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古典文学名著 > 《通书》在线阅读 > 正文 刑第三十六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通书》 作者:周敦颐

刑第三十六

  【 原文】

  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冶。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苟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讼》卦曰:“利见大人,”以刚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狱”。以动而明也。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 译文】

  天以春季生长万物,以秋季停止生长。物的生长,己经完成了,不停止就会过度了,所以要到秋季而完成。圣人以天为法则,用政治养育万民,用刑法去整肃。民众的生活旺盛,便欲望发展、感情取胜,为利害而斗争,不制止就会互相残杀,没有伦理了,所以就需用刑法加以治理。情欲虚伪而微妙昏暗,千变万化,如果没有中正、明达、果断的人,便不能治理了。《 讼》 卦辞说:“利见大人。”就是有刚直的人居处中位。《 噬磕》 卦辞说:“利用狱”。就是要用行动去辨明事理。唉呀!天下之广,主刑的人,是民众的司命,任用他能不慎重么!

T.xt.小`说`天.堂wWw。xiaoshuotxt。net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周敦颐作品集
通书