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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容骑士》 作者:高建群

第62章 男人的故事

  一只饿鹰在荒原上空盘旋,它用犀利的目光搜索着猎物。

  它看见的是一块死海:黑色的沼泽地,白色的盐碱滩,疲惫地站着的沙枣树,灼热的沙丘,还有,那座默默僵卧在大地上的寂寞孤独的阿尔泰山。

  太阳像只大火球一样,紧贴着荒风,无倩地炙烤着它。阳光照在大地上,又被沙子反射回来,于是,天空出现了无数条明显的亮闪闪的曲状幅射线。

  饿鹰失望了,它耐不住地长唳了两声。饥饿是一回事,它更多的感到一种寂寞。没有敌人,没有朋友,世界好像把它,和这一块地方遗忘了。

  正在饿鹰企图走开时,突然精神一振:它看见了地面上有一个活动的黑点。饿鹰自髙空直直地俯冲下来。

  就在接近猎物的一刻,一声枪响。一股白烟腾起,鹰掉了下来。

  鹰没有掉在猎物的身边,它挣扎着向上飞了一下,便开始滑翔,结果,终因受伤过重,落在了一条小河的另一边。

  小河已经干涸。

  随着枪声,沼泽地旁边的白柳丛中,走出一个剽悍的男人。一支枪担在马背上。他站在小河边,停住了。

  白柳丛中,栉次走出一个个骑兵,在这男人左右站定。

  要迈过小河来是件容易的事,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唤狗去叼那倒毙在地的倒霉的饿鹰。

  那饿鹰看见的猎物,原来是一条狗。说是狗,其实也不准确,它的模样更像一条狼。大耳朵,黄瓜嘴,麻杆腰,拖在地上的长尾巴,再加那一身焦黄色的毛。前年春天,它的母亲,一只从内地引回来的良种狗,由于在这方囫几百里的荒原上,找不着一个配偶,只好痛苦地嚎叫着,加入了一支从这里路过的狼群之列。几个月以后,它带着大肚子回来了。生产后不久,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支西伯利亚狼群又从这里经过。几百条公狼将边防站团团围定,用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语言,一会儿柔情脉脉地诉说着情话,一会又咆哮着大声威胁,一会儿又用最无耻的语言进行挑逗,一会儿又痛哭流涕地叙述思念之苦。这畜生如何能经得起如此诱惑,便丢下未曾满月的崽儿,加入到狼群中去,从此一去不回,重归原始。那畜生留下五个崽儿,因为缺奶,四个先后死去,独有这个,如今已经长大,健壮无比,孔武有力,集狗的土诚与狼的凶悍于一身,成了老站长的心爱之物。

  老站长姓马。在中国,一提到马姓,读者一定会疑心这是一位回族同胞。亲爱的读着确实猜对了。这老站长不单是回回,而且在许多年前,以马回回为尊姓大名,在草原上闯荡。那时他还是一位俊俏后生,随父亲,一个半是商贾半是强人的老回回,在这一带做着偷越边境的走私生意。辽阔的中俄边境上,没有什么人能挡住这些走私犯达达的马蹄声。他们将中国内地的多种工艺品,山货、皮毛,甚至阿尔泰山的黄金,装上驮子,运到斋桑泊后边的阿拉木图,甚至翻越茫茫荒原,叠叠野岭,直抵莫斯科城下。接着又贩回各种新兴的日用品,卖给居住在这荒原地带的哈萨克。至今,在哈萨克的词汇中,许多日用品,例如热水瓶之类的,就沿用着俄语名称,枪支也是这样。

  在这风一样往来无定的奔波中,小回回渐渐长大。世上辅助男人成长的东西有两个,一是酒,一是女人。在中亚细亚辽阔的原野和尘土飞扬的大道上,有的是酒馆和女人。年轻俊俏的后生慢慢地胡茬密布,慢慢地变得骨骼坚硬孔武有力,而终于有一天,在经历了无数个女人之后,他终于拜倒在一条石榴裙下,不能自拔,从而毁了自己。

  她叫耶利亚。她属于最后的匈奴,二个业已泯灭了的民族。在中亚细亚栗色的土地上,散落着许多的种族,他们在那里生息和繁衍,世世代代。他们大约是在那遥远的年代里,匈奴民族横跨欧亚,向黑海和黑海以至多瑙河畔迁徙时,擞落在这路途中的他们的后裔。我的炊事班长被处决的地方的那一大片木质的黑森森的坟墓,相信就是属于他们的。那是迁徙年代留下来的。

  她有男人。像那些代代相传的优伤情歌唱到的那样,在一个漆黑的草原之夜,达达的马蹄打破了他们的温柔梦。愤怒的丈夫领了一群愤怒的牧人将他们团团围定。不贞的女人半裸着身子,被横陈马背,带走了。她的被奶茶和抓羊肉养大的白晳的身子,那刚才还处在亢奋状态的身子,现在缩成一团,暗夜里泛着白光。两个硕大无比的奶子,令人想起花奶牛的奶头,随着身体的哆嗦而颜动。

  偷情的男人被马刀背砍,皮靴尖踢,鞭梢子抽,最后昏死在草原上。

  牧人们放着喊声,用一把一米多长的大镰刀,像钉钉子一样,让刀尖穿过他的肚子,把小回回钉在了草原上,他们刚才偷情的地方。

  黎明时分、草原上空荡荡的,牧人们已经把帐篷放到马背上,又向那隐约可见的阿尔泰山深处进发。他们从此将忘掉这个故事,就像忘掉曾经歇息过的这片草地一样。假如许多年后,他们会偶尔游牧路经此地,那时草儿已经几绿几黄,往事已成往事了。这个被活生生钉在草原上的过路客,将要被天空那寻食的苍鹰发现。苍鹰每天早上都要在草原上巡视一遍,看有没有因春乏而在夜间倒毙的羊子。它将为见到这个食物而欣喜,然后唤来它的左邻右舍们,饱餐一顿。当然,在没存回去报讯以前,它应当先吃掉那两只眼睛,眼睛的味道太诱人了。

  但是,当阿尔泰山那积雪的山巅刚刚露出一抹红,小回回醒来了。他艰难地、一公分一公分地拔掉了戳在肚子上的镰刀,摇摇晃晃地站起,捂着肚子和后腰,慢吞吞地走了。

  不久4草原上就出现了一群强盗。他们的头儿是一位相貌英俊受过教育的青年。原来,强盗的头儿死了,大伙约好,在草原上碰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们的头儿,如果他不答应,就把他杀了,然后再碰下一个人0这样他们碰见了小回回。小回回思索了一阵,答应了。~正像人们所预料到的一样,强盗多方查找,找执了那对新婚夫妇。强盗头儿没有杀那牧人\/他望着那被捆住了的他,似乎面有愧色,临走时候,从马背上卸下一袋在阿尔泰山矿区抢来的金矿砂,扔到了牧人脚下。对着呲牙咧嘴怒目相视的牧人,他宽容地拍了拍他的脖颈。

  倒是他抽出鞭子,狠狠地打了他的情人几下,他闷闷不乐地说:你毁了我的一生了,母狗一样的女人,迷人的奶子!还有……他揪着自己的头发痛心疾首地喊,要命的情欲!随后,把她驮到马背上,带走了。

  他正式易名马镰刀。那位老商人在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后,远道而来,找到他,郑重其事地宣告和他脱离父子关系。并且不准他启用自己为他取的那个名字。小回回咆哮着,用马刀撩起衣襟,指着肚子上那个镰刀戳下的伤疤:马镰刀!众强盗一声喝彩:好!马镰刀!多响亮的名字!老商人吓了一跳,差点从马上栽下来。他打着马,朝来路走了,从此,再没有在这片草原出现过。

  几年过去了,过去的马回回不见了,人们看到的是一位面色铁青,体形彪惮,目光阴沉,寡言少语的马镰刀。过往的走私犯为他提供了枪支,破产了的淘金工人为他扩充了队伍,他成了这一带的草原王。

  这时候,左宗棠已经离开新疆,一八八三条约线已经签订。大家知道,一八八三条约线的签订,使中国失去了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这些,公正的列宁在他的不朽的着作里,已经做了倾向性鲜明的论述,这里就不咿朦了。加之,小说所要讲述的故事,是发生在这些事件以后,和事件本并没有多大的牵连。

  条约线签订以后,中俄边界时有事端。马镰刀日益势友;淸政府见奈其不得,便用了招安的办法,给他封了个职务,又在荒凉的边界地带盖了一座白色的房子,令人驻守。

  马镰刀长叹了一声,用一部流传在中亚细亚的奇书一福乐智慧》里的两句诗,为他的侠盗生涯做了总结:

  我放走了行云般的青春,我结束了疾风般的生活。

  然后,带着他的糊里糊涂的漂亮妻子,到边防站就职。他还三十岁不到,却显得异常衰老,头上甚至已鍈有了白发。看得出,在从事强盗这个职业的岁月中,他的内心一定绎历了无数的痛苦。他现在阴郁的脸上开始露出微笑了。

  他把几年来积攒的一点钱财,从妻子那里要来,平均分给了所有强盗,让他们各寻生路。这些强盗大都是些破产了的农民、牧民和淘金工人,各民族都有。有些拿到钱财之后,便返回故乡去了,有些则穿着士兵的衣服,跟他来到了边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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