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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小说集》 作者:韩东

在码头-2

    然而这样一来壮汉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王智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李受伤作为代价,王智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壮汉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王智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王智他们即便能从民警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王智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壮汉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李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李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壮汉继续深入,拽住小李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李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壮汉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李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巨痛使小李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壮汉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壮汉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壮汉,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李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李这一住手壮汉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李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李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壮汉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李的头发。王智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壮汉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李,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李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壮汉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壮汉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王智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壮汉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李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李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壮汉。小李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李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壮汉:“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李转向王智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王智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李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壮汉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王智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壮汉见小李不让王智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王智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李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李一撮头发,小李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李不改变主意,放走了王智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壮汉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李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李不答理他,壮汉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王智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李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李,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王智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壮汉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壮汉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民警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民警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老卜并没有离开码头。他(老卜)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壮汉一伙及王智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老卜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老卜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壮汉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老卜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老卜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老卜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老卜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老卜,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老卜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老卜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老卜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老卜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老卜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老卜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老卜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老卜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远非过去可比,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那也得慢慢适应。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没有声张,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民警值班室搬救兵来了。
    大家对瘦子带来的消息反应各不相同。最热烈的反倒不是壮汉。他声称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并且是他亲眼所见,实际上完全没有这回事。他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种恐吓手段),别人却要当真,这是壮汉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马宁费俊,得知老卜没有走马上即可开包检查以示他们的清白时的自信模样让壮汉心里很不踏实。壮汉惯于说大话,瘦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兴奋,当然不是因为他相信壮汉,认为他不会撒谎。瘦子不过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老卜的包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假如有东西,他就帮了壮汉一个忙,没东西责任在壮汉而不在他。得知老卜人还在码头上,心情最为恶劣当数王智。他明知老卜的包里有东西,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亲手打点好,放进老卜包中的)。他的绝望之感更甚于壮汉——壮汉不过是信口胡说而已,至少从理论上说还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于小李,他懒得追究老卜以及什么包的事。壮汉抓下了他的头发,这是最重要的,他(壮汉)若想借故逃避惩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因此而减轻应有的惩罚也不可能。如果老卜的包里没有东西他该罚,如果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他伤害了警察同样该罚,而且要罪加一等。为了做到公平起见,让壮汉、瘦子们心服口服,小李决定两件事同时并举:所里的车一到,壮汉等一干人(包括王智他们)就跟车回所里听候处置。与此同时由瘦子负责,去码头上搜寻老卜,将他带到民警值班室里来,看看他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且说瘦子领了四五个人向码头扑来,他们被一道铁门所阻。隔着铁门可以看见票房,以及票房里面垂落的蚊帐。四五个人为争睹床下的那双男人的大鞋(两扇铁门间的缝隙只有一条)在门前弄出一片响动。瘦子索性叫喊起来,让不要走了老卜。
    他当然不知道老卜的名字,因此实际上他喊的是:“抓贼啊!有人偷东西啦!”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份量,不足以引起周围群众的重视,因此他改口道:“杀人啦!
    有人杀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让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来的几位外,四周并无动静。瘦子心想:是否杀人也太过份了?以致人们吓得都不敢吱声了。他拚命拍打铁门,以壮自己的声势。由于铁门的阻挡,他们不能立刻冲进去将那小偷或杀人越货的家伙擒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里面的房子里睡大觉,相距只有一步之遥。
    铁门被他们擂得眼嘟直响,但也丝毫无损,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们。他们开始寻找木棒铁棍,或者用钉着铁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铁门,果然,这比用肉掌击打要有效果得多,铁门上方的尖刺随着阵阵打击而频频抖动。瘦子由于受伤,不能像他的同伙那样脚踹铁门,但他有拐(这是他们与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来打击铁门,效果甚至一点也不比钉了铁掌的的皮鞋差。然而,这么一直敲打下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虽说可以出气和表达自己勇猛的意愿)。他们应该做的是:翻越铁门进去及时地捉拿住老卜(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铁门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铁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锐,甚至,在铁刺的上方还有一道电网,从铁门的上面一直拉到两边的围墙上。仓库区防范严密,如同一所监狱。如果你认为这样未免过份的话,中年妇女却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护了老卜的这个夜晚之后。正是由于她对仓库区防范的信任,才敢收留老卜,并在暴露之后能够和瘦子一伙分庭抗礼。她十分坦率同时不无骄傲地承认老卜的确躲在票房里的床上,但她是绝对不会把他交给他们的。‘有本事你们就进来!“她说,而这正是他们所无法办到的。如果说谁有勇气敢于翻越那道铁门,在场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脚坏了(不然早翻了),因而这种可能也不复存在。腿脚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铁门出气,由于无法逾越只能滞留此地与一个妇道人家相骂不已,心里别提有多窝囊了。中年妇女人老色衰,手无缚鸡之力,可骂起人来嘴巴不饶人,自以为粗鄙不堪、什么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对手。不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场的其他几位也都不是对手。
    不仅他们分别不是她的对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样不是。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想仗着人多势众,企图从中占点便宜,后来看看不行,只有提高声音,将中年妇女的污言秽语覆盖下去。开始的时候他们敲打铁门只是为了出气,或壮自己的声威或为引起广泛注意,后来那敲打声越来越密集,而目的变得单纯,甚至只有一个,就是盖住中年妇女恶毒的骂词。
    这边,壮汉坚持在民警值班室里等瘦子,瘦子不来他就不走,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所里又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之一还是副所长,他们不像小李那么优柔寡断,特别是当他们看见小李的那副狼狈相,同情心顿起,不由分说架起壮汉便走。外面,甚至他们开来的那辆摩托车都没有熄火。壮汉拚命挣扎,他终于明白过来:人家已经把他当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对的并不是小李,所长立刻掏出手铐去铐壮汉,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壮汉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壮汉。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壮汉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李的协助下他们将壮汉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壮汉身上。
    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临行前所长让王智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李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李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壮汉,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王智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壮汉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壮汉,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李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王智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壮汉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李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王智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壮汉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王智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王智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王智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壮汉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壮汉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壮汉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王智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王智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王智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
    壮汉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壮汉醒来时不见了王智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王智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壮汉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李是错误的,证明王智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老卜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
    可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这是对壮汉聪明才智的蔑视。在与警察的交道中,他还从未证明自己正确过,然而这一次,他们甚至都不给他证明的机会。壮汉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回他是正确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喊起冤来,“冤枉啊!冤枉啊!……”那凄切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派出所的二十几个房间。壮汉的双手被反剪在身后,肚皮贴地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为了吸入足够的空气,以便将叫声传得更远,叫喊时他的头和脚不禁向上翘起。叫冤毕壮汉的脑袋便耷拉下来,双腿也随之放平。一名警察说:“你狗日的咬了我们所长,还拽小李的头发,喊的什么冤?再不准喊了,否则的话……”为了制止壮汉的哀嚎,他们把他拖出房间,拉到屋后的院子里,这样,由于一堵砖墙的阻隔壮汉的叫声相对减弱,听上去不那么刺耳了。
    壮汉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和不足,加强了嚎叫中的谩骂成份,他提到小李以及所长他妈,内容及其猥亵。在此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使用了电棒,这回并没有将壮汉击昏,而是恰当刺激诸如腋下、裆部、手指脚心这样的敏感部位。壮汉被电击得鬼哭狼嚎,屎尿俱下,自然,再也没有兴致谈论小李和所长他们的妈妈了。
    王智他们走进派出所的时候,壮汉已被带到后院里,两个警察正在修理他,所以王智他们没有看见壮汉。他们听见了壮汉的叫声,由于是隔墙传来的,又由于壮汉的声音完全变了调,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壮汉的声音,甚至也没有想到那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那声音极为怪异吓人,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派出所里只有四五个警察在值班,显得很空荡,刚经过民警值班室的那种拥挤的场面,王智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儿的派出所房多人少,位置偏远(在市镇尽头),安静得很(除了壮汉时断时续的叫声)。奇怪的是:壮汉的同伙一个也没有跟来。
    也许是夜已经很深,他们回家睡觉去了。也许,路途遥远,跟过来看热闹再回去划不来。也有可能围观的人被壮汉可怕的叫声给吓跑了。派出所门门前冷冷清清,并且越是接近派出所人烟越是稀少。派出所所在的那个山坡简直是人迹罕至。所里虽然有电,但显然供电不足,白炽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一只巨大的狼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由于爪子没有修剪,碰在水泥地上嗑嗑有声。那狗在王智们的身边来来回回,打着响鼻,而后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卧下。它将硕大的头搁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只眼睛睁着,盯着王智一伙。幸亏这些年有了电棒,否则对付壮汉的将是这条大狗了。现在它闲来无事,但保持着夜间不睡觉的习惯。然而见到王智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么兴奋,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它既不对着他们吼叫,也不摇尾乞怜,神情中有一种漠然超越的东西。王智觉得接待他们的几个警察和那狗一样,既看见了他们,又像是没有看见,既像在对他们说话,又像是说给别人听的。特别是当你答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听,而你所答的正是刚才他们所问的(也就是说是他们正想知道的),这真是不可思议。也许他们早已见惯不惊(和那狗一样),也许是夜深疲乏所致。几个值夜班的警察之间也很少交流,但他们有良好的默契。
    这一情况也适用于警察与那狗之间,他(它)们的默契是显而易见的。在王智的感觉中,他们(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样,包括那狗,他(它)们就像是一伙兄弟,虽然相貌各异,但有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一致的东西。相形之下小李的热情和浮躁则是一个例外,他肯定是一个新警察,加入的时间肯定还没有那狗长。
    一个警察走过来,让他们沿墙根蹲下,脸冲着墙。后来知道误会了,他们并不是来投案自首的,而是证人,那警察就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被晾在一边,自觉没趣。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作为读书人的他们总是找一些有字的东西来读,比如说一本书,或者书架(他们阅读着书脊),或是一张报纸,或墙上的告示图表,然而这些东西在这里一概没有。因此他们只好阅读墙上的斑点。由于是老房子,又潮湿(渗水),加上光线暗淡,斑点之类的因而是不缺的。由于这些斑点污渍的存在王智们得以维持应有的自尊,他们并没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两眼,虽然他(它)们比墙上的污点有趣多了。王智们倒背着手,分别对着一堵墙发呆。这时候后院壮汉的惨叫声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声响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与水泥地面相触)和警犬扒拉着它的爪子。总算有人招呼他们走进里间,王智们尽力保持着表情的严肃,内心却激动得一阵狂跳。那里面的办公室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应有尽有。墙上的图表,桌上的文件,墙角处还有报夹,笔筒里大把的笔,甚至也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之类的玩艺儿,连灯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变戏法一样变出这么一个地方,使王智他们大有宾至如归之感。他们是一个个被分别叫进去的,那扇神秘的门开启了一下之后随即关闭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尚未进去的人窥见到里面的天地,不禁心驰神往。现在他们终于有了盼头,哪怕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总比在走廊里没人理会、被一只警犬唤来嗅去的强。他们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样,在外面的一张椅子上自觉排好。
    警察让他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一面问话一面做笔录。最后让他们将笔录从头至尾地看一遍,在涂改过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涂改征得了被讯问人的同意,并非是事后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团和鲜红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笔录呈现出意外的美感,红色指印犹如印章,平均每页里约有一到两个。按印完毕后警察会像欣赏书法作品那样地欣赏起笔录——这毕竟是他的作品。虽然是由被问讯者口述的,但做记录的是警察,纸面上的美感自然来自于书写,而与什么内容无关。虽说手印得由对方按,那也不过说明他必须对所提供的事实负责,至于在哪一页的什么地方涂改?涂改多少次?则是警察的事了。被讯问者只能在警察涂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无它。给王智做笔录的警察很年轻,爱好文艺,他不仅详细地记录了王智们今晚的遭遇,同时还向他们展示了书法艺术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王智觉得他的那几处涂改尤其得当,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处,在整个篇幅中起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来就对王智这样的知识分子抱有好感,听他这么说,如同遇见了知音。他做笔录也有一二年的历史了,从来也没有人把它们(他的笔录)当成艺术,大家只是笼统地夸他的字写得好,更关心的却是他记录的内容。只有王智这样的大学老师才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把平凡的笔录称为艺术,这就使得笔录不再平凡了。王智还建议在另几处本无须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对于事实陈述而言的确是无须再改了,但对书法艺术而言却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王智的意见,并留他在办公室里多聊了一会儿。两人谈论文学、艺术,由文学艺术而爱情人生。他们越聊越近,王智从交谈中得知:小警察毕业的公安学校里的一位老师竟然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同学。在校期间小警察与那位老师的关系竟然很好,那位老师竟然也向小警察提到过王智。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深入交谈的时候传来消息:老卜终于被瘦子一伙抓获,现人在民警值班室里。小李来电话让王智去一趟,说老卜临行前想见王智他们一面,再次道别一下。
    实际情形是:离下一班渡轮的开船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老卜呆在民警值班室里实在无聊。他很想到派出所去找王智他们玩一会儿,可又觉不妥—一在与瘦子等人的纠纷中他据理力争的就是不去派出所,而不是他的包里没有东西(那是他与壮汉争执的关键)。瘦子他们早就忘记了老卜为何与壮汉争执,但他们知道争执的一方是壮汉无疑,既然壮汉去了派出所,因此老卜也必须去。老卜在小李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瘦子们的无理纠缠,可以不去派出所了,他总不至于在此情况自己再去派出所吧?然而他的确无聊之极,瘦子们已陆续散去,只剩下个别人在民警值班室门前徘徊。老卜与小李之间也没有什么好谈的。老卜虽然知道工智他们赶过来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但他还是希望他们能来一个人,与他一道消磨在此的最后时光。王智这头已不存在任何困难—一他结识了小警察,诸事可行方便。王智不仅可以立刻动身,前往码头,甚至小警察还借给他一辆自行车。小警察表示要陪他一起去,王智很是过意不去,他只是让他送了一程。小警察给王智指明道路,并估计沿途不会有什么危险便回去了。王智赶到民警值班室的时候看见老卜甩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小李赤着上身坐在折叠床的床沿上,一位头发花白的妇人凑近灯光,手捧小李的制服在钉扣子。看上去他二人(妇女和小李)就像母子俩。老卜将中年妇女介绍给王智,说她是徐大婶。要不是徐大婶的掩护他早就落人瘦子一帮地痞的手里了。
    老卜赞美徐大婶如何的机智勇敢,将他藏在票房内的蚊帐里……王智作为老卜的朋友向徐大婶表示真诚的感谢。后者从警察制服上抬起头来,两腮红红的,呲牙一笑,看上去很害羞。
    离上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卜将王智拉到门边说了几句体己话。王智问老卜包在哪里?被告知已经在船上了,是徐大婶让人先带上去的,在此之前曾被瘦子他们作为战利品弄到民警值班室里,小李例行公事地检查了一遍。王智紧张地问:
    “查出来了吗?”老卜说:“当然没有。”后来瘦子等人强调小李检查时他们不在场,于是在众目睽睽下第二次打开包,检查了第二遍。他们将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拿出来,检查完毕后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直到全部检查完才一齐放回包中。小李故意检查得很仔细,因为他已经检查了一遍,心中有数,他明知道老卜的包里面没东西,这么做是堵瘦子一伙的嘴,但害得老卜出了一身大汗。王智问:“这次查出来吗?”老卜说:“还是没有。”王智说:“不在包里?”老卜:“那能在哪?”王智说:“这我就不明白了。”老卜说:“我也不明白,明明就在眼前,甚至还从小李和瘦子的手上过了一遍—一小李把它传给瘦子,瘦子再放到桌子上,但就是没有查出来。”老卜告诉王智,他们甚至检查了第三遍。对瘦子他们而言,除了检查他的包就再无理由在此呆下去了。老卜说什么也不去派出所,本来他们坚持要让老卜去,后来小李总算让他们明白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老卜是否去派出所,而在于他的包里是否有东西。壮汉缠住王智他们是因为此,现在要洗刷壮汉也只有通过这一问题的解决。如果老卜的包里没有东西把他弄到派出所去反而对壮汉不利(甚至要罪加一等)。如果老卜的包里确有违禁品,就是瘦子放过了他,小李也不会答应的(出于一个公安战士的最起码的职责感)。瘦子等人之所以在此夹缠不清,甚至得寸进尺只因为所长制服壮汉时他们不在场。当时他们正在码头上隔着一道铁门与徐大婶相骂,壮汉遭到电击的一幕他们未曾见到,因此不知道厉害。这会儿小李不厌其烦地描述给他们听,用以进行威胁。对小李而言,再三检查老卜的包不仅可以一再证明自己的正确,亦可说明瘦子等在无理取闹。关键是双方都觉得无事可干,闲极无聊,观赏一番老卜携带的什物,将它们—一陈列在桌子上不失为一种享受。只是吓坏了老卜。他看见那东西被他们传来传去,在灯光下被照得闪闪发亮,放回包中又再次取出。它的外观是一只大号的牛皮纸信封,一侧的封口大开,里面露出一些纸页。小李和瘦子都曾向内目测了望。那东西被复印在一大叠打印纸上,因此看上去像一堆材料而不像一本书。他们先人为主(认为无论怎样粗劣至少也是一本书),因而并不起疑。那包东西从两只可怕的手上传过,停留的时间不能算长,但足以使老卜窒息。好像是为了考验他的心脏功能似的,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检查他的三只包,变得越来越无聊。多么危险的无聊!由于无聊他们会变得越发细致和琐碎,他们会完全没有必要地—一在正常情况下—一将那信封里的材料抽出来阅览一番……老卜不敢再往下想了,随后他向小李提出了严正抗议。
    实际上,检查到第二遍时瘦子已经心虚,小李当然更不愿得罪老卜,这样他们在第四遍检查完毕后便停止了整个检查活动。老卜还是放心不下,怕有什么变化,或者他们再次感到无聊起来。因此他趁小李与瘦子不备,托徐大婶让人将三只包先行送上船去了。
    在民警值班室门口老卜向王智讲述了三只包的经历,完了本人也上了轮渡,追随他的三只包而去。
    送走老卜,王智感到无比轻松。他听见江涛拍岸的声音,一声汽笛猛然拉响,王智心想:老卜和他的三只包已经离岸,还有那包里的东西……。他一路蹬回派出所。对这一带的地形和夜色王智已经很熟悉了,他甚至有了某种身在故乡的感觉。
    他在这里的码头上送走了一个朋友(老卜),朋友走了,而他留了下来。远远的,他看见派出所所在的房子透露出的灯光,有如出自他家的窗口。他听见座下的自行车在坎坷不平的上路上吱吱嘎嘎的响着,快到的时候他听见一声低低的呻吟,随着一阵腥风掠过,派出所的那条警犬向他扑来。王智惊恐的大叫一声,跳下自行车试图躲避。然而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那警犬并无任何敌意,它是来迎接他的—一曾几何时他已经被它当成家里人了。而那警犬也不再像是一只警犬:绕着王智蹿高伏低、发出低吟,尾巴摇得如同芭蕉扇一般。随后借车给王智的小警察出来了,高声地与王智打招呼。他接过自行车把,将车靠墙边放好,一面抚着王智的背或搭着王智的肩,以这样的姿势与王智一道走进门去。王智一阵感动,觉得那小警察就像是他的兄弟。
    马宁、费俊也都做完了笔录,坐在走道上的一张长椅上等王智。另有一张单独的椅子,离长椅约有三四米远,上面坐着壮汉,看来他也做完了笔录,在此听候发落。所不同的是壮汉的一只手背在身后,被一副手铐铐在椅背上。他垂着头,没有了以前的兴奋,甚至连一点声息都没有,王智他们怀疑他是否还活着。显然,他就这样被人家弄到办公室里去做了笔录,也只有在此木讷的状态下壮汉才可能是驯良的……总之壮汉的笔录做得很顺利,现在他坐在一张单独的椅子上,低垂着头,有如沉思,那拖把似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面孔,又有点像害羞。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注意—一倒是他那悄无声息的模样若能持之以恒的话没准会让人侧目而视。
    然而就天性而言壮汉是不惯于沉默和安静的,要不是他遭受的打击过重有很强烈的受挫感,甚至连这半小时的寂寞都是不能忍受的。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王智等人的注意,于是他再次动了动,并清了清嗓子。在他的左近没有别人,只有王智他们。他们曾是他的敌人,这一情况对壮汉十分不利。然而他别无选择,除了继续吸引昔日的敌人如今的邻人还能干些什么呢?要知道装死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况且他壮汉喜欢结交天下英雄。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壮汉从引起注意开始进一步自言自语,继而发展到与王智等公开搭讪。他在椅子上坐立不安,弄出各种响动,显然,这里面有伤疼等原因,但也不完全如此。壮汉一会儿哭爹喊娘,一会儿长吁短叹。他问正在抽烟的马宁:“能给颗烟抽吗?”马宁点了一支烟过去塞到壮汉的嘴里,后者用发黑的门牙咬着那烟,一阵猛吸,腹腔到胸膛起伏不定,犹如一个浪头从此经过。壮汉叼着烟,越抽越短,升腾的烟雾将他的眼睛熏成了一条小缝。由于手被铐在椅子上,吸烟的一整套动作都得由两片嘴唇和上下门牙完成。壮汉的嘴部动作很花哨,然而卓有成效。这支烟很关键,抽得壮汉体力和信心倍增。那烟虽然是他开口要的,但是马宁点好了递过来的,在壮汉看来自己与王智他们之间竟有了一种难兄难弟的感情。就甭问他们各自是怎么进来的了,反正此刻都呆在同一个地方(派出所的走廊里),都刚刚做完了笔录,暂时无事,但不能走开。他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和相同的目的(听候处置或发落)。壮汉在他的椅子上长叹一声“唉——”,然后说道:“我这叫好心办坏事!”他摇着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话间拿眼睛偷偷地瞟王智他们,看他们如何反应。壮汉很想得到王智们的同情,这么说似乎有那么一点自我检讨请求原谅的意思。他什么时候求过人?即便是公开认错的话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王智、费俊扬起下巴,满脸不屑与之为伍的神情。他们对壮汉的感叹听而不闻,两人大声而热烈地交谈着,间或会不经意地看上壮汉一眼,那目光就像看一件偶尔进入视野的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他们坐在这里,与壮汉同处一处完全是迫不得已,是暂时而偶然的。幸亏他们与他并非是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在他们的那张椅子上王智、费俊尽量坐在另一头,而与壮汉靠近的椅子一头则空出许多。他们还不断地站起身来踱步,以示与椅子间并无必然性的关联。他们站起、坐下,即便是坐着时也在椅子上做出各种可能的姿态,而这些姿态是壮汉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他和他所在的椅子已连成一体,关系牢不可破。
    马宁的表现略有不同,他不担心坐得与壮汉靠近,看待壮汉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探究。马宁不仅为壮汉点了烟并递过去,对方说话时他一直在频频点头。马宁郑重其事地对壮汉说:“你要学学法!”王智、费俊在一边掩口而笑,马宁浑然不觉,仍然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你要学学法!”他再次强调指出。壮汉那本已开始明亮的目光随即暗淡下去了。“我不识字。”他无可奈何地说。
    “不识字就让人讲给你听。”马宁说:“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学法,法不仅是为识字的人制定的。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法、守法,否则就要犯错误,那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199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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