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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桦小说集》 作者:周蓬桦

第20章 阿鲁二(3)

  棺材由于常年遭受雨水的剥蚀,表面的一层油漆已经脱落。当时为了转移野狼们的注意力,我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朝那些绿荧荧的光芒奋力掷去,随着一阵狂怒的鸣哇之声,狼们的队伍一阵骚乱,我则趁机钻进了秃秃大王的棺材。棺材内潮湿不堪,寄生着一堆堆的蘑菇菌种,各种幼虫很快爬满了我的全身。我掩上棺盖儿,只留一个用来喘气的小洞,棺材内的氧气顿时减少,一股死亡的霉味强烈刺鼻。我手持一把雪亮的匕首,战战兢兢地听着外面的动静一一这时候狼群迅速地包围7棺材,用锐利的狼爪抓挠着腐朽的棺木,它们闻到了人的肉味儿,却又无法真正品尝,焦急的情状可想而知,便纷纷对着夜空跳跃不止的星星和在风中摇摆不定的黑黝黝的林子发出了恐怖的长嚎。这时,有一只狼竟极其聪明地跳上了棺盖儿,伸长了狗一般的鼻子东噢西嗅,最后在那方小洞上停了下来。顿时,我闯到了一股浓烈的狼舌头散发出的腥气,那是一股令人恶心的生肉的腥气。我感到压抑。我感到窒息。我感到颤栗。但我同时感到弱小和无奈。天亮后,狼群自动攒散了,我像一个活鬼那样从棺材里狼狈不堪地爬了出来。

  昕了山里人的介绍后,我对秃秃大王产生了兴趣,就前去拜望秃秃大王。他住在一幢石头垒砌的屋子里,屋前是大片蒜地。据说秃秃大王整天以食青青的蒜苗为乐,他说这是他之所以得以长寿的重要秘诀。他在阳光下晃动着一只硕大秃头,像一株刚直不阿的向日葵,一点也看不出他已经是一个一百二十多岁的老人了。他笑哈哈地接待了我,用他那妖怪般的老资格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小伙子,没想到它终于派上了用场,晗!也好,也好。”

  我知道他是指那口棺材,就点头微笑着说:“老人家,谢翻了。”不知怎的,在昕了我的话以后秃秃大玉稍感一愣,眼角的肌肉不自在地抽动了两下。“哪里哪里。”秃秃大王摆了摆手,声音犹如铜钟一样响亮,像个江湖怪侠似的把手往石凳子上一摊:“快,坐坐坐!”我吃惊于秃秃大王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因为他居然像个孩子似的对我炫耀起他新长出的那两颗门牙来。他从凳子上的小筐子里顺手抓起一把青青的蒜苗,客气地让我品尝,可还不等我有任何表示,他就把蒜苗塞进自己嘴里大嚼特嚼起来,边嚼边用手指一下右边的一颗门牙道:

  “嘿嘿,你看么,这颗这颗!”秃秃大王把老脸凑近了我,“对对对,就是这颗,稍妖偏了一点儿。”

  我闻到了一股不太好闻的蒜味儿,扭头扭向一边。秃秃大王不知道,在我们那个城市里,大家在接见客人或有约会时都忌讳食蒜,那是起码的礼貌。看样子在秃秃大王这里没有这个规矩。他说“不过,倒也不影响吃饭一一啊、啊嗽!”

  蒜苗的汁液喷了我一脸。秃秃大王得意地笑了起来通过攀谈,我对秃秃大王的身世有了一些了解:他年轻时干过绑票,专找软柿子捏一一比如穷人家的孩子,后又改行往日本国贩卖中国劳工。抗日战争爆发时他又干了几年、汉奸,协助臼本鬼子奸淫中国妇女数十名。解放初期,他又组织了一帮土眶,占山为玉。解放后他曾被政府判了死缓,后又被减刑,后又被大赦。总之他一次又-次地逃脱了死亡的追踪,越活越有劲头,并且恬不知耻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一他向我吹嘘他逛遍了旧社会的窑子,如何欺负那些可怜的窑姐。他说他有一次把一只酒且套在了自己高挺的鸡巴上,一下子送入了一名美丽窑姐的阴道之中。他用炫耀的口吻历数了他罄竹难书的各种罪行,我一边昕一边身子瑟瑟发抖,因为我知道我对面坐着的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牌魔鬼。但是,我们又能怎么样呢?他又刚刚长出了两颗新牙。

  “哈,朋友……”秃秃大王叉开口了。他不叫我“年轻人”或者“小伙子”了。我想他大概根本就不把自己看做是一位老人,因为在我叫他那一声“老人家”时我看到他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快的阴影。现在我找到了他那眼角的肌肉之所以抽动的原因了。

  “哈,朋友,”他说,“你知道我为啥这么爱吃蒜苗么?”我摇摇头。“好,通过今天的谈话,我发觉你还太幼稚,知道的事情太少了。”

  我点点头,让他往下说。他便神情诡秘地告诉我说,他之所以爱吃蒜苗是蒜苗本身让他联想起他一生中玩过的那些女人。“哈,辣不是吗?嗯,但是嫩!”说着,他又啃嚼起来。我无话可说了。

  (最后,秃秃大玉告诉我说,一个月前,一家博物馆派人千里迢迢而来,找到了他,提出让他贡献出自己的一只手指甲来,以供后人观赏之用。结果被秃秃大王一口回绝,他指着两颗新生出的门牙i朝来人挥了挥手:

  “再过一百年后……再议吧,啊?”

  那一天,我第一次那么真实地感到了上帝造人的不公一一世上有那么多的好人在频频死去,却把秃秃大王这类人物留了下来。我一边想一边叹气: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也活不过秃秃大王了。他的炫耀,他的无耻,他的对于比他鲜嫩几十倍的年轻生命的蔑视,都让我感到了自己的弱小。

  我后悔没有在棺材里将狼舌头割下来。我连这点儿可怜的勇气都没有,那我这辈子还能有什么作为?

  我与生工

  告别秃秃大王以后,我又经历了几次险情。一次,我从一个陡坡上液落下来,差一点跌入深深的峡谷一一这一次是我抓住了一条翘在山石上的弯曲的树根一一它好像就是为了救我一命而存在着的。当我低头看时,下面是万丈悬崖,崖底是臼色的岩石和无数野兽的尸骨…类似的情况实在太多,我不一一赘述了。我差不多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要给虹写一封信,那些小纸片像我一样奔波忙碌。其实后来我也不知道虹究竟去了哪里,我就随便写上一个地址,管她收到还是收不到呢一一反正它们没有任何退路。我那时在心里有一句安慰自己的话,叫做:只能前进,不可后退。天底下没有到不了的地方,只有不敢到和不想到的地方。有时我走着走着就会喽哧一下笑出声来,我想象在某一家邮局里一定堆满了我发给虹的无头倍件,它们就像是一桩桩永远也破不了案的仰卧在荒野里的无名尸体,里面埋藏着一个流浪者心底最为温柔的秘密。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两年以后一一在那年的年底,我回到了我生活的那座城市,我急亦可待地打昕关于虹的下落。一个令人沮丧的消息刺伤了我的耳膜:虹结婚了。她那当公安局长的父亲已经因病死去,她以极快的速度嫁给了一个靠倒卖香烟发了大财、头顶仅剩下十来根头发的中年商人。

  但是,我说过,你的过去是你现在的敌人。有一次,我问虹:

  “多日不见,你想我吗?”她说:“当然啦,很想呢!”我一阵感动,问:

  “那么亲爱的,你最想我什么呢?”

  她脱口而出:

  “那个。”

  我心里掠过一阵难以言说的悲哀。

  末庄

  瑰丽多姿的流浪生活结束之后,我终日沉浸在荒唐的游戏里。城市的一切离我的梦想实在太遥远了。但我知道自己又一时难以脱身一一一个人一旦习惯并适应了某种生活,不但会丧失判断的能力,还会津津乐道于无聊之中。正如东方诗哲泰戈尔所言:鸟翼上一旦系上了黄金,便永远不能在天上鞠翔了。而我究竟算什么呢?一个哗众取宠、时时刻刻梦想制造某种效应的人,一个内心并不洁净的人,一个时代的投机分子。对了,一个所谓的诗人。

  现在,我的内心已经变成了一堆毫无生气的干柴,正经历着生命中最黑暗的岁月。我已很久写不出一句诗了,明月、飞鸟、草垛和星星,这些与诗有关的事物疾风一样飞速遁逃,远离了我。它们曾经是我的孩子,我生命的重要部分。可如今官们统统背弃了我,使我变得那么孤苦伶付。我已经无家可归了,那么活着究竟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随时死去吗?我想会的,总有一天,我会死在一首真正的诗歌的光芒里。人不能总是靠回忆活着啊…一天,我在百无聊赖中读一份晚报,那上面的一则豆腐块新闻吸引住了我的视线:

  真正的“桃花源”被发现

  去年夏天,记者去某处进行采访活动,无意中误入一个荒无人烟的山谷之中,惊奇地发现了一处真正的“桃花源”村。

  那个尚不知名的村庄只有十几户人家,至今还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村子里多为老人,几乎没有儿童。他们和睦相处,以石子为货币人皆善良可亲…据专家考证,该村正是我国东晋诗人陶渊明先生散文名篇《桃花源记》中所咏的桃花源。目前,该村游客云集,已成为一个最为吸引人的旅游景点。

  “莫非这是末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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