爱诗,应是我的人生归途。我跟艳玲在这点上有所不同。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也都有自己为之付出的精神依托。艳玲的精神寄托是能赚钱,守候一个安全、快乐、幸福的家,就是最大的福份。

  命运有时真的很玄,满媛跟灿芳那么好,没有嫁到莲花县去,荣是莲花人,也未嫁到莲花县,而艳玲,那个当初眼界很高,谁也看不上的刘艳玲,却在莲花县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艳玲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她现在有个爱她的爱人,有个幸福的家,也自己的手机店,不愁钱花,不用做什么事,陪着孩子,偶尔帮爱人去关照一下店面,她的几个分店都请了不少工人,艳玲俨然成了老板娘,山水有相逢,曾经在一起把我的诗批得体无完肤,一起写诗的艳玲,好多年过去了,也未曾见面,但现在,艳玲不但没跟我疏远,还跟我的关系除了姐妹情,因为爱玲和堂弟的关系,现在又更进了一步——姻亲关系。我想,我跟艳玲这个小妹之间的情感,这有得延续下去,而且会越来越亲。

  五朵玫瑰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她们在我的人生之路上,曾是同行者,也是我生命中漂泊不定的牵挂。也都将作为一种意向,写入我一生挚爱的诗歌。

  当初,我们这群一同迷上文学写作的女子,只有我一个人还在伴着孤灯坚持写作,现在算起来了,都人到中年,奔三的人了,我和荣还有媛以及芳、妮都年过三十五了,青春的容颜即将不再,艳玲也过三十了,都是人妻人母的双重身份的女人了,也是来东莞的第一代打工人。在南方这块土地,我们付出了劳动,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也收获了希望和梦想,打工生活,是我们一笔永不透支的精神财富,它让我们进步,觉醒,更教我们成熟。

  也许没有打工,我们都将延续母辈的农家生活,没上学了,在家里待个三两年,就有媒婆上门,而后是找个好人家嫁了,幸气好的,嫁个有本事的好男人,幸运不好的,嫁到普通男人,延续我们母辈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田园生活。田园生活在诗人眼里是美丽的,但在村人眼里,则是辛苦的,劳累的。

  现在我们进了城,成了边缘人,我们走不进城市,也回不到原先那种生活的轨迹,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我们的进步。是打工改变了我们山村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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