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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之舞》 作者:曹丽娟

童女之舞2

小-说-T-xt-天.堂

从南台湾到北台湾,我们在异乡继续未完的青春,一步步向成人世界迈进。

离开了故乡的蓝天艳阳,高中时期的往事仿佛突然失去它最适切的布景,怎么摆都不对劲。终于,一种不知道是谁先发起的、迥异以往的新模式,在我们之间逐渐成形。

我自然已蓄起长发,而且还是奥莉薇荷西在殉情记里的那种长发。另外,因为好奇以及其他原因,我开始和学长姚季平谈着不知算不算恋爱的恋爱。

至于钟沅,她当然不可能把时间花在功课上,除了游泳她另外迷上跳舞、电影、小剧场。不过令她在校园里声名大噪的倒不是这些,而是平均半学期换新一次的恋爱事件,对象男女有之。

这样情况下我们反而比以前更常见面了,只是难得单独见面。钟沅每有新欢必定踩着我宿舍后山那条小路来见我,我和她的历任情人皆相处甚欢,她和姚季平也很能哥儿们一番。偶尔,她会悄悄在我宿舍留下她母亲给她的巧克力、香水或Coty乳液、玛丽关口红;偶尔,我会寄给她两本沈从文、鲁迅或老舍的盗版书。彼时化妆品还没开放进口,大陆作家的作品尚未解禁,藉这些不易取得的东西,我们温习着或许已经不存在的默契。

钟沅对季平的真实观感我不得而知,而我与她众情人是否真能相处甚欢,也只有我自己明白,尤其是一个唤小米的女孩。小米是钟沅第三任女友,交往最久,几乎整整一学期。她头一次与钟沅来看我,我便大吃一惊,她留着与我一样一样的中分细鬈长发,额头比我还高,眼睛比我还圆还大,个子比我还矮。无论说话、行走、坐卧,她都旁若无人偎腻在钟沅身边,两眼瞅着钟沅不曾移开。她的肆无忌惮是温和的,却直逼钟沅。

然而她们还是分手了。

小米单独来找我,我看她神色便觉不妙,果然在她背包里搜出一小瓶氢化钾(她是化学系弄这东西不难)。我望着小米那张因过分抑制激动而变形的娃娃脸,再看看那瓶奶粉一样,可以迅即致人于死的东西,一时百感交集。我不能躲避自己说我一点也不在乎她们分手,甚至我可能还有某种窃喜的成分,但,钟沅啊,我窃喜什么?小米可是想寻死的。顿时,我愤道:「钟沅那个人你还不懂吗?要跟他在一起就要有她那种本事!就算跟她一直下去又怎样?你想过没有?做一辈子Lesbian啊?妳不苦不累不怕?别傻了,钟沅的新欢可是个男的!」

一段话说得我脊骨发凉──这是说给谁听?我何时蕴积了这么多不平之词?我又不平什么?思及此,我才发现自己是左手握着瓶子,右手紧攒拳头,几乎暴跳起来吼出这么一段流利至极、抑扬顿挫的话语。

小米呆视我半晌,抹去眼泪,恍然道:「我的天!童素心你比我还惨。」

此事我在钟沅面前只字未提,也许小米也并未向她说起,总之,钟沅依然带着她的情人走上我宿舍后山那条小路。

大四寒假,我和季平走完中横回到家,得知钟父殉职的消息,刚好赶上公祭。那天,钟沅的旧爱新欢几乎全部到齐,男男女女一字排开,差可组成一支丧乐队。钟沅谁都没理,也没哭,默默跪在灵台旁答礼。钟母素衣净容鬓插白花,由三两女眷陪坐一旁,那憔悴的模样在哀丧的场合里,竟依然令我惊艳!

我因要送季平去车站,更兼中横一趟走下来早已累垮,匆匆上完香便即离去。临走,我转头隔着众人看钟沅,她仍跪在缀满黄白菊花的灵台旁,也遥遥望着我。四日交接的剎那,我突然想起当年陪钟沅去拿孩子的情景。

是的,陪钟沅。

我曾天真的想要与钟沅相伴,从十六岁时我就偷偷这么想。在她奔跑的时候,存她游泳的时候,在她难过的时候,在她开心的时候,我都想伴着她。然而我们能像日升月落恒久不渝吗?我们能一起吃饭穿衣睡觉相偕到白发苍苍吗?说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如说我们是两个同样的人──同样是女人──这恐怕才是我真正不能摆平的罢!几年过去了,越长大我便越胆小懦弱得无能承担那样的天真。我的吃力、无奈,在四目交接的剎那只有转身离去。

春假前某天深夜,钟沅突然跑来找我。「陪我回家好吗?」

我们连夜搭车南下,刚好赶上南台湾的清晨。钟沅拿钥匙打开铁门,院子里的桂花树迎面而立,杜鹃也零落绽放,花坛里的杂草长了一些。门口有双漆皮高跟鞋──想是钟母的──其中一只倒在晨光中微微发亮。旁边则是一双男人皮鞋。钟沅看了那双鞋一眼,紧抿着唇。

推开纱门进屋,一个中年男人身穿睡衣手拿报纸刚好从洗手间出来。

「啊!沅沅回来了?」显然吓了一跳。

「嗯。罗叔早。我跟同学,去玩,顺道,回家,马上就要,走了。」钟沅结巴起来。

钟母端了菜头厨房出来,看到钟沅神色大变,放下碟子两手搓着围裙。

「妈!」钟沅低唤她一声。「我──我们要去玩,马上就走了。」

「沅沅你──」她母亲道:「你们吃早饭没?」

「吃了。」钟沅语毕进房胡乱抓了两本书,拉了我便走。

没多久钟母便再婚了,对象就是钟父的同学罗叔叔。她结婚前夕,钟沅来找我。「虽然实在太快了点,不过这样也好,免得担心,她是很需要人照顾的。」钟沅说。当时我正忙着准备毕业考,看她神色如常也就没有留意。待毕业考完方觉不对,丧父没有哭,母亲迅速再嫁也没反应,这的确是钟沅,但绝不是面对我的钟沅。她或许该对我说:「你知道死亡是怎么回事吗?」或者「我妈不知道会不会带我爸的照片去?」这才是我的钟沅。

然而这几年来钟沅曾对我说过什么?我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的疯狂恋爱行径我了解多少?往后,她是回「钟寓」还是「罗寓」呢?

毕业考最后一科交卷,我便急赴钟沅住处。迟了。人去楼空,连休学都没办。

即使是在事隔多年的今天,失去钟沅消息那一年的情景我都不堪回首。我几乎崩溃,连寻找她的能力皆无。日日,我翻看大小报纸的社会版,对可疑的无名女尸或自杀新闻作各种可怕揣想,或喃喃自语,或怔出忡出神,或痛哭失声。意外的是,这样大方难关竟是季平伴我走过来的。

他搁下手上的硕士论文,南来北往打听钟沅下落。「我了解钟沅跟你的交情。」他说。我不知道他能了解多少,但确实心生感动,也豁然平添几分自责自戕的空间。就在我丢了第五份工作,体重也将跌破四十公近时,季平终于忍不住了:「你这样莫名其妙糟蹋自己到底对得起谁?父母?钟沅?还是我?你以为我这样大海捞针找钟沅很好玩是不是?我只想提醒你──全世界不是只有你有悲哀、无奈、痛苦,日子要怎么过,你自己决定吧!」

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季平花了近一个月的家教收入请我去吃法国菜。坐在优雅讲究的餐室里,在德布西的音乐与莫内复制画包装下,人们轻酌浅笑,一片温柔安逸……真是久违了啊!人世,生活。突然我心底升起一股极郑重深沉的抱歉──对季平的抱歉。一顿饭,可以有很多种吃法;爱一个人,也有很多种爱法。季平的用心到此地步,我却是对他或对钟沅都做错做坏了。

深夜回到住处,我房间门把上斜插着一束花。

邻房的学妹一旁叨絮说着有个女孩来找过我,留下这把花,又说那女孩如何活脱像Vogue杂志上走下来的Model……学妹的话一句句飘得老远,我怔立门边,双手抖得抬不起来。半晌,我解下系于门把上的白缎带,轻轻抽出那把花。是浅紫色的玫瑰,一共二十五朵,半开,带着水珠。花束里夹着一张卡片:「生日快乐。」没有称谓,没有署名。

钟沅啊!

我默默拿着那束花,良久,泪水决堤而下。

原来钟沅失踪那一年都跟晶姐在一起。她们是在BAR认谙的,时间是钟母结婚前夕,也就是我毕业考前,钟沅来找我那晚。

那一年,钟沅偶尔在晶姐的精品店帮忙,更多时候不是窝在家里看录影带、打电玩便是在BAR、舞厅、冰宫里消磨时光。昼伏夜出,白了皮肤,加上晶姐店里的当季欧洲时装,难怪我邻房学妹见到钟沅要惊为天人了。

叫我吃惊的倒不是钟沅──她依然没变──叫我着怕的是晶姐。头一回见她,隔着她店外的玻璃,当时刚好没客人,她像尊蜡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发上。那姿势、线条、皮肤、五官、化妆、服饰,从头到脚,完全无懈可系。太无懈可击了,反而令人无言以对。钟沅拉着我推门进去,未等钟沅介绍,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说着斜眄钟沅一眼,钟沅说:「晶姐你别吓她。」我尚来不及反应,晶姐便起身牵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两套喜欢的,算是晶姐送你的见面礼。」她那只手是冰的。

几乎每天,钟沅驾着晶姐的白色奥斯汀来接我下班,与我一起吃晚饭。「姚季平要我盯你吃饭,你看你瘦得像只鬼!」我们鲜少谈及过往,未来也没什么特别的计画可讲。季平服役前我们已订婚,等他退伍找妥工作就结婚。钟沅则打算跟她母亲及罗叔一起移民美国后再继续念书。每晚见面,钟沅仍带花给我,有时是一串玉兰,有时是一枝百合、晚香玉,更多时候是玫瑰,各色的玫瑰。当然那些花已经不是摘来的,而是买来的。

有回周末我们看完电影逛到公馆夜市,在拥挤的人群里为方便走路,钟沅又牵起了我的手,看到地摊卖衬衫,一件两百九,两件五百。钟沅捏捏我的手:「买两件好不好?」我笑着朝她点头。买了衬衫,我们又到外销成衣店挑了两条一式的长裤,迫不及待跑进更衣室换上。换好衣服,我和钟沅你看我,我看你,一模一样的棉白衬衫与牛仔裤。

「哇!情人装!」钟沅兴奋道。

那晚,当我们各拿着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冲进晶姐店里去接她时,她脸上霎时露出异于平常的神情。平常我们去接她,晶姐总是微笑着给我和钟沅一人一个拥抱,有时她会拨拨钟沅头发说:「明天去阿杰那边把头发修一修。」或者拢拢她衣领嗔怪:「衣服也不烫一烫。」对我,她多半会拉拉我的手,「晚上钟沅带你去吃什么?要吃胖一点,不然我们怎么跟季平交差?」但那晚,当我们向她张开双臂围上前去时,她却身子一闪,尖声道:「小心弄脏我衣服!」她指着霜淇淋

钟沅耸耸肩,一屁股坐上沙发。我则悄悄到后面洗好手,赶紧帮晶姐收拾店里。

正当我蹲在橱窗底下,拿吸尘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尘时,一旁的晶姐突然问我:「小童,你爱不爱季平?」我楞了一下,匆忙点着原本已低垂的头。

「你比钟沅大还小?」她又问。

「小,小三个月。」

「嗯。」她弯腰帮我拢起垂到地毯上的头发,「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

「怎么会?」我警讶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们大一点,而且看起来还更年轻!」

「少来!」她戮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你跟钟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几乎把头都要埋进吸尘器里去。

「算了,不吓你,」晶姐缓缓道:「也不吓我自己。」

平常回家的路上晶姐总会把这一天的生意、客人的趣事、下一季的流行趋势与进货计画等等说给我们听,这晚她却出奇沉默。钟沅也是,除了对前面一辆走在内线不打方向灯便突然右转的车子骂了声:「干!」之外,她都没开口。倒是我下车时,她们异口同声跟我道了再见。

隔天深夜,我终于接到晶姐电话。

「钟沅走了。」

「……」

「还有一双球鞋忘了拿,你有空来帮她拿去吧。」

「……」

「我本来还计画着给她添这买那,巴望着去送机呢!都要出国了,她就这么等不及?临走还留了一笔钱说是还我,天哪钟沅她到底还有没有心肝?连这一点点余地也不肯留给我!」

「晶姐……」

「快两年了,我从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打从那晚在BAR里看她喝得烂醉把她带回家,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晶姐……」

「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辈子,谁不知道这种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话?下可是她说走就走你知道吗?说──走──就──走……」

「晶姐……」

「小童你去告诉她……」电话彼端已泣不成声,「你告诉她,三十几岁的女人没有多少时间好去爱一个人……」

默默拿着听筒感觉彼端晶姐的心,我再说不出当年曾对小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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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之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