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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王密咒大结局》 作者:杨东

第14章 休整过后的抉择(1)

  回程我们开得较慢,一路上用了将近十一个小时。进城后并没有去医院,包爷直接把车开到了他在城郊的大别墅。我还不忘问他:“你那别墅不是刚动工吗?”哪知包爷竟然风轻云淡地回答说:“这是另一栋。”

  天已经黑了下来,夜色在车窗外大片大片地铺开。

  从路灯光中大致可以看见,这里是一个别墅群,虽然地处城郊,但看那路灯、木椅、运动场、花园……就能很容易推断出,这里的一切基础设施都好得不得了,比起城里的高档住宅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这就是钱的魅力吧,能在这儿住下来的,除了贪官就是富商,包爷应该能算得上是后者。

  “花瓶”一边在我的搀扶下往车下走一边拿包爷打趣说:“弄这么大个房子,金屋藏娇呢吧?”对于这句话,包爷一声都没吭。从那橘色的路灯光中,能看见他像是因为这话而想起了什么,脸上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我想应该是在想他的小眉吧。“花瓶”见包爷没有反应,翻着白眼嘀咕了一句:“真不经逗。”

  下车后,我们可以看见一幢一顶二的独门独院小楼立在夜色之中,此时刚入夜不久,房子内就已经黑漆漆一片,显然里面并没有住人。我们几个随着包爷进到屋子内,一股久未住人的闲置味儿迎面而来,呛得我不禁咳嗽了几声,随便问道:“你平时不在这儿住?”

  包爷边“啪啪”几声按亮各屋吊灯边应话:“偶尔有买卖时过来一趟,没住过几回。”说完像是自觉语失,侧头朝着郑纲看了一眼,之后走到窗边把窗户推开,“放放味儿。你们先在沙发上休息休息,我打个电话。”

  我们几个往摆放在底楼正厅中央的大沙发上坐去,我顺便打量着屋内的装饰。

  豪华吊灯、豪华沙发、豪华窗帘、豪华茶几……几乎每样东西都能用“豪华”来形容,但这豪华又不让人觉得俗气。整体上是内三层的结构,漆成朱红色的内楼梯直通楼上,即使是在这城郊地段,这栋房子的价格肯定也是高得惊人的。

  我侧着屁股坐下来后,关心地问候大伙的身体状况。这一路上折腾,我们几个的纱布都已经被混在一起的血水药水洇湿了,我一路上或是趴着或是歪着屁股坐着,此时正侧着半个屁股落在沙发上,斜靠在沙发边沿半仰着身体,即使这样痛感仍从屁股上隐隐传来。他们几个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可见那略懂医术的哥们儿着实不怎么样。

  包爷用挂在墙上的座机打了一通电话后,走过来告诉我们,一会儿相熟的大夫就会过来给我们处置伤口,也会顺便带吃的喝的过来。

  我故意用扯淡的语气问他这大夫的水平怎么样,包爷笑嘻嘻地回应了一句“略懂医术”,随后也坐了下来。

  十多分钟后,一个中年男人就进来了,并且还带了一个女助手,女助手便于给“花瓶”处理伤处。看他们之间说话的随意,看来跟包爷都已经足够熟了,之前定是没少遇着类似的情况。大夫和助手给我们的伤口做了专业处理后,我们又饱餐了一顿,之后便被包爷安排在客房睡下了。

  这一夜,我睡得格外踏实。

  第二天晨起后,我不得不暗赞这大夫的水平实在太高了,受伤的地方不仅一点儿都不疼了,小伤口甚至已经完全愈合了,并且连疤痕都几乎看不见。刚出客房后,听见他们几个也都在夸这位大夫。

  包爷早早就去附近的饭店里打包了早餐回来,我们简单洗漱后,边吃着边议论了起来,议论的话题就是我们要不要再去找天脐。

  讨论时包爷的话很少,但每句都有理有据,甚至让人有点儿不太敢去反驳他。他坚信他的小眉还在那耸立入云的大山之内,就在离天脐不远的地方。他要去,即使我们都不去,他自己也会去。他的态度概括起来就是:去是必然,我们中若有谁想去就一起去,谁都不想去的话他就自己去。

  郑纲表示自己对这天脐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说他儿时的偶像就是像包爷这种偏门歪路都精熟的人,他敬重且想结交包爷,决定要跟包爷一起去。一直怀疑郑纲身份的包爷并没有拒绝他,但对他也只是淡淡一笑,没有表示出太高的热情。

  欧阳还是一贯的态度,以我的决定为准。如果我去,他就同去;如果我不去,他就不去。

  “花瓶”和欧阳的态度基本一致,但从她的言语中能够体会到她心里的矛盾。一来着实被这一路的凶险吓着了,生怕我或者她再在其间发生什么危险,一路下来她对我的情感已经到了难以割舍的程度。而另一方面,她似乎也被那天脐牢牢吸引住了,尤其是当她看见那天脐携带着云絮朝着天际盘升时的那种奇妙得让人着迷的景象,她期待着看见那天脐直抵天际时可能带来的奇观,也期待着能有机会看到那中空位置下面究竟是天还是地。

  看起来我的决定将对此行的成员数起到决定性影响,虽然成员数和战斗力并不会成正比,甚至还会成反比。我又抬眼看了一下已经开吃的包爷和郑纲,我知道我的决定对这二人来讲一点儿用都没有。

  包爷决绝的态度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小眉还被困在天脐附近,他是以寻找小眉、以伟大爱情的名义作出决定的,至少此时包爷表现出来的是这样的,虽然我总感觉他的这份坚定,即使没有小眉的因素也会存在。而此时的郑纲已经没有了当初动身时的最主要理由——出于帮助欧阳,进而帮助我。此时的他已经不会再受到我和欧阳的影响,我不知道事实果真像他所讲那样是出于对天脐的兴趣以及和包爷的相投,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我知道包爷早就怀疑他是警察,但这也只不过是他的猜测,如果我们去试探肯定也逃不过这家伙的眼睛,反正我也没打算干什么违犯大法的事儿,索性就不去在意了。

  我前后想了想,一时也无法作出明确的决定,也就打马虎眼一般含混着说了一句“我再想想”,也没有人再继续追问下去,都消消停停地吃着自己的早餐。

  郑纲很快就吃完了,起身就往外走去,说是要回去收拾收拾自己的衣裤,再准备准备家伙,等晚上回来了再跟包爷商量行程。

  欧阳这些天不在家,买卖上肯定有不少事儿等着他处理,急忙吃了几口,先要回自个儿的店里看看,晚上也回来听我的结果,两人一起就要出门。包爷把悍马的钥匙丢了过去,说今天在家看球,不打算出门,把车借给了他们俩。

  “花瓶”连着往嘴里塞了点儿吃的,她也需要回家一趟,至少也得回去换换衣服。想让郑纲和欧阳先送她,还叮嘱我说别出去逛了,好好养养屁股上的伤,下午或者晚上她跟我联系后,再给我带新衣服过来。

  他们三个走后,屋子里就剩下我跟包爷两个人。包爷在这房子里有一套换洗衣服,早已经穿在了他自己身上,我穿得破破烂烂的也不好出门。我们俩闲着没事儿窝在沙发里看球,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包爷说到他爱钱,搞了左一个别墅又一个房子的,除了替石头那伙兄弟照顾爹妈妻儿之外,就是想有一天等小眉活着回来,小眉父母就不会再挑剔他是一个穷光蛋了,他们俩就能真正守候在一起了。他笑话自己太极端,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当时被小眉父母的态度造成了阴影。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听他说着,无意间看见包爷的眼里似乎转起了泪花。

  包爷或许是怕自己太过失态吧,说出去弄点儿喝的,买点儿啤酒肉串之类的,起身就出了门。

  也许是包爷的话影响到了我的情绪,也许是这一路来我承受了太多的担惊受怕,脑子里刚一琢磨是不是跟包爷他们再去一次,心里面就会有些发慌。我知道,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已经爱上了“花瓶”。如果我真的再次去寻找天脐,说不定又会遇到怎样的凶险,说不定就真的有去无回了。我真的担心“花瓶”会像小眉那样,被那股神奇而强大的力量,或者是被某个充满凶险的事物和人从我身边带离。我脑子里不断闪现着一路来“花瓶”的样子,她因为看见“‘男枯树’和‘女枯树’拼尽全力试图去抓住对方的手,可是它们并不是连理枝,它们的枝干尚且没有合在一起”而抽泣着吸着鼻子,如玉珠般大把大把的眼泪从她那脸颊上不断地滚落下来。当我被狼兵攻击并且吓得瘫软在地时,睁眼看见的已经被吓傻了、僵硬地站在那里的她。我又想起了当我误以为“花瓶”死在了紫色大山包围圈里时,那揪心的痛……还有在此之前我们以朋友身份相处时的点点滴滴,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湿润了起来,我知道我不能失去她,我知道我此时的情绪已经倾向于不去与包爷一同犯险。

  我的情绪正在不受控制地波澜起伏着,忽然被门铃的响声给吓了一大跳。我本以为是包爷没带钥匙,起身紧着做了几个深呼吸,应了声“来了”就走去开了门。

  可门刚打开条缝,没等我埋怨他不带钥匙,一张陌生的脸便闪进了眼里。那是一个瘦得几乎皮包骨头的中年男人,个子也要比我小半个头,年龄看上去应该比包爷还要年长几岁。这人虽然瘦,却显得很有气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气息让我不敢小视他。

  “你找谁?”我问道。

  “这儿是不是包子……哦不,这儿是不是成浩天的家?”他说话的语速有点儿慢,却每个字都中气十足,我真好奇这么瘦小的一个人,是如何历练出如此强硬且让人不敢小视的气场。

  听他这么一说,我便知道他应该是包爷的熟人,不然不至于毫无意识地把“包子”二字先叫出口,但肯定又不只是像古玩街那帮常出入的家伙一样的单纯买卖关系,不然见到我这个陌生人开门而觉得叫“包子”不妥时,改口叫的应该是“包爷”而绝对不会是“成浩天”,并且知道又能记住“成浩天”这个大名的人,在古玩行当里估计也没几个。

  我放心地把门开得更大,边请他进屋边介绍道:“他去买啤酒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你先请进,屋里等。”

  那人冲我颔首微笑,似乎根本没注意到我身上破破烂烂的穿着,大方地走进了屋里。我把他让到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和他互相寒暄着。他似乎对我还有些提防,虽然我主动把姓名以及和包爷一起在古玩街混的身份都如实告诉了他,他还是巧妙地绕过他对自己姓名和个人情况的介绍,只是说道:“他去买酒了?有什么好事儿庆祝啊?”还没等我应话,包爷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门被他打开的同时,包爷的声音也传了过来:“小印子,快过来搭把手。”

  从我的位置可以看见门外包爷所在的地方,只见包爷脚下摆着两箱啤酒,上面还放着几个大餐盘,里面摆着几十串各种烤肉,旁边另一个兜子里像是装了一些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还有一兜子水果。我正要起身去帮忙,只见包爷的脸色顿时变得黑了下来,那表情除了极度厌恶和愤恨之外,还带着浓重的不解与惊讶。

  我还没反应过来具体情况,包爷就从那啤酒箱里抽出一瓶啤酒来,在门框上狠狠一砸,手上完好无损的啤酒瓶就被他砸掉了一半,甩手倒掉里面冒着沫子的啤酒,露出锋利的碎瓶子碴儿来,包爷握着那半个瓶子就朝着我这边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确切地说是朝着我旁边的这位瘦小家伙走了过来,边走着嘴里还骂道:“你这个王八蛋还敢露头!”说完好像连跑上两步都嫌慢地直接猛地飞扑起身,就好像变形金刚忽然变成了飞机甚至火箭,同时把手里的半个瓶子高举了起来,把锋利的玻璃瓶碴儿正对着那瘦小男人的脖子。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吓得目瞪口呆,而坐在我旁边沙发上的这位瘦小男人竟然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平静而冷峻地看着随时可能压到他身上的包爷,以及那随时可以插在他脖子上的半个啤酒瓶子。

  这情景让我着实纳闷,我甚至有一闪念,难道这是他们俩奇特的见面打招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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