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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历史》 作者:李云峰

第51章 考试前 (2)

  我想到了那条小鲤鱼。她竭尽全力,不顾一切地跳过了龙门,跳进了新的天地。但当她回过头来打量自己的时候,却发现原来那身美丽的金红色的鳞片,都被尖峭的石头磨破擦烂了。长出的新鳞像老茧一样,厚厚的,坚硬而强韧。但是,往日鳞片上那层鲜亮的光泽,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管怎么说,我毕竟还是跳过了龙门。而那些没有跳过的呢?

  我的一九七七

  对于绝大多数当年参加“文革”后第一次正式高考的人来说,不管他(她)考没考上,一九七七年无疑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但事情总有例外,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却有人在极度的失望中,伴着汗水、血水和泪水,度过了同样难忘的一九七七年。

  汗水

  七五年高中毕业后,我被上山下乡的洪流冲到了一县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也许有人担心知青到农科所接受再教育会不会在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方面打折扣。这个请诸位放心,干农活终究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而农科所最擅长折腾,除了开灰潭、捻河泥、撒猪粪等一应俱全外,什么早翻早,薄片深翻,折腾!这么说吧,凡是农技员能想到的“损招”(这里没有贬低农技员的意思),农工和知青都得折腾一番。顺便说一句,我们所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也是有口皆“碑”的,女知青只要没“特殊情况”,经常要挑担。一溜女知青每人肩挑一担大粪走在黄昏乡间的小路、窄窄的田埂上是该农科所的一道风景;而整天笑口常开的小丽,硬是磨炼成能从粪池里一手提拉起满满的一桶大粪而脸不改色心不跳。和该农科所毗邻的龙桥大队是全国早翻早的龙头,盖因其得天独厚的“地利”。

  言归正传。干农活主要是玩命,谁玩命谁厉害。当然有些农活也要动点脑子加上手脚灵活。大概所里头头看我能玩命,“提拔”我当大田连副连长,辅佐老农工连长带头拼命。一天,我正在早春冰冷刺骨的水田里做秧板,所办公室差人把我叫到了办公楼,让我准备准备,过会儿船靠岸后,去把一个“杀人犯”接到我们宿舍。就这样,一九七七年的早春三月,我开始和“杀人犯”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

  “杀人犯”姓曹,理了一个当时非常显眼的板寸头(也许是从犯人头过渡来的),所以我们称他曹头。他原来在附近的尹山湖农场当知青。他的一个哥们儿在农场某知青连受了连长的气,约上他和另一哥们儿,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手持木棍守在连长的必经之路上,兜头一顿杀威棒后,往苏州城方向逃窜。还没进城,就被逮住了,罪名是企图谋杀共产党干部。幸亏时值“文革”后期,曹头又是从犯,下手又最轻,所以发配到我们所改造。这多少佐证了我们所的农活不是好饭水;要不然以为科研所活计轻松,想去我们那儿混饭吃的人,只要棒打连长之流即可奏效,既解恨又能跳槽,这样的好事谁不愿干?那连长们要长几个脑袋等着挨揍?

  曹头平时言语不多,经常大块吃肉,饭量惊人。当然所谓大块吃肉主要是猪头肉。往往在月底前把十五块钱的工资用光,然后向我借钱,到下个月发工资后,悉数偿还;将到月底又告磬,如此循环。

  刚开始几个星期,曹头认定我是上面指派监督他的。因为每次有什么重活脏活,总是让我们俩一起干。曹头干起活来也是一个玩命的主,硬是想用这个来压我一筹,好让我奈何他不得。有一次指派给我俩的活是用一上午运送一亩地的田菁,距离大概百米左右,工具当然是每人一根扁担加一根绳子。曹头一看机会来了,俩人当即心照不宣憋着劲拼命把担子码高。田菁不像水稻小麦,又湿又瓷,比重其大,把扁担压成了弓,担子两头几乎贴到地上。最后扁担断了换上新的接着挑。那一次是我这辈子挑过的最重的东西。曹头嘴上不说,心里大概觉得打了个平手。不过说实话,因为我比他高一头,我的担子应该会更重些。这次拼命给我留下的永久纪念是肩周炎(不懂医,瞎猜)。

  接下来的一次我现在想想还后怕:我和曹头差点动“兵器”。那天我俩的任务是用一袋烟的工夫把一灰潭的发酵物(红花草+河泥+大粪)挖出挑到水田里。水田刚犁过并灌满了水,一道道犁沟,看是好看,挑着重担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活像亡命之徒,又像刚学走路的婴儿,立场不稳,踉踉跄跄。肩上的担子还直晃荡,中间绝对不能停,一停下来愈陷愈深,再开步就难了。干这活两大碗白米饭下肚一个小时即饿得前脊梁贴后脊梁。可能前一天曹头又思想汇报了,那天干活特别别扭,我催了他一下,他干脆耍赖不干了。这不是存心要我一个人顶两个人干嘛,当即和他大吵起来,几乎发展到剑拔弩张的地步。最后还是我咬着牙挑完了泥潭。曹头当时还顶着杀人犯的头衔,万一给我一家伙往现成的潭里一埋当肥料怎么办?不过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累得喘不过气来,不想再让工作量加倍。事后我没和人提起这件事,从此曹头不再和我过不去,相反,有什么话都愿和我说。

  和曹头在一起的好处是,他生就一副凶神恶煞相,女知青见到我们都躲得远远的。本来润秋时不时来我这里“提亲”,说杏子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看中你等等,自打陪练曹头后,润秋再也没敢靠近过我,也许怕我已沾上了煞气,近“杀者”煞嘛。现在反过来想,长相甜甜的杏子在当时能随遇而安,不求荣华富贵,在知青中找自己认为能依托终身的实在人(她大概是这么想的,和我不谋而合,惭愧),并有勇气讲出来,实属难能可贵。其实能随遇而安的人很少。男人不但自己折腾,最后还多半会找个比自己更折腾的人当家庭总指挥;话说回来,人不折腾,小到个人,大到社会都不会有进步。矛盾!我当时就不甘心扎根农场一辈子(虽然嘴上都说要扎根一辈子),一点谈情说爱的心思也没有。这些都是题外话。回到正题,以后我被看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书呆子,大概没人相信我在农场的那段经历。其实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强(不适应又能怎样?);并且,一个人只要下了狠心,没有几件做不成的事。当然,小时候跟大哥练了几年石锁在关键时刻也起了点作用。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一辈子在农村的农民比我们要苦得多。相比之下,我们应该没什么可抱怨的,毕竟每个月还有十几块钱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的好处下面就可以看出。

  血水

  种植双季稻最痛苦的,除了上面提到的要在更早的早春赤脚下到刺骨的水里做秧板外,当属盛夏的双抢。抢就是要把今天田里一片金黄的稻子变成明天一片碧绿的秧苗。于是,清晨三点起床拔秧苗,上午收割稻子,下午整地施肥,晚上脱粒,一天到晚只睡几个小时,忙得像散了架一样;只要人一放倒,不出一秒钟就能呼呼睡过去。有一天割稻的时候,天特别地闷,汗水已把浑身湿透了几回,太阳把脑袋照得像一团糨糊,地已分不清东西南北,人已分不清男女老幼,只知道一手抓稻秆,一手机械地挥动着带锯齿的镰刀。就这样还逞能,三行一刀地割(最玩命的割法),三行一刀,一刀三行,用力非常大,但前进速度快。就这样割着割着,突然感到右手一沉,用劲一拉,想到可能割到了手指,为时已晚,带齿的镰刀已一刀三行完成一个冲程。抽出左手一看,半截手指挂了下来。连忙用右手箍住撒腿往医务室跑。

  医务室的赤脚医生莲正不务正业和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在蔬菜地里“支援”双抢,看到有人满手沾满了鲜血往医务室冲,扔下手中的农具也往回跑。莲姑娘是所里公认的大美人,平时没机会接近她,这次可是天赐良机(这苦肉计怎么没人想到?人家早就名花有主了)。怎奈莲自当赤脚医生以来只看过头疼脑热,蚊叮虫咬,最多也就是创口贴级的表皮划伤,从没见过这阵仗,等我伸出手给她看一分为二的手指时(里面还有稻草),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双手直哆嗦,闭着眼睛胡乱上了点红药水后塞给我一块纱布,让我赶紧上医院。好失望,白白浪费了一次鲜血换来的机会。乘公交车到医院,人们看到浑身泥巴一双红手(右手也染红了)的知青都很同情,从坐车,挂号到手术,一路加快。“冲到医院缝五针,好啦!”医生直埋怨赤脚医生怎么消毒也不做,也没人“送到医院缝五针”(所里没有活雷锋呗)。我当时心想,学了半天的二胡是拉不成了,说不定中国乐坛从此失去了一位二胡大师。

  拿着医生休息一个月的病假条去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拉着脸,坚决不让我回家,说会影响其他知青抓革命,促生产。知青听说后都很气愤,同病相怜吧。大家一致唆使我不辞而别。后来所里没追究我的不辞而别,大概看我作为反面教材留在所里,反而会影响大家抓革命,促生产的情绪。

  “凯旋回家”,老妈自是犒赏有加,穷补。伤口还没全好,就急着赶回了所里。和一帮知青在一起惯了,在家反而闷得慌。再说,曹头还欠我钱哪。没想到一回到所里,就听到一则惊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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