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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恋》 作者:王安忆

第10章 荒山之恋(9)

  她的打字机安在二楼朝北的一小间里,窗口正对着院子,琴声听得很清晰。她坐在打字机前的高凳上织着毛衣,听见琴声,就回转头望望。有时那门开着,便看见一个瘦削苍白的男人面壁而坐,他拉琴的姿势很怪,头几乎睡在了琴箱上,睡着似的一动不动。琴却响着,虽然嘶哑但十分温和。她将高凳转过来,面朝着院子,看戏似的。手上仍然飞快地织着毛线,绝对错不了针,还织着复杂的花样,几天便上了身。穿新花样的时候,旧花样就已拆成了线,洗净晾直,开始织又一种花样。不过一个星期,又焕然一新。是这样,她才有着穿不尽的新装,变不完的花样。“四人帮”打倒了,她最觉着快活的事情便是穿着打扮的道路广阔了。发式、衣着、化妆品,丰富多彩,日新月异,叫人追赶得喘不上气,又兴奋又紧张。她生活的热情加倍地高涨,智慧与活力充分调动起来。她对一切新款式有着特殊的敏感,又极善于触类旁通,大胆创新,所以她既是头等时髦的,可却叫人绝对说不出是附和了哪一股潮流。她永远标新立异,绝对不愿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人照她新织的花样织了一件同样的毛衣,她便愤然将刚织成的毛衣拆了。而她的毛衣拆了那人再看自己的,顿觉黯然失色,十分无趣。女人喜欢衣服,往往是喜欢穿在别人身上的,而不是穿在自己身上的。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敏慧,就好比乐队的指挥读到总谱,耳边便响起乐声,她看见一块布,眼前立即出现了这块布幻化成的衣裙,并且是适当地穿在自己身上的形象。在做一个女人的学问上,她有着无穷的想象力。如不是她的时新,这城市许又要落伍很多。

  她留了长长的头发,只半烫了。街上正流行披肩发,她却从中分了头缝,贴了头皮紧紧编了一根辫子,垂在脑后,又朴素又文静,更显出她周身勃发的艳丽。那一街的披肩发,反都显得蓬乱窝囊,澡堂里刚出来似的。她脑后垂着辫子,穿一件藏蓝的羊毛衫,藏蓝的长裤,藏蓝的皮鞋,只在裸出低低的领口的脖子上,戴一根红珠子的项链。那项链是极不值钱的玻璃珠子穿起来的,可戴在她的脖子上,却那样鲜艳夺目,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她身上的东西是绝不能用价值去计算的,只能用一个标准,美,还是不美。她手里织着奶黄的毛线,耳朵里欣赏着琴声,眼睛望着院子那边门里做梦似的拉琴的人。觉着很有趣,心想着,何不悄悄过去,吓他一跳。这么一想,便有些乐。将毛线团了团,裹在一起,夹在夹肢窝底下,出门下楼。穿过锅炉房和伙房,走过空荡荡的院子,朝那间办公室走去。

  走到门前,她放慢脚步,一边想着该怎么吓他,还没想好就已经到了门口。他一点儿没有觉察,垂着头,手指头梦游似的在琴键上摸,摸出一个音又一个音,连成好听的曲子。她倒有点不忍惊动他,便顺势往门框上一倚,将线团夹在夹肢窝里,一针一针地织起毛线。

  停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见了她,微微一惊,问道:“找我?”

  她认真地点点头:“是找你。”

  他站了起来,一边扣风箱的皮带。

  她将织完的一根针在头发里插了两下,又抽出来,用小手指绕了两圈毛线:“听你拉琴哩。”她说。

  他坐下来,重又拉开了皮扣,风箱便立即垂了下来,他将风箱收紧,右手托了托键盘:“瞎拉拉。”他说。

  “就听你瞎拉的。”她说,说着跨进门槛,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

  “这样倒不敢瞎拉了。”他托着键盘,背累了似的,又将皮带朝肩上送了送。

  “谦虚。”她说。

  他倒笑了:“不是谦虚。我本不是拉手风琴的。学的是大提琴嘛!”

  “我知道。”她说。线团落了下来,滚到办公桌下,她只好去拾。半跪着,伸长胳膊去桌下边够,脖子歪着,西窗里射进的阳光,照着她半侧的脸蛋,将那轮廓映得分外姣好。她终于拾起了线团,用嘴吹,用手拍,然后坐下来继续织。

  “织毛线?”他问。本是没话找话,不使得太尴尬的,不料她却凶了起来:“你都能拉琴,我倒不能织毛线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赶紧分辩,可是想到她的话实在蛮横得无理,蛮横无理的话却被她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简直不好对她责备什么了。就有点好笑,又怕笑出来惹她生气,就低下头继续摸琴。琴声断断续续地响。四下里很静,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都出去了。

  “要拉就正正经经地拉,不要这样,抽风似的。”她说道。

  他便收拢了风箱,从头开始正正经经地拉一个曲子。心想着她说话就好像发布命令。那命令被她很平常地说出,反叫人不好违抗。

  她飞快地织着毛线,盯着他的手看。看了左手又看右手,看了右手又看左手,并不多嘴。等一曲终了,才说:“我看,所有的乐器中,手风琴要算是最不容易的了。”

  “为什么?”他问道。

  “你想,右手要弹,左手也要弹,还要拉那风箱。两只手要做三件事,可不最难了。”她不容置辩地说。

  他忍不住笑了。看着她,手里飞快地织,织完一根针,将那针插在头发上,开始数针:“一、二、三、四……”虽然没看他,却知道他一定在看自己。被她征服的男人尽管不计其数,可是喜爱的目光仍叫她高兴,她慢慢地数针:“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故意数得很慢,好叫那目光停留得长久,这是一种享受。

  可他的目光并不敢久留。自然,她的傻话逗得他很乐。说些傻话则是一个女人的聪敏,永远只会说聪敏话的女人其实是很愚笨的。他低了一回目光,又看了她一回,乌黑的由一条雪白的头缝分为两边的头发,头发上漫不经心地插了一根竹针。等她数完了针数抬起头时,他将眼睛避开,重新拉琴。

  可她远不是那种能静心听琴的人。坐在打字机前听琴本是出于无聊与无奈。如今,有了人,又是个男人在面前,她便想说说话了。“你是哪地方的人?”她打断了他,毫不顾礼貌。

  他便告诉她,他是哪地方的人。

  “父母都在吗?”她问道。

  他只得告诉了。

  “兄弟姐妹几个?都工作了吗?”

  他一一地说了。由于兄弟姐妹过多,他便说了很长时间,可她却又不耐烦听,打断了他,提出了下一个问题。他只有招架的功夫,可却并不反感,觉得这是极自然的。由于她的活泼,空寂的午后也热闹了一些。阳光渐渐移过,下班铃响了,他们便站了起来,各自准备回家。她抢在他前面出了门,在他前边快快地走,知道他在她不远的后面,知道他在看她,也知道他有点喜欢她,心里便十分的快活。故意走得像煞有介事,像有什么紧要的任务等着,不再与他搭话,径直上了楼去。她那小小的天真的做作,并没逃过他的眼睛;她活泼泼的样子一直留在心里,使他很隐秘地有一点儿愉快。

  过了几天,他趁同房间的人走出,又摸出了琴,拉了一会儿,她又来了。听到她来,隔壁办公室的人都凑了过来,与她搭话,办公室里十分的沸腾。他插不进嘴,就自己轻轻地拉琴,耳朵却听着她以一当十地和人斗嘴。她不急躁,不生气,也没有出人意料的言辞。人说:“公主赏光,到民间一走啊!”人们将二楼的领导办公室叫做上层,院子平房里的则是下层。

  她不紧不慢地回答:“想走,不让走吗?”

  “哪能呢,要不要铺红地毯,还有献花?”

  她笑嘻嘻地说:“要啊,你有吗?”一边飞快地织毛线。

  人换了话题,说道:“怎么扎个大辫子做乡里人打扮了,复古啊?”

  她说:“我爱,不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明天再做件大花袄吧!”

  “你替我扯布啊?”她问。

  “我倒想扯,可算什么名目呢?”那人设下了圈套。

  她却浑然不觉:“同志之间互相帮助嘛。”

  她不咄咄逼人,不做出不饶人的声势,既不叫人占了便宜,又不将人拒之千里之外。叫人一边对付着,一边还能腾出精力和头脑去欣赏她,喜欢她。如是一味地唇枪舌剑,将人逼得来不及招架,倒反会疏忽更要紧的东西了。并且,还会将人吓退。她不愿将人吓退,她不愿人远着她,她喜欢人都接近她。所以,她既是很会斗嘴,又极随和,大家都高兴,将她下楼来坐坐当做了节日。

  然而,他却极不习惯了。看见众人那么有兴味地挑逗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同样有兴味,勇敢而快活地面对挑逗,他心里极不舒服。可是见她又是那么一派天真,自然得如同风吹水流,心又软了,厌恶不起来似的,更深地低了头,拉自己的琴。心里却很奇怪地有一点儿委屈,她分明是听了他拉琴才来的,结果却叫别人快乐了。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委屈,觉得荒唐极了,便极力地压下去。下班回到家,晚饭的时候,他对女人说起她多么的二百五,毫不庄重,被人逗弄了,还乐,等等。将她批判了一番,才觉得安心,不那么羞愧了似的。女人听着,只淡淡地说道:“各人各脾气,你看不惯少答理好了。”他又无趣起来,埋头划饭。夜里上床,和女人抱了一团,心里忽又很奇怪地想到,她在怀里该是什么感觉,身上不由出了一层薄汗,那拥抱也不再自然。为了克服这不自然,他更紧地拥抱女人,女人也以更加的温柔回报他。他渐渐平静下来,睡熟了。

  以后,她像是走熟了门槛,时常来坐,带着不断变化着的毛线织着永不重复的花样。听他拉琴,听不了一会儿,便打断了,与他搭话。她的声音一旦传出,便如号角一般,召集来各房间的男性,围拢了她斗嘴。他才得了清闲接着拉琴,琴声夹着风箱咝咝的漏气和她不慌不忙的回答。她在这包围里总是愉快,不足的是他从不参加包围。她可不愿意有一个漏网,就特特地冲出重围找他斗嘴:“手风琴家嘛,就不和群众说话了?”

  “我也是群众啊。”他说。硬被拖上阵来,只得有所回答,否则便像辜负了她似的。

  “那怎么不和我们说话?”

  “我说不过你们。”他说的是实话。

  “你谦虚啊!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她不饶不休。

  他无言以对了,很窘迫,却有点荣幸似的。因为别人都是找她斗嘴,被她主动找了攻击的还只有他一人。然而由于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没了对策,只好十分抱歉地冷了场。大家就起哄,她很得意,却还不尽兴,又挑起了第二轮的进攻,将众人冷落在了一边。人们不免有点扫兴,停了一会儿,陆续走了出来,回自己的办公室去了。留下了他们俩。

  人走散了,她倒罢休了,换了题目,找些没咸没淡的闲话问问,问他女人在哪里工作,几个小孩子了,是男是女,等等。他也渐渐安定下来,不再窘迫,俩人很平静地说着话。夕阳的余晖映进窗户,有一股温馨的气氛,不知不觉的,都有点感动。下班铃响,站起身各自准备回家,分手时略略有些难为情似的,也说不出名堂。

  隔了一日,就有人来他办公室,极秘密地告诉他,要他小心。他不解地问,小心什么,却又有点明白似的,微微红了脸。那人便讲了她的许多故事,都是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的。故事开头不外是与某人相爱,结尾也总是将那人抛弃。总之,她像个妖精似的缠人,却又百般折磨,绝无真心,游戏而已。一旦堕入她的网中,决无好的后果,身败名裂不说,连性命都有了危险。那些故事曲折而风流,甜蜜而险毒,叫人不寒而栗。他听了一阵,突然问道,既然都知她如此,又为什么都爱同她玩笑,却不躲远一点儿。那同事便有些尴尬,吞吞吐吐地解释,不过和她逗逗乐罢了,心里是早有警惕。又说,告诉你,也是为你好,等等。说完,就有些悻悻地走了。

  他坐在自己的角落里,望着玻璃板下压着的风景画片出神,心里有些乱,又有些气愤,不知乱些什么,也不知气愤些什么。风景画片上那一片田野,却渐渐幻化出她那一张丰满的脸形,微微地侧着。脸颊的线条十分姣好,眉棱与鼻梁连成俏丽的侧影,嘴微微动着,吐出一些无知又无理的话来。眼睛却总是满不在意地忽闪着撩人。他有些烦躁,手从玻璃板上拂了过去,拂去她的影像,还原成葱绿的田野。玻璃板后面的田野上隐隐映入的倒是他自己的面容,苍白而消瘦,并且微微的憔悴。他用手掌摩擦着脸,心里涌上一股极不如意的心情,有些怨怨的。太阳不动似的移着,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下班铃响。他站起来回家吃午饭,心里想到,生命在很无谓地消磨。然后闷闷地又急急地往家走。回到家里,孩子已经放学,在楼下跳皮筋,女人也刚到,正打开了炉门。他便淘米,切菜,一同做熟了饭,叫上女儿,一起吃饭。吃完饭,稍稍闭一会儿眼睛,便要走了。他硬睁着眼睛,闭紧嘴压住不断朝上汹涌的哈欠,压得眼泪直流。正午的太阳如一个火盆顶在头心,他抑制着困顿与燥热,急急地往文化宫走。走进门,又穿过花园,直走进阴凉的楼道,才松下一口气。穿堂风从身上吹过,凉飕飕的沁入每一个毛孔。他清醒了一些,再望前边那一院子的烈日不由得望而却步,想稍稍歇息一下。这时就听背后有自行车响,回头一看,见是她正在支放自行车,准备上楼。她戴着一顶宽边草帽,草帽底下的脸蛋晒得通红,一件浅底大花的衬衫虽是短袖,可却长长窄窄的直到胳膊肘上,裹着圆而结实的肩头。想起上午同事的告诫,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又有些尴尬,正要举步向太阳地走去,不料她却回过头,看见了他。她的目光似有定身的法术,他再也动不了步了,怔怔地站着,很窘地微笑。她却十分懒散,解开草帽带,脱下草帽,叹了一口气:“不是才五月中吗?”

  “是啊,才五月中。”他赶紧回答道。

  “倒有七月热了。”她说,一边用草帽在胸前扇着风,擦过他身边,走上楼去了。风扇过他,带了一股奇特的气息,绝不是香皂,也不是雪花膏,可却淡淡的宜人。他定定地站着,不敢太看她,又不敢不看她。她在眼角里觑着了一切,偷偷地好笑。一步一步地走上楼去,摸出钥匙开门进屋,坐在高凳上继续地扇风。这时,她从窗户看见他的身影,瘦削削、孤零零的,走在太阳地里,向办公室走去。阳光热烈地照耀,他那一件白衬衣雪亮得反光,简直刺眼。他走到办公室门口,摸着钥匙。摸出了一串,插上一把,又拔出,再插一把,这才插对,开了门,走了进去,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又出现在门口,朝门外倒茶杯里的茶根,并且将门用一块砖头顶住,免得被风带上。

  “这人不错。”她懒懒地在心里说,“老实,却聪明。”她想着,然后从提包里取出一个小小的保暖杯,杯里有几根冰糕,已化了一半。她慢慢地吮着,忽然想到:给他吃一点儿好了。她觉得这个念头很好,很有意思,不觉笑了。便又顶上草帽,也不系上,就让草帽随随便便地盖在头上,几乎遮掉了眼睛。然后拿上保暖杯,下楼,穿过太阳地,向他的办公室走去。她看见那一排门窗里有几双眼睛看她,她觉着那太阳地变成了一方舞台,不紧不慢地走着,什么都不觉察似的。她走到他的门口,伸手在开着的门上敲了两下,就走了进去。

  他正伏在桌上瞌睡,猛地惊醒过来,做梦似的看见她站在面前,歪斜的草帽檐下,一对晶亮的眼睛笑嘻嘻地看着他,对他说:“吃冰糕吧!”

  他看着那只橙黄色的保暖杯,接也不好,不接也不好,心里矛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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