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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那个秋天》 作者:毕飞宇

第十六章(1)

    耿东亮有些日子不来了。酒鬼坐在家里,陪伴他的是一只又一只遥控器。他被一大堆遥控器包围在中间,人也就显得越发寂寞了。所有的遥控器都伸手可及,他的生活简单得只剩下举手之劳。每一只遥控器最初都蕴涵了酒鬼对舒适或幸福的初始理解,它们简约了一种活法,简约了一种不必要的劳作。等到遥控器成堆的时候,酒鬼似乎对遥控器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厌倦,它使生活越来越枯燥,越来越近乎程序,使身体在生活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低。然而酒鬼离不开它们。它们比要命的婚姻更糟糕,更缠人,没有一种法律能够终止这种无聊的捆绑与占有。它给你厌倦的同时能够让你产生另一种更为要命的依赖——你需要它。
    又停电了,这些日子这幢大楼说停电就停电。酒鬼有些无奈,点上了蜡烛。他坐在蜡烛的对面,烛光把他的孤寂放大了,贴在墙上,有一种细微的颤动。停电的时刻生活里的所有“设施”都停止了,只留下了“人”。然而人不是别的,“人”在停电的日子里只是对“设施”的一种渴望与奢侈。否则,你面对和玩味的就剩下自己。酒鬼取出自己的相册,在烛光底下一张又一张地翻阅,那里头有死去的生命,他的歌星生活,然而看来看去所有的照片都像一种瞬间的梦,酒鬼就是想不起来那些相片是在什么地方拍摄的了,酒鬼记不得自己的生活里头有过哪些细节。要不过去是梦,要不现在是梦。要不然都是。
    酒鬼抬起头看一眼电灯,它没有光与亮。这一刻酒鬼只是被电遗忘的残骸。酒鬼吹掉蜡烛,披了风衣,挎上耿东亮的BP机,带上门出去了。
    酒鬼来到位于钟鼓楼左侧的地下游戏宫。这里是民国年间的一座地下监狱。而头顶上装了一盏小号的探照灯。这种灯光没有色彩,只有一种十分抽象的亮,宛如发了疯的月光。石头上全是光,干净而又阴森,显现出棱角分明的黑白效果。酒鬼只走了一半就体会到一种异样的感觉了,既像沉入地狱,又像大义凛然,总之,有一种恐怖和献身的兴奋感、新奇感。这个狭窄的阶梯陡而长,中间还有一个拐弯。但真正走进监狱之后情形反而不一样了,正如大厅上方的粉色霓虹灯所闪耀的那样,它是“夜之家”。酒鬼走到第七游戏厅,一台大型的游戏机正空在那儿,前方架了一支又粗又黑的电子枪。酒鬼买了筹码,伏在电子枪的支架上。服务生给大彩屏通上电,彩屏上立即跳出了游戏事项。酒鬼点上烟,专心地阅读事项里的每一个细则。他的敌人有一千个,也就是一千条人命。而他自己的性命也被量化了,具体为“一百滴血”。酒鬼举起了枪。现代游戏是以这样一种精神为前提的,它满足人类对同类的杀戮愿望,以游戏这种形式回避掉法律与制裁,最大限度地激发你的杀伤欲,使之成为一场“戏”、一种商业、一种贸易。酒鬼开始了射击。他不需要顾及武器与子弹,人类永远不会缺乏武器与子弹的。他惟一需要的是在射击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智慧,使“杀”成为经验,成为本能。他警惕着暗伤与冷箭,发现一个消灭一个。而他失去的每一滴血都增长了他的才干。仅仅几分钟的工夫酒鬼就喜欢上这种娱乐了,电、电子技术、射击的方法、躲避射击,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今夜的生活立即妙趣横生了。声光系统放大了这种乐趣。他看见人体在他扣扳机的刹那鲜红地爆炸,如一个又一个鲜红的花朵,伴随了逼真的枪响与临死的吼叫。大彩屏上血肉横飞。大彩屏上跳出来的不是汉字,而是英文,它表明了这个游戏的世界性与人类性。酒鬼越战越勇,死亡的事在分分秒秒中发生。事实上,时间移动的声音就是厮杀的声音,咔嚓咔嚓的,有去无回的。酒鬼扭动了屁股,如他昔日在舞台上一样鲜活地扭动。敌人一批又一批冲上来,而酒鬼正视前方,他冷静而又充满激情,往前打,往前冲。酒鬼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血液”正以倒计时的方式向零逼近了。电子游戏的精神只能是这样的,你可以痛快,你可以获得瞬间疯狂,但最后的赢家必须是电子程序、电子技术、电。这是贸易的需要也是电的责任,这同样是一种象征或命运。酒鬼流出汗来。酒鬼在擦汗的过程中一梭电光射向他的身体替代图形厮杀过来了。他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电子屏幕的图像终止了,跳出了一排血色字体:你死了。这句平静的忠告电子屏幕用英语、日语、德语、汉语和其他古怪的语种各说了一遍。酒鬼丢了枪,很开心地对游戏机说:“我死了。”
    但酒鬼不想回去。他喝了一点酒,却晃到隔壁的靶场去了。这不是电子游戏,是真枪实弹,实实在在的气手枪射击。
    射击场同样挤满了人。但是安静,地下室的射击厅里响起了机械枪的扳机声。这种声音在凝神的气氛里头显出一种紧张,还有那一点神秘。酒鬼决定过一把这个瘾。酒鬼没有玩过枪,但手枪一上手之后他立即就喜欢这个东西了。手枪真的是为“手”设计的,一凹一凸无处不与手合缝合,人类把手进化到这个精致的地步,完全是为了现在能够把握手枪。酒鬼从来没有这样无微不至地体验过“手”,指头与手掌各就各位,处处与手枪体现出那种天然的缘分。酒鬼拿起枪,像电影里的西部好汉那样吹一吹枪管,脑子里却想起地下室的入口处,自己完全成了黑白影片的主人,有一种英雄赴死的好味道。酒鬼戴上耳塞,举枪,瞄准,扣扳机。砰的一下,真是妙极了。其实子弹打在哪儿又算什么呢?子弹的意义不在目标,而在“出膛”。“出膛”的感觉真好。酒鬼一连打了九发,却有七发脱了靶。酒鬼放下枪,看一眼左右的人们,人们正屏气聚焦,目光和动作里全是奥林匹克的神圣意味。酒鬼便想笑。酒鬼再一次拿起枪来的时候却走神了。他转过枪口,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左眼,然后,眯了右眼往枪口里头看。枪口很黑,如一只婴儿的瞳孔,弥漫出纯真无邪的黑色光芒。酒鬼干脆便把枪口摁到自己的左眼上去了。他保持了这个姿势,走神了。上帝都没有猜得出他在那个瞬间里头想了些什么。酒鬼沉思良久。突然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轻声说:“喂,兄弟。”酒鬼还过神来。还没有来得及放下枪,手里的手枪却被一只手托起了,又迅猛又有力。酒鬼的食指还套在扳机上,这一托就扣下去了,子弹贴着他的额头飞向了房顶。一支日光灯管被击破了,地下室里响起一声空洞的爆炸声。酒鬼立即被两个男人摁住了,另一个人一把夺过他的枪,对着酒鬼就一个嘴巴。酒鬼被摁在地板上之后都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酒鬼眨了几下眼睛,懵懵懂懂地问:“怎么了?”两个男人就把他往外架,一直架到出口处。出口处的石头被探照灯照得雪亮,灯与石头一同都有了杀机。都有些恐怖了。酒鬼大声叫道:“放开我,放开我!”酒鬼的模样绝对是一个被架出去行刑的死囚犯。两个男人沿着石阶把酒鬼一直送到洞口,扔在了地上。其中的一个指着酒鬼大声说:“你想死我们不管,别死在这儿。别弄脏了我们的生意!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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