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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九七五》 作者:林白

我和猪精小刁

    小刁走在我的身后,它全身跟黑夜一样黑。不过要是仔细看,它跟黑夜又有所不同,黑夜的黑是一种空气,小刁的黑是一种血肉之躯,谁要是伸手摸一下,就会发现这两种黑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刁不让人摸毛,我刚刚把手伸过去,它呼地一下窜出一丈远。它比狗和猫都更不驯服。

    但它喜欢跟在我的身后。

    特别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后,一个姑娘妹,十七岁,独自一人走在黢黑的乡道上,肯定是风声鹤唳,疑神疑鬼,看到路边的树,就以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为是强xx犯。

    吃晚饭的时候,刁德一蹭到我脚边两三步远的地方,它像人一样看我,又看我碗里的饭,还围着我转圈子,它有点像宠物却又不像宠物,宠物都是干净的,小刁脏,它身上有一块一块的泥痕,是随地打滚的结果。一头热爱自由的猪是随时都要打滚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马戏团里的动物,让它打滚它就打,不让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弃。我向来没有洁癖。

    我光着脚,脚背上沾着泥。挑水的时候踩到水井边的烂泥里,脚背上就结了一层硬壳。开始的时候有点痒,但很快就忘记了,觉得是自己脚上的一层厚皮。我意识到,我脚背上的感觉无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间有一种手足之情。

    据美国古生物学家考古发现,人类的祖先是一种外形像猪的动物,它们生活在二点五亿年前的南非沙漠中,这是第一种哺乳动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这则报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现在看来,小刁的所作所为,是它们远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电筒拿在手上。我从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机耕路,路的两边,是一田又一田的水稻。

    水稻这种作物使我感到安全。如果是甘蔗或者黄麻地,感觉就会不一样。这两样作物在黑夜里是一道密实的屏障,能够藏起妖魔鬼怪,风一吹,就有黑影晃动,草一响,鬼就到了跟前。不过如果是人,甘蔗和黄麻地都不是适合埋伏的地方。甘蔗的秆和叶长着一层白粉,一碰白粉就掉下来,沾到人的皮肤上,奇痒无比。若用手抓,一抓一道红印子,奇痒不但不能消失,又加上了辣痛。如果白粉从衣领掉进去,则更是难忍。黄麻地也不好,过于稀疏,藏不住人,而且有小刺,夏天穿背心,肩膀手臂上会被刮出一道道白印子。若是高粱地青纱帐,藏得起千军万马,神不知鬼不觉就作案无数。我穿过高粱地将会心惊胆战,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会被人冷不防拖进高粱地里。在我们的文化中,贞操第一,生命第二。好在六感没有高粱地,路边全都是水田,水里长着舒展的水稻,只比人的膝盖高一点,即使有哪个坏人心甘情愿泡在水里,也要有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的特殊技巧。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听说过。

    夜晚走在路上我由衷喜欢水稻。它们安静、妩媚,散发出微涩的清香。风一吹,就整齐地摆动;月光一照,就有一层灰色的光泽。狗在远处吠,虫子在空气中叫,不管有没有月光,在到达大路之前我一般不开电筒,这条小路我一天走四趟,跟自家的院子没什么两样,有谁在穿过自家院子还要打手电筒的呢?除非是败家精。如果一个人到了晚上没事还要点灯熬油,他的父母就要骂他是败家精;如果一家主妇连续两天都炒鸡蛋给大家吃,她的婆婆更要骂她是败家精。菜帮子不剁来喂猪是败家子,出墟看电影是败家子,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也是败家子,因为漂亮女人总是中看不中用的。

    败家子真是太多了,像水泡那么多,咕噜咕噜直往外冒,当家的要用手把它们一个个按下去,但过不久它们又会冒出来。在那个水泡满盈的时代里,我的耳边常常听到各种不同声音的叫骂声,四个音节,三短一长:败家子啊——痛心疾首,抑扬顿挫。如果这个时候路过这户人家,就会看到一个男孩子站在厅堂的正中,低头垂手,立听教训。但没有听说过女孩子当了败家精的。

    女孩子天生艰苦朴素,做得多,吃得少,又不要娶媳妇,长大后就嫁人去了。我感到自己就是那种天生艰苦朴素型的,没有人告诉我要节约电池,但我本能地意识到,不到关键时刻不要开手电。感到害怕的时候,我打开电筒,前后左右照上一圈。

    自从黑猪花变成了猪精,又被我们取名刁德一之后,我的电池就大大的节省下来了。

    我在小路上走着,走在黑暗中,我知道周围的每一块黑影在白天的样子,如果身后一时没有一团晃动的黑影,那就是小刁没有跟上来。但我并不担心,刁德一,我深刻地知道它,它既然已经像山羊一样敏捷,又多次跨过半人高的栏木,还在甘蔗地里刨过各种坑,啃断过无数甘蔗,它一定是精力过剩的,它一定会飞奔而来。

    如果走到大路上小刁还没来,我就要打亮电筒了。大路因为大,显得空荡荡,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面对庞大的空间,我很容易被吓着,年轻的时候,我就是如此缺乏胆量,胆小如鼠。

    一个人一旦被吓着,原有的品质就会丧失,我一下摁亮手电筒,让黄色的光柱消失在远方。这时候我一点都不心疼我的电池。

    这时候,一团黑影小跑着飙到我的脚下,它体型矫健结实,像闪电呼啸,我在惊喜中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我呼出一口气,关掉电筒,说:小刁啊,你这个败家精!

    小刁出现之后,我感到走路很好,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实在是太自在了。我走在灰蒙蒙的机耕路上,小刁跟在我的身后,我的四周是一片浅紫色的雾气,星星有的发红,有的发白,但大多数都是黄色的,因为有雾气,它们就像是浮在天上一样,颤动而摇摆。路边和远处是形状不同的深灰、浅灰、深黑和浅黑的乌云,它们分别是水稻、树木、远处的房屋和更远处的山,它们在夜晚是颜色深浅不一的乌云,我在乌云里穿行,觉得自己也到了天上。浅紫色的雾气中有植物的气味,苦涩、清香,有一点辛辣,又有一点甜,如此混杂和漂浮不定,我说不出它具体的气味,它是密集而健康的植物散发出来的清香。

    远处有狗吠,空气中有虫子的叫声,七十年代的六感,一年到头少用农药,所以虫子很多,它们藏在路边的草丛里,在树上趴着,还在空中飞。若有狗吠,小刁就跟着学,起初还是像猪叫,后来和狗打了一架,发出的声音就有点半猪半狗的了,准确地说,是语调像狗,语音像猪。狗吠起来是汪、汪、汪,小刁叫则是昂、昂、昂。夜里笼统听起来,觉得是长足了力气的小狗叫,但若仔细听,就会感到迷惘,不知是什么东西叫。这会使人越听越奇怪,心里不由得害怕起来。

    如果有一匹凶猛的大狗,远远听到“昂昂昂”的叫声,以为是一只刚断奶的小狗,等到小狗走到跟前,猛地发现它变成了一只怪物,长着猪的鼻子,两眼放出黄光,有两条大狗那么大,再猛的狗也不禁惊吓,身上冒出冷汗,这时候小刁再昂昂叫上两声,大狗就会毛骨悚然,掉头就跑,不战而败。

    碰到人也是这样。谁都想不到,会有一匹猪跟在人身后走夜路,他以为是一只狗,当他看到这只狗长着猪的鼻子,并且出奇地大而怪,也会认为是碰到了鬼。当然,这不等于说,小刁就是靠了这两下子走遍天下无敌手,关键时刻它会把头对准对方猛冲过去,英勇无畏。它虽然没长獠牙,这样的姿势却是长了獠牙的样子。也可以认为,小刁长了一副内在的獠牙。

    我每天晚上走夜路,在知青点吃完晚饭,再到学校陪学生上晚自习,从来没有遭到坏人袭击,晚上步行到公社看电影,或者骑车去排练,小刁总是在我身后一溜小跑,它时隐时现,时而像箭,时而像陀螺,快的时候像豹子,慢的时候像鸭子,它保证了我的贞洁,是我守身如玉的一大功臣。

    不过我又有些怀疑这个结论。我眼前有时会出现这样一幅图景:月黑风高,一个米饭团从暗处抛出来,小刁像狗一样跳起,接着饭团就往嘴里送,众所周知,这个阴险的饭团里有蒙汗药,小刁倒在路边人事不省,歹徒一跃而上,把我捂着嘴拖到某个背人的地方,再往下的事情我就不敢想了。

    对于小刁这样的好吃之徒,又没有经过自我克制的训练,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还容易。狗要骨头,猪则喜饭团,而饭团比骨头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强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没有听说过了,那是要重判,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还要枪毙。在南流,那就是押到体育场,人头攒动,千夫所指,然后押到尤加利树林里,背对南流街,双膝跪下,后脑勺嘣的一枪,就玩完了。这样的傻瓜没人愿意干。如此看来,我们的贞洁不是因为小刁,而是因为李庆霖。由于李庆霖告御状,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视,李庆霖,这个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辉灿烂,到现在仍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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